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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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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时即使想和他们光明正大见的相见说话,但碍于目送他们出行的一大家子,没能见上这最后一面,到后来也是最遗憾于此的。

    并且遗憾我此后没在张家别院儿多多逗留,因此和向龄愣是没碰上一面。其时也可能是我日渐长大后内心作祟的缘故。

    我们这几年没能相互见上一面,但我知道他们在我不远处,我也是心安的。

    可是有一天,一道消息好像一记惊雷,直劈在了我内心上,我整个人才从对张府的别扭情绪中抽离出来。

    麽麽欲言又止告诉我,她也是才知道的,府里有三位小主人要出洋留学去了,偏偏这三位正是向龄、仲砚和仲许。

    他们都记挂着我,各自写了一封信,不约而同支使他们的亲信仆人递交了三封信过来,请麽麽最终转交到我手上,不管是等我来也好,还是麽麽上门送信也好。

    幸好父亲和仲砚以前教过我识字,我不用去请教别人帮我念信,自己勉强能读信,个别生字则半猜半读。父亲识字,是因为祖父幼时家景尚可,念过几年私塾,后来自己教育的孩子。这识字的知识也算是祖传的了。

    那三封信我都当成一封看了。

    向龄要随着仲许去英国,他们并可以相互照料着。

    只有仲砚独自一人前去日本学医,费用也是最低的,他不愿意过多花费张家出资的学费,但学医是真心的,他自小便有一种悬壶济世的理想。

    其实他们从小接受着中式和西式混杂的教育,如今出国留学都是早有计划的。

    向龄要跟着去,一是她能主动表达自己的心思,二是易嫚姨娘能在老爷面前说一说话,三是老爷并不反对女子出洋留学。当然,向龄在信里的口气与她往日一样嘚瑟。

    老爷顺便还问了问大小姐向华的意见,向华认为父母在不远游,她且要跟着大姨太替张家交际,留在家里也能见多识广。最小的向佳性子木讷胆小,不得宠爱,又一向以大姐为尊,没敢提出留学出走的话。

    向龄在信中痛骂她们愚昧。却在信的最后这样称呼我,表妹,我走了,你要保重。

    …………信到此处,我热泪盈眶。她临别前真是赠予了我一份天大的礼物!

    同时我忽又在她的语气中感受到她对她们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不提其余大同小异的琐事,最重要的是他们此后会一直记挂于我,如有来信,会寄回来调遣人送到麽麽此处,最后转交到我这里。

    我在行动中回报了他们的记挂。

    每个月我照例去替他们一起看了看叙荷以后,也会在张家各门附近走动走动,等待他们归乡。可是我没等到他们回来,倒是等来了另一个身份不明的新朋友,可惜的是此人停留的时间很短暂。

    我发现这人的时候,他藏匿在犄角旮旯的杂草丛里,我路过被他的躯体绊了一脚,简直吓了一大跳。我当时真不应该去瞧他,自己一向心软,只见他不同于其他流浪汉,已受了伤浑身血淋淋的,都看不清原本面目来,十分可怖。

    稍微探了下他的气息,还活着咧!

    我停留在原地踟蹰,不知道该不该帮助他。

    他伤得这么重,如果我不帮他,他很快就会死掉的,他看起来还很年轻,约莫二十来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况且他能长大至此,说明在青年以前他是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救了他也不会是一时的白救。

    救急不救穷,我大大不如易嫚姨娘有地位且财粗,没法儿去帮助那么多流浪的穷人,但是我能暂时处理他的伤势,等他好了我是不会再管的了。

    想清楚以后,我四处张望了下,先用杂草杂物将他掩实了藏好。等我向邻居借来一辆充满泥灰的板车,费力将他拖了上去,又用不少草物盖住他,才敢把他拉到附近荒废多年的残破房屋里去。

    那是我们以前来探险过的地方之一。

    我把当初藏起来的财物卖掉了一部分换钱,用来给青年抓外敷内服的药。

    东奔西走,忙活一通,当我从家中偷偷捎了熬药的锅和盛药的碗来,天色已然昏暗下来。幸而我有先见之明,带来了一盏煤油灯。

    我要给青年敷药前又愣住了,他浑身都是血污,哪里还看得清伤口?我只好就地取材,寻找能装水的废旧之物,还从他身上撕了一块布料下来,以便给他擦掉血污泥垢。

    我提起煤油灯凑到他身上观察,夜里的风忽然促狭变大了些,吹得煤油灯的缝隙里灌了不少风进去,使那簇孤单的小火苗时明时灭。

    而映照到他脸上去的淡淡昏光,只照亮了他血迹斑斑的地方,余下沉沉的阴影与火光来回交替,闪动在男人毫无血色的瘦削的脸上,他仿佛快要惨死在这一刻了。使人不由的紧张他是否还活着,或者他已成为了死人,尸首在夜里如鬼魂一样令人悚然。

    我捂住心跳,再一次去探他的气息,未死亡,但比之前微弱许多,却能生生不绝于此。从我见到他起,我仿佛成为了专门检验死人的仵作,百思不得其解的钻研他的伤口是如何来的。

    他伤势严重,但伤口小小的不大,却血流汨汨,那道猩红的口子并像是微微炸开的,连带旁边的血肉都高高肿胀。

    我最后只能完成医女的部分琐事,替他在外露的伤口上敷好消热解肿又止血的药,并熬夜灌了他一碗利药。时下天气不冷不热,用些稻草给他暖身还熬得住,这才放心走了。

    次日我没来的怕他带伤跑了,多早即来查看。

    照例验气息脉搏,未死。

    不知他醒过没,眼下是未醒的,我只好蹲到一旁熬上今日的中药。熬药乏味之时,我不经意间转过去瞥他一眼,却是被他微睁的无神眼睛骇得心头发慌,又差点以为他翻了眼睛不瞑目的死去了。

    幸而他渐渐聚拢眼神,忽然额眉紧蹙,神态有了生气,变得凌厉与锐利。顿时,我们互相像见到敌人一样保持警惕,一动不动。他这般眼神,同使我脑筋里仿佛绷起一根弦。

    他盯了我一会儿后,又看看周围,眼神回神过来缓和多了,也像是醉酒的人恍然清醒如今身在何处,而向我简短吐露谢谢的话。

    等待他吃药的期间,总不好一句话也不说,因此互相生硬磕唠了几句。

    他说他姓杨,没有名。一个人只身流浪,无牵无挂。

    怎么可能没有名呢?既然他不愿意说,我并不像以前一样会去追问人家。

    他吃药的期间,神情动作频繁凝顿,有时微张苍白的嘴又缓缓闭上,我已看出他的欲言又止了,静静等待着他开口。

    在他脸色越来越苍白,汗水不停渗出时,他一咬牙感到痛苦而问我,还有没有余钱,能不能替他买一些工具回来,他好了以后再还钱给我。

    我点点头,还没问要买什么。

    他已紧紧阖上眼睛,嘴上一气呵成报了一连串工具,酒精、纱布、刀、针线……

    我以为他只是要剔掉坏死的脓肉,但他的行为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

    我从没有见过对自己这么狠心的人,连我这个旁观者都不忍心在现场看他“自残”了,可惜我已经答应了他,要在一旁帮他擦血。

    事前他往嘴里塞上一根木头,才开始将我昨日替他包扎好的地方拆掉,伤口已经化脓了,黄的白的溢流。然后,他用小刀毫不迟疑地划开伤口,这时他还脸色如常,等他将指头伸进血肉里掏来掏去,面色禁不住反应而一红一白的,额上青筋凸起,整个人身上四处冒着密密麻麻的冷汗。

    他的汗甚至多得流到了我的手上。

    他继续在血肉里摸索着,真像是在剔骨治疗什么。看得我身上同样的地方也阵阵发痛,则不忍心再看了,不由将头偏到一边去,摸瞎胡乱的帮他擦流出来的血。

    不管阵痛到什么程度,杨某即使凶残死咬著木头,扭曲了一张早已痛到变形的脸孔,也没发出一声响亮的声音,顶多极力压低嗓子,低吟着哼哼两声。

    他倒是被我的行为气得出声,口齿不清的求我正眼看着他再擦,直指出我擦的不是血,擦的是他的衣服。他又以一种被痛苦折磨到不可控制的差劲语气说着好话,求求我这姑娘再忍忍吧。

    这话说的像我才是被刀剖了的伤者,而他只是辛苦操劳的医生一样。

    我不好意思极了,只好睁一下眼闭一下眼,视线交替着为他擦血。

    在我听到他轻松呼了一口气,不再那么竭力扼制痛吟,我睁了两眼便见他居然从伤口里挖出了一枚子弹来。

    我想来想去竟没想到那是枪伤,因为我从没见过枪伤。余下摔擦出来的皮外伤倒是想到了。

    我直盯向那枚子弹,语气警惕质问他,你是什么人?

    他怒目切齿,朝地上恨恨啐了一口,一面用针线缝合上伤口,一面解释,他身上的枪伤是在城外给土匪欺负打的,逃亡的路上摔了不少次,但总算逃掉了。

    我已没有小时候那么天真,只是半信半疑,但也不去过多问他什么,既然我已经救了他,索性单纯的救到底。

    杨某这伤定是要修养几天的,我安抚他不要着急走,我这的钱还够为他买食物,等他养好了再走也不迟,到时候身体好了不再恶化,身手跟着利索了,还愁什么?我相信他是能够自力更生好好活着的人。

    我先前那警惕一问,转变为推心置腹,使他怔愣了片时,想通后,微微颔首坦然接受了。

    姑娘,您叫什么名字?

    你都不告诉我,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行吧,那我最后请您再帮我个忙。

    什么忙?

    以后不要再随随便便捡人来救了,会很危险,特别是像我这样伤势不一般的,也许会给您一家人都带来麻烦,或者您听过农夫与蛇没有?

    有点儿道理,得亏我救了您,您才能跟我说这些话,我才能知道好歹,这啊也许就是好人得到的一个好报。

    您想得开,不一般呐,将来确实是有福报的人。

    谢谢您啦。

    那是我最后一次送饭时,我们的对话,并且那也是我们第一次发自内心拈花一笑。

    此后,他不留一丝痕迹的消失了,我是说,他把破房子住过的痕迹都人为消掉了,好像他这人从来也没在这住过一样。

    习惯了连日送饭后,我有些失落,但不是奢望他还钱给我。

    我救他的时候,这钱已当做小慈善了。

    我失落于他就像向龄他们那样走得悄无声息。我只是希望他能像我过去的那些朋友一样,多存在一段时间,多与我说说话。

    可惜这人大多时候沉默寡言,脸上也没什么表情,总是一副思虑沉着的模样,似乎因逃亡经历,难以笑口常开。

    但我这些天已经把他当成新朋友了,即使我对他一无所知。

    他那还算孔武有力的身骨,以及硬朗的五官,与大部分北方硬汉的体格与普通的脸一样,没怎么能记住,也不至于毫无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