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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慕容洛川和楚听南去往光荣院之后,宋忆之回自己的办公室,带着提前给角儿准备好的礼物,和安迪招呼了一声,独自开车去找角儿,他看了一下时间,距离十点还有一段时间,即便是堵车时间上也很充裕,在他的记忆中,角儿和别人有约,最厌恶的就是迟到,宋忆之赴约迟到惯了,毕竟在不同的文化里,赴约迟到五分钟才是礼貌,礼仪这种事情也是因人而异。
上午九点五十分,宋忆之手捧着角儿最喜欢的满天星花束来到角儿所居住宾馆房间的门口,十点整,宋忆之才轻轻地敲了三下门。
“是小宋吗?门没锁,直接进来就好。”
门内传来角儿浑厚的声音。
宋忆之推开房门,此时角儿正戴着耳机,坐在窗边的靠椅上,一边戴着耳机听着戏剧一边晒着太阳。
“角儿,早上好。”
宋忆之礼貌的递过花束,看得出来,宋忆之一直对角儿非常的尊重。
“亏你小子还记得我喜欢这个,哎,老了老了,拿着也是浪费了,以后不要花这些个不必要的钱。”
话虽如此说着,角儿的身体却很诚实,愉快的接过了花束,耐心的把花一点一点的插进床头的花瓶中。
“怎么是浪费呢,角儿喜欢最重要,对了角儿,这宾馆的隔音很好,您听戏的话是可以公放的,别人应该听不到。”
宋忆之的目光落在了角儿插着耳机的收音机上。
角儿听了宋忆之的话,恍然的笑了笑:
“我还以为会扰民,原来是我多虑了。老了老了,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也懒得和别人争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宋忆之温柔的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包装的很好的光盘:
“角儿,那天咱们的合作我给刻成了光盘,给您一张留作纪念。”
角儿颇为欣喜的接过了光盘,转而又皱了皱眉头:
“你个臭小子啊,我是还在用影碟机和收音机,那是因为我的很多收藏都是光盘和磁带,不是因为我不接受新鲜事物,现在这个时候,还刻什么光盘啊,存在优盘里多拷贝几份给我就好了。你这孩子倒是够细心,但是有的时候确实是小心的过头了。”
宋忆之挠了挠头:
“角儿不生我的气就好。”
角儿假装生气的拍了一下宋忆之:
“谁说我不生气了!只不过像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很难让人气你很久就是了,我这一辈子风风火火的习惯了,受人追捧走上神坛之后更是随心所欲,明明是傲慢无礼,执拗了一辈子,老了老了,混成了个所谓的艺术家功成身退,一生不舍艺术与自由,逍遥自在衣食无忧,大家都觉得我是一个无畏的勇者,其实我也有畏惧的事情,一是旧事重提,而是故人相逢。”
角儿缓缓地说着,又回到了窗边的靠椅上,看着窗外湛蓝的天空,目光变得忧伤而又深远。
宋忆之就静静地站在角儿的身边,尽可能的不去打扰角儿。
角儿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淡淡的说道:
“很多事情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昨天你们提起李院士的时候我真的考虑过买飞机票马上回台湾,但也就是想一想,毕竟我不年轻了,干不了想跑就跑的旅行。
知道李院士变成植物人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很开心,而实际上情绪没有丝毫的波动,接近于无感,或许事情过去的实在是太久了,即便是作为参与人之一,也早就释怀了。
即便如此,这些往事我也便愿意说给外人听,说给你听听倒是无妨,这种事情,无论是带进棺材还是不带进棺材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既然你们想知道,说说,就说说吧。”
角儿再一次睁开了眼睛,温和的看向宋忆之,面带微笑,眼神之中竟然有几分怀念的情绪:
“那究竟是几十年之前的事情了,我都记不清了,依稀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很小,很是喜欢缠着我的同胞姐姐,我姐姐漂亮的很,天仙一样的人儿,很有学戏曲的天赋,我大概是因为她才喜欢上歌仔戏的,我姐姐很厉害,不少老师父都对她赞不绝口,不到二十岁她就成了小有名气的角儿,四处的演出。
我那个时候总是喜欢缠着她,所以她的大多事情我都知道。”
角儿有些痛苦的皱了皱眉头:
“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年少成名不是什么好事,生活不能太顺遂,不能早早的进入安逸的环境,困苦些还是有必要的,对生活的还有些敬畏之心,胆子也就不那么大了,可偏偏我姐姐年少成名,十九岁就能养活一家子,虽然性格是个温柔的人,但骨子里却是倔强的很。”
角儿有些恍惚的看了看宋忆之:
“你说要是不那么倔强该多好,可惜了这么好的人。小宋,你大概不知道,我小的时候读书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一方面太多人都觉得读书没什么用,另一方面吧学习确实是要看天分,有天分的人大多没条件,有条件的呢又不努力,所以哈,我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个别的穷苦出身又有大毅力的知识分子,再配上一副好皮囊,确实是挺迷人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角儿的话开始有些不挨着了。
“杜十娘你知道吧,爱上了负心的书生,怒沉百宝箱,最后一无所有,一个奇女子落了个凄凉。我姐姐总是感叹杜十娘太傻,可是神知道怎么回事,自古戏子爱书生,白齿俊面负心郎。就是我那么爱缠着我姐姐,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好上的。”
角儿揉了揉太阳穴:
“就是那个李院士,我不知道院士是个什么级别,为国家做了什么贡献,我就知道这货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一口软饭吃的硬气,说好了四年毕业就回来做我姐夫,这家伙,十年都没回来,我姐的葬礼都没赶上。
老实说他回台湾的时候真我真想永远的把他留在这片土地上,埋在我姐和她出生没满一天就夭折的孩子旁边!
男人!真不愧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走就走吧,不回来就不回来,偏偏临走的时候骗了我姐的身子,混账东西,他走的倒是干脆,我姐可怎么办,未婚先孕是要被人戳脊梁骨戳死的!
爱浪漫,有情怀,偏偏把自己活成了戏文里的人,可能我姐死之前都不相信自己演了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到死还都幻想着郎情妾意,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角儿虽然这样说着,眼角还是不要有自主的湿润了。
“小宋,你说李老头欠我姐姐母子两条命,我就要他一条命不过分吧,自我了断我还能敬他有读书人的傲骨,偏偏是个没骨气的,不敢就算了,这样懦弱的人,下去了,也是给我姐姐添堵。”
角儿恶狠狠的说着,然而只有语气恶狠狠,神情中没有半分戾气。
“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李老头算是遭报应了,可是我半点高兴不起来,就是他死了,也对一切于事无补,我姐姐,我外甥早就烂没了。
倒不如好好活着,活着的人才煎熬,有生之年尽可能的背负着煎熬,才算是真正的惩罚吧,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头,一辈子吃不上四个菜。”
角儿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宋忆之绕道角儿的身后,贴心的帮着角儿按起了肩膀,试图帮助角儿放松情绪。
“我这一生醉心艺术,一生未嫁,倒也不觉得人生缺憾,男人靠不住的,只有身上的本事,醉心了一辈子的玩应最真,最可靠。我知道自从我姐姐走了之后影响我太多,我也一直在回避,我也不愿改变自己偏执的想法,老实说糊里糊涂的过了一辈子,我不后悔,这一生我过得很开心。我大概能理解老李头的感觉,这一生唯有学术,其他的都是空白。我们三个人的人生轨迹都发生了变化,一个我们难以接受,但无法反抗的变化。
哎,女孩子还是有些尺度好,花一样的年龄就做花一样的事儿,早熟的果子大多涩。”
角儿拍了拍肩膀上宋忆之的手,期待的问道:
“小宋,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轮回转世吗?”
宋忆之微微的皱了皱眉头,思索了一分钟,温柔的回答:
“希望有吧。”
角儿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这孩子说话中听,本来我是不相信的,从来不相信怪力乱神那一套,既然你说了,希望有,我姑且也这样期盼吧。
小宋,我累了,得睡一觉了,你回吧。”
角儿站起身来,揉了揉鼻梁,看起来情绪不是很好。
宋忆之扶着角儿,关心的问道:
“角儿,您还好吧?需要我做点什么吗?”
角儿摆了摆手:
“我只是单纯的累了,陈年往事的,惹得老太太我掉眼泪,睡一觉就好了,对了,这个东西给你,我总觉得或许,直就该是你的东西。”
角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块非常精致的怀表,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价值不菲的样子。
宋忆之结果怀表,感觉手心沉甸甸的:
“角儿,这合适吗?”
宋忆之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东西对角儿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物件。
“只许你带礼物来看我,不许我回礼?哪有这样的道理,让你收着你就收着,别看物件老,美国货,现在还走的准。”
角儿意味深长的看了这怀表一眼,然后坐在了床上。
“回去吧,小宋,我要睡了,走的时候帮我带上门。”
说着,角儿自顾自的盖上了被。
宋忆之也不再推辞,揣起了怀表,嘱咐了角儿几句就离开了,宋忆之离开之后,角儿睁开了眼睛,静静地看着天花板,喃喃自语:
“这个世界上,要是有轮回转世的话,大概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