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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当个快乐的文抄公吧!
就当是为这个平行世界的文化做贡献了!
而且,杜采歌其实也挺憧憬过一种与前世不一样的生活。
要是活得和前世一样,这穿越的机会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这几天他上网查资料时发现,这个平行世界“蔚蓝星”的大华国,版权保护得非常严格,作家既受人尊敬,又有高收入,他超想当一个作家试试的。
等当文抄公赚足了钱,再自己给自己投资,拍几部好玩的电影。这不香么?
他手速飞快,键盘敲击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杜采歌的双手离开键盘,活动了一下手腕。
当他聚精会神时,曾经看过的书籍就会以画面的形势呈现出来,一字不漏,非常神奇,而他需要做的,就是将那画面中的文字敲打出来。
所以效率非常高,序章900字,他只花了10分钟就完成了。
这么一想,每天万更,只需要1个多小时,不到2个小时?
据说在网络小说界,日万就能成神。
一旦成神了,小钱钱们还不是自动找上门来,让他数得手抽筋!
当然,赚钱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个台阶。
只有登上那个台阶,拥有了财务自由,才能尽情地拥抱生活,享受生活。
稍稍活动了片刻,杜采歌振奋起精神,新开了一个文档,继续快速敲打键盘。
“第一章:青云。青云山脉巍峨高耸,虎踞中原……”
至于为什么抄诛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穿越到这接近于地球21世纪初的平行世界,不抄诛仙抄什么呢?
难道去抄《升龙道》?抄《坏蛋》?抄《善良的死神》?那虽然也赚钱,但是太没逼格了吧。
杜采歌可不打算抄一辈子网文,以后肯定还是要抄一些经典名著的。
等以后成名了,人家一翻他的履历,哟,这家伙还写过《坏蛋》?妥妥的黑历史啊。
至于什么斗破苍穹……难道以后翻拍电视剧了,要去拍斗气化马?想到那个画面,杜采歌就不寒而栗。
所以,当然是诛仙。
以后还可以改编游戏,电视剧,电影,一遍又一遍地赚钱。还清4000多万的欠款,就靠这本书了!
又抄了差不多4000字,杜采歌点击保存。
外面天已经黑了下来,杜采歌出去吃了个快餐,没有耽误时间立刻返回。
坐回电脑面前,继续敲击键盘。
哒哒哒,哒哒哒。机械键盘发出清脆的敲击声,就像是啄木鸟在打洞。
杜采歌“文思泉涌”,仅仅又花了一小时,就又抄了6000字。
他回头稍稍过了一遍,挑出几个错别字修改,点击保存。
然后开始搜索蔚蓝星的文学网站。
几个小时后,他发现,蔚蓝星的网络文学还处于初级阶段,有数家文学网站,有各自不同专精的领域,各自有着一批忠实粉丝。
当然,也已经出现了一家特别强势,且有着强大资本在背后运作的文学网站。
其在被“远光集团”收购后,蒸蒸日上,虽然还没有表现出一统江湖之势,但被圈内人公认为最有机会成为龙头。
“创世中文网”。
没错,和地球上的一家文学网站撞名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字通俗、容易记忆,很有路人缘。
打开网站后,就自动登陆了,他发现原主有这个网站的账号,里面还有价值几百块的创世书币。
杜采歌重新设置了密码,然后花了点时间研究原主过去的阅读经历。
一直看到凌晨两点多。
他发现原主的阅读审美偏向于恐怖、灵异、武侠,非常小众,非常在乎文字的美感。
原主的浏览历史里那些小说,往往故事情节一般,甚至剧毒,吃了朱蛤都扛不住的那种,叙事手法朦胧、晦涩,不过文字功底都是极高的,甚至有卖弄文笔的嫌疑。
这样的小说,杜采歌是不太看的。
杜采歌比较喜欢看脑洞文,喜欢看叙事很出彩,剧情反转多的小说,文笔通俗一点、甚至差一点都没关系。
他看小说,并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他真心喜欢通俗文学,喜欢看故事,喜欢看一些人物描写、场景描写。
他认为这些能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帮助他拍出更好的电影。
其中一些他阅读过的小说,他甚至打算将之搬上大银幕。当然这是在地球时的事了。
原主在创世中文网有几年的阅读历史,也试着写过一些非常文青倾向的短文,已经开通了作者号,只是并没有任何一本作品签约。
至于原主的作者名,叫做“云出岫”。
杜采歌觉得这名字太文青,也太羞耻。
研究了一会网站后,他发现可以用创世币修改昵称和作者名。
沉思了一会,杜采歌花了1万创世币,相当于100块钱,将这个账号的昵称和作者名都修改成:“海明威”。
欧内斯特.海明威是他最喜欢的地球作家之一,《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太阳照样升起》、《乞力马扎罗的雪》他都看了5遍以上。
但是在这蔚蓝星,海明威并未出现。
或许是因为蝴蝶效应,他根本就没有诞生;也或许是他没有走上写作的道路,也就没有成名;也或许是他死在了一战。
将笔名改成海明威,是杜采歌在提醒自己,自己只是一个文抄公,将地球的优秀文学作品搬运到蔚蓝星来,并不是自己真的成为作家了。
同时,也是他在纪念地球上的一切,纪念自己最喜欢的作家。
修改完作者名后,杜采歌新建作品,上传章节,把今天写的1万字全部上传。
看着小说处于“审核中”的状态,他关掉网页。
然后他往后仰在椅子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休息了一会,他出去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可乐,不过并非经典的“可口”或“百事”,而是一个大华国的品牌“非常可乐”。
喝了几口,味道还不错。
他带着可乐回到自己的房间,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
他前世一直都有阅读的习惯,而且不仅仅是看小说和专业书籍。
科普文章、历史、人物传记,心理常识方面的书,他都爱看。
他一直认为,一个导演,必须是有审美的素养,懂得怎么讲故事,有独特的生活体验,具备人文和历史底蕴,又有一些科学常识的。
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限制一名导演的发展前景。
所以杜采歌前世的时候,一有空就看书,大量地看书,而且什么类型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今天的码字任务既然完成了,他就可以安心地徜徉在书本的海洋里,做一只快乐的书虫了。
对了,等等。
他打开电脑上的音乐播放器,选中“本地音乐”,入目大部分是没见过的歌名,以及陌生的歌手名字。
他点击“随机播放”,然后开始播放。
优美的音乐声响起。
凌晨3点,在音乐声中,杜采歌满足地开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