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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季节的渐渐推进,大地上的植被愈发泛黄,荒原则早已成了金色的海洋。临近过冬的动物开始储备食物,农民收割作物,牧民尽力给牲畜们蓄上冬天到来前最后一层膘。
一群骑士的到来却搅乱了这片土地的平静。
“快!大流士,快!”
用力夹住身下坐骑的肚腹,挥舞着鞭子的几米·罗夏狂抽马屁股,令战马在吃痛之余不由得速度又快了一分。
十几个身披战甲全副武装的骑士纵马跟在他左右身后,都是同他一般不惜马力的全力奔驰。这些骑士不少人身上都带着厮杀过后留下的痕迹,气势凶悍而狂野,所过之处,一阵肃杀气息弥漫开。
若是在以往,带着这样的武士出行巡视自己的领土,几米子爵那是必定会非常得意的。毕竟在这个时代,作为一个边疆贵族所能夸耀的,除了自己的财富地位,便是手里的军事实力了。
奈何今天实在不是他耀武扬威的时候。
嗖嗖!!
越过一个小树林,几米子爵刚挪了一下在马背上颠得发麻的屁股,眼角就瞥见左边两道黑影袭来。
他刚趴下抱住马脖子,一支白骨为箭簇的木箭就擦过他的头盔,还有一支险而又险的则射在他肩甲上被弹开了。
快速看了一眼左侧,只见约莫十个身强体壮的半人马战士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那边包抄过来了,离得最近的和他距离还不到三十米。他甚至能看清那个刚垂下骑弓的半人马战士脸上的雀斑。
“下贱的杂种!呸——噢,该死!”
气恼地抬手擦掉自己吐出去又被气流拍回到自个儿脸上的浓痰,子爵大人迎着狂风向他的骑士下达了命令:“沃特!伯根!拦住他们,其他人!继续跑!!”
“您的意志!!!”
两个穿着锁子甲头顶锥形头盔的骑士听闻领主的命令,立刻毫无迟疑的一扯马缰,调转方向冲向半人马。印着持剑黑色巨龙的深蓝底色罩衫穿在骑士的身上,在马背上好似一道蓝色的旋风,裹挟着他们义无反顾地用手中的骑枪去捍卫领主的尊严和自己的荣耀。
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半人马战士面对两名人类骑士的突袭选择了避让。没有盾牌和铠甲,只有一身粗亚麻衣衫的半人马战士在手中没有长兵器的情况下去面对两名精锐人类骑士的正面冲锋,这种行为与作死无异。
这支半人马小队主要是为了包抄几米这位子爵的去路,组成基本都是使用弓箭和弯刀的轻骑兵,没有充分的护甲和长兵器使之能同人类的重骑兵正面近距离交锋,但这不代表他们没有足够的勇气。
锵——
三名弯刀出鞘的森托尔高速冲刺着组成一个倒三角阵型把两名骑士纳入攻击范围。
放平的长枪被夹在骑士的肋下,头盔下的目光,透着追逐荣耀与战斗的坚毅刚强。
二者交错而过·······
听到惨叫声和马匹摔倒的声音,几米子爵没有回头去看。他就算再怎么没有军事素养也明白用两名骑士去对抗十几名生来便是立于马背上的森托尔是什么后果。
两名骑士的牺牲,换来了其余人逃生的机会。
北地的寒风吹得几米·罗夏脸上的表情冷得像冰块一样。
子爵大人并非罗伊斯人——他的祖上是在北地横行了几百年的萨克人,虽然同属人类,但是和南方罗伊斯人有着很大的差别,在罗伊斯人的眼里,萨克人就是蛮子,两个民族一直有着很多矛盾。直到两百余年前,正处于鼎盛时期的罗伊斯帝国在当时那个野心勃勃的皇帝带领下组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北征。超过三万人的庞大远征军一举击溃北方所有敢于挑战帝国权威的种族势力,将易北平原正式纳入罗伊斯帝国版图。
他的祖先比较识时务,是个俊杰。在同族都脑子犯抽去跟兵强马壮的帝国军正面刚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带着部族投了帝国,当起了带路党。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很明智的。
战争结束后,大部分战败的萨克人要么被杀,要么变成奴隶,唯有极少部分站稳了队的萨克人倚此发迹,成功融入罗伊斯人的社会。
他的祖先由于在战争中功勋卓著,战绩彪炳,因此得封一个世袭子爵,原来的部族土地则成了他的封地。
看上去混得好像还不错。
但,自古以来,罗伊斯帝国从上至下都未曾有看得起萨克人的时候。
是以固然有个贵族的头衔,但几米的家族却始终没有在姓名中间加上标榜自己贵族身份的单词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从未被帝国贵族这个圈子给真正承认过。他们还要向效忠的更高一级贵族服务,镇守在帝国的北疆,为这个日趋腐朽的帝国阻挡敌人南下的兵锋。
边疆贵族,含义便跟破落户没什么区别。
每年森托尔的南下,对于掌控着贝尔蒙子爵领的几米家族来说就是场定期到来的劫难。大量的军费开支,领地财政损失,同周边贵族愈发尖锐的领地矛盾,令这个在风雨飘摇中维持了几代人的贵族家庭愈发在前进的道路上步履维艰。
上一代贝尔蒙子爵还在的时候,这些压力还统统轮不到现在的几米·罗夏来面对。但去年他老爹在一次寻欢作乐中,马上风发作,跑去见天上的父了。这一切的一切,便顺理成章由拥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他来承担。
然后,现任的子爵大人就得悲催的直面南下的半人马兵锋了。
几场战斗,互有胜负,接着这一仗,是他败得最惨的一次——超过六十名内府骑士,二十多名亚人雇佣兵,加上五百多征召兵,一口气全折进了这场战斗。
他就只能灰溜溜带着手下跑路了。
身后的半人马还在追。靠着马镫,他的骑士时不时就会反身射上一箭。制作精良的人类弓箭可不是缺少工艺材料的半人马做出的武器所能媲美的,精准度和威力都比半人马的骑弓强上不少。
奈何追兵一直都尾随着不去,跟苍蝇一般烦人。
这支半人马小队没有把握能一举吃掉子爵和他的骑士,但又不甘心放走这条贝尔蒙领最大的鱼,只能吊在后面,靠发射鸣镝箭来给后面的追击部队指引方向。
几名骑士打马兜转过去试图驱逐,结果要么是半人马仗着灵活性一举避开,要么就是被直接反杀。
“大流士!不要停!继续跑!快!”
又逃出不知多远,当感受到战马越来越慢地速度和愈发沉重地喘息的时候,几米子爵慌了。
他用战靴的金马刺猛夹坐骑的腹部,用做工精细的马鞭抽打战马的臀部,试图让战马再次跑起来,但已经过了某个临界点的战马眼神却开始黯淡,口角泛出白沫,再强烈的刺激也无法让它振奋起来了。
其他骑士的坐骑也大多如此。这些产于贝尔蒙本土的优质战马是领地骑兵部队的战力保障,不过再好的马匹也经不住这么折腾。
一条小河出现在他们面前,拦住了这帮逃亡者的去路。
“希律律——”
脱力的大流士终于还是无力的摔倒在河岸旁,把它对此毫无防备的主人甩在地上。
哐!
好似一个金属罐头落地,穿着板甲戴着头盔的几米子爵一只脚还在马镫里。在这样的状态下背部着地,哪怕板甲厚实里面还穿了垫衣,依然是摔得他五脏六腑翻滚不已,眼前变成了黑红色,耳朵里充斥着嗡嗡声,一时什么都不知道了。
所幸河滩周围都是松软的泥土,若是换成坚实的青石地面,贝尔蒙领或许就可以换个新子爵了。
神志不清之际,他只感觉浑身轻飘飘的,仿佛灵魂得到超脱,飞进了神国。
远处,半人马追兵的马蹄声像死神的鼓点,又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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