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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进趴在床边睡着了,他这几日犹如绷紧了的弓,如今则突然松弛下来,本来还在同屠春说话,说着说着,便不知不觉地睡过去了。m.乐文移动网
丫鬟掀开珠帘,看见躺在床上的少夫人冲自己使了个眼色,她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将还冒着热气的碗放到了桌上。
“这是老爷吩咐的,说今日是二公子的生辰,让奴婢送碗寿面过来,”丫鬟不敢叫醒正在熟睡的李二公子,她面有难色,轻声告诉屠春。
屠春对李嘉行最初的印象,是在她爹爹醉醺醺的胡言乱语中。上一世,她生下来就没了娘亲,屠大海总是喝得烂醉如泥的,经常还要在家中发脾气,这时候哥哥会同爹爹大吵一架,然后再摔门出去。
她一个小姑娘,不能大半夜地在外面乱跑,只能躲在角落处,浑身发抖,祈求爹爹早点去睡觉。
当然爹爹对她,偶尔也会有温情脉脉的时刻,有次他喝醉了,难得地没有闹事,反而笑着摸摸她的头,“我们春儿,可不会在这种破地方呆一辈子。”
他开始讲同结拜兄弟那些陈皮烂谷子的往事,村上人听他说多了,嘲笑这酒鬼痴心妄想,一个早就握不住刀的屠夫,居然还指望他闺女能攀上高枝,去做人家大官家的儿媳妇……
“爹替你说过一门了不得的婚事,总有一天,帝都那边会有人来接你,那时候小春儿就享福了!”
年轻的书生在屠大海的描述中渐渐地眉目清晰,离开太平村的那一天,书生辞别了妻儿与义兄,他一身月白色的旧衣裳,虽然还未动身,眼睛已经看向了帝都的方向。
屠春十七岁了,当了大官的李叔叔始终没有派人来接她,村里的闲言碎语越来越多,气得屠午动不动就要与人斗殴生事。
有一天,屠春正在溪边洗衣,初春的溪水寒凉彻骨,冻得她双手通红,经过的小孩子们笑嘻嘻地说,“春儿姐,今天喜鹊在你家屋顶上飞,还不赶快回去打扮打扮,没准你夫君就要来娶你了。”
一队车马从远处行来,惊散了围着屠春取笑的顽童,为首的骑者坐在马上,用一种陌生而怪异的口音向少女问路。
后面马车上的人兴许是太闷了,掀开帘子向外看了一眼,很快又放下了车帘。
不过是惊鸿一面,屠春当时竟有些看愣了。爹爹总说那位未曾谋面的李叔叔生得俊,是十里八乡都挑不出的好相貌,少女以前还觉得他说得太夸张,那一瞬间却突然相信了。
后来屠春万里迢迢地来到帝都,见到已经官至礼部侍郎的李嘉行,心中反而隐隐地失望起来。
从外表上看,男人没有辜负结拜兄长给予他的诸多溢美之词,但也仅仅就是外表罢了。在屠大海的描述中,那个聪明过人,善良仗义的书生栩栩如生,血肉饱满。可等屠春嫁到李家后,公爹在她心中的面目反而模糊起来,久而久之,她在后宅不见硝烟的争斗中心力交瘁,差点忘记家中还有这么一号人物了。
李侍郎固然是个好官,兢兢业业,公而忘私,大概是将全部精力都用在公务上了,他几乎从不过问李府中发生的任何事情,将家事全权交给窦氏处理。
他不亲近当了王妃的大女儿。李大公子勤学好读,年纪轻轻就进士及第,可谓是光耀门楣,也不见他有欢喜之色。
李侍郎在教育儿女方面的热忱,似乎只表现在对李重进的训斥上。有一段时间,屠春甚至认为,李嘉行是不太喜欢这个小儿子的,所以才会对李重进如此苛刻,动辄打骂。
但今天的这碗寿面推翻了她以前的猜测,屠春哂笑自己是想得太多了,这世上哪有不爱孩子的爹娘,李侍郎对儿子经商的事深恶痛绝,也是为了李重进好,想让他专心念书罢了。
桌上的寿面渐渐变凉了,少年还在昏昏沉沉地睡着,离近了看,他的眉算不得浓,睫毛却很长,看上去单薄而稚气。
屠春回忆起他们上辈子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心中有种恍若隔世的温柔。李二公子在她面前素来以无所不能的面目出现,于是屠春经常会忽略了,他今天才刚刚满十七岁。
与活了两世的她相比,他还像是个孩子。
李重进醒过来时,窗外的天色昏黄而朦胧,他一时有些混沌,分不清这是清晨还是黄昏。
他听见妻子柔声道,“爹让人送了寿面过来,搁在桌上了。”
屠春脸上隐隐有些愧色,不好意思地说,“今年我不能动弹,没办法帮夫君庆生,等明年吧。”
屠家的日子过得一直不太宽裕,但屠春从小过生日,家中总要多少庆祝一下,准备一桌好吃的或是给她做件花衣裳。李家这种富贵人家,受宠的幼子过生辰,理应更加隆重热闹才对。
她以为,是因为自己卧床不起的缘故,李家没法在这节骨眼上大肆庆祝,而李重进听完她的话后,沉默了一会儿,才郑重地点了点头。
“不只是明年,以后年年你都要帮我庆生”,少年突然笑了起来,他长大了一岁,笑容里却越发有明朗的孩子气,“还要送礼物给我。”
他一笑,屠春心中也有莫名的欢喜,可很快的,她的心就沉甸甸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了。死亡的阴影犹如潜伏在暗处的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冷不丁地窜出来。
又一年过去,李重进已经十七岁了,距离他上辈子死去的时间,还剩下四年。
李重进替妻子盖好被子,听见她迷迷糊糊地说,“寿面冷了,别吃了,再让厨房做一碗吧。”
少年轻声地应允了,等屠春睡着后,他走到桌面,盯着那碗寿面看了许久。
这么多年了,他的父亲打过他,骂过他,也骗过他,他们之间那点岌岌可危的亲情,似乎全要靠这一年一碗的寿面来弥补。
李重进从不曾有过生日,据说窦氏在生他的时候大伤元气,以至于不能亲自喂养他,不得不忍痛将他交到奶娘手里。
他小时候,还向红珠发过脾气,说大哥大姐每年生辰,府里都热热闹闹的,为什么他想要个礼物,父亲反而要把他痛骂一顿?
男人用书房中的砚台砸他,骂他,“为了生你,你娘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你在这天高兴,对得起你娘亲吗!”
红珠温声细语地哄了他好久,可那时年幼的他依旧闷闷不乐的,觉得父亲很不讲道理,他又不是故意害娘亲难产的,何况现在娘亲好端端的,他怎么就不能过个生辰了?
最后是丫鬟把寿面端过来,年幼的孩子才终于委委屈屈地消气了,红珠用筷子挑起长长的一根面,女子眼神温柔,对他说,“二公子会福寿绵长,一辈子平平安安的。”
李重进打开窗户,面无表情将那碗冰冷的寿面扔了出去。
他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被苛刻对待后,一丁点温情就能收买的孩子了。
红珠已经死了,他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父亲。那个男人赠予他骨与血,然后在接下来的十七年中,慢慢让他的骨头硬了,血也冷了。
九壹银庄的总号坐落在寸土寸金的玄武街上,每年的这一天,总号里的人都会分外紧张,因为幕后的大老板就坐在对面茶楼的雅间中,注视着总号中每一个进出来往的客人。
乙亥,丙子,戊子。
女人的手缓缓地抚过发黄的宣纸,她根本不用看,这六个字像是刻在她心头一般,睡梦中都不曾忘却。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也是他们之间定下的暗语,当初她想要创办银庄,那个人慷慨地给了她一笔数额惊人的银子。
她知道他是有意要帮她,可年轻的时候,总是太过心高气傲,非但不趁机试探几句他的心思,还硬要撑出财大气粗的样子,“谢兄把钱存到小妹这里,无论何时来取,都定会连本带利地拿出来。”
那人哑然失笑,提笔写了几个字给她,然后上了马,冲她挥挥手,“日后如果有人用这六个字向你讨债,你可不许不认账。”
她接过来一看,发现他就是随便写了今天的日期,心中不满,觉得对方根本是在敷衍她,便将头上的金钗拔下来,硬塞到他手里。
“口说无凭,这金钗我有一对,这个你拿去,就当作信物。”
马上的人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即将金钗收到袖中,突然正色道,“我今日有急事,不和你客套了。过段时间,兴许我还会离开帝都,到别的地方去,卫姑娘,有缘再见吧。”
下属还在旁边一板一眼地禀告着,“卫重已经离开帝都,前去岭南了,沿途都有人暗中盯着他,王妃尽可放心。”
女人听得心不在焉,她养了很多年轻英俊的男人,卫重只不过是其中比较讨人喜欢的一个罢了,如果不是他侥幸与那人有几分相像,她本不会这么心慈手软的。
天色已经很晚了,女人望向窗外,总号的门前渐渐寂静了下来,快要到关门打烊的时候了。
整整十七年了,每年的这一天,她都会盛装以待,希望那个人会像当年邂逅那样,再一次不期然地降临到她的生命中。
可他始终再也没有回来,韶华不为红颜留,卫姑娘早已嫁为景王妃,她的银庄有了许多家分号,却再也没有等到手持金钗过来的人。
他说有缘再见,难道是再也不愿与她相见了?
对面银庄的门终于关上了,年关将近,繁忙的一天结束后,人们也纷纷回家休息了。
女人依旧静静地坐在那里,她年轻的时候终日忙碌奔波,疏于打理,岁数上来了,反而开始精心妆扮起来,但脂粉可以描绘出一张颇有颜色的脸,在灯下细细地看,到底遮不住眼角新生的皱纹。
候在一旁的下属突然听见她说,“备车,我要去李府。”
韶华易逝,红颜易老,她等得有些迫不及待了,她怀疑自己的身体,根本撑不到与他相逢的那一天。
既然见不到那个人,去见一见能够让她想起他的人,也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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