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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坪古镇是个好地方,至少我很喜欢。踩在青花石板的小路上,苔藓类的植物爬在斑驳的墙面上,长出了时间的痕迹。老房子见证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出生、成长和死亡。抚摸着古老的墙壁,我更喜欢这些老房子。不像那些仿古建筑,虽然有着光鲜亮丽的外壳,却并未被赋予灵魂。
一时间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忽然回头,就只剩下阿辉还走在我的后面了,小孟和珍珍已不知去向。
“她们呢?”我微笑着问。
阿辉勉强扯出了一丝笑容,礼貌的回应着,却回答不出来我的问题。看来女孩们趁他不注意,偷偷溜去了她们喜欢的地方。
“我和我的好朋友在一起的话,也这样。”我安慰他。“女孩子总有些小秘密要分享。”
“我就不明白你们,明明那些东西,草帽呀,耳环呀,公司附近就有啊,却偏要到阳朔来买。”
“她们喜欢逛街,你不喜欢吗?”
“我想去爬山,想去骑车。我们都来三天了,今天才来漓江。她们整天都在西街上逛。”阿辉叹了口气,显得无奈和委屈。但他马上又咧嘴笑了,沉浸在了某个让他开心的记忆中。“刚才打水仗过足了瘾,终于满足了我一个心愿。”
“她们不喜欢运动,你可以自己去呀。”
阿辉摇了摇头。
“因为小孟吗?”
这个男生害羞的挠了挠头,露出了他洁白的牙齿。他没有说话,可他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答案。他依然沉默着,看向了远处,他的眼睛不像刚才那么明亮了,倒像是清晨时的阳朔,被雾气笼罩着。
同病相怜,我忽然想到了这个词。于是,两个可怜的人就结伴走在了这个古老的街巷里。
午后灿烂的阳光驱散了来自心上的寒意,抬起头,任凭阳光照在我苍白的脸上。参观完几个古建筑,湿掉的衣服被阳光烘干了,汗水却又打湿了衣领。
“找个地方歇一会吧。”阿辉说。
我没有反对,我们在一家小茶馆里坐着,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你是个有故事的人。”阿辉将陶瓷茶杯里的茶水添满,轻轻的推到了我的面前。
啜饮了一小口茶水,我并不打算将话题接下去。我需要倾诉,可这不是我擅长的。我更擅长倾听。“你也是。”我说。
阿辉将杯子送到嘴边,像喝酒一样,一饮而尽。他要讲述他的故事了,而我也很喜欢听故事。
这是阿辉第一次来阳朔玩儿。尽管他生活的城市离阳朔很近,坐高铁的话,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到桂林,再从桂林转乘,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他愿意的话,一个周末就足够。他不是不喜欢阳朔,他说他上大学时就有来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玩上几天的想法了。骑行在宁静的乡村小路上,吹吹山里夹杂着植物气味的风;去漓江坐竹筏,和朋友疯狂的打一次水仗,即使全身湿透也没有关系;或许还可以尝试一下攀岩,挑战从没有试过的极限运动。可惜想法是好的,具体实施的话,各种借口就会冒出来,阻止他的想法。或者说,身体更加诚实一些。他总是很忙,大学很忙,工作之后也忙。每天都在城市里忙碌着,忙着工作,忙着赚钱,好让自己能在这个城市里有个家。所以即使有休息的时间,他也更愿意宅在家里。
这次能来阳朔,他很感谢他的老板和两位美女同事。在他和同事几个月的努力下,终于搞定了一个大客户,这让他们获得了奖励,不仅仅是丰厚的奖金,还有几天假期。
来阳朔是小孟提出来的,她说再不出去走走的话就要废掉了。阿辉本来是想在窝在家里打游戏睡觉的,只是,他从没有拒绝过小孟,更别提是可以去阳朔待上几天了。
刚到阳朔那两天,小孟和珍珍既不去景点,也不去漂流,她们就喜欢逛街。阿辉每天跟着她们,帮她们拎包,当她们的摄影师。他不明白女生为什么会如此热衷于逛街、买衣服,明明有些东西,公司附近小巷子里都能买到,她们却偏要来阳朔浪费时间去挑选。但是,阿辉聊到小孟的时候,我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快乐。他说小孟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工作能力强,和客户打交道的时候,客户都很信任她。阿辉欣赏工作时的小孟。小孟经常加班,她说晚上的办公室只有她一个人,她很害怕,阿辉就留下来陪她。有一次,小孟完成工作后,都已经半夜了,两人就没有回家,一直在聊天。他们说蓝球,说游戏,说漫威。一直聊到了天亮,他喜欢的,小孟都知道。他没遇到过能和他聊这些的女生,只觉的相见恨晚。
然而,故事到这里的时候就中断了,因为小孟和珍珍找到了我们。两人换上了新买的民族风长裙,脸上的妆容也重新化过了。
“你俩聊的很嗨呀。”珍珍笑着说。
珍珍开了个玩笑,我注意着小孟的反应,在阿辉的故事里,她才是女主角。小孟和珍珍一起,都在笑着,她甚至还拍了拍阿辉的肩膀,这让阿辉很尴尬。她的反应不像女主角该有的反应,或者说,在小孟的故事里,阿辉并不是男主角。
“你们去哪里了?”阿辉给女孩儿们倒好了茶水。
“我们去拍照了,还买了裙子。”小孟说。
“这次出来才发现我俩太投缘了。”珍珍搂着小孟的肩膀,“喜欢的东西都一样。”
“对呀,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小孟回应着。
我看见阿辉的眉头皱了一下。他刚刚也说了“相见恨晚”这个词,也是形容他和小孟的关系。
“明天去遇龙河漂流吧。”小孟看向了阿辉。“知道你很想去。”
阿辉的反应没有那么热烈,他的眼睛依然被迷雾笼罩着。“骑车去吗?”
“当然了。”小孟又看着我问,“你会骑车吗?”
“会。”
“那和我们一起去吧。”小孟对我眨了眨眼。
同为女生,我当然明白她眨眼的意思。她在暗示我,甚至是在鼓励我,她们看到我和阿辉在一起喝茶、聊天,可是她不知道的是我们聊天话题的中心人物是她。我同意了她的提议,我只是不想一个人去遇龙河,对于其他的,我还是很尴尬。
阿辉看着外面的街道,我感觉他内心有些受伤,他在消化那些不好的,让他消极的情绪。
我和他们又坐了一会,就一起坐车回了客栈,晚上他们去了酒吧,而我去看了《印象刘三姐》。
在阳光已经爬满了整个小城的时候,我们四个人才骑着萍姐家租来的自行车,往遇龙河而去。穿过车流拥挤的马路,来到了大山里。山里的空气很新鲜,夹杂着植物的清香和泥土的气息,让人顿时来了精神。“真好闻。”我说。
阿辉就在我的旁边,“在城市里,不管是在公司,在地铁还是公交上,空气里总是香水混合着汗水的味道,那味道,无法形容。”他摇着头,甚至还吸了吸鼻子。
由于平时很少锻炼,我们骑的很慢,尤其是我,骑一段后还要停下来喘喘气,休息一会。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照顾着我,慢悠悠的骑着,后来,有一群外国人过来了,他们骑行装备很齐,戴着头盔、穿着骑行服、护膝,他们超过了我们,其中有一个很帅的男生得意的对着我们吹了声口哨。
像是比赛开始时的哨声,小孟一下子就加快了速度,还喊着:“阿辉快点,我们追上他们。”
阿辉一下子就冲到了我们几个人的最前面,车轮转的飞快,一个弯道后,我就看不到他的背影了,小孟和珍珍也骑的很快,紧跟在后面。
我握紧了车把,身体前倾,也加快了速度,只是,还没骑上几圈呢,就没了力气,不得不停下来。车轮快速滚动摩擦着路面,风把头发吹到了脸上,痒痒的,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拨弄着头发,忽然间,我想挣脱,挣脱捆绑在身上的所有束缚,我想飞翔。我试着放开了握着车把的右手,车子平稳的向前行驶着,我张开了双臂,就像长出了翅膀。我感觉到了自由。
然而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失去平衡的车头晃了晃,我赶紧抓住了把手。我并不是鸟儿,而是风筝,被一条无形的线牢牢的绑住了,虽然拥有过短暂的自由,但是根本没有随心所欲的能力。
追赶一阵歇息一阵,只想着赶快追上他们,沿途风景也没有好好欣赏了,当我看到他们时,他们已经在原地休息了。阿辉告诉我,遇龙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