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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无休(08)
女人名叫施寒山,自称热爱古风国风,今年三月和两个同好一起筹钱开办了“蒹葭白露”,旨在传播传统文化。
说这番话时,她并无底气,明恕一看就明白,她并不是真的热爱古风,只是想赶着“古风热”,能赚一笔是一笔。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明恕来“蒹葭白露”的目的,并不是考察其专不专业,正不正规。
“你和沙春是怎么认识的?”明恕问:“她从什么时候起,在你这儿工作?”
“我和我朋友商量好主打古筝,因为古筝是最热的民族乐器,对普通人来说,古筝弹着比较有范儿吧。”施寒山说:“像我们这样的小机构,招老师容易,但招专业的老师就很难了。开业之前,我去音乐学院和演艺集团打听过,没人愿意来,我们也开不起特别高的价。后来到了四月份吧,我们的生意渐渐上了正轨,想学古筝的学生特别多,但老师全是业余的,只能教教基础。我觉得这不行,我们宣传的就是古筝,必须有一位专业老师。”
明恕说:“所以你又去了演艺集团?”
“嗯,这次运气好,正好遇到沙春。”施寒山说,“我给她讲我们急需一位专业古筝老师,费用她可以自己提,只要我承受得起,开多高都行。她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而且薪酬要得不高。她一周来上两个晚上的课,周六周日随便选一天上白天的课,一个月我只用支付她不到八千元的酬劳。”
明恕突然问,“刚才在外面教书法的男老师是谁?”
施寒山诧异,“他叫令栩之,还在念大二,他怎么了?”
“这个令栩之,平时和沙春走得近吗?”
“不近吧,他和沙春的课基本上是错开的,我没见过他和沙春说话。”
明恕点点头,打算一会儿将监控全部调出来,“沙春在你们这儿工作期间,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
施寒山说:“没有,她很和气,又很专业,不仅指导学生,有时还帮助其他古筝老师。大家都挺喜欢她。”
明恕若有所思。
如果施寒山没有撒谎的话,那么同样是职场,沙春在主职场与副职场,境遇可谓大相径庭。
“蒹葭白露”的同事与学生喜欢她,而演艺集团的人瞧不起她。
这种差距似乎暗含道理——在演艺集团,沙春是技不如人的那一个,而在“蒹葭白露”,沙春是最专业的老师。
沙春在演艺集团可以说没有一个朋友,长期生活在压抑中,但“蒹葭白露”这样的环境,也许会让沙春感到放松。
一旦放松,说不定就会交上朋友,长久相处,会产生信赖,以及依赖。
沙春遇害之前是主动前往演艺集团,看上去既不害怕也不紧张,更不像遭到精神操控。
那么在演艺集团等待她的人,应该是一个她熟悉,甚至是信赖的人,她听那个人的话,避开监控、使用现金支付,所做的一切都协助着那个人。
“我需要沙春的学生名单。”明恕说:“还有你们这儿其他工作人员的名单。”
施寒山一惊,“不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害了她。”
明恕说:“你不是当事人,你没有资格为任何人做保证。”
技侦队员赶到,调取监控以及师生资料。
接待大概是个傻白甜,仍然看不出沙春已经出事了。倒是令栩之察觉到了什么,好几次警惕地看向技侦。
他的所有举动,都没逃过明恕的双眼。
回到刑侦局,明恕立即赶去萧遇安的办公室。
萧遇安将一个饭盒递到他面前,在他开口前道:“别急,先把饭吃了。”
“我不饿。”话虽这么说,明恕还是揭开了盖子。
在外面奔波了一整个白天,马不停蹄跑了三个重要地点,他不是不饿,是已经饿过头了,感觉不到饿。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他就懒得吃饭了,或者随便吃个面包了事。但现在有萧遇安在,他不善待自己的身体,萧遇安逼着他善待。
“哎,像被家长管着似的。”饭盒里装着三个菜一份饭,一看就是在私房菜馆叫的外卖,明恕夹起一块鱼,小声嘀咕。
萧遇安自然是听见了,“不是像。”
明恕掀起眼皮,“是是是,你就是我家长。”
这顿饭吃得很快,明恕去走廊上扔掉饭盒,照镜子时发现自己脸有点脏,赶紧洗了把脸,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将衬衣的胸口部分全浸湿了。
萧遇安丢给他一张毛巾,问:“有什么发现?”
明恕胡乱在胸口擦了擦,就将毛巾搭在肩上,“疑点和线索都太多,我得整理一下。”
萧遇安说:“不着急,一条一条来理。侦查进展已经汇总到了我这里,确实,沙春周六晚上打车去演艺集团,并由西侧荒地进入园区这一举动太不同寻常。”
“我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明恕说:“第一,是凶手让她这么做,凶手是个她非常信任的人——否则她一个单身女性,不可能大晚上不顾安危去那么危险的地方。那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他凭什么能让沙春听令于他?照这种思路,凶手是演艺集团同事的概率很低,更有可能是沙春在别的地方认识的人,比如”
萧遇安打断:“你忽略了一种情况。”
明恕问:“什么情况?”
“这个人不一定需要得到沙春信任。”萧遇安说。
明恕蹙眉想了两秒,“ta可以用音乐去‘要挟’沙春?”
“对。”萧遇安打开平板里雍欢接受问询时录下的视频,“沙春的母亲说,沙春从小就天赋不足,为了力争上游而拼命努力,这是她性格里最显著的特点。任何时候,沙春都是把‘进步’放在第一位的。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位沙春的同事问沙春——周六晚上有空吗?我改编了一首曲子,很想和你一起练习一下。沙春会是什么反应?”
“你的意思是,杀害沙春的人在屈星、孙静、吕卉这三人之中?”明恕说:“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几人里,暂时不考虑那三位后勤人员,剩下的就只有他们。”
“我只是在你的想法里补充这一条。”萧遇安说:“因为你刚才已经打算将演艺集团的员工排除出去了。技侦那边刚刚传来消息,吕卉在演出后和朋友去了酒吧,酒吧的监控能够证明,吕卉没有作案时间。至于屈星和孙静,他们都自称因为太累而回家,但目前还没有人能够证明,他们真的回家了。”
明恕立即找出屈星和孙静的资料。
屈星,男,33岁,主攻琵琶。孙静,女,29岁,主攻古筝。
孙静和沙春在乐团里弹奏的是同一种乐器。在任何单位,同样职位的人都不免被拿来比较,互相较劲的也大有人在。
孙静也不算特别有天赋的人,在乐团内部,公认有天赋的古筝演奏者是有不在场证明的傅峥。和沙春相比,孙静圆滑得多,合群得多,每次冉合对沙春冷嘲热讽时,孙静都会附和几句。
而屈星,是乐团里的另类。
季月说,集团有时会引进“特殊人才”。屈星正是被引进的“特殊人才”,是民乐部最才华横溢的艺术家。
“从动机上来说,屈星和孙静都有作案可能。”萧遇安翻开一个笔记本,上面稀稀疏疏写着字,更多的是图形,“你们上次开会时分析过,民乐团里可能有人嫉妒沙春的勤奋,想像沙春一样勤奋,却又做不到,害怕沙春靠勤奋越走越远,而自己成为被抛下的人。孙静符合这一分析。她和沙春都主攻古筝,沙春的进步就等于她的退步。她对沙春存在敌意,当她发现沙春真的凭借不懈的努力超过她时,这种敌意可能被无限放大。”
明恕远远看着萧遇安的笔记本。
他知道那个笔记本。
萧遇安考虑一件事时,既能将网铺得极大,最后又能将网收回来,这是一种靠经验与天赋锻造的能力。那笔记本上就写着案件的“经络”,而他身上也总是带着笔记本,这一点正是跟萧遇安学的。
“再看屈星。”萧遇安又道:“屈星对沙春绝不可能有嫉妒,却可能是一种更加扭曲的恨。他是琵琶演奏上的天才,这毋庸置疑。天才俯视普通人,通常有两种情绪,一是正面的怜悯,二是负面的鄙夷。屈星也许瞧不上沙春这样的人,再进一步,他认为沙春这样毫无天赋的人弹奏古筝,是对他所爱音乐的亵渎。”
“砍断双手”明恕说:“他俩倒是都有可能砍掉沙春的双手,一个是‘不让你再练习’,一个是‘你这双手不配弹奏古筝’。”
“但是落在实际操作上,屈星作案的可能高于孙静。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凶手能够以音乐引诱沙春深夜赴约。屈星有这个能力。”萧遇安说:“我看过民乐部所有人的问询笔录,不止一人提到,屈星恃才傲物,性情不定,时而温文尔雅,时而出口伤人。但因为他是‘特殊人才’,专业能力又确实够强,所以从来没有人对他表露不满。沙春如果接到他的邀约,我猜,沙春不仅会赴约,还会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明恕说:“沙春手机和网络上都没有查到可疑联系人,说明凶手是直接与沙春接触。屈星和沙春确实有私底下接触的机会。再有,沙春离开江南剧院后,耽误了接近一个小时才打车。我之前一直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耽误这么久,就算是躲监控也花不了这么多时间。但如果是屈星让他这么做的话,那倒是说得通了——周六的演出屈星也在,10点17分,屈星和另外三人一起离开江南剧院,是沙春之后第一批离开的人,同样的路程,沙春不能比屈星先到演艺集团。所以屈星会让她等待!”
“嗯。”萧遇安点头,“屈星符合其中一条犯罪逻辑。但他不是唯一的嫌疑人。刚才你说,凶手是个沙春信任的、愿意深夜赴约的人,这个人是沙春在‘蒹葭白露’认识的吧。”
明恕连忙回到自己的思路上,“‘蒹葭白露’对沙春来说,是个比演艺集团氛围更好的地方。沙春以首席古筝教师的身份兼职一个月,收入仅有八千元,这个数字在同行中居于中下。沙春愿意在那里继续干,一是因为房贷的压力,第二,我猜测是因为她在那里工作感到舒服。”
萧遇安说:“房贷这一点也许可以推到次要原因上,只是为了房贷的话,她完全可以开更高的价。”
“我也是这样想。”明恕接着道:“在‘蒹葭白露’与沙春有交集的人都得挨个排查,我现在很怀疑,凶手就在沙春的学生中。另外还有一个叫‘令栩之’的书法老师反应也不正常,当我提到沙春时,他手上的笔顿住不动了。”
“好,那么现在侦查范围就缩小了。”萧遇安冲明恕抬了抬下巴,“这只是你的第一个想法,第二呢?”
明恕沉默了一会儿,摇头,“第二种我觉得有点荒唐,而且我找到了一些能够反驳这种想法的证据。”
萧遇安说:“你认为,命案由沙春本人主导,凶手只是她‘自杀’的辅助者?”
明恕吸了口气,“沙春躲避监控、拖延时间、由西侧进入演艺集团内部她这一系列行为让我无法不这么认为。而且哥,有一个很主观的感觉我还没有给任何人说——周六演出时,我一直注意着沙春,我总觉得她的神情里有种悲伤。现在想来,她是不是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所以不由自主感到害怕、伤心?”
“不无道理。”萧遇安站起来,找出沙春的尸检报告,“你们昨天开会时,邢牧不就提过吗,沙春在窒息前期几乎没有挣扎,是到了后期才出现猛烈挣扎的迹象。一个策划好自己死亡的人,颈部刚被勒住时,确实不会怎么反抗,但当她濒临死亡时,挣扎就是本能反应。”
明恕说:“自杀的原因我也想过——沙春在经年累月的努力之后,终于不得不正视自己的平庸。对一个有心气并为之付出了太多的人来说,这种打击是致命的。沙春的家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家,她用的是简易衣柜,客厅没有沙发、电视、茶几这些普通家庭该有的东西,她的钱都花在了练习室上。她是三年前搬到现在的住处,也是在三年前,她上传了第一个她弹奏古筝的视频。”
萧遇安虽然没有去现场,却已经看过了那些视频。
“技侦正在查沙春的网络痕迹,目前没有发现她与任何人发生争吵。她上网除了浏览音乐相关的网站,就是上传自己的作品。”明恕说:“现在我们没办法再问沙春——你传这些作品时在想什么?有什么期待?但按照一般心理,一个人孜孜不倦地将自己的作品传到公开平台上,不可能是孤芳自赏,她一定想获得认同。”
“如果能在网络世界获得认同,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沙春在现实工作中受到的打击。”萧遇安叹息,“可是即便是在网络上,她的勤奋也没有为她换来掌声。”
“所以我觉得,沙春可能沉浸入了一种万念俱灰的状态。她渐渐看清,努力是没有用的,天赋早就决定了一切。”明恕抹一把脸,又道:“但我又觉得这不成立。哥,沙春的卧室里没有床,却有一个精心装饰的帐篷,这说明她是个内心比较浪漫的人。事发前,沙春还去买了酸奶和牛奶放在冰箱里。这么一看,她又不像一个将要放弃人生的人。”
“那如果是她故意的呢?”萧遇安说。
明恕一怔,“什么?”
“内心浪漫和有自杀倾向并不冲突,浪漫的人有时更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所以帐篷这一点,可以先放在一边。”萧遇安说:“你注意到沙春的冰箱里有刚买的酸奶和牛奶,但你有没有发现,她冰箱里只有酸奶和牛奶?”
明恕瞳孔倏地紧缩。
冰箱里当然不止酸奶和牛奶,还有果啤、苹果、化妆品。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短期内不会坏,不会腐烂。
“我看过照片,牛奶的保鲜期是27天,酸奶15天。”萧遇安说:“也就是说,在半个月内,奶制品不会变质,果啤和化妆品在冰箱里放一年半载也不会散发异味。至于苹果,苹果是保存期相对较长的水果,放在冰箱里,10天到15天不会变质。”
“这一堆东西,要散发出臭味至少需要10天!”明恕反应过来了,“沙春用它们来营造自己热爱生活的假象,而10天之后,她的尸体大概率已经被发现,警方必然搜索她的住处,这时候就会发现她冰箱里的‘存货’。她不愿意自家冰箱变得恶臭难闻,所以挑选的是保质期较长的奶制品,水果避开了夏天盛产却容易腐烂的葡萄、水蜜桃、西瓜”
“既然要用他杀的方式谋划自杀,那就必须做得像真的一样。让我们误认为她对生活还有向往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点。”萧遇安语气微转,“但这个帮助她完成‘自杀’的人,可能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