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斗虫(20)
“你很擅长将自己带入嫌疑人的情绪中,在命案一发生,就将自己想象成凶手一个刑警,他越是能站在凶手的角度去思考,就越能够尽快破案,有时甚至能够在下一场悲剧还未发生之前及时阻止。”
“其实最早,我也不习惯将自己带入犯罪分子。
但是周围能够给与我的助力不多,我想要加快破案的效率,就只能寻求改变。
将自己带入凶手,是我能想到的最有效的方法。”
1月初,为了在盛芷身上找到贺炀的突破口,明恕曾经去过一趟洛城。
线索断在洛城,他与花崇进行了一番有意思的对话。
回冬邺市的路上,明恕一直在琢磨这段对话。
站在凶手的角度,将自己带入犯罪分子,或许能够在下一场悲剧尚未发生时,将其阻止。
但这何其困难。
贺炀的罪行,只有湖影一个证人,而这个证人的话还无法成为证据。
已经发生过的事,追查起来难度极大,证据要么被毁灭,要么藏在警方难以找到的地方。
重案组甚至没有理由去查贺炀。
要将贺炀绳之以法,只能等待他下一次出手。
下一只“虫子”
,会是谁?
带入具有反社会人格之人的心理,用他们的眼睛去看,用他们的脑子去思考,锁定他们锁定的目标。
“贺炀的胃口已经越来越大了。”
当明恕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萧遇安,萧遇安在思考片刻后说:“先是不满足于普通人,现在经过湖影和盛芷,恐怕连明星也不能满足他了。”
明恕紧拧着眉,“我也知道他的犯罪呈现递进性,但我想不出他往上会看中哪个群体。”
萧遇安说:“花队是这方面的高手,难怪你会去请教他。”
“但他不熟悉贺炀。”
明恕说:“这案子现在也不至于让洛城出力。”
“带入犯罪分子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但也不至于复杂到无解。”
萧遇安说:“屠杀让贺炀感到兴奋,但屠杀里最关键的是人。
刺激他,令他感到兴奋的是屠杀的实施者。
想一想,操纵哪类人最让他兴奋。”
明恕按着眉心,像是抓住了什么,却没有抓牢。
“你是贺炀,你具有反社会人格,你是个罪犯。”
萧遇安说:“即便你外表光鲜,对自己的手段高度自信,恐惧被你压制到最低,但它未必不存在。”
“我怕罪行败露。”
明恕忽然道:“我认为我已经做到了万无一失,但是发生过的事,必然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
萧遇安点头,“无数实例证明,最为罪大恶极的凶手,内心仍旧对追踪他的人抱有畏惧情绪。”
“警察?”
明恕说:“最畏惧的人,往往也是最希望踩在脚下,肆意践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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