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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狼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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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弘觉得自己好像找对方向了,从钱庄查,是不是能够查出来到底是谁在私运违禁品?

    抚摸着下巴不由自主的想着,私运无论如何,都是一大笔钱,这笔钱他总该有个来龙去脉吧?总不能真是自产自销,然后用其他产品来填补亏空吧?

    如果是那样,这些东西还就真的不好查了,人家的钱要是不入钱庄,不走帐,自己也就没法子查。

    就算是那香皂、肥皂等物品,现在在大唐,特别是南方一带,已经是走俏的商品,一直都是有市无价。

    权毅如今脸皮越来越厚了,这货自从来到西域磨练后,就变得无耻极了。

    这不,又开始蹲在李弘的门槛上,死皮赖脸的嘿嘿傻笑着。

    “甭打主意,没戏。”李弘哪能不清楚他的来意。

    挖墙脚挖到自己身边来了,这哪行?如果精兵强将都被他挖走了,以后还能拿什么教训他们?

    权毅当初不太相信李弘亲卫队的战力,但自从有一次,李弘让他率领千人,自己率领亲卫队,两人在沙漠深处,进行了一次模拟的遭遇战后,权毅是彻底的服气了。

    所以就以扮作强盗危险太大为由,强行挖走了当初那个亲卫队队正。

    要不然李弘也不会看见尉屠耆后,动了收为己有的心思。

    尉屠耆也着实是一块璞玉,稍加雕琢,以后定能够成大器。

    可别忘了,李弘九转十世,曾经就跟着战神白起驰骋沙场过。

    当年秦国与赵国的战略决战:长平之战,自己就曾经跟随着白起,与同白起一起坑杀赵国兵士四十余万。

    但最后自己的结局也同白起一样,在当时的杜邮亭,也叫孝里亭,同白起一同被赐死。

    而他当时的身份则是白起身边的大将:秦国名将客卿:司马错之次孙。史学家司马迁之六世祖:司马靳。

    “最后一次,大都护,末将手底下的兵什么料,您也知道的,最近一直被无法无天抢风头,您要是再不管,末将就。”权毅蹲在门口,跟要饭的似的。

    “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这话我跟你说过八百遍了,你的人再要是输给无法无天,你就等着被我罢免吧。”

    李弘话音刚落,然后眼前就出现一道残影,权毅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把心思再放回中原地区,李弘拄着下巴沉思了好久,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但不论如何,他还是打定主意,先给白纯去旨,让她从钱庄里开始慢慢查,看看是不是能够查出点儿什么来。

    第二日清早,权毅在门口刚刚集结好自己队伍,正准备开拔前往沙漠深处,进行他们的第二职业盗贼时,身后传来了马蹄声。

    李弘率领着亲卫队二百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看着权毅惊愕的眼神,李弘虎目扫过,淡淡说道:“我一同跟你们去,舒展舒展筋骨。”

    “是,大都护。”权毅脸上呈现兴奋的神色。

    城门口处,一个小脑袋从城门里探了出来,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了马背上那人是李弘后,便从门口蹦了出来。

    “你这是去哪里?”安小河仰头看着前方的大军缓缓离去,对唤做粮票的战马马背上的人问道。

    “打劫去。”李弘看着笑颜如画的安小河,装作盗贼的模样儿说道。

    “带上我呗。”安小河期望的说道。

    “不行,这一次又不是一两天就能回来,你跟小雪还有夏至她们玩儿吧。”李弘对于安小河很心动,特别是那高挑的身材,美丽的脸颊。

    但是不知为何,面对安小河时,脑海里总会不自觉的跳出白纯的影子。

    虽然她俩气质完全不同:白纯就像那天山上的雪莲般,淡然到甚至淡漠,淡漠到甚至不食人间烟火。

    而安小河则就像是跌落到凡间的精灵,处处透露着一股灵动跟轻盈,就像那花瓣儿飞散着,给人愉悦。

    一个九天玄女般要乘风而去,一个凡间精灵般刚入红尘俗世,两种截然不同的美态。

    撅着小嘴的安小河,仿佛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望着远远离去的背影,手放在红唇边高喊道:“记得给我带个礼物回来。”

    李弘烦不胜烦的挥挥手,在安小河看来,这是知道了的意思。

    其实,李弘的意思是:该哪凉快儿哪待着去。

    芒种、花孟在李弘马头前方不远处两侧护驾,身边一左一右则是半梅跟寻兰。

    两女同样穿着盗贼的衣服,里面也是加了皮革似的铠甲,在沙漠中,这样的装束,适合高速冲杀。

    两女笑着回头向安小河招手,示意她赶紧回去吧。

    待她们两人刚刚转过头看向前方,就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听马蹄的声音,不像是多匹战马的蹄声,而是单骑的蹄声极速而来。

    “爷,不会是安小河非要跟着来吧?”半梅狐疑的问道。

    李弘无奈的摇摇头:“不会是他的,是那头色狼。”

    不回头,听马蹄声,李弘已经猜到了,出城时,没找到那头色狼,如今恐怕是被夏至告知后,追出来了。

    “爷,还真是白起啊。”半梅兴奋的说道。

    寻兰也是回头看去,顿时整个俏脸上写满了惊讶,小嘴张的老大,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白起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寻兰喃喃的问道,也不知道她问的对象是谁。

    而她目光所及之处,只见一头狼正端坐在一匹马背上,浑身油光发亮的黑色狼毛,因为屁股底下的马飞驰的原因,狼毛随着风的吹动往后掠去,整个狼都显得很威风、霸气。

    白起前爪直立,后腿弯曲,一屁股坐在放着马鞍的马背上,一脸严肃,双眼凝视前方,迎着风正匆匆的往李弘这个方向赶。

    白起屁股下的马,像是已经习惯了给一头狼当坐骑,正卖力平稳的飞奔着,与背上的狼配合默契,给人一种狼马合一的感觉。

    李弘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也懒得看它,当初有一次就是怕它累,所以找了一匹胆大的马,让它坐在上面歇脚。

    没想到从那以后,这家伙喜欢上了这种出行方式,只要一出城,这匹马肯定会被它从马厩,自己咬开缰绳牵出来,然后自己跃上马背坐好,就等着出发了。

    沿着孔雀河一路往西,这里距离南边前往于阗的官道并不远,也并不是沙漠的深处,不过是沿着沙漠边缘前行罢了。

    孔雀河歪歪扭扭,在如今植被已经不太多的情况下,从高高的沙丘上俯视,仿佛一条玉带环绕在沙海边缘,匆匆而下。

    强悍的大自然打造出了强悍的生命力,但在面对人类的过度砍伐、破坏时,还是显现出了它脆弱、不堪一击的另一面。

    惊蛰、猎豹的情报也适时的送入了孔雀河沿岸,吐蕃的货商并没有进驻楼兰城,而是选择了同样在孔雀河附近扎营。

    手里拿着地形图,孔雀河岸边的一处林荫地带,整整两千多人正在这里休整。

    白起早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它适合自己给自己找野味儿。

    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给它的主人李弘,稍带点儿野味儿回来。

    但别以为它会有此孝心,不过是它想让李弘帮着它烧烤一下,吃熟肉对白起来讲,倒像是人类吃生肉一样,偶尔新鲜下。

    “大都护,末将看了下地形图,到达于阗之前动手最为稳妥,但也最容易暴露咱们,这样会在禄东赞那里落下口舌的。”权毅认真的分析道。

    “他们大概是一千三百来人,加上玉门关会和后的人,总人数应该在两千三四百人,这是相当于七八个商队的人数了。”

    李弘拿着情报分析着,这一次吐蕃显然是想用庞大的人数,来确保货物能够完好无损的,或者是以较小的损失,来换回大部分货物送往吐蕃境内。

    “大都护,末将觉得吐蕃这次如此兴师动众,是不是阴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您看他们这次,明显谨慎了很多,在玉门关都没有停留,稍作休整就跑出来了。而到了楼兰,都不进城,这是为何?”权毅看了看李弘手里的情报,这次吐蕃的商队行事风格,与以前大相径庭。

    “这还不简单,一是货物中肯定有玉门关没有查验出来的。二来嘛,说不准这次是禄东赞自己亲手策划的。看看他们选择的休整地方就知道了,看似选择的都是我们好下手的地方,但每一处地点,也都是让我们最可能暴露,也最适合他们反击的地形。攻守兼备啊。”

    李弘看着一路上的休整地点,研究着每一处的地形,这驼队谨慎的很,每一处地点,都是精心挑选的。

    每一处地点,都像是故意给自己留出了诱饵,让自己误以为很容易吃下去,但吃到嘴里的话,很可能就上了老家伙的当了,会让老家伙把自己一网打尽。

    “那怎么办?总不能这么一路跟着下去吧?过了于阗,想要再吃,就不得不打一场硬仗了。”权毅琢磨再三,说道。

    “那就打一场硬仗,在于阗之前吃掉他,由于人数太多,风险比过了于阗再吃还要大。命令所有人,休整半柱香后启程,连夜赶路。”李弘看着地形图,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ps:不知不觉写了二百章了,才发现,作为一个写手,写书真的很不容易,每天坐在电脑前,真的是很累很累,累的不只是身体,还有脑子,太多的情节、细节都需要琢磨,就是这样,每每写完还是不尽如人意。不过还是需要多谢各位大大的宽容、理解,并没有给我很大的压力。谢谢大家陪我一起走到两百章,希望以后还会陪我继续走下去。最后再呼吁下,过年了,看盗版的大大们,把手里的盗版放放,支持下正版吧,来主站纵横支持下小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