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小说网 > 我是猫 > 九

作者:[日]夏目漱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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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的脸上有麻子,据说,这种脸在明治维新之前十分盛行。不过到了今天,日英同盟已经成功缔结,这种脸就有点儿落伍了。与人口增长相比,这种麻子脸的衰落成反比。所以,用不了多久,在这世上恐怕就再也找不出麻子脸了。这结论十分准确和高明,是以医学统计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就算我是一只猫,也不能多加质疑。在现在的这个地球上,还有多少麻子脸在生存呢?这是无法确定的。不过对我来说,我敢肯定的是,在和我有交往的猫中,没有一个有这种麻子脸。至于我认识的人类,我家主人就是唯一的一个。所以,我颇为同情他。

    面对主人的脸庞时,我每次都会想:“看看这张脸吧,真是难看。想必他前世一定罪恶滔天,否则怎么会在二十世纪的今天,顶着这样一张脸四处生活呢,而且还没有丝毫羞愧之情。”对这种麻子脸来说,如果是在古代,逞逞威风倒也不是不可能。可是到了现在,遵照命令,麻子已经撤退到了双臂上,可是主人的麻子却依然固执地驻守在他的鼻子和脸颊上。这值得骄傲吗?当然不,反而对麻子本身的颜面有所损害。如果可行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其立即除去。事实上,就麻子本身而言,待在脸上,想必它也觉得不稳固吧?在今天,麻子们的势力越来衰弱了,所以说不定它们还有其他想法。譬如企图依靠强硬地固守此脸孔,带领其他麻子们再攀高峰。倘若果真如此,那在面对这些麻子时,我们一定要加倍小心。可以将它说成一个坑洞集合体,抗击世上俗流却存在了千万年。也可以将它比喻为生命中的坑洼不平,令人敬佩。唯一欠缺的是,这些东西看起来怪脏的。

    当主人还是个孩子时,在牛込区的山府街上有个中医,叫浅田宗伯。据说,每次出门去给病人看病时,这个老家伙总是乘坐轿子,一路晃荡而来。不过可惜的是,这轿子在他去世后就被其养子变成了人力车。所以,等到其养子死的那天,到了下一代,原本的葛根汤说不定就会被继承家业的子孙变成氨基匹林。在东京的大街上,坐着轿子一路晃荡而来,在宗伯老生活的那个时代,这已经够不成体统的了。敢于这样无所顾忌自行其是的人可不多,除了固执的死人、装上汽车的猪猡,大概就只有宗伯老这么一位了。

    与宗伯老的轿子相比,在不成体统这点上,主人的麻子脸倒是毫不逊色。即便是从旁边扫一眼,你也会对他充满同情。不过就固执程度来说,与那位老中医相比,主人也并不逊色。所以,才会像如今这般,青天白日地就敢顶着那少见的麻子脸大摇大摆地去学校教英语,而且没有一天例外。

    他就这样站在讲台上,脸上镌刻着上个世纪的遗迹。他不仅给同学们讲课,还给他们以沉重的教诲。像“猴子有手脚”这种话他很少重复,但如果讲“麻子对脸面的影响”这种关键问题,他显然能做出最明确的诠释。甚至都不需要他开口,同学们就已经能知道答案了。如果没有像主人这类的老师,要想研究这个问题,对那些同学们来说,就必须花费像我们依靠木乃伊去探索古埃及人那样的气力,去图书馆或博物馆调研。可见在无形中,主人的麻子脸竟还立了大功,真是出人意料。

    不过主人的脸上之所以长满痘疮,当然不是为了立大功。面对这些麻子时,千万不要轻视。实际上,按原本的计划,这痘是要长在手臂上的,但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最后竟弄得满脸都是。那时,主人还很小,除了嚷着“痒痒!痒痒”外,对俊美之类的词还没什么意识。所以,他使劲抓挠父母给的这张脸,将其祸害得够呛,就犹如火山爆发时的熔岩在上面流过一样。“我在没得痘疮之前可好看了,粉嫩的小孩儿可爱极了。”这是主人时常对妻子说的话。更有甚者,他还炫耀说:“我长得白白净净的,家人抱我去浅草观音堂那儿烧香,路过的外国人都忍不住回头看我。”不过他这话却半点儿证据都没有,着实遗憾。

    这张麻子脸能用来教诲人,能立下大功,但是它到底脏得很。所以,自懂事以来,为了消除这些难看的家伙,犯愁的主人可谓想尽了一切办法。不过可惜的是,这跟宗伯老的轿子可没法儿比,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它的去留。所以,哪怕到了今天,在主人的脸上,这些麻子依旧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据说,对于这个“一清二楚”,主人十分记挂。所以走在街上的他总要数一数,像这样的麻子脸今天碰上了几个。这些麻子脸长在谁身上,男的女的?是在哪儿碰上的?小川街的商场还是上野公园?这些事都被主人认真地记录在日记里。在他眼中,和麻子有关的知识,与其他人相比,他肯定了解得最多。对此,他深信不疑。前几天主人家来了一个客人,是主人的朋友,刚留洋回国。主人向他问道:“在西方,这样的麻子脸也有吗?”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朋友将脑袋一歪,好半天都没吱声,似乎在思索,最后才说道,“这种人不常见。”

    “虽然不常见,但并不代表没有,是吧?”主人问道,语气颇为严肃。

    “有是有,但要么是乞讨者,要么是拾垃圾者。总之,在有文化的人中,没有这样的。”朋友答道,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如果是这样,和日本相比,倒是有些差别。”主人说道。

    对于那些落云馆的学生,主人已经听从了哲学家的劝告,不再抱怨了。从那以后,每天他都待在书房不停思索。看来,对于哲学家的忠告,他可能是打算遵从了,通过静坐,在消极主义中锻炼自己的精神。但主人这个人原本心胸就不够宽广,所以这样天天阴郁地坐着,估计下场不会太好。在我眼中,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当掉自己的书,然后找个艺妓去学吹喇叭呢。不过对于我的忠告,那么乖张的主人才不会听从呢,所以随他的便吧。自此以后,我都离他远远的,就这样过了五六天。如果从那天开始算,今天已经是第七天了。佛家有云:很多打坐的人会在第七天时明悟。那我家主人又会如何呢?无论是生还是死,总得有个头吧?我心里不免惦记。于是,我迈着从容的脚步,从走廊上来到了书房门口,预备查看一下屋里的动静。

    主人的书房坐北朝南,里面有六张席子大小。书房里有一张大大的矮脚桌,摆在日照充足的地方。要想知道它到底有多大,一个“大大的”怕是不够。实际上,它有六尺长、三尺八寸宽,与书房整体相比,高矮也正合适。不仅如此,这个东西还很不简单呢,它并不是现成品,而是和附近的家具店定做的。不但能当桌子,还能当床。为何要定做了一张这样的桌子呢?能当床用,难道是要在上面睡觉吗?主人为何会这么想呢?我无法解答这些问题,因为我没有向主人求教过。也许主人之所以弄来这么一个大家伙,不过是因为偶然间的一个念头罢了。他到底是出于什么奇怪想法才弄来这种东西呢?将桌子和床两种毫无关系的东西硬拼凑到了一块,这种想法在精神病患者的身上倒是常见。要说这个东西,确实够有特色,不过可惜的是,实用性不强。我曾亲眼看见,主人就曾躺在这桌子上睡午觉,结果一个翻身就掉到走廊上去了。自此以后,这东西就只被用来当成桌子用,主人再也没用它来睡过觉。

    桌前放着一个绸纱做成的坐垫,看起来很轻薄。不过上面有三个孔洞,是被香烟烫的,里面露出了黑了吧唧的棉花。我家主人此时正坐在这个薄垫上,背对着我。灰色的腰带系在主人腰上,绕了两圈,带子的两头耷拉下来,一直垂到主人的脚上。这带子最近还被我摆弄过,并且我的脑袋还为此被打了一下。可见,这条带子是不能随便靠近的。主人竟然还在思索?我心里颇为疑惑。俗话不是说了吗?“这人要是笨啊,思索也没用。”我探头看向主人身后的桌子,上面放着一件亮闪闪的东西。我的眼睛情不自禁地眨了两三次。这真是个古怪的东西,竟然还能发光,我紧紧地盯着它,连眨眼都顾不上了。后来我终于发现,原来是桌子上那不断晃动的镜子发出的亮光。

    镜子?主人摆弄它干吗?按道理来说,镜子不是应该放在洗漱间的吗?今天早上,我在在洗漱间见过这面镜子。为何要强调“这面”呢?因为在主人家,“这面”就是唯一的镜子。主人每天洗完脸都要对着这面镜子梳头发。或许有人会质疑道:“主人这种人也梳头发?”实际上,对于其他事,主人倒不甚在意,可单单十分重视自己的头发。能够被这家收养,对我来说,十分幸运。自从到了这儿以后,直到今天,就算天气再热,主人也没理过平头。他的头发总是留得稍长一些,大约有二寸。在梳头时,他会在左边把头发分成两份,那样子别提多认真了。不仅如此,他还会把右边的头发往回梳,看起来颇为服帖。不知道这种举动是否也意味着他就快得神经病了。

    这种分发十分有架势,但和这张桌子却不大相配。不过无论对谁来说,这都是无所谓的小事,所以也就没人说什么,他自己也扬扬自得。先抛开他这种时尚的分发不谈,实际上,他把头发留那么长也是有原因的。据说,他除了脸上有麻子外,在早些时候,头皮上也开始出现麻子了。所以,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样理个平头或半寸短发,那从他的头顶上看去,就会有几十个麻子暴露无遗。这些痕迹如此深刻,是用抚摩根本无法消除的。这就好像在空旷的原野上,突然浮现了一个个流萤,虽然有些风雅之姿,但肯定会让人厌恶。如果想把这些东西遮盖住,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将头发留长无疑,这样也就掩盖住了自己的缺陷。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让脸上也长一些毛发,以便于将脸上的麻子也遮盖住。所以,对主人来说,将自然长出的头发剪短,实在没必要花那个钱。而且他也不想向人家宣布:“看看我的脑袋,上面患过痘疮。”因此,主人才会将头发留长。因为头发长,所以就得梳分头;因为梳分头,所以就得照镜子;因为需要照镜子,所以才把镜子放在洗漱间。而且实际上,在我们家,确实只有一面镜子。

    可见,这面唯一的镜子原本是应该放在洗漱间的。可是现在,我却在主人的书房理发现了它。那它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呢?显而易见,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镜子灵魂出窍,自己飞来的,另一种是主人拿来的。如果是第二种,那原因是什么呢?难道对他那消极主义的锻炼来说,这镜子还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吗?

    据说,在之前,有位学者去某高僧那儿拜访。彼时,这高僧正在磨瓦片,上身没有穿衣服。于是,学者询问他在干什么。高僧答曰:“看到这瓦片没?我要使劲把它磨成一面镜子。”听见这样的回答,学者吓了一跳,立马说道:“你是高僧,这点不假,但要把瓦片磨成镜子也是不可能的。”“哈哈哈……”高僧大笑着说道,“此言不假,那就算了吧。不过与我想将瓦片磨成镜子相比,那读罢万卷书也不懂我佛门至理的人,应该是一个意思吧!”

    主人正在高兴地摆弄那面从洗漱间拿来的镜子,他为何会这样做呢?估计也是受上面故事的影响吧?我偷偷地观察着主人的举动,没有发出一点儿声响,心里觉得也许要发生一些出乎意料的事了。主人完全没有察觉我的举动,只是紧紧盯着那面镜子,看起来聚精会神。要说镜子这种东西,其实挺吓人的。据说,深夜时候,在大屋子里,只有那些胆子非常大的人才敢点着蜡烛自个儿面对镜子。就拿我来说吧,当我第一次照镜子时差点儿没吓死,那种恐惧的感觉在我围着屋子跑了三圈后才平息。而且那次是孩子们硬逼着我做的,她们把镜子直接拿到了我面前。现在是青天白日,但是像主人这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也是够吓人的了。就算通常情况下,哪怕只看一两眼,那张脸也让人心里厌恶。

    主人隔了一会儿后,喃喃自语道:“这样子……是不太好看。”真是不容易,对于自己的丑陋,他竟然承认了。虽然他说的话是事实,但他的神态却像个疯子。如果他再更深一步面对自己的丑陋,估计就该感到畏惧了。对一个人来说,只有彻底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可怕的坏人,此人才能称得上是久经风雨,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得到解脱。既然如此,主人本应再进一步说道:“嘿!真吓人。”但不管怎样,他都不肯说,只能以一句“这样子是不太好看”来敷衍了事。后来,他还鼓起了两腮,也不知道究竟想干什么。接着又用手拍打着鼓起的两腮,大概打了两三下,似乎是一种魔法,但不知道是哪种。

    这时,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有谁的脸长得和主人类似。是谁呢?哦,想起来了,是女仆阿三。在这里,我也就顺便说说阿三的脸,那张脸真是圆咕隆咚的。最近,主人家曾收到过一件礼物,那是一个外形是河豚样子的灯笼,是人家从穴守稻荷神社买来的。阿三的两腮与那胀得圆圆的河豚相比,简直是一模一样的。而且因为太圆了,所以阿三的两只眼睛都给挤没了。不过对河豚来说,它一直是按照圆形胀大的。可是对阿三来说,她的头骨本来就有很多棱角,再加上她的脸越胀越大,结果就把自己弄成了一座六角钟,而且还是水肿的。如果这话传到阿三耳朵里,只怕她会气死吧。接下来言归正传,还是把话题扯回我主人的身上吧。他利用吸气将自己的两腮鼓得浑圆。与此同时,还像之前提到过的那样,用双手不停地拍打着。然后喃喃自语道:“要想看不见麻子,就得像这样,绷紧脸皮。”

    主人这回又把脸转了过去,让那半边暴露在阳光下的脸对着镜子。然后,他似乎有所发现地说:“这么一来,太明显了。如果正面冲着阳光,倒显得平滑些,奇怪。”镜子被主人拿在右手里,此时,他将右臂前伸,尽量让镜子离得远些。然后好半天没有说话,只是在不停地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接着好像一下子明白了什么似的,说道:“离得远些就看不大清了,反倒不能离得太近。脸上是这样,其他事也是这样。”在此之后,他突然将镜子横拿,让眼睛、脑门儿、眉毛都挤向中间的鼻子。我看了一下,这张脸可真是难看。“这招不行。”说着,他就停止了这个举动,看来他自己也意识到了。然后他又自言自语道:“这张脸也太凶恶了,怎么会这样呢?”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接着他又把手收回眼前,让镜子停在眼前,离眼睛只有三寸。他伸出右手食指,在自己的鼻翼上摸了一下。桌子上放着吸墨纸,他将自己摸过鼻翼的手指在上面狠擦了一下,抹掉了鼻子上擦下来的油。于是,纸上立即留下了一些痕迹,圆圆的。

    这个主人啊,花招还真多。接着他转过那个手指头,又在自己的下眼皮上使劲扒了一下,这个“鬼脸”被主人做得十分利落。他到底在干什么呢?是在对自己的麻子脸进行研究?还是在和镜子玩瞪眼比赛?真是让人弄不明白。可见,主人这家伙,性情不定,要不然也不会在我观察他的这段时间里想出这么多花招。或许不仅如此,如果从好的角度做一些答非所问的说明,也可以说主人之所以要对着镜子做出各种动作,很可能是一种用来明心开悟的方法。实际上,人类所做的研究都在于研究自我。口中的天地、山川也好,日月、星辰也罢,说到底,其背后的实质依旧是自我。罔顾自己,反而对其他事物进行研究,无论对谁来说,要想做到都是极其不易的。

    一个能够超越自己的人,他的自我在超越的瞬间也就丧失了。而且研究自我这种事,执行者只能是自己,别人代替不得,就算双方都怀有这种强烈的愿望,同样不行。所以,自古以来,英雄之所以能成为英雄,凭借的都是自己的力量。如果他人能够代替自己了解自我,那岂不是说我们也可以借用他人的嘴来判断牛肉是否鲜嫩?那些所谓的“早知学,晚闻道”“窗前灯下彻夜读书”都只是一种便利手段,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自我。要想找到自我,如果依靠他人的高论和辩论的道理,或者是浩如烟海的书本,都是不行的。就算有,也不过是自我的阴魂罢了。当然,有些时候,与什么都没有相比,即便是阴魂,也要更好一些。要想抓住本体,偶尔追逐虚无的阴魂,也未必不是种可行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阴魂与本体都是如影随形的。主人对镜子的摆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合情理的。起码与那些机械地硬搬爱比克泰德学说的假学者相比,主人要好得多。

    镜子这种工具,很容易造成孤芳自赏,但是与此同时,却又是一个消毒机,能够消除骄傲自大。如果在面对镜子时,心中是一些虚浮不实的想法,它自然成了最能鼓动那些蠢货的工具。自命不凡害人害己的例子从古到今数不胜数,其中大部分都和镜子脱不了干系。因此,镜子最早的制造者估计也要心怀愧疚,就好像法国大革命时,因为猎奇,一位医生创造了杀头机,很多罪恶因此而产生一样。不过当感到自我憎恶或颓废时,最好的办法同样是照镜子。因为一旦站在镜子面前,美丑自然就一目了然。这样一来,人们就会觉察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我长成这样竟也能活到现在,并且在面对其他人时,还能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人。在人的生命中,最该感到高兴的就应是觉察到这点时。在这世间,最难能可贵的就是承认自己的愚蠢。在面对这种有自知之明的人时,所有自命清高的人都应仰视。如果有一个这样自命清高的人对我十分轻视,站在我的立场来看,表面上他自高自大,但实际上这正表明了他的低头认输。当然,主人并没有那么机灵,不可能照个镜子就有自知之明。但是尽管如此,好歹通过照镜子,他能够承认自己是个麻子的事实。能对自己丑恶的面目加以认识,势必有利于进一步认清卑劣的自我。主人这家伙,还真是不错,之所以会这样也许和哲学家的批评有很大关系。

    我心里这样寻思着,与此同时,对主人的观察也没停下。当然,主人对此丝毫没有察觉,他在扒完眼皮后自语道:“慢性结膜炎吗?有点儿充血。”此时眼睑已经颇红,他说完后,可能是因为发痒,所以又狠命揉了几下。这样一来,原本就红的眼睑根本无法忍受,估计用不了多久,他那像腌鲷鱼一样的眼珠就会腐烂得仅剩两个孔洞。没过多久,他又把眼睛睁开,再次伸到镜子前去照了照。细看之下,果然和我预想得差不多,双眼无神,简直和北方冬天阴郁的天空有得一比。当然,他的眼睛平时同样不是特别有神儿。他的双眼非常混浊,甚至连黑白眼珠都无法分清,当然,这种说法略有夸大。他的眼神儿就和他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精神差不多,总是在眼眶中模糊不清地浮动着。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呢?有人说是因为胎毒,还有人说是因为痘疮。据说,当主人还是个孩子时,试过一些偏方,例如吃了很多柳树上的毛毛虫和山蛤蟆。母亲担忧儿子,可以说为他竭尽全力地想办法。可直到今天,与刚出生时相比,主人的脑袋依旧没什么差别,依然是个糊涂虫。在我眼里,他之所以会这样跟胎毒和痘疮可没什么关系。主人的头脑昏暗不明,当它达到一个极致时,在形体上自然会有所呈现,所以他的眼睛才会如此模糊不清。不过他的母亲显然不了解这点,所以才会为他浪费了那么多的心力。必须有火,才会有烟飘起,同样,正是因为他头脑蠢笨,所以眼睛才会如此不清晰。由此可见,眼睛是他心灵的一种表现。他的心就和天宝铜钱一个样,中间带个窟窿,所以他那大大的眼睛也是如此,没那么好用。

    他这会儿捻起了胡子来。他的胡子原本就参差不齐,每一根的生长似乎都各成一体。长着这种杂乱无章的胡子,真是悲惨。就算是在盛行个人主义的时代,对胡子的主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关于这点,主人已经有所意识。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他对胡子大加修整,希望每一根都能得到统一安排。当然,主人的努力也没有白费,最近,他的胡子总算整齐划一了。以至于他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是在“留”胡子,而非“长”胡子了。在对待事物时,发乎真心,则效果愈加显著,所受鼓励也愈大。自己的胡须有大好前途,主人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只要一得空闲,也不管是白天晚上,就会对自己的胡子修整一番。他企图将胡子留成向上翘的那种形状,就像德国君主那样。所以,对于毛孔的朝向,他全然不顾,无论是横着长的,还是竖着长的,他都一把抓住使劲儿向上拽。这样一来,对胡子来说,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就算是作为胡子主人的苦沙弥偶尔也会感到非常疼痛。可是,最重要的就是修整。胡子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横竖都得被一把抓住,使劲往上拽的。也许在局外人眼中,这种爱好真是古怪。可是对主人来说,这事却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那些非要与学生的本性相违背的教育家一样,非得夸夸其谈什么“瞧我的能耐”。所以,也就没什么理由去责备他了。

    主人对胡子大加修整,兴致颇高。厨房的阿三顶着那个六棱形的脑袋这时跑进了书房,伸着红彤彤的手,对主人说道:“您的信。”主人这时朝书房门口扭过头去,并保持着原有的左手持镜右手拽着胡子的姿势。于是,他那非得要弄成两撇“八”字的胡子,末梢还在向上翘着,正好落入阿三眼里。结果送完信回到厨房的阿三立即靠着锅盖大笑起来,想停都停不下来。对此,主人依旧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然后从容地将镜子放下,把送来的信拿了起来。第一封铅印的信写得颇为正式,拆开来看,主人才发现它的寄信人是一位贵族。内容如下:

    向阅信人致敬,望您身体健康。现在的太平盛世都有赖于日俄战争接连胜利的功劳。现在,我国大部分的勇士都已在“万岁”声中凯旋。国民欢呼雀跃自不必说。忆之前宣战时,我国忠勇的战士长期驻守在远隔万里的他乡,忍受严寒酷暑,积极争战,并将所有心力和忠诚都奉献给了我们的国家。对此,我们必将铭感五内,时刻不忘。因为在本月末,各位将士就将凯旋。所以,在下月二十五日,本会将代我区所有市民为本区一千多名出征的各级将士举办一场庆祝会,并对将士家属进行抚慰。所以,热烈欢迎各军属参加,以便聊表感谢之情。望各位能够大力支持,使庆典得以圆满举行,对本会来说,此乃无上光荣。为此,特望各位能积极踊跃捐款,在此万分感谢。敬启。

    主人读完信后又装回了信封里,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对这种捐款的事可是兴致缺缺。前几日为了帮助农业受灾的东北地区,主人曾捐了点儿钱,可能是两元,也可能是三元。自那以后,但凡见到外人,他就会大声嚷嚷,他被人敲诈了一笔捐款。按理说,捐款都是主动给人家的,绝不存在敲诈一说。这种说法显然不合适,又不是碰上了盗匪,何来敲诈一说呢?然而,在主人眼中,这和被敲诈了没什么区别。所以,就算这次的名目是为了欢迎军人,发起人是位贵族,但如果只想通过一封信就让主人拿钱,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当然,如果能使用一些强硬的手段,那事情又是另一种结果了。在主人眼中,与其先欢迎军人倒不如先欢迎他,然后再欢迎其他人倒也没什么。此时他早晚还在为生计奔波,所以,只能让这些贵族老爷为欢迎仪式操心了。接着,他将第二封信拿了起来,结果惊讶地发现同样是铅印的。内容如下:

    敬启,正值寒秋,恭祝贵府兴隆。我校之事一如阁下所知,从前年开始,受到两三位野心家之干扰。一时间,困难重重。然而尽管如此,暗中以为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鄙人无德的关系。所以,应以此事为教训。后来,刻苦自励、发愤图强,终于凭借自己之力找到了一条新路,以便于能够获得足够的经费来建设理想中的新校舍。此路就是鄙人新出版了一本书,名为“西方缝纫秘法要领特刊”。在这本书中,鄙人多年研究的成果都蕴含其中,并且以工艺学原理为基础,乃我费尽心力写得。现在,希望一般家庭都能积极购买,除了成本费用外,鄙人只收很少的利润。这样一来,既能弘扬缝纫技术,又能为我校建立新校舍略尽绵力。鄙人原本深感惶恐,但依然希望诸位或能为家中女仆踊跃购买此书,也算是帮助我校新建校舍。望诸位大力支持,三叩九拜。

    日本女子缝纫最高等学府

    校长缝填针作

    看完信后,主人随手将其揉成一个团扔进了垃圾篓中,态度颇为淡漠。可见,这位针作先生当真不幸,就算是诚心叩请、刻苦自勉,依然毫无效果。接着,主人又将看起来颇为新颖奇特地第三封信拿了起来。这封信的信封颇为醒目,上面印着像卖糖果招牌一样的红白格子。在这信奉正中写着几个大字:“珍野苦沙弥先生谨启。”是隶书,看起来墨色颇重。信里的内容和鱼铺老板娘有关系吗?这可说不准。但是不管怎么说,光从外表来看,这信封倒是够鲜艳的了。至于内容,如下:

    如果由我掌管天地,西江水就已经被我一口饮尽了;如果由天地来掌管我,那我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也许有人要探究我和天地的关系……第一个吃海参的人胆量无疑是值得佩服的,第一个吃河豚的人勇气无疑是值得敬重的。所以,就算将吃海参者和食河豚者比作亲鸾[91]和大日莲[92]转世,也丝毫不过分。至于只知道吃用醋腌制的干葫芦的苦沙弥先生,难道也想凭此而成为天下名士吗?这我倒是没有见过。

    为了荣华富贵,即便是亲密的朋友,也会出卖你。即便是父母,也有自己的私心。还有那些你爱的人,也有一天会将你舍弃。无论是荣华富贵,还是功名利禄,都有消散的一天。就算是你头脑中私藏的学识,也有一天会腐朽霉烂,到了那时,你还有什么可倚仗的呢?在这个天地间,你要倚仗什么呢?难道是神明吗?要知道,所谓的神明,不过是深陷苦痛的人们随意捏造出的泥偶罢了。而所谓的人,不过是一具臭皮囊罢了,是由那些排出的屎尿堆砌而成的。没有足够的倚仗,却又心安理得,呜呼!这不过是那些正摇摇晃晃走向坟墓的醉鬼的胡言乱语罢了。如果油烧光了,灯自然就灭了。如果前世的善恶因缘都消弭了,那又会留下什么呢?苦沙弥先生,您慢坐,且进清茶一杯。

    如果不将其他人视为人,那就没什么可畏惧的了。可是,在面对这种不将我视为我的社会时,那些不将他人视为人的家伙又会感到愤怒,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对那些荣耀显贵之人来说,在他们眼中,他人自不必视为人。可是,如果他人也不将他们视为人的话,他们就会勃然变色。可见,这可真是一群浑蛋,随你变不变色吧。

    如果在我眼中,不将他人视为人,或者在他人眼中,不将我视为我,那些好打抱不平的人就会突然爆发一般地降临。这种爆发式的活动就是所谓的革命。革命是由那些打抱不平的人掀起的吗?当然不是。事实上,之所以会产生所谓的革命,不过是那些荣耀显贵之人故意为之的。

    朝鲜有很多人参,先生为何不用呢?

    天道公正再次拜启于巢鸭

    与上一封信中有九拜的针作先生相比,这位来信者可要蛮横得多,这从他免了七拜只有个“再次拜启”上就能看得出来。毕竟不是来募捐的,这也正常。不过即便这样,要想读懂这封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我认为如果把这封信投递给杂志社,无论是哪家,恐怕都会将其弃之不用。再加上主人的头脑一项不大灵光,所以,我想主人一定会将此信随便撕掉丢弃。然而事实截然相反,主人竟将这封信反复读了好几遍。或许在他眼中,信里的内容满含深意。所以,他已经下定决心,非把它钻研出来不可。

    要知道在这天地间,有太多的东西都是我们所不了解的。所以,无论何事,你都可以对其信口雌黄一番。因此,无论这信有多么难懂,如果你非要解读它,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人类的愚蠢或聪明是显而易见的,根本无须浪费唇舌去解释。不仅如此,就连“人是猪、狗”这样的命题,要想解释,也不是什么难题。无论你是说山是矮的,还是说宇宙是小的,这都不是什么问题。或者你说乌鸦白,小野小町丑,苦沙弥是君子,也没什么说不通的。所以,即便这封信艰深难懂,但如果你硬要解读它,总能弄点儿意思出来。面对那些不懂的英文,主人尚且还会生拉硬扯地说明其意思。所以,在面对这封艰深难懂的信时,主人想要解读的欲望恐怕会更加强烈。

    曾有学生向主人提问:“在天气糟糕时,也要以Goodmorning问好,这是为何呢?”为了搞清这个问题,主人竟花费了七天来思考。还有人问,在日语中,怎么称呼“Clumbus”这个英文名。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主人不分昼夜地整整研究了三天。所以,无论是只吃用醋腌制的干葫芦的天下名士,还是食用朝鲜人参掀起革命,对主人这种人来说,要想解释清楚,显然不是什么难事。利用那种解释Goodmorning的方法,在过了一段时间后,主人似乎终于将那些艰深的字句弄懂了。他不停地发出赞赏,说道:“这信写得可真深刻,在哲理方面,来信者肯定颇多研究。这信里的见识真是高深啊!”在这番话里,主人的愚蠢可谓彰显无遗。不过如果从相反的方向来看,有些地方似乎也没错。对主人来说,任何看不懂的事都是值得赞赏的,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当然,除了主人,有这种习惯的人恐怕还有很多。因为,在很多人眼里,那些难以弄懂的东西里必然饱含深意,神秘得很,所以很容易将其视为什么神圣之所在。因此,在面对那些不懂之事时,为了抬高自己,那些凡夫俗子总是装作很精通的样子。而那些学者却正好相反,有些事原本浅显易懂,但经他们一解释,反而弄不清了。

    例如那些众所周知的大学教授,他们的话总是让人听不懂,但却往往具有很高的名望。那些总是讲得浅显易懂的人却正好相反,只有很低的名望。再例如这封信,正是因为里面忽而出现什么“海参”,忽而出现什么“排出的屎尿”这些不知所云的东西,所以主人才会如此赞赏。由此可见,正是因为根本弄不懂,所以主人才会如此赞赏这封信。这就和道家、儒家、佛家分别赞赏《道德经》《易经》《临济录》是一个道理。可是,又不甘心完全看不懂,所以就瞎扯一些解释,好像自己懂了一样。从古代开始,这种不懂装懂对某事大加赞赏的行为就是一件快事。然后,主人卷好了这封用隶书写成的信,并将其放在了桌子上,态度显得颇为恭敬。之后将双手交叉伸进袖子里,开始沉思。

    门前的招呼声恰好于此时传进屋子里:“家里有人吗?有人吗?”虽然听起来这声音和迷亭先生的差不多,但是这种来拜访时打招呼的举动显然不符合迷亭先生的行事风格。这声音早早地就传入了书房里主人的耳朵中,但他依旧保持原样沉思着。或许在他眼中,这种到门口迎客的事可不归他管。因此,就算他在书房里,也从不应答。女仆阿三出门买香皂去了,女主人尚在茅房里。这样一来,除了我,再没有能开门迎客的了。不过我也懒得紧,想让我去开门也是没可能的。于是,从换鞋处,客人直接跳上台阶开门走了进来,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无论是主人还是客人,都够奇怪的了。从客厅的拉门那儿传来多次开合的声音,可见,客人先去了客厅。接着书房里出现了迷亭的身影,果真是他。

    “嘿!来客人了,你这家伙在做什么呢?真能胡闹。”迷亭说道。

    “是你呀!”主人说。

    “你在家怎么不答话呢?还说什么‘是你呀’,我还以为家里没人呢。”

    “哦,我在思考呢。”

    “就算是在思考,也总能说句‘请进’吧。”迷亭说道。

    “那倒没什么问题。”主人回答。

    “你还真是一如既往,无论遇到何事,都能如此岿然不动。”

    “前些日子,我倒真是开始修身养性了。”

    “修身养性就不能开口应客了?这事可够稀奇的了。对客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你总这么岿然不动,那可受不了。我今天还给你带来了另一位客人,你快出去看看吧,厉害着呢。”迷亭说道,颇有催促之意。

    “客人?谁啊?”主人问道。

    “甭管是谁,你快出去就对了,他一定要来见见你。”迷亭答道。

    “你究竟把谁带来了?”主人接着问道,依然没什么行动。

    “你快去吧,管他是谁,快点儿。”迷亭说道。

    像往常一样,主人依旧交叉着双手站在原地,心里想:“估计又是耍我玩呢。”然后,他就迈开脚步经过走廊来到了客厅,看起来颇为散漫。接着他就看见一位老人坐在客厅里,正对着六尺的壁龛,坐姿颇为端正。主人情不自禁地就将两手放了下来,然后在彩纸糊的隔扇旁边猛地坐下了。这样一来,主人要想和老人打招呼可就不太方便了,因为他们朝向了同一个方向,都是面西而坐。而且对于礼节,过去的老人是非常讲究的。

    于是,那位老人对主人说道:“哦,请到那边坐。”同时把手指向了壁龛。如果是在两三年前,对主人来说,随便坐在客厅哪里都可以。可是后来有人告诉他,壁龛那儿原是王侯派来的使者的专座,是贵宾座席演变而来的。于是自那以后,对主人来说,壁龛那儿就成了禁区,他绝不会坐到那儿去。更何况,他与面前这位看起来颇为固执的老人是第一次见面,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个,更谈不上谁坐在上座了。所以,主人只好弯身行礼,重复说道:“还是您来这边坐吧,有请!”

    “您太客气了,为了方便和您说话,还是您来这边坐吧。”老人说道。

    “不敢,不敢……哦……还是您来这边坐吧。”主人嘴里不断客气着。

    “哪里,哪里……您这样客气实在让我不好意思,还请就座,不要客气了。”老人说道。

    “嗯……这可不合适,我……我……还是您请吧。”主人嘴里模糊地说道,涨得满脸通红。可见,对他来说,修身养性的作用着实不大。至于迷亭先生,他正在隔扇的后面站着,看着眼前的情景,脸上带着笑容。当他觉得差不多时就从后面推了一把主人说道:“哎哟,你快坐到前面去吧,我还想坐下呢。”说完就向前边挤去。迫不得已之下,主人只能向前边迈了几小步。

    “苦沙弥,这位是我伯父,就是住在静冈县我常向你提起的那位。伯父,这位就是苦沙弥。”迷亭说道。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据说,迷亭时常来叨扰您。所以,很早之前,我就想来向您讨教了。今天正好途经贵府,所以特来向您叨扰,并表达谢意。”老人说道,语气干脆利落,是那种老式打招呼的方式。最开始时,面对这种老派作风,交际面窄又不善言辞的主人显得很不适应,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之后,老人这一通流利的招呼又迎面扑来,使得什么朝鲜人参、红白相间像糖纸似的信封,都被主人抛到了脑后,只余下一句不知所措模模糊糊的回答。

    “我……我也是……请多关照……按理说……应该我去拜访您……”说完后,主人将头微微抬起,结果发现老人依旧低着脑袋。于是,匆忙间,他又把头低下,额头和铺席紧紧贴在了一起,看起来颇为惶恐。

    礼差不多行够了,老人将脑袋抬起来说道:“原来很长时间里,我也在德川将军的脚下生活,就住在这边王侯的公馆里。不过后来江户幕府崩溃,所以我就移居静冈了。从那以后,基本上再没回来过。结果没想到,现在重回故地,连方向都分不清了。好在有迷亭陪着,要不然想办成事,估计会很难的。时代已经沧桑巨变,就连传承了三百年的德川将军府最后的结果也……”

    “明治时代也挺好的,伯父。您不能光念着江户时代的好啊,那时候可没有红十字会,对吧?”迷亭耗尽耐心地插嘴说道。

    “这话说得倒没错,红十字会在那时确实不存在。而且明治时代确实圣明,否则我也不可能见到亲王。多亏了我活得够久,否则也不能像今天这样恭听亲王的仙音了,那得多遗憾啊!”老人说道。

    “对您老人家来说,在这么长时间以后,还能来东京逛逛,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苦沙弥,这次我静冈的伯父之所以会来东京,都是因为此次红十字会召开的大会。今天,我和他去逛了上野公园,现在才刚刚回来。所以,他此时身上穿的大礼服正是我给他定做的那套,就是在白木店定做的那个。”迷亭说道,意在故意提醒主人。

    听了迷亭的话,主人细看之下,果然发现老人身上套着一件颇大的礼服,看起来颇不合适。看看袖子,太长了;再看领口,大敞四开的;还有后背和腋下,前者塌了下去,后者又吊了起来。可见,这套衣服确实不大合体。不过即便如此,能不合体到如此地步也着实不易。更有甚者,他的白衬衫和白衬领根本没合在一起,如果你看向中间就会发现,他抬头时总是会露出他的喉结。更何况你根本分不清他的黑色领结是系在哪儿的,也许是衬衫上,也可能是衬领上。与礼服相比,更为奇特的是他脑袋上留着的那个髽髻,整个都是白色的,奇特得紧。除此之外,还有他那把著名的铁扇子,此时正在他的膝盖旁放着,看起来颇为老实。这时,主人也恢复了镇定。于是,他开始观察起老人的衣着,将修身养性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也因此吓了一大跳。要知道在以前,对于迷亭的话,主人还是很怀疑的。可是通过此次见面他才发现,迷亭之前说得还算轻的呢。倘若他的麻子能够作为素材,用于历史研究的话,与之相比,这位老人的髽髻和铁扇恐怕更值得研究。对于铁扇的来历,主人似乎非常好奇,可是他又不能光针对这点提问,这太没礼貌了。于是,为了避免尴尬,他随便地问道:“去了公园?那里人肯定不少吧?”

    “确实如此,有很多人,而且都一个劲儿地盯着我看。与以前相比,现代人的好奇心倒是越来越重了。”老人说道。

    “这话说得对,以前人们的好奇心可没这么强。”主人附和道。这话可能只是主人脑袋中随便冒出来的,倒不是他故作行家。

    “看见我这把‘砍盔’了吧,大家都在看它。”老人说道。

    “这把铁扇?不轻吧?”主人问道。

    “苦沙弥,你自己拿起来试试,着实不轻。伯父,您快让他试试。”迷亭说道,神情颇为急切。

    “劳驾。”老人说着拿起沉重的铁扇递给了主人。主人将铁扇拿到手里,态度颇为恭敬,看起来就像参拜东京黑谷神社的人接过莲生和尚[93]用过的宝刀一样。然后,他说道:“确实不轻。”就把铁扇还了回去。

    “事实上,这个东西和铁扇是两码事,这是‘砍盔’,并不是大家说的‘铁扇’。”老人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它有何作用呢?”主人问道。

    “它的作用是对敌人的头盔进行砍杀,并趁敌人眩晕时杀死他。据说,这种用法开始于大楠公[94]时期。”老人说道。

    “大楠公?这是他的旧物吗?伯父?”迷亭问道。

    “那倒不是,我也不知道谁曾用过它。不过它在建武时期估计就被造出来了。”老人说道。

    “或许吧。不过对寒月先生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今天回来时,因为正好顺路,我们就去拜访了大学理学院,并在寒月先生的带领下,对物理实验室进行了参观。不过没想到的是,实验室很多仪器有磁力,结果因为铁‘砍盔’的关系,全都失灵了。这下可遭殃了。”迷亭说道。

    “那种情况绝不可能发生,它是建武时期的产品,那时的铁质非常好,所以那种事儿根本没可能发生,没什么好担心的。”老人说道。

    “就算铁质好也没什么用,寒月是不会撒谎的。”迷亭说道。

    “寒月?就是之前你说磨玻璃球的那个吗?年纪轻轻的,怎么不干点儿正经事呢?竟搞这些乱七八糟的。”老人说道。

    “这您就不懂了吧,不管怎么说,那也是科学研究嘛。只要成功磨好了玻璃球,成为一名厉害的学者就指日可待了。”

    “照你这么说,岂不人人都能当厉害的学者,反正只要磨个玻璃球就可以了。就算是我,或者做玻璃器皿的老板,估计也没什么问题。在汉人的土地上,干这行的人身份卑微,被称为‘玉匠’。”老人说道。与此同时,似乎为了获得主人的支持,眼睛向他看去。

    “确实如此。”主人附和道,态度十分谦恭。

    “在当代的社会中,形而下学的学问横行于世,乍看之下,似乎挺好的。但事实上,一旦陷入危急,一点儿作用都发挥不出来。与之相比,以前可截然不同。那时武士们的工作常有性命之忧,所以对修心非常重视,以便于能够从容镇定地面对危局。这个道理,估计您应该也明了吧?与之相比,那些什么磨玻璃球、拧铁丝了,都是小儿科。”老人对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主人附和道,依旧是一副谦恭的模样。

    “修心?是指舍弃磨球,交叉着双手在那打坐吗,伯父?”迷亭问道。

    “照你这么说,那就完了。想要修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无论是孟子说的‘求其放心而已矣’,还是邵康节说的‘心要放二’,甚或是佛门高僧中峰说的‘绝不后退’,都不是那么容易领会的。”

    “不管怎么说,我是领会不了,究竟要做什么呢?”迷亭又问。

    “《不动智神妙录》你看过吗?就是泽庵宗彭禅师的那个。”老人反问道。

    “不仅没看过,甚至都没听说过。”迷亭答道。

    “心,应该专注于何处呢?如果专注于敌人的身体举动,就会被敌人身体举动所掠;如果专注于敌人的武器,就会被敌人的武器所掠;如果专注于一定杀敌的念头上,就会被一定杀敌的执念所掠,就不能沉溺于一定杀敌的执念中;如果专注于自身之长剑,就会被自身之长剑所掠;如果专注于不想死于敌手的念头中,就会被不想死于敌手的执念所掠;如果专注于与他人交际上,就会被与他人交际所掠。由此可见,心不能专注于任何一处。”老人说道。

    “您竟然还能流利地背下来,真是不容易。这段话这么长,您竟然还能记得住,伯父,您倒是有个好记性。你懂了吗,苦沙弥?”迷亭问道。

    “确实如此。”像之前几次一样,主人再次这样答道。

    “没错吧?心,应该专注于何处呢?如果专注于敌人的身体举动,就会被敌人身体举动所掠;如果专注于敌人的武器……”望着苦沙弥的老人再次说道。

    “老早之前,苦沙弥就明白这道理了,伯父。最近,他正在书房里修身养性呢,日日如此。他已经够‘修心’的了,要不然也不能来了客人都不应答一声。”迷亭说道。

    “这可不容易,你应该多向苦沙弥先生学习啊,迷亭。”老人说道。

    “呵呵,做这种事吗?我可没工夫。伯父,您虽然一身清闲,但也不能认为所有人都跟您一样呀。”迷亭说道。

    “难道你很忙吗?我看未必吧。”老人说道。

    “虽然我好像很清闲,但有时还是很忙的。”迷亭辩解道。

    “你呀,无论遇到什么事,总是出错,所以很有修身养性的必要。还有你刚才说的那话,我根本没听说过,人家都是说什么平时很忙,偶尔才有点儿清闲。是这么回事吧,苦沙弥先生?”老人问道。

    “嗯……嗯……好像是吧。”主人含糊地答道。

    “哈哈哈,我可受不了您这么教训。伯父,我们去吃东京的鳗鱼吧,如何?做电车去竹叶亭饭店,很近的。怎么样,伯父?我请客。”迷亭问道。

    “这倒是个好主意,不过可惜的是,我今天已经约了赛原先生,所以去不了了。”老人说道。

    “是杉原先生那个老家伙吗?他身体还好吧?”迷亭问道。

    “听听你的读音,就没有准确的时候。这里要读成赛原,不能读杉原。这是人家的姓,读错了是很没礼貌的。你以后要小心一点儿。”老人叮嘱道。

    “不过那杉原两个字不是显而易见吗?”迷亭说道。

    “如果是写,就写成杉原,但是读的时候,赛原才是正确读法。”老人说道。

    “可真是古怪。”迷亭嘟囔道。

    “这种读法古已有之,很正常。按照这种读法,在日本,蚯蚓和蛤蟆还分别被叫作‘看不见’和‘望天儿’呢。”

    “嘿,这里面的学问还挺大,真是出人意料。”迷亭说道。

    “之所以要叫蛤蟆‘望天儿’是因为它一旦被杀死就会肚皮冲着天。只有土包子才会将汉字写的杉原读作杉原,你可不要犯这种错误,太丢脸了。”老人说道。

    “哦,这样说来,一会儿您要去拜访赛原?这下可麻烦了。”迷亭说道。

    “我自己去也行,你不用非得陪着我,没什么麻烦的。”老人说道。

    “自己去?能行吗?”迷亭问道,语气颇不放心。

    “给我找辆人力车,我自己坐车不就可以了,如果步行,那倒是有可能会迷路。”老人说道。

    听见这样的吩咐,主人马上招来女仆阿三,然后命令她去人力车夫家雇辆车来。之后,为了告别,老人又说了一段很长的话,然后将大帽子戴在有髽髻的脑袋上就离开了。至于迷亭,他倒是没有走。

    “这就是你伯父?”主人问道。

    “可不是嘛,这就是我伯父。”迷亭答道。

    “这样啊。”依旧在垫子上坐着的主人将两手交叉地伸进袖子里,再次冥想起来。

    “哈哈哈,有意思吧?对我来说,有这样一位伯父,可是件光荣的事。看看他那一套,甭管去哪儿都一样。吓人吧?”迷亭问道,语气颇为高兴,显然很满意能吓到主人。

    “也没什么吓人的。”主人答道。

    “你倒是有副好胆量,遇上这老家伙竟然还能保持镇定,这可不容易。”

    “不过你这伯父有些地方看起来似乎颇不简单,例如对修身养性的提倡,我倒是很佩服的。”主人说道。

    “佩服?估计你离六十岁也不远了吧。到了那时,你就会像我伯父一样落伍喽。所以,你可得小心点儿,如果真成了那样可就糟糕了。”迷亭说道。

    “你这个人,除了担心落伍还知道什么?但是要知道,在不同的时间和条件下,落伍也许反倒没什么不好的。就说当今的学问吧,一味地向前,仿佛没有尽头,不知满足似的。不过,如果提到我们消极的东方学问,倒是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因为它本身对修心就是非常支持的。”主人说了好大一通,这些看法是他前段时间从哲学家那儿听来的。

    “听听你这话,还真是厉害,你简直能和八木独仙君相媲美了。”迷亭说道。

    迷亭突然提到独仙君,让主人吃了一惊。因为实际上,前几天,来卧龙岗规劝主人的那位哲学家正是独仙君。而现在,主人正是照搬独仙君的话,装模作样地发表了这一通看法。现在,迷亭突然提起独仙君的名字,这让原以为他不知内情的主人怎么能不吃惊呢?显而易见,这对私下照搬别人见解的主人是个不小的打击。

    “你对独仙君的见解有了解吗?”主人问道。

    “有什么可了解的,在学校里,十年前那家伙就着那么一套,现在还是没什么变化。”迷亭答道。

    “正是因为它不那么容易改变,所以才更可信,真理都是这样的。”主人说道。

    “嘿,独仙君那套之所以混得下去,正是因为有人信服他。你就看看他的姓吧,八木,真是古怪得紧。还有他那胡子,和山羊胡有什么区别?而且从住在学校宿舍开始,他那胡子就没变过样。除此之外,他那独仙的名字也够奇怪的了。他以前去我那儿住的时候,总是将他那套消极的修身养性的理论挂在嘴边。那些论调都快被他说烂了,没完没了的。于是,我就说:‘差不多了,快睡觉吧。’结果没承想,他却全无顾忌地答道:‘我还不想睡觉。’然后仍然在那儿夸夸其谈,真是让我受不了。迫不得已我只好说:‘你不想睡,我还想睡呢,所以,你还是快睡吧。’最后好歹是让他老实去睡觉了。不过如果这事儿就这么结束倒好了,可惜的是,没想到这家伙的鼻子当晚被老鼠给咬了。这下好了,大半夜的,他就折腾开了。可见,他嘴上虽然说得超然,但实际上,对死亡还是很畏惧的。他可是被吓坏了,一个劲儿地埋怨我说:‘你快出个主意啊,如果让老鼠的细菌扩散到全身,那我就完了。’他这么一折腾,弄得我也不知所措。最后迫不得已,我只好去厨房找几个饭粒抹在纸片上敷衍过去了。”

    “敷衍过去了?你怎么弄的?”主人问道。

    “我告诉他那是膏药,是德国大夫刚发明进口来的。被毒蛇咬了的印度人就贴这东西,立马就好了。所以,只要你用用,就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了。”迷亭答道。

    “可见,你从那时就很擅长和人开玩笑了,对吧?”主人说道。

    “独仙君这个家伙就是老实,他竟然相信了,然后就安心地睡着了。不过他第二天醒来时的样子可够有意思的,他那山羊胡子都粘到膏药下边去了,看起来跟白线似的,笑死人了。”迷亭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

    “不过,他从那以后倒是进步不小。”主人说道。

    “最近这段时间,你见过他?”迷亭问道,语气颇为疑惑。

    “嗯,一周以前,他来拜访过我,和我聊了很久才离开。”主人说道。

    “哦,这就对了,难怪你说的那些话和他那套消极理论一个样。”迷亭说道。

    “其实,对于他的那套论调,我还是很敬佩的。所以现在,我正努力为修身养性做准备呢。”主人说道。

    “你肯努力自然是好的,至于他的话,我劝你还是别太相信了,否则会吃亏的。无论是谁,人家说的话你都相信,这个毛病可不好。而且虽然听起来,独仙君是那么说的,但事实上,他在关键时刻和大家也没什么区别。九年前的大地震,你还记得吧?那次可只有独仙一个人受了伤,是从宿舍楼上跳下来弄的。”迷亭说道。

    “他自己对那件事不是自有一番解释吗?”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不过照他那么说,这还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呢。他说:‘禅机是玄妙的,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其反应的速度十分快,甚至让人敬畏。当地震来临时,其他人马上惊慌失措。只有我,因为平时修身的功夫发挥了功效,所以才当机立断地跳下了楼。这可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啊。’虽然腿瘸了,但他却高兴得紧。可见,这个家伙真是死要面子。在我眼里,最不可信的就是那些整天谈论什么佛啊、禅啊,故弄玄虚的人了。”迷亭说道。

    “真是如此吗?”主人感叹道,看起来有些沮丧。

    “前几天他来你这儿,是不是又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堆啊,就是和尚们常说的那种话?”迷亭问道。

    “确实如此,他还告诉我一句诗呢,是什么‘电光影里斩春风’。”主人答道。

    “又是这句,从十年前开始,他就总是拿这句话来唬人,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整个宿舍就没有不知道无觉禅师这句话的。而且这家伙着急时,还常常把话说错,好好的一个‘电光影里斩春风’就被他误说成了‘春风影里斩电光’,笑死人了!如果你下次再见到他,他又提起这句话,你可以试着全力反驳他。这样一来,他肯定会急躁起来,到时候又该把话说错了。”迷亭说道。

    “你这家伙,就是爱开玩笑。对独仙君来说,遇上你可不是什么好事。”主人说道。

    “我爱开玩笑?这可说不准。什么禅师、悟道的,最烦人了。在我家周围有座寺庙,叫南藏院。庙里有个已经不问世事的老和尚,八十多岁了。最近打雷下暴雨,劈死了庙里的一棵松树,正好在老和尚住的那个院子里。可是听说,那个老和尚却十分镇定自若。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这老家伙原本就是个聋子,听不见一点儿声音。所以,他能保持镇定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实际上,就是那么回事。如果独仙君只是自己悟道,那就随他去吧。可讨厌的是,他还总鼓动别人。就说最近的事,因为他,都疯了两个人了。”迷亭说道。

    “谁疯了?”

    “还能有谁,理野陶然呗。他受独仙君蛊惑沉迷于禅学,于是去镰仓的寺庙学禅时就疯掉了。那里有个铁路口,正好在圆觉寺的前边。这个人就跑到铁路上去修禅,还扬言说有了禅法,他连迎面驶来的火车都能抵挡。不过好在火车停下的及时,要不他早没命了。后来,他又说自己的身体刀枪不进、水火不侵。然后就跳进了庙里的莲花池中胡闹,冒出了一串水泡,咕噜咕噜的。”

    “结果呢?他给淹死了?”主人问道。

    “那倒没有,他被一个路过的和尚给救了。不过后来,他回东京后就得了腹膜炎,最后还是死了。之所以会得腹膜炎,是因为他在寺庙里时每天的饭菜就是大麦饭和咸菜。所以,虽然表面看来,是腹膜炎害死了他,但不管怎么说,独仙君还是有责任的。”

    “可见,太过认真虽然有好处,但也有弊端啊。”主人感叹道,脸上的表情有些惊恐。

    “这话没错。而且不只是他,在咱们的同学中,还有一人也被独仙君祸害了。”迷亭说道。

    “还有一人?谁啊?这也太不安全了。”主人问道。

    “就是立町老梅那家伙呗,独仙君也蛊惑了他。他也总是说些不知所云的鬼话,什么鳗鱼会升天之类的。不过没想到的是,最后倒是成真了。”

    “成真?什么成真了?”主人问道。

    “鳗鱼升天,猪变仙人呗。”迷亭答道。

    “什么意思?”主人又问。

    “八木以独仙自称,那立町老梅就以豚仙自称呗。他这个人,原本就贪吃,现在再加上修禅,能不糟糕吗?我们最开始也没怎么留意,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说的话根本就是在胡扯。来我家拜访时,他说什么:‘那棵树上飞来炸肉排了,对吧?’还说:‘我故乡的鱼糕正坐在木板上游泳呢。’听听这些话,可不就是胡扯吗?如果只是一味胡扯,倒也没什么,可没承想,他后来竟然非要拉着我去河沟,要在那里挖什么栗子团。我简直不堪其扰。不过没过多久,也就两三天吧,他那豚仙倒成真了,直接给关进了巢鸭的精神病院。一头猪原本是没有成为疯子的资格的,可他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受了独仙君的蛊惑。所以可见,千万不能轻视了独仙君的本领。”迷亭说道。

    “哦,他现在还在精神病院待着吗?”主人问道。

    “当然,而且不仅如此,他还十分狂妄,总是说些故弄玄虚的话。他原本叫立町老梅,可是最近,他又看不上这个名字了,非要改叫什么天道公正,自以为代表了天道。你可真应该去瞧瞧,简直疯得不得了。”迷亭说道。

    “天道公正?”主人说道,脸上十分疑惑。

    “对,就是天道公正。虽然他是个疯子,但这名字倒是有点儿意思。而且,偶尔写的时候,他还会用孔平来代替。这个家伙,千万不能小看喽。在他眼中,世人皆醉,他还打算挽救他们呢。所以,他总是给别人胡乱写信,我也收到不少,至少有四五封吧。而且那些特别长的信还得补交邮费,我都干过两次这样的事了。”迷亭说道。

    “照你这么说,我收到的信应该也是他写的。”主人说道。

    “你也收到了?有意思。信封是什么颜色?红色吗?”迷亭问道。

    “中间确实是红色,还有白色的边,与一般信封相比,很是与众不同。”

    “那信封可不简单,据说,他特意托人从中国买来的。白色代表天道、地道,中间的红色则代表世人。这是代表他的规劝之意。”

    “真是出人意料,一个信封而已,竟然还有这么多意思。”主人说道。

    “虽然他是个疯子,但倒是挺讲究的。不仅如此,他是个疯子,但却一如既往地贪吃。他的信里总会有些内容和吃有关系,古怪着呢。你受到的那封信里有吗?吃的东西?”迷亭问道。

    “确实有,提到了海参。”主人答道。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海参很对他的胃口。除此之外呢?”

    “还有河豚和朝鲜人参。”

    “河豚和朝鲜人参?这么搭配,味道肯定不错。我估计他的意思是,如果河豚中毒了,可以吃朝鲜人参吧。”

    “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管他是怎么回事呢,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疯子,这都是胡扯的。还写了别的吗?”

    “嗯,还说什么‘苦沙弥先生,您慢坐,且进清茶一杯’。”

    “哈哈哈,这可不像话了。估计在他眼里,这样就能打击打击你吧,让你什么话也说不出。这本事可够厉害的,真该为他叫个好。”迷亭说着说着,不禁大笑起来。

    在此之前,主人曾包含敬意地看了好几遍那封信。没承想,现在发现那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疯子写的,白白浪费了他开始时的诚挚和苦心。所以,他不禁十分恼怒。另一方面,他又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竟然花费了很大功夫去思考一个疯子写的信的意思。自己竟然对一个疯子的信敬佩有加,所以最后他对自己的精神都开始怀疑起来。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他不免又生气又羞愧又担心。他怀揣着这种复杂的心情呆坐在那里,看起来颇为惶恐无措。

    这时,最外面的格子门被人使劲儿拉开了。有两声很沉闷的响声从换鞋处传来,似乎是皮靴落在地上的声音。某人的招呼声也跟着传来:“有人吗?有人吗?”要想让主人站起来可不容易,迷亭反而是个闲不住的人。于是,抢在女仆迎客之前,他已经开口说道:“进来吧!”然后就快步迎向了门口。迷亭来主人家时十分失礼,总是不打招呼径自跑到里屋去。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他进门口就能帮主人迎客,像个“读书人”一样。可是不管怎么说,这到底是于理不合的,苦沙弥先生身为主人,在有客人来拜访时,竟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客厅里,反而让身为客人的迷亭去门口迎客。就算迷亭再如何地肆意妄为,这事也是不合适的。一般人大概会跟着迷亭一起去门口看看,但苦沙弥可不会这样做,要不然他也就不是苦沙弥了。他依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垫子上,看起来颇为泰然自若。不过虽然表面看来,这种泰然和平时的坦然没什么区别,但事实上,其本质是截然不同的。

    迷亭跑到门口去,似乎在和来客交谈。接着他的声音就传进了里屋:“嘿!要想解决问题,你这个主人还是赶紧出来吧,真得麻烦你了。”于是,迫不得已,主人只好叉着手走了出去,那模样别提多从容了。来到门口后,他看见迷亭正摆着一个不大像话的姿势,半蹲着与来人交谈,还有一张名片被他握在手里。在这张名片上写着:籍田虎藏,警察局刑事警官。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个头很高的男人与这位虎藏先生并排站着,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上的衣服是唐栈布质地的,看起来颇为英俊。这男人站在那儿一句话也没说,和主人一样,也将双手交叉伸进了袖子里,看起来颇为奇怪。定睛一看,这男人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又认真看了看,结果发现这不就是那个小偷吗?正是那个前段时间半夜来偷走主人山药的家伙。“这可不得了,这大白天的,他竟然从正门闯进来了。”我心想。

    “嘿!前几天的那个小偷落网了,正是这位刑警抓的。他这次前来是希望你能去趟警察局。”迷亭说道。

    直到此时,主人才算明白警察为何会来他家。于是,他将头低下行了个大礼,不过对着的却是那个小偷。估计主人将小偷和警察搞混了,因为与警察相比,这小偷反而长得更英俊一些。这样一来,那小偷可是吓了一大跳,不过他也没说什么,依旧叉着手泰然自若地站着,毕竟声称自己是小偷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当然,他不想叉着手也不行,因为他的手腕上还戴着手铐呢。一般情况下,面对这种景象,大部分人都能一目了然。可是与那些人相比,我家主人却与众不同。他有个毛病,就是对于警察和当官的,十分畏惧。在他眼中,当官的具有十分骇人的威势。当然,实际上,他心里也十分清楚,这些警察不过是人民的卫士,是人民花钱雇来的。然而他虽然清楚,但在现实中依然会变得十分恭顺。在以前,主人的父亲做过里长,不过管辖的地方不大。在面对上司时,总是一味地叩头,一生都是如此。显而易见,主人也继承了这种习性。真是可悲至极。

    在那位警察眼中,此时的情景颇为滑稽。于是,他笑着说道:“明天请来趟日本堤警察分局,最好赶在上午九点之前。对了,都有什么东西被偷了?”

    “什么东西被偷了……”主人说了半句就没了动静,可见那些被偷的东西早都被他抛到脑后去了。唯一记得的只有一箱山药,那是多多良三坪先生送来的。其实,在他眼中,只是一箱山药被偷了,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不过既然已经说了半句,那这话总得说下去。否则就会像相声里叫“与太郎”的那个傻子一样,丢了面子。如果被偷的是其他人,自己不知道被偷了什么倒还说得通。可是现在被偷的是自己家,如果也说不知道,那就太丢脸了。思及此处,他终于下定决心地说道:“被偷的东西有……一箱山药。”

    这时,那个小偷似乎也觉得十分好笑,只好将脑袋低下,用衣领挡住了自己的下半边脸。

    “山药?看来你和它感情很深啊!”迷亭说道,同时大笑起来。

    不过那位警察却颇为严肃,他说道:“好像没有找回来山药,不过其他东西基本上都找回来了。嗯,你去看看就清楚了。而且去时还要带图章,因为认领东西时得写份证明。浅草警察局下属的日本堤分局,上午九点之前赶到,千万别忘了。那就这样吧,我告辞了。”说完这一大通,警察就离开了,身后跟着那个小偷。甚至连门都没关,因为后面的小偷戴着手铐,要想关门几乎是不可能的。主人虽然对警察颇为畏惧,但此时也生气地鼓起了腮帮子,然后使劲地拉上了门,发出“砰”的一声。

    “哈哈哈,面对警察时,你倒是挺尊敬的。如果你平时也这样,恭恭敬敬的,那倒是个好人了。不过可惜的是,你这恭敬只针对警察。”迷亭揶揄道。

    “这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特地来一趟,就为了通知我。”主人辩解道。

    “应该的?这本来就是他的职责,你只要正常接待就可以了。”迷亭说道。

    “这职责可不一般啊!”为了保住面子,主人还在辩解着。

    “确实不一般,与普通职责相比,这些探子的职责更卑劣,更让人厌恶。”

    “听听你说的这话,是要吃亏的。”

    “哈哈哈,不说那些警察了。面对警察时,你恭恭敬敬的,这倒也正常。可是面对小偷时,你怎么也那么恭敬呢?这倒吓了我一大跳。”迷亭说道。

    “谁对小偷恭敬了?”主人问道。

    “除了你,还有谁啊?”

    “我对小偷恭敬?这不可能。”

    “没恭敬?那你还向他行礼?”

    “我何时向他行礼了?”主人问道,一脸疑惑的样子。

    “就是刚才啊,你对着小偷行了个大礼。”迷亭说道。

    “你在胡扯什么,那明明是警察。”

    “你没看见他穿的衣服吗?警察才不会那样穿呢。”

    “那身衣服本来就该是警察穿的。”主人反驳道,他的固执可见一斑。

    “固执的家伙。”

    “你也一样。”

    “警察去别人家会像他那样吗,光叉个手站着,一动不动?”

    “叉着手怎么了?警察就不能那样做吗?”

    “嘿,听听你这口气,反正你是认定了,真是麻烦。那家伙在你行礼时也没动啊,这你总看到了吧?”迷亭又问。

    “那又如何?这也不能说明他不是警察啊!”

    “你这个家伙,真是自信,反正你认定了,我再说什么也没用了。”迷亭说道。

    “当然没用。你又没亲眼见过小偷闯进来,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主观臆断,你却一口咬定,太不全面了。”主人说道。

    迷亭听见这话后没有再说话,这跟他平时的态度截然不同。显然,在他眼中,主人已经没法儿救了。如果从迷亭的角度来看,他觉得我家主人因为越来越固执也越来越贬值。如果从主人的角度来看,他越是坚持己见,就越是比迷亭越厉害。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在这世上着实不少。在本主儿眼中,越固执就越接近胜利。可是他的人格却会因此大打折扣。不过奇怪的是,在这些人自己看来,他们已经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即便到死,他们都会这样认为。可是他们就算做梦,也绝对想不到的是,事后,在别人眼中,他们已经不值得再重视和理睬。短时间内,他们确实得到了快乐,不过据说,这只是一种“猪猡的快乐”。

    “别的先放到一边,就说明天,你去不去?”迷亭继续问道。

    “怎么可能不去?我八点就出发,九点前肯定能到。”主人答道。

    “那学校呢?如何是好?”

    “课不上了呗,学校有什么可担心的……”主人说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听听你的口气,真是厉害。不上行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我们学校的工资按月计算,所以不会扣工资,没什么可担心的。”主人坦白地说道。说他狡诈吧,也说得通。说他天真吧,倒也不是不行。

    “哦,你当然可以去,不过你知道怎么走吗?”迷亭又问。

    “我上哪儿知道去。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我可以坐人力车。”主人说道,有些不满。

    “与静冈的伯父相比,你对东京的了解也真差不到哪儿去,我真是佩服至极。”

    “随你佩服。”对于迷亭的讥讽,主人一副置之不理的样子。

    “哈哈哈,你了解日本堤分局吗?它在吉原,那个地方可不一般。”迷亭说道。

    “什么?”

    “我说在吉原。”

    “吉原?就是有妓院的那个?”主人问道。

    “就是那个,除了它,东京就找不出第二个吉原了。现在如何?还去吗?”迷亭又揶揄起主人来。

    一听见吉原,主人心里不免犹豫起来。不过最后,他还是下定决心地说道:“肯定要去,随它是什么吉原还是妓院。”在这种不该坚持的地方,主人又坚持起来。这就是所谓的蠢货,常常在这种地方一意孤行。

    “你真去?那倒有趣。也好,去瞧瞧吧!”迷亭说道。

    警察引起的风波至此就先暂时结束了。迷亭一直待到黄昏时分,中间又胡说八道了一堆。然后说了句:“得早点儿回去了,否则伯父会发火的。”就离开了。

    主人在迷亭离开后着急忙慌地吃了晚饭,然后再次钻进书房,将双手交叉伸进袖子里,接着沉思起来:“原本,我十分敬佩八木独仙,还想效仿他呢。可是听了迷亭的话,似乎不值得效仿了。而且他的那套论调确实有悖常理,像迷亭说的那样是疯癫之语。更何况最危险的是,他还有两个崇拜者都是疯子。如果我被他蛊惑了,很可能也会这样。那个天道公正就是立町老梅,亏得在文章上,我还挺敬佩他,以为他是个高明的大人物呢。原来,他就是个住在巢鸭精神病院货真价实的疯子啊。虽然迷亭爱胡扯,说的话往往夸大其词。但他说立町老梅在精神病院自称天道代表,声名远播,这应该不是撒谎。我也效仿那套,可能也会有那个趋势呢。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既然对于疯子的论调,我都能十分赞叹,或者说对他的文章,感同身受,这是不是说明,我也离疯子不远了呢?就算我还没有完全变成他们那样,离他们还有一墙之隔。但长此以往,没准儿哪天这堵墙就没了,我就和他们一样了。这可了不得!细细想来,我的脑袋最近确实不太正常,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单说它奇怪可能都不够了,还得加上荒诞。先不说这一瓢脑浆的化学变化,只看那意志转成的行动和言辞。只要仔细查看,最近确实有很多地方十分失当。虽然舌上甘泉、腋下清风不好弄,但也不能齿下恶臭、筋骨疯癫吧,那就太糟糕了。真是越想越瘆人,没准儿自己现在就是个疯子。好在我还未对他人造成伤害,也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才能继续待在这儿做一名东京市民。要不然,早被其他居民赶走了。相比之下,那些消极积极的问题都是小事了,我得去查查脉搏,这才是头等大事。不过脉搏似乎很正常,那脑袋热吗?好像也没有。不管怎么说,还是担心啊!”

    主人转念又想:“或许是我的方法错了,怎么总拿自己和疯子比呢?一味地寻找相似之处,自然觉得自己越来越像疯子。之所以会得到这样的结论,肯定是因为我非得把自己往疯子身上扯的关系。如果我把自己往正常人那方面想,结果自然相反。既然如此,我就先把周围的人当作第一标准吧。最先想想迷亭的那位伯父,穿着身大礼服。哦,这是把心放哪儿了?这标准可不怎么样,连普通人都算不上。那如果是寒月呢?整天带着盒饭去上班,只知道磨玻璃球。这可不行,不能看他。还有谁呢?迷亭怎么样?那家伙简直和个积极的疯子差不多,就爱胡乱开些玩笑。再之后是谁呢?金田太太?她也是个名副其实的疯子,看看那副心肠,太毒辣了,完全有违常理。还有金田先生,我和他素未谋面,不过即便如此,看他对金田太太恭敬顺从、举案齐眉的样子,此人也肯定不一般。不一般就是疯子的另一种说法,可见,他和疯子也是一路货色。接着还有谁呢?还有……还有落云馆的诸位。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却都是浮躁轻率的能手。这样看来,一个个的都和疯子差不多嘛,我倒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也许就是由疯子们组成的,一群疯子围在一起,彼此斗争、彼此残杀、彼此吵闹。所谓的社会就是被疯子组成的一团,然后一会儿裂开,一会儿扩大,一会儿扩大,一会儿又裂开,就和细胞差不多,每天都是如此。而之所以会有精神病院,很可能是因为有些人与众不同,通情达理、分得清是非,所以才会被关入精神病院,免得他们给社会造成阻碍。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疯子在精神病院外面折腾,正常人反倒被关进了精神病院里面?如果只是一个人,无论如何,在人们眼中,他就是个疯子。可如果是一大群人,拥有力量后,没准儿反倒成了正常人。在大疯子的带领下,小疯子们迫于金钱和权力的威势,肆意妄为。但是在人们眼中,大疯子反倒成了个厉害人物。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

    那天晚上,在清冷的灯火下,我家主人心里想的就是这些事。我在此向大家叙述出来,绝无半点儿假话。通过这些话,显而易见主人头脑之愚蠢。他留着和德皇威廉二世一样的八字胡,但即便如此,却是个糊涂鬼,连疯子和正常人都分不清。不仅如此,他能利用自己的理性提出这样的问题实属难得,然而没想到的是,结论尚未出来,他竟半途放弃了。主人这家伙,思考力严重匮乏,无论对于任何事,都是如此。他的结论变化无常、缥缈难寻,就好像他用鼻子喷出的朝日牌香烟的烟雾一样。千万不要忘记,在大发议论时,这是他唯一的特色。

    我是一只猫,仅此而已,可我却如此详细地叙述了主人的心中所想,这不免惹人怀疑。我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实际上,对我们猫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因为我会读心术。如果您好奇我是何时学会的,那我劝您还是不要问了,因为您完全没有知道的必要。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的一项本事。有时我爬到人们身上,睡在他们的膝头。此时,我会将自己柔软的皮毛和人类的肚子紧挨在一起。这样一来,他腹中所思就会通过一段电流映射到我的心里,十分清楚明白。

    就说前几天吧,主人摸着我的脑袋,看起来十分亲密。可是突然间,有一个十分可怕的念头出现在了他的心里。他想:“应该剥下这只猫的皮,做成一个暖和的皮坎肩,那就太棒了!”他这个想法一出现,我立刻察觉到了,简直快被吓死了,身上的冷汗层出不穷。我之所以能得知主人心中所想,并将其叙述给诸位,这种幸运和光荣都有赖于这项本领。不过主人的想法到“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后就告一段落了,接着他就发出了鼾声。明天起来后,今天沉思到哪儿了,他肯定早都忘了。如果以后他还想思考疯子的问题,那必然得再重新开始。所以,那时他会怎么想,是否还会再来一次“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那就很难确定了。不过有一点,我倒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他想了多少次,采用了什么方法,最后得出的结论肯定还是“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