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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丽并不讲话,洛枳只是揽着她的肩膀向前走。中午的阳光很刺眼,她把手挡在额前,口袋里的手机振动,有短消息,是盛淮南。
“我今天是不是扮演了我们第一次遇见时你扮演的角色?”
拗口。她没回。
洛枳把手机揣回兜里,有点儿疑惑地看看始终低着头不讲话的江百丽,突然脑筋一转,伸手抓出了一包面巾纸。
“给你。”
百丽接过,过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来。
“谢谢。”她扬起一个大笑脸。虽然有点儿勉强,但仍然明朗了许多。
“你怎么知道我需要擦眼泪啊?”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问洛枳。
洛枳憋不住笑:“谁告诉你是擦眼泪的?明明是擦鼻涕的好不好?如果只是眼泪,你用袖子擦擦不就得了吗,至于一直不抬头吗?”
百丽终于忍不住尖叫着追打洛枳。
坐在KFC里,洛枳点了2号餐,百丽说不饿,洛枳还是给她买了一个草莓圣代。
“难过的时候吃点儿冰激凌肯定能很快振作。”洛枳递给她。
很长一段时间洛枳自顾自地吃东西,而百丽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吃着圣代发呆。
“洛枳,有喜欢的人吗?”
洛枳吃完汉堡,正在舔手指,听到百丽的问话,想都没想,坦率地说:“有。”
她和百丽很少卧谈,但一直算是比较有默契,也很坦诚,面对百丽的时候,洛枳的确很少撒谎。
“是刚才和戈壁一起去吃饭的那个男生吗?”
洛枳愣了一下,点点头:“是。”
干脆坚定。
“真爽快。”
“我本来以为把这个字吐出来会很困难的,居然一点儿都不挣扎也不纠结,唉。”其实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的,洛枳不自在地用大大咧咧的口气说。
“少来!”百丽白了她一眼。
“不过为什么猜是他啊,当时不是还有一个男生和我一起出来吗?”
百丽呆住了,翻着白眼回忆了半天,显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洛枳在内心默默地为张明瑞鸣冤。上帝何其不公平。
“再有,你刚才不是一直低着头担心你的鼻涕吗?没想到身体里八卦的血液还在沸腾着,真是服了你了。”
“少说两句会死啊!”
洛枳笑笑,不再逗她。
“说实在的,你们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他。他真的很帅。就那么一眼,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谦谦—’”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洛枳低头笑。
“对的对的。你也这么想?”
“这句话在言情小说里都泛滥了,是个好看的男生,只要不是活泼得过分,一般都这么形容。”
“你说话不那么刻薄不行?言情小说跟你有仇啊?”百丽继续无奈地翻白眼,“不过,我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活生生的男生配得上这句话。”
“所以呢?”
“所以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你喜欢他。”
“所以我应该喜欢他,因为他很好看?别告诉我,你喜欢戈壁是因为他很帅。”
“我的确是啊。当然并不完全是,否则也太肤浅了。不过,如果你不是因为他好看,那又为什么?”
洛枳看到百丽眼中的坦然,所以也不想拼凑什么敷衍的回答。
“我的故事太长了。而且没有什么情节。我解释不清。”洛枳摇摇头。
“你们真的很搭耶。气质上就很配。我想,他也应该喜欢你吧。”
洛枳明明白白地苦笑,缓缓地说:“我,很不喜欢‘应该’这个词。”
高二的冬天,学校里有过传言,关于彼此不相识的“金童玉女”。她向来讨厌这个珠光宝气的词语,然而当她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荒凉的人工湖,得知他们说的是文科学年第一洛枳和理科学年第一盛淮南的时候,嘴角一抹浅浅的笑意透过玻璃反射到她眼里,现出些许希望。
些许让她在后来备受打击的希望。
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她问百丽:“吵架了?”
“话不投机而已,旧事重提,他烦了。”
“是吗?”
“其实,高中的时候,他也不喜欢我。”百丽耸耸肩脱口而出。
也?洛枳苦笑,江百丽还真是一刀子捅到了她的心窝上。
“我当时表白了好多次,觉得自己越来越贱,可是总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反正他都知道了,反正他也不会理我,反而特别自然地表达自己的喜欢。不过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我就开始觉得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因为自己过去的举动特别丢人,害怕他笑我,更害怕别人觉得我们在一起是他可怜我,以至于连高中同学都不敢见,聚会也不参加—当然,不参加聚会还有其他的原因。呵呵,我怕见到他以前喜欢的女孩子,总觉得不知所措。”
“百丽……”
“不过,这种想法只有我们吵架的时候才会有,虽然平时某些念头偶尔也会浮上来。我都不表现出来的。本来输得就够彻底了,还是不要把家底都赔进去的好。不过,再怎么掩饰、再怎么装都没有用,他都记得,他都知道,他始终保持着在我面前的优越感。我那么认真地爱他,他都知道—最可怕的就是,他那么清楚我有多爱他。”
百丽的眼底有清浅的液体浮动,洛枳急忙去拿面巾纸,手却被百丽按住。
“所以,这段感情破破烂烂的,我却还是不肯放弃—一想到真的分手,我就会哭。每次分手都是我提出来的,但是他哄哄我,我就回头了,特别贱。”
洛枳所有安慰的话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呛得自己眼睛很酸。
百丽并不美丽,个性虽然足够真实但也不可爱,如果不是有洛枳这样一个冷漠的凡事无所谓的室友,她们可能早就打得鸡飞狗跳把宿舍楼顶都掀了,学校BBS上也会飘红一个hot帖:“818我的JP室友。”然而每当洛枳想起这样一个女孩子学着小说里的样子,装成什么都不在乎,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没有办法冷眼嘲笑她的愚蠢。
“他高中的时候喜欢我的好朋友。别看他到处拈花惹草的,其实,他还是喜欢她。”
干巴巴的朴实陈述句,听来却让人心酸。
陈墨涵是百丽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生,又是副市长的千金,和帅气的戈壁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江百丽钝钝地读了上百本台湾小言情,从来没有想过,从普通初中来到市重点的她,会在自己的同桌身上遇到这样的人物设定。
但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最狗血的不在于此,而是她充当了一次完美的线索人物,直到今天。出场无数次,推动剧情发展无数次,实际上却跟这个故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完美恋人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分开,然后她这个从一开始就没完没了进行阻挠的反派女二号和男主角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现如今人家经过了漫长的分离和等待,消除误会冰释前嫌,打算再续前缘。
纵使江百丽胸无大志自视平常,也并不代表她甘心。
高一时,她和陈墨涵做同桌。江百丽从县城来到市重点寄宿,第一天,她对着不同事物暗自咋舌,告诉自己,这就是市重点,跟她那个脏乱的普通中学是不一样的。这些事物包括—教室的新桌椅、不锈钢窗、像樱桃小丸子动画片里面一样好听的下课铃、干净的带有镜子与洗手液和烘干机的卫生间,以及留着波浪鬈发、凹凸有致的同桌陈墨涵。
百丽打开钱包,抽出一张不大的照片。
百丽意料之外地看到洛枳也有一丝惊呆,不由得更加心慌。陈墨涵是她在二十年的现实生活中看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才高二的女孩子,一头浓密的波浪长发,雪一样白的皮肤,风扬起她的红色围巾和黑色风衣的衣角,在白桦林中,她大步向前,高仰着头,脸上是恣意的笑容,美得不可方物。
“你看,果然惊艳吧,连你都是这副表情。”百丽勉强地笑笑。
“我惊讶的原因是你居然常年在钱包里放着情敌的照片,真是有个性。”
百丽翻着白眼瞪她。
“她是我的心魔。”她坦白地说。
洛枳对她这种文艺腔的描述报以惯常的鄙视眼神:“不过,难怪你说她没有朋友。”
“什么意思?”
“她就是不傲气也不会有所谓的闺密的。叔本华说过,一个真正漂亮的女人不会拥有一个真正的同性朋友—当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叔本华说的。”
因此,为什么不放肆地仰着头走路?
百丽露出怔怔的神色。洛枳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戳中了百丽的心底,把她们整个高中的全体女生都定了罪。
忌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