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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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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十二日晴

    我第一次见到了你。你与你的两个同事。那个女人还是满口谎言歇斯底里地大叫。我把你拉到了楼梯里。蹲在你旁边,我说了我的事情。你开始不停叹气,抽烟。

    烟?警察还可以抽烟吗?

    警察就不可以抽烟吗?

    现在是工作时间,不好吧。

    那你帮我保密,好不好。

    如果我做了警察,我是不会抽烟的。

    如果你是我的女儿,不管怎么样我都一定会保护好你的。你想摸我的头,在手要碰到我的头发的瞬间,你想起了我和你说的事情,你转而拍了拍我的肩。

    ......还是算了吧,我会没有日子过的。如果可以,我也想做警察,我不想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就算发生了,我也想做点我能做的。

    也许可以试试。你要不要记一下我的电话和警号,以后有事情可以找我。

    那个女人挤了出来,对你的两位同事说她有多么爱我,我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而撒谎。你说你还是更信我。两宗案件事情过去了太久,无法取证。报案也是以家庭纠纷为理由。那个女人不配合,我的放弃。在走廊尽头,我一直看着你们离开。

    你回头看了我,消失在了走廊的另一端。

    四月十二日,结束。”

    殷之说自己是一个万金油,这么长时间,除了户籍,她已经什么都干过了。何羽补刀,交警和司法警和狱警还有特警的事情你还没干过。

    殷之说硬是要说到底什么没干过,其实很多,但是我能做的已经全部都做过了,那些明明是别的警种好不好.......你怎么不说林业警察啊。

    梁遥补充,还有很多啊,比如铁路警察等等等等。殷之说行吧,坚强民警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周连深看殷之在社区帮扶老人的照片说这不挺好的,塑造警察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殷之说,是,警民一家亲,就是.......何羽说,殷之呀你的手机响了,是不是热心群众还在给你安利相亲对象啊。梁遥笑死,下次我也要去,这种好事怎么少得了我。

    殷之作势要真给,梁遥立刻求饶说工作繁忙不能耽误了人家姑娘。何羽还起哄,说自己想说了《阿Q正传》里的一句话。梁遥没好气地问是什么。何羽说,同去,同去!梁遥说笑话太冷,没意思。

    但是殷之和周连深笑出来了。

    聊到了万金油的事情,何羽说到了自己射击很优秀,但希望永远用不到。

    周连深说殷之各方面素质都不错,殷之刚入职的时候自己确实被震惊到了,要是有机会推荐肯定首推她。梁遥说明明自己更优好不好。周连深说你有殷之这么大的时候啥都不会,出了事情就喊师傅,你说说你有什么技能非常拿得出手的。梁遥不假思索,我哪儿都好呀,不过我最引以为豪的最大的技能就是一次性把钱全部花完~

    殷之说学学柔术可以的,要不要一起。梁遥说学那个干嘛,你擒拿已经很不错了。

    殷之说,自己体重到底偏轻,要是对方是有力气的一脚就被放倒了,倒地不会缠斗就很危险了,搞不好可以救命的。梁遥说虽然这个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用警械,遇到持械歹徒哪怕是自己上去也怕是交代。梁遥说像彦泽那样的武警退下来的,他也只能勉强制服,殷之上去肯定是白搭。

    何羽说要是真是遇到了练过的他肯定认命了,况且除非他们都没了,不然不可能要殷之面对那种危险情况的。周连深说这个不一定,如果和大家分散开了这个谁都不好说。梁遥百度到了巴西柔术,宣布要去和殷之一起——小之之我们两个练吧。

    殷之有点意外,当真吗?何羽伸头过去看梁遥的手机立刻露出了鄙夷的表情,我看你这个不正经是有别的打算吧。梁遥干咳一声,玩笑玩笑。

    彦泽说,其实殷之,就算我教了你一招制敌用处也不大。简单来说一招制敌就是靠的蛮力,本质上也是你会的击打要害。你的力量达不到的话和普通的击打效果差不多,还是注意提升力量。擒拿肯定不用我说,你师兄会练你,你自己也不差。

    周连深说正常情况一般也不会那么危险,不过随时为最坏的情况做打算是很必要的。彦泽说要练的话适度,真照武警那样练肯定不现实也太伤身体。

    梁遥悄悄附耳来了一句,小之之,小心能者多劳哦。几个人包括殷之,一齐嘿嘿嘿地奸笑。梁遥说不是吧,声音这么轻你们都听见了。

    何羽说,没错,平时梁哥你抱怨我们的话我们一句都没漏听。彦泽说,啥?说我坏话?那我要告诉你将来的女朋友你的本性。梁遥连说错了错了,告吧告吧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梁哥,怎么就世态炎凉人心不古了,明明是你先说人家直男癌的......

    彦泽说,没办法,直男也有女朋友~彦泽拿起小盒子摇了两下,看见没,爱心便当哎。

    何羽梁遥直呼杀人诛心。

    殷之说,彦泽,这家伙能找到女朋友就见鬼了好不好......

    梁遥振振有词,追我的人不要太多好吗,我这是把青春奉献给党和人民好不好。

    周连深说我们的殷之何羽也是很多人盯着呢,看来我徒弟都不差。

    梁遥说那枉然,我也想把青春奉献给小之之。

    殷之说,请容许在下拒绝。殷之说自己几乎没几件衣服。何羽说买呀,你不至于衣服比我还少吧。殷之说很有这个可能,两件短袖被猫抓坏了一件,等有时间了我去买。何羽说急着穿的话尽早去,等不到网购了,这两天事情少,不用加班。

    梁遥说东西最好一次买齐吧,夏天拖鞋什么的。殷之说我爱死拖鞋了,如果要组cp我肯定是和拖鞋在一起。

    何羽吐槽梁遥——我很惊讶,梁哥竟然没有说自己姓拖名鞋。梁遥说,我正打算说。

    殷之去了附近的商场,随便买了两件男装短袖,两件八折。再买了一双绿的的拖鞋,捏了捏是软底的,她除了工作几乎一直穿着拖鞋,硬底拖鞋走路走多了脚后跟会疼。

    一打开试衣间,外面居然站着她初三年级的同桌。很震惊,自己明明不在原本的城市,居然会遇到他。殷之打了个招呼说,嗨,王浩,好久不见。王浩窘迫地嗯了一声,迅速地走开了。在他转过去的一瞬间,殷之愣住了,他的左手上有着很明显的很大的一块刺青,似乎是什么图案,让人联想到不安的事情。

    王浩的两个朋友,穿着打扮都很社会青年的样子,王浩自己也是黄头发,肥厚的耳垂上戴着耳钉,皮衣。没有变的是他圆圆的脸,但已经不再稚气,看起来疲劳且衰老。

    殷之想起来了她的中学时代,她回忆起来当时王浩是一个寡言内向的人。

    王浩当时扭捏地向殷之表达爱慕,殷之说,会喜欢自己,只是见过太少世面,自己并不值得喜欢。你有这样的想法不如一起好好学习互帮互助认真努力,并且表露了自己厌恶闹事打架的学生的事实。王浩也开始努力学习。

    殷之胃疼呕吐,手忙脚乱地处理呕吐物,把瓷杯递给王浩,请他帮忙接水。晚自习众目睽睽之下,他去了。后来殷之运动会跑长跑跑得太快,在终点呕吐晕倒了,王浩也帮忙过。

    到了现在,殷之觉得多多少少有些抱歉,当时那样的话可能伤害到了王浩,即便自己后来也确实互帮互助带着王浩学习,但王浩努力已经晚了,最终中考成绩比他复读之前还差。

    后来殷之退出了班级群,和初中的同学再也没有联系。

    殷之初中同学里面只剩下了刘茂诚还没有失联。刘茂诚在家乡派出所工作,所以保留了联系方式。她发消息问起了王浩。刘茂诚说王浩当年还喜欢过你呢。殷之说别说这些有得没得的了,他现在什么状况啊,我竟然遇到了他,他看起来好像不太对。

    刘茂诚说,你和这种人少往来。他不是什么好人,老脸色了。高中就没有继续读书了,打架吸烟被通报批评,出去鬼混,打架被拘留,休学反省,最后谈恋爱把一个女同学弄怀孕了两个人双双被开除了,和那个女生结了婚又离了。

    殷之说我有点震惊,居然这样么。

    刘茂诚接着说,他现在是派出所常客好吧,逢年过节地我就看见他,我也不好意思说当时我和他还认识,他偏偏要和我打招呼嘿。你当心点他估计刚刚才放出来没多久,跑你那儿去了?

    刘茂诚说你要是逮住了他别手软,这人屑着呢。殷之说,这我当然知道,以前和我接触过又不代表他会永远是个好人,我和你说起来他也只是感叹一下变化有点大,别的无他。

    刘茂诚发了一个“小老弟你不对劲”的表情包说,你不也做了警察吗?你那么优秀那么全能,做警察我觉得可惜了哈哈哈。殷之说追求理想没什么可惜的。

    刘茂诚说,不希望是为了谁而做这些事情,不是为了自己的心那就不能被称为是自己的理想。殷之说放心好了,那是我的心。刘茂诚说,是这样,你目前还没违背在我心中你的人设。殷之说,喔,我还有人设。

    两人礼貌性地约定回了家乡有空聚聚。

    在短讯里,刘茂诚说,有的人长大了以后变成了坏人。

    刘茂诚接着说,而有的人成了抓他们的人。

    回到了住处。转动把手,B级锁发出了响声。拜伦照旧蹲坐在门后,等着主人回来。

    每天如此,但自己时常加班,担心饿到拜伦,自己便买的自动喂食碗。倒满猫粮,猫粮一边吃会一边落下来。水桶也是这样。如果是出差,会把拜伦寄养到宠物店。

    拜伦是一只怪异的猫。性格诡谲乖张。刚刚来到殷之的家,它并不害怕,发出了舒缓的咕噜声。四处张望,最终决定睡在殷之的头上。因为营养不良,拜伦有猫癣和很严重的耳螨,治愈这些花了殷之不少的精力。猫癣甚至还传染给了殷之——殷之的肩膀上有一小块指甲大小的粉色斑块,不过殷之几天之后就痊愈了。

    拜伦似乎是高级猫舍里面淘汰下来的最瘦小的猫,它很可能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因为它从来不会踩奶。

    它十分瘦小,是一只英短蓝猫,买到手殷之只花了八百块。

    拜伦是一窝猫里面最瘦小,但活力最好的一只,猫舍开价1000。殷之长久地逗留,拜伦朝殷之走了过来,讨好卖萌,在地上翻滚,甚至是爬上了殷之的肩膀。

    殷之毕竟讨人喜欢,而小猫又这样喜欢殷之,老板遂抹去了200,用于抵押猫砂盆,猫粮,猫砂和零食。猫窝拜伦从来不睡,年幼的拜伦只睡殷之的胸口或者是头上。

    之所以叫拜伦,是因为它总是喜欢趴在博尔赫斯的那本诗集上面,目光冷淡地看着殷之。

    它的脾气很坏,但在外人面前十分乖巧,讨人喜爱。在刚刚来到殷之家时那样小的一只,在无节制的自助餐以后迅速长得很大,见过的人都说它可爱。

    它几乎不挑食,嗜好玉米,番茄,哈密瓜等等可能别的猫不喜欢的食物。它狂热地热爱牛奶,乳制品,并没有任何乳糖不耐。让人觉得它似乎不是一只猫。

    它并不温柔。初次见面流露出的热情让人感觉好像是急于寻找一个容身之地。

    它很残忍,毫不留情地猎杀了在殷之花盆里生活的野鸽子一家。嘴边挂着雏鸟的绒毛却眼神困倦朦胧地梳理毛发。之前殷之看到过有人说猫梳理毛发是为了掩饰自己没有捕捉到猎物的狼狈,殷之哑然失笑,一派胡言,猫梳理毛发更多的是在猎物被捕杀享用殆尽。

    殷之想要抚摸它,它抱住殷之的手又咬又蹬。殷之不想招惹它的时候,它却又轻慢地走过来轻轻地蹭一下主人。但迅速离开了。受到了惊吓,它会迅速伸出尖利的爪子快速爬上殷之的肩膀,蹲坐在殷之肩膀上,冷静地俯视惊吓到它的狗。

    出门时它从来不呆在猫包里,会一直抓挠,嚎叫,直到它如愿盘踞在殷之的胸上和肩头。尾巴甩来甩去。

    以为你是猎人,其实你是狐狸。觉得自己是狩猎者,但实际上只是一个聪明点的猎物罢了。

    这样的拜伦并不让殷之觉得讨厌。

    梁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小之之可厉害了,说实话有的时候外表可真是迷惑人心哎。何羽说,是呀是呀,很不简单的小姐姐,但不让人讨厌。殷之说,那是因为我是一个好人,我也永远会是一个好人。

    何羽说,你是经历了什么变成了现在这样呢?刚刚入职的你,表现很棒,我觉得不管是在哪里实习过,都不见得能做到你这样。我觉得你这样的人很少见很奇怪,不排除我多心了你只是优秀的情况,我对你有点兴趣。

    梁遥说,何羽没别的意思,这样的你,很好。以后你会有比我们更精彩的人生。我很真实地这样觉得。

    殷之喝了一口碳酸饮料,说,关于我的事情,很复杂,也很无聊,以后和你们说呀,这个嘛,适合促膝长谈,也不足为外人道也。

    何羽说,不想说当然可以不说。殷之说,说呀,会说的,你们是我的兄弟好不好。

    接着是短暂的沉默。

    梁遥和何羽看着路灯下面殷之淡然而平静的脸。梁遥觉得那张脸,倘若有眼泪滑落,那种平静和寂寞也不会减损丝毫。

    她喝完最后一口汽水,准准地把易拉罐投入不远处的垃圾桶,看着飞出去的易拉罐,何羽的内心涌现出一种难以总结的复杂感觉。

    爽朗的夜风吹起了她没有梳上去的鬓发,他们注视着她,只觉得莫名语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