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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完地后,上午有时间我或许会读一下书,写一会儿字,再到湖里洗个澡,游过一个小湾,这便是我运动的最大限度了。这有助于洗去劳动后身上的尘垢,或者除去因阅读而致的一条皱纹。我一般在下午都是很自由的。每天或者隔一天都会到村子里散步,听一听那永无休止的八卦,或者口耳相传的谣言,或者报纸上转载的新闻。假如用因势利导的方法接受它们,的确会感到很新鲜很奇特,就好像树叶的萧萧声和青蛙的呱呱声。正如我在森林中散步时喜欢看鸟雀和松鼠一样,我在村中散步,喜欢看一些男人和小孩;在村中散步我听不到风吹过松涛的声音,却能听到辚辚的马车声。从我的房子向另一个方向望去,在河岸的草地上有一个麝鼠的聚居地,而在另一端的地平线上—榆树和悬铃木的下面,有一个满是忙碌的闲人的村庄,这令我产生好奇之心,好像他们是大草原上的流浪狗,不坐在兽穴的入口,反而奔到邻人家去聊天。
我经常到村庄去观察他们的生活习惯。在我眼中,村庄就像一个庞大的新闻编辑室。为了编辑室能持续运作—
就像以前州政府大街
上的雷丁出版公司所做的那样,他们不仅出售报纸,还出售干果、葡萄干、玉米粉、盐以及其他食品杂货。有些人对新闻胃口极大,消化能力也超强,他们能永远像雕像一样坐在街道上,百般打探新闻,让新闻犹如地中海的季风一样翻腾着,低语着,从他们耳旁吹过。或者也可以说,他们像吸入了少量的乙醚,虽然意识还是清醒的,但痛苦却被麻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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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有一些新闻,让人听到后会痛苦的。
当我在村子漫步时,我总是看到这些活宝一排排地坐在台阶上晒太阳。他们身子微微前倾,脸上挂着淫欲的表情,眼睛时不时地左顾右盼。要不就是身体靠在谷仓上,双手插入裤袋里,像根支撑谷仓的柱子。因为他们通常逗留在户外,所以风中带来的消息他们都听得见。他们是最粗糙的磨坊,凡是流言碎语都要经过他们的第一道压碾,然后才能传入各家各户,倾倒进更精致的漏斗中,进行更精细的加工。
我观察到,村子里最有活力的地方是食品杂货铺、酒吧、邮局和银行。此外如同机器中必不可少的零件一样,一口大钟、一尊大炮和一辆救火车,都放在合适的地方。房屋的设计为了尽量满足人类的需求,都面对面地排成一巷,所有过客都逃脱不了夹道鞭打,任何男女老少都可以痛扁他一顿。当然一些被安置在离巷口最近的人最先看到过客,也最先被过客看到。他们最先动手揍人,所以要为这个黄金地段付最昂贵的房租,而住在村外的少数零散的村民,到他们那儿有很长的距离,就算经过,旅客也可翻墙而过,或抄捷径逃掉,这些村民当然只需付一笔很少的地租或窗税。有的四周都挂起了招牌,诱惑着顾客;有的抓住了他的胃口,那是酒店和饭店;有的抓住了他的嗜好,如百货店和珠宝店;有的紧抓了他的头发不放,或揪住了他的脚或他衣服的下摆,这是理发店、鞋店和服装店。除此之外,还有一件更可怕的事就是要你挨家挨户地去访问,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总是人满为患。
总体上说,我都能很巧妙地躲过所有的危险,或者我马上勇往向前,毫不犹豫地直奔我的目的地,那些受到夹道鞭打的人可以尝试一下我的办法,或者我专心地想着高尚的事物,像俄耳甫斯1“弹起那七弦琴,高唱诸神的赞美诗,压过了妖女的歌声,因此才没有遇难”。
1.俄耳甫斯,希腊神话中的诗人和歌手,善弹竖琴,弹奏时猛兽俯首,顽石点头。
有时候我会闪电一般地溜走,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我不大在意礼节,即使篱笆上有个洞,我也不觉得有必要犹豫。我甚至还经常闯入一些乡民的家中,他们亲切地款待我,他们会跟我说起最新的以及精选出的新闻。在了解了刚刚平息的战事,以及战争与和平的前景,还有世界还能合作多久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后,我就立马从后面几条路溜掉,又隐逸进我的森林了。
有时我在城里逗留到很晚,才出发重回黑夜当中,这不禁使我感到愉悦,尤其在那些漆黑的、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从一个灯火通明的村屋或演讲厅起航,肩上扛着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朝着林中安逸的港湾行驶。外面的一切都安置妥当了,然后我带着快乐的思想卧在甲板下面,只留下我的躯壳掌管着舵,但如果航道平静没有波澜,我就干脆用缆绳将舵拴死。当我航行时,在舱中的火炉边取暖,许多欢快的思想便会在我脑中盘旋。任何天气都不会使我感到忧郁,也不会使我感到悲伤,即使我遇过几次恶劣的天气。在平常的夜晚,森林里也会比你们想象的要黑。在最黑的夜晚,我只能靠着树叶间隙中透出的光,一边走,一边认路。有时在一些没有公路的地方,我只能用脚来摸索我开辟的路,或者有时候,我能用手摸出几棵我熟悉的树,从而辨清航向,例如,中间距离不超过18英寸的两棵松树,总是位于森林的中央,从它们中间穿过时,我就能辨别方向。有时,在一个漆黑而潮湿的夜晚,我很晚才会往回走,我的脚探索着看不清的路,一路上都心不在焉,仿佛在做梦一样,等我猛然伸手开门时,意识才清醒过来,我根本不记得我是如何走回来的。我认为我的身体,就在灵魂脱壳之后,但也还能找到它的归属地,就像手总能碰到嘴,无需任何帮忙一样。
有几次,客人碰巧待到很晚,而那一夜恰巧又漆黑不见五指,因此我不得不将他送到公路上,同时把他要去的方向指给他看。分别之前我告诉他,不要靠眼睛,而是靠双腿摸索前进。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也是这样给两个到湖边钓鱼的年轻人指路的。他们住在大概距离森林一英里远的地方,他们对这附近非常熟悉。一两天后,其中的一位对我说,他们在自己的住所周围转悠了大半夜,直到清晨才回到家,其间遇到一场大雨,树叶都湿嗒嗒的,他们被淋得浑身都湿透了。
我听说村子里很多人在街上晃悠,也常常会迷路,那通常都是黑暗最浓郁的时刻,正如俗话所说,黑得你都可以用刀把它切割成一块一块的。有人因为住在郊外,驱车到村里来置办货物,最后却被迫留在村中过夜,还有一些先生女士们去别人家做客,偏离他们的路线大概有半英里远,他们只能用脚来摸索着走路,根本不晓得在什么地方拐弯。
无论何时在森林中迷路,都很惊险而且值得回忆,这是一种珍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即使是白天,走在一条熟悉的路上,也会迷失方向,辨不清通往村子的路。虽然他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走过无数次,但现在就是怎么也认不得了,它就如同西伯利亚的一条路一样陌生。倘若在晚上的话,还要困难很多。我们平常在散步时,潜意识里常常会像领港人一样,依据某个灯塔,凭借某个海角,来辨别方向向前行进。倘若我们偏离了日常的航线,我们的脑中依然会有邻近一些海角的印记,除非我们已完全迷路,或者转了一下身—在森林中你只要闭上双眼,转一下身,你就会迷路—到那时,我们才发现大自然的广袤与神奇。无论是睡觉还是心不在焉地在做其他的事情,每个人在清醒之后,都应该经常看看罗盘上的方向。难道非要等到我们迷路时,也就是说,非到我们失去整个世界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我,认识到自身的处境,并且认识到我们之间无穷无尽的联系吗?
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季即将结束,我到村子里去找鞋匠拿自己修补的鞋时,但却被捕并关进了监狱。原因正如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表明的那样,我拒绝向国家交税,甚至否认这个国家的权力,因为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像买卖牛马一样贩卖男人、女人和孩子。
我起初是为别的事住到森林里去的,但无论一个人去往哪里,人间肮脏的机构总会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他,伸出双手攫取他的财富,倘若办到了这点,接着便会迫使他回到他那个共济会式的社会中。诚然,我原本可以坚强地反抗一下,这样做多少会有点结果;我原本可以发狂地反对社会,但我宁愿让社会发狂地反对我,这样它才是绝望的一方。第二天我就被无罪释放了,还拿到了我那双已经修补好的鞋子。回到林中,在美港山上我饱餐了一顿越橘。除了那些国家机构的人员之外,我没有受到其他人的骚扰。除了存放我稿件的桌子上了锁,其他任何地方都没上锁,也没有门闩。我的窗户和门上也没有一只钉子。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即使要出门数日,我也不会锁门。在即将到来的那个秋天,我到缅因州的森林中住了半个月之久,都没有锁门。但是我的房子比周围扎营的大兵还受尊敬。疲惫的旅行者可以在我的火炉旁休息取暖,文学爱好者也可以翻阅我桌上的书本,或者那些好奇心很强的人也可打开我的壁橱门,看看我吃的是什么饭菜,还能知道我晚餐的内容。虽然有不少各个阶层的人跑到湖边来,但我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什么不便。我没有丢什么东西,只是一部小书消失了,那是一卷荷马的作品,或许因为封面镀金镀得过于奢华,所以才不见的,我觉得极可能是兵营中的士兵拿走的。我确信,倘若所有人都生活得和我一样简朴,盗窃和抢劫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频频发生,是因为社会上有些人得到的多于所需,而另外一些人得到的却又少于所需。蒲柏1
所译的荷马诗句
应该被广泛地传播:
1.蒲柏(1688-1744),英国诗人,翻译过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世人们所需的只是山毛榉制作的碗碟时,这个世界就不会有战争。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1
1.引自孔子《论语?颜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