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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池迟跟着剧组转场到了沪市。
这是池迟自有意识以来第一次离开那个影视城。
刚买的书包里装了一身衣服、一条毛巾、一套洗漱用品和她的笔记本。
叫宋玉冰的文替小姑娘就坐在她的旁边,自从那天搭过戏之后,宋玉冰就表现的非常喜欢池迟,现在正坐在她的旁边跟她说着在沪市的好日子,整个剧组都是一种人傻钱多的气派,到了沪市吃得好住得好,根本不用带什么。
“有时间我带你去吃小笼包撒,可好吃。”
池迟突然觉得这个小姑娘挺可爱的。
会带着自己去吃小笼包的小姑娘,肯定是个好人呀。
剧组在沪市包了一座小洋楼,a、b两个摄制组要在这里进行总共五天的拍摄内容,整个剧组大部分成员住在距离拍摄场地不足一千米的四星级酒店里,当然,导演、制片和主演他们排除在这个“大部分”之外。
宋玉冰小姑娘虽然目前也只是一个文替,也是有经纪人帮她接洽业务的,每天早上起床都要匆匆忙忙和她的经纪人兼亲妈打电话。
池迟自然没有这个烦恼,早上五点五十起床,去酒店的健身房健身,跑跑步、练练器械,打打八卦掌,池迟很喜欢那个大头朝下往上卷动腹肌的健身设备,每天都要做上一二百个才算是过瘾,练到了七点二十回房间叫小宋姑娘一起吃了酒店提供的早饭,稍作准备在八点半之前赶去拍摄场地。
作为女主角的文替,宋玉冰的戏份比池迟多多了,很多时候池迟都是在剧组里顺便干一点剧务的杂活再看看别人拍戏,等着宋玉冰下戏了就帮她卸个妆披个衣服什么的。
作为整个剧组里唯一一个在影视城当地招来会出现在剧尾演员表里的演员,池迟收获了很多揣测的目光,揣测一天揣测两天,她就是个笑容亲切不多话的小丫头,就连那些存心挑衅的人都被她笑得没了找茬的心思,人们也不再关注她了。
到了沪市的第三天,宋玉冰下午三点就收工了,拖着池迟的胳膊,她一定要对方陪着自己一起去逛街。
“你看看你身上的衣服,样式旧还显老,要是以后进别的剧组会被笑的知道么?”
宋玉冰随手揉了一把池迟嫩生生的小脸蛋:“脸上也不擦东西,要想状态保持的好,二十岁之前就得好好保养皮肤知道么……哎呀,真滑,最讨厌你们这种仗着底子好就为所欲为的人了。”
跟池迟混熟了之后,宋玉冰算是充分了解了池迟这种性格,要说是温吞吧,在拍戏的时候能把有很强攻击性的角色演得很好;要说是圆滑吧,也没看她左右逢源去讨好下制作人和导演什么的,虽说他们也确实挺难讨好的。整个人说起来算不上温吞也算不上圆滑,就是那么让人不讨厌的存在着,默默地当个小配角。
宋玉冰的妈妈觉得池迟这个小姑娘很好,还特意打电话让宝贝女儿多跟人家学学低调踏实的作风。
“总比跟着那群妖精还没演就会作妖的混一块好多了。”——这是宋妈妈的原话。
“去逛街买点东西,然后咱们去吃鲜肉小笼,蟹黄汤包也很好吃啊。”
池迟自己的衣服有几件甚至是韩萍的旧衣服,在影视城周边买的衣服大多是稍有夸张的明星同款,还有一二百块钱的礼服裙子什么的,那些衣服池迟肯定不能买。
小白手攥着,池迟默默盘算了一下,觉得自己还真该买点衣服了。
宋玉冰没带池迟去多么高档的地方,坐上地铁直奔了一个cbd的常规卖场。
“去看看几个日常的街牌就足够了,这么高的个子太粉嫩的也不适合你。”
池迟点点头:“太干净的颜色送外卖不好穿。”
宋玉冰忍不住笑:“还惦记着送外卖?你就没想过这次一下子就红了,每天都有片子拍,根本不用再送外卖么?”
年轻的小姑娘低头看她,地铁轨道两旁的灯箱广告飞驰而过,化成了绚丽的光影,就倒映在她的眼眸中。
“呀,很好的想法。”她说。
宋玉冰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口气像是家长对待孩子们的异想天开。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池迟抬起头,正巧地铁到了一个站,一拨人挤出去一拨人又挤进来,池迟护着身形小巧地宋玉冰往地铁里面退了一下,这个话题就被中断了。
梦想啊,应该我做了什么,我成为了什么。
而不是,别人给了我什么,命运对我如何眷顾。
如果说运气一定要跟自己的目标挂钩的话,它一定会是折断她翅膀、打断她双腿、让她只能匍匐前行又输在了时日无多上的巨大不幸。
女孩儿的胸口微微一疼,左腿下意识地轻动了一下。
“到了,下车。”宋玉冰拖着池迟下了地铁。
两个女孩儿迅速融入了来来往往的人流。
江浙派系的汤包,最重要的就是那一口汤的鲜美,汤冻融化在面皮之内,或有鲜肉的荤香,或有蟹黄的鲜甜,浸在其中的肉馅也格外的软嫩,若是再有香醋祛除那若有似无的一点腻,就足以惊艳一个疲惫的夜晚。
宋玉冰吃了四五个小汤包又喝了一个蟹黄汤包的汤汁就开始嚼黄瓜小菜,假装自己已经吃饱了。
一边嚼,一边看着池迟身旁叠起来的笼屉心塞。
“你平时也这么……吃么?”
光小包子就吃了三笼,更不用提巴掌大的蟹黄汤包她连外面的面皮都没放过了。
池迟咽掉嘴里的包子皮慢悠悠地说:“看运动量吧,最近都窝在剧组里,饭量不如以前。”
宋玉冰:“你们这种吃也不胖的都好讨厌!”
小宋姑娘自己买了七八件衣服,池迟算已经上身一套黑白卫衣一共买了三身衣服,刚好花光这次的预算。
看着堆在一起的纸袋子,宋玉冰说什么都不肯坐地铁回去了,两个人打了个车,一个红绿灯一个红绿灯地慢慢往住的酒店前进着。
“迟迟,你看,那里就是蒂华传媒!”
宋玉冰有点激动地指着一个高耸的建筑给池迟看。
池迟不明所以地看过去,看见了顾惜的巨大影像。
“华夏最棒的公司,娱乐圈里的圣地,唉,那个是顾惜的全身像。蒂华真土豪啊,从四年前开始每个月都换一次广告墙,全部是顾惜拍过的杂志封面,她是真红啊。”
冶艳的红唇、灿烂的笑脸、飞扬的神采,摄影师捕捉到了顾惜性格中若有似无的那一点强硬,将它在镜头前表现为了夺目的明丽。
她的笑容就这么对着人来人往的繁华大路,在巨大的广告墙上,恨不能让这座城市所有的人可以看到。
所谓红不红的,池迟没有什么概念,说顾惜是所有爱吃土豆饼的人里最漂亮的那个,她是赞同的。
“当明星真好。”看着远去的蒂华大厦,宋玉冰的神色都迷离了起来,“没有人不知道你,没有人不看着你,就像神仙一样,天天踩在云彩上过日子。”
池迟没说话,沪市的夜景很好看,流光溢彩,远灯如星。
同样看着这片夜景的,还有站在蒂华顶层的顾惜。
“什么时候,我顾惜……是拦下别人几个低端代言就能消气的人了?”
中年男人低头站在咖啡机旁边慢条斯理地往咖啡杯里调椰汁,听见顾惜抱怨的话,脸上露出了一丝宠溺的微笑。
“没说不让你去折腾那个付诚文,只是蒂华和瑞欣合作的电视剧已经签了星芒,等剧播完了,你怎么整那个小角色都行。”
“你也说了是小角色,连小角色都能骑到我头上了。”顾惜哼了一声,一只手搭在自己的手臂上,她看着窗外的灯光,也看着映在窗子上的,自己修饰完美的指甲。
“加了椰汁的白咖啡,尝尝看。”男人端着一杯咖啡慢慢从她身后走过来。
顾惜头也不动地接过杯子,任由那个男人缓缓环过自己的腰,她轻轻回眸,一点点的嗔怨带着说不清的熟稔和亲昵。
窗上是两个人的倒影,斯文儒雅的男人,明艳摄人的女人,像是一对彼此深爱的情侣。
“《飞仙一剑》是瑞欣以前的老爷子力主的项目,蒂华这边的董事会也很看好,现在付诚文架空了李齐把项目攥在自己手里,还有几个月就播出了,播出之后随便你开心。”男人的下巴搭在顾惜的肩膀上,手在她纤细的腰肢上来回摩挲。
“付诚文那个家伙志大才疏急功近利,最好是等他把瑞欣搞散了架子,蒂华就能直接吞并了瑞欣,是么?”顾惜淡淡地说,语气多么的贤淑可爱。
男人轻笑了一下,小心拿起顾惜空闲的那一只手,轻轻地爱抚着:“最了解我的人就是你了。”
顾惜轻轻喝了一口咖啡,椰浆和白咖啡的味道混在一起,在她的咽喉里慢慢沉了下去。
“我了解你,你却不关心我到底高兴不高兴。”她轻轻地说,带了一点愁绪,像是小毛刷子一样轻轻扫过男人的心底。
男人的低笑声从胸腔里传来,像是看着自己养的小猫没有因为没有扑到毛球而生气。
“怎么会?”他的手一只越发往上,一只越发往下。
“等吞并了瑞欣,我就让封烁跟着卫英华,把他捧红了算是替你报恩了,好不好。”
卫英华是蒂华传媒最好的经纪人之一,捧红了几个天王歌手,和顾惜的经纪人路楠并称蒂华的两大王牌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