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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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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易本是想以德服人,慢慢地说服这俩人和自己结成同盟共抗五大派,后来还是放弃了。虽然这两人一时还会记念着他救出他们的恩情,只怕是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忘记。

    况且这合作是建立在绝对的实力之上,林易的修为和他们差距如此之大,自不会平等地合作。既然他在这宝库中找到了这上古奇丹能控制他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特别是那白骨夫人,这老妪就是个疯子。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自己的宗教,为了那白马神,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只怕弑杀父母的事情都能干出来。和这样的人合作,林易自然是不会放心。你若和这样的人讲什么道理,或者说是以德服人的事情,此路是行不通。有了这三尸夺元丹,林易终于可以高枕无忧了。虽然这只能控制到他们炼神还虚以下的境界,不过这已经足够,因为这世间几百年来,他还没听到过晋级到炼神还虚境界的修仙者,即使是那虚丹都没有。

    而那阿兰,林易自然不会让她服用。这阿兰自小在那如同室外桃源的氐人祖庭之地长大,自然是生性善良,天真烂漫,是个听话的乖乖女。即使做出了什么违心的事情,也是那白骨夫人所逼迫。林易现在既然是控制那白骨夫人,阿兰自然就是变成了人畜无害的人。况且林易相信自己的能力,早晚会全身心地征服她。

    这三个保镖,一个是瘦如骷髅,如同死尸一般的老妪,另外两人却是一对侏儒,这太招惹人眼,无论到那里都会引来路人的目光。林易后来自是叫他们远远地暗中跟在他和阿兰的后面。

    林易此时真是归心似箭,太子失踪已经整整有三个月,此时只怕东宫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此时朝廷只怕早已告知天下太子已经薨逝(读hong,古时皇帝死成为“崩”。王侯死用“薨”)。只怕他的太子之位,此时只怕已经被别人所据,他必须及早感到京都洛阳城去!

    “前方就要到了成都城了!姚大、姚二你们俩人快快出来!”林易神识中一个意念,那姚大、姚二就出现了他的面前。

    “少主,究竟有什么事情!”林易身前两个一模一样,皆是一身红色长袍的侏儒问道,林易虽然也分不清他们到底哪一个是姚大、哪一个是姚二,为了区分他们,林易只能强制从他们的发型上入手。这头上扎一个朝天辫子自然就是姚大,扎两个朝天辫子的就是姚二。

    这两人和那白骨夫人完全不一样。却如同老顽童一般,林易带着他们自然是为这死气沉沉的气氛中增加一点乐趣。

    这两人虽然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林易却也能感觉到他们是真性情的汉子。林易以德报怨,花费了大本钱赎回了姚大,林易能感觉到他们的感激之情是真心的,即使没有那三尸夺元丹,这兄弟二人只怕也不会再与林易为敌。

    “这前方就到了成都城,这可是这益州最大的城市,和那徙阳那些的小城可无法比。你们可要管好自己的嘴,若是给我惹上了什么麻烦,我可要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林易对着这两人教训道。这一路走来,这俩人自然是没有老实过。无数飞禽走兽都遭了秧。现在到了成都这样的大城中,没了飞禽走兽,只怕他们会拿人下手。

    “少主请放心,我们兄弟二人修炼这血神功。虽然是每隔数日必须要靠鲜血才能维持修为,但是这些凡夫俗子的鲜血我们还是看不上的,他们每日吃的是五谷杂粮,满肚子都是肥脂油肠,满脑子想的都是勾心斗角。yín秽**,全身上下早已抽蓝不可。人虽是万物之灵,可若论这鲜血的质量还不如那些鸡猫狗儿的鲜血灵气含量多。因此我们兄弟宁愿是饿着几天,也不会脏了自己的嘴!”姚大急着道。

    “这修真者中早已传说那血童子是吸食人血的恶魔,甚至连这蜀中的百姓都知道!”林易疑惑道。

    “这自然是那些名门正派所讹传!我们兄弟二人向来是独来独往,虱子多了不怕痒!也这名声有什么用!我们虽然也曾杀过人,但却不是他们所说那般乱杀无辜,生食人血!”姚二要急着解释道。

    “不错不错,看来你们却是想得开!我辈修仙所为何,当求逍遥自在,无羁无束,何必为一区区贱名所累!”林易回道。

    林易本想是稍作休息就离开这成都城,直奔那长安而去。只有到了长安后,到了那征西大将军府中,掌握了那东宫的军马,他方可有资本回到那洛阳城中。虽然此时只怕那征西大将军府上早已换了主人,但即使如此他也必须如此,毕竟此刻那东宫的精锐只怕也还留在了了长安。

    可是真正到了这成都城中,那阿兰却是高兴的不得了,如兴奋的小鸟一样,毕竟她自小在那隔离世俗的山谷中长大,自然没有见到过的这么繁华的地方。即使偶尔出一次远门,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一路也只走荒山野岭,人迹罕至之地,自是是远远离开这些大城。

    想不到林易这一路走来,竟偏偏走的都是那繁华之地,这阿兰自然是十分高兴。林易知道他这样的人虽然外表很坚强,内心深处她还是个女孩家,自然要买卖这个,尝尝那个。林易也看到她难得如此高兴,也陪着她逛了逛这成都城。

    这成都城位于这天府之国的中心,作为这蜀汉国都,虽然这数百年经过无数战火,城头变幻大王旗,但是繁华依旧。

    这成都城最早的来历,据史书记载,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古蜀国开明王朝九世时将都城从广都樊乡迁往成都,构筑城池。

    关于成都一名的来历,据记载,是借用西周建都的历史经过,取周王迁岐“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而得名成都。蜀语“成都”二字的读音就是成都。“‘成’者‘毕也’‘终也’”,成都的含义“就是蜀国‘终了的都邑’,或者说‘最后的都邑’。

    东汉末年,刘焉做“益州牧”,从原广汉郡雒县移治于成都,用成都作为州、郡、县治地,自至今,成都一直是整个益州之地的州府所在地。早在西汉之时,成都人口就达到7.6万户,近40万人,成为全国六大都市(长安、洛阳、邯郸、临洮、宛、成都)之一。不过成都最出名之时,还是作为蜀汉故都,汉室宗亲刘备在此建都称帝,一时成为天下之焦点。

    “阿哥,我们还是走,不买了!”阿兰沉着脸对着林易道。氐人和那羌人一样称呼男性和阿哥,女性为阿妹。

    “怎么了,这家店里的蜀锦可是这成都中最好!”林易对阿兰道。西汉时期,成都的织锦业已十分发达,设有“锦官”,故有“锦官城”即“锦城”之称,来到成都,怎能不逛逛这些蜀锦店呢!

    这店家看到这一对男女衣着艳丽,应该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女,可刚刚进来还是喜笑盈盈,可这现在却不知道这小两口闹了什么矛盾。自然也不会错过这生意,连忙吆喝着推销道:“两位客官,我们‘里锦记’可是百年老字号,不瞒你说我们家掌柜的爷爷当年曾是蜀汉第一任锦官,你看这颜色多漂亮,这质地多好,出了我们‘里锦记’,偌大的成都城中只怕你再也找不到第二家!这也是你们幸运,这数月来成都城里来了无数流民,这劳力自然是便宜了很多,产量也赶上了过来,若是平日,我们‘里锦记’的货必须要提前预定的!”

    阿兰依然是脸色十分难看,林易此时终于发现了问题,原来这店中后院中正站着一个个苦力,面黄肌瘦,大的不过十四五岁,小的也不过才十岁出头,如机器般拼命地不停地劳作者,旁边的监工手中的鞭子却是传来一阵子响声。

    虽然这些孩子长相一眼无法看出,但是从那衣着上一下就看出来了,这些人原来都是氐人。阿兰一路上看到无数同胞乞讨,心情已经十分低落,想不到这里还有这么多的孩子被作为苦力被挤榨价值。

    林易此时也猜出来了大概,关中去年以来大汉,雍梁二州不少地方颗粒无收,被迫离开自己的故乡,成群结队到别的地方逃荒。这种逃荒的农民叫做“流民”。 蜀地离开中原地区比较远,历来都比较富裕,百姓生活比较安定。难怪这成都城中乞讨者比那长安城中都还多,以此地的富裕自然不会有这么多人,这些自然是那些流民所为。

    “敢问掌柜的,你们家所雇用的这些少年需要多少银两?”林易连忙打探道,当然不会白白空手,刚刚阿兰看中的那些蜀锦已经全部买了过来。

    这店家本不想告诉林易,但看在他一次做了一单大买卖的份上,悄悄地道:“看你俩人如此诚心,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现在偷偷地告诉你,这些小厮都是那群流民中的孤儿,官府一时管不了,就卖于了我们商家,价格自然也是十分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