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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偷件衣服去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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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跑的还真快!”骑士一扭头,发现自己身边的坐骑已经不见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人间,我卓焜又回来了!”看着远处一个个的大小村落,卓焜免不了要高声喊一句。

    再次来到有人间烟火的地方,说实话,卓焜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这十天里,卓焜一直都是和这个名叫小黄的豹子呆在一起,所见所处,也丝毫没有人间的烟尘气,卓焜觉得,自己要是再在林子里待上十天,恐怕就真的把自己当成动物一般对待了。

    虽然最终卓焜还是没有进入太行山内部,只是在外围,但是这收获,也是颇为丰富。

    其实要不是卓焜为了在林子里多找一些天材地宝,卓焜绝对不会在林子里呆十天之久,以卓焜如今的境界,恐怕跑出太行山脉仅仅只需三天。但是,虽然耽误了一些时间,不也是获得了丰厚的收获吗,有挖到的野山参,有找的奇异草,有几株灵芝,有一些动物牙齿,反正,是应有尽有,甚至卓焜还打了几个野味放在了自己的空间里。

    行走在人类开辟的土路上,卓焜倒是感觉没有那么难受了,至少,没有想在林子里走路那么咯脚了。

    是的,虽然此时卓焜身上好的宝贝不少,但是浑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点儿的好地方,更不用说鞋子了。卓焜想着,看来自己还得去弄身衣服了,要不然怎么见人啊。

    走着走着,卓焜突然听见远处的村庄里好像有吆喝声和叫卖声传来,卓焜的耳朵一向很好使,所以卓焜连忙停下了脚步,两步就窜上了路旁的一棵大树上,想要看看情况。

    “哦,原来是庙会,怪不得那么吵呢,不过,去凑凑热闹也是挺不错的,好久都没有在庙会上吃这些小吃了。”卓焜挺立枝头,极尽仰望,看见在几个村庄的交界处是人声鼎沸、人来人往,斗猴耍狮、讨价叫卖之声是络绎不绝。

    卓焜看的是心痒不已,急急忙忙的跳下枝头,光着脚丫向村子跑了过去……

    今天是白马乡一年一度的庙会,自从国家把公路通到了山里,这个庙会便一年比一年兴盛,特别是今年,城里的有钱人更是来了一波又一波,甚至是外国来的黄胡子,在道上都能遇见这么一两个。

    而各个乡镇来的赶会人,更是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只见整个庙会上是干什么的都有,什么舞狮耍猴都是常见,胸口碎大石更是不稀奇,凡是能来赶会的手艺人,那个人不是胸脯子里藏着一手。

    就拿那个在桥头捏泥人的泥人张来说,别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糟老头子,这手底下的活,可真的是白马乡的一绝。这捏起泥人来不仅惟妙惟肖,而且只要是看上一眼真人就能捏,你说厉害不厉害?

    这天刘大嫂洗完了自己六岁的娃的衣服,也带着娃同邻居上街了,至于她的男人,则早早的起来去摆摊了——卖山里的野味。虽然这个东西在农村里不稀奇,但是城里人却宝贝他,只要一说是野生的,还补肾,准被疯抢。

    所以这看家的重任就被交给了院里的那个大黑狗,要说这个大黑狗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狗物”,那也是闻名十里八乡的传说,而之所以成为传说,是因为这个大黑狗干过母狼,就在后山,你说,还能简单的了吗。

    再说卓焜慢慢的摸到了村子里,认准一户人家,就爬上了墙头,趴在墙头上瞅了瞅,看见晾衣架上的衣服正合适,也不管院子里有没有人,卓焜就直接翻了进去。但是卓焜还没站稳,就感觉一个黑影向自己冲了过来。

    什么东西?!

    卓焜一转头,也是被吓了一跳,只见一只大黑狗狂叫着向自己扑了过了。卓焜迅速的转身一闪,然后滚到了一边。

    “我不就是来借件衣服吗,用的着这么热烈的欢迎我吗。”卓焜冲着狗大叫道。

    但狗哪里会管你借不借的,刚刚一下没有扑中,随即转过身子,张着大口就又扑了过来。

    但卓焜是在偷东西,哪里会这么有好心情和大黑狗玩闹,直接拿出自己的真本事,在狗还没接触到自己的时候,卓焜便主动出击,照着狗头就是一下。

    嚎!

    只听着大黑狗仅仅哀嚎了一声,便昏了过去,甚至连反应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哎,没办法,实力差距太大。

    其实制服这个大黑狗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只要卓焜释放一下自己的气息,别说是狗了,就是狼也得乖乖的趴在地上摇尾巴啊。只可惜卓焜见“衣”眼开,给忘了。

    卓焜迅速的从晾衣架上拽下衣服和一顶帽子穿戴在了自己的身上,试了试,还正合适。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还缺双鞋,卓焜看着自己已经十多天没有穿过鞋的脚丫子,心里一阵叹息,可眼角向窗台一撇,发现窗台上正好有一双童鞋,这不就是为我准备的吗!

    卓焜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向自己的脚上一套,嗯,有点小,但是也还凑合。

    “逛庙会去喽!”

    卓焜甩下一棵百年的老山参在窗台上,一步便从院子里跳到了大街上,不过幸亏人们都去逛庙会去了,要不然被人看见还不得叫妖怪。

    一路小跑着来到了人烟鼎沸的庙会上,卓焜是左看看,右摸摸,看什么都好奇,摸什么都高兴。虽然在以前已经都见过,但重活一次后再看,这感觉就是不一样,反正看啥都有一股新鲜劲。

    “哎哎哎,你吃我的糖葫芦还没给钱呢!”

    “这是谁家的孩子,咋拿了我的泥人就跑!”

    “哪来的的娃,跑那么快干什么?都撞到老汉了。”

    凡是卓焜经过的地方,都要引起一阵的骚乱,卓焜是见啥好玩便拿啥,见什么好吃,便咬上一口。这不一会,卓焜的后面就跟了一群“仇人”,但是在这么密集的人群中他们那里能追得上卓焜,不一会,便被卓焜甩开了。

    卓焜手拿着一串糖葫芦,边吃边在人群里扭动,随着人群漫无目的的走着。

    “哦,乔,那些中国农民跪在地上是怎么回事?”突然,在卓焜不远处的庙宇前,一个外国人的声音传进了卓焜的耳朵里。

    卓焜一听有人在那里下跪,顿时感到有兴趣,便分开人群挤了过去。

    “詹姆斯,你不知道,今天除了是这个地方的庙会以外,还是这个地方的龙王节,他们这是在祭拜龙王。”只见外国人身边的一个华夏人说道。

    “龙王?”詹姆斯疑惑的问道。

    “耶,龙王,是保佑一方水土的神灵,这个地方经常干旱,所以需要龙王保佑风调雨顺。”名为乔的男子解释道。

    “哈哈,愚昧的华夏农民,哪里会有龙王的存在,科学,要相信科学!”詹姆斯听完乔的介绍,天蓝色的眼睛里马上充满了嘲讽。

    “厄,这……”名为乔的男子顿时语塞。

    不过一旁却有人看不下去了,一个正跪着祈求的老太太,站起来指着老外说道:“罪过罪过,大鼻子,你咋能冲撞了龙王爷爷呢,快跪下向龙王爷爷赔罪。”

    “沃特?赔罪?闹闹闹,如果跪着能下雨,我天天跪着。”詹姆斯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奶奶的,你跪啊,怎么不跪啊!”一旁一个年轻的汉子也看不下去了,刷的一下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人们都说外国人都是高高大大的,其实有一部分还是很矮的,至少这个詹姆斯就很矮,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而当这个年轻的汉子站起来后詹姆斯才发现,这个华夏汉子竟然比自己高一头,有近两米高。

    詹姆斯顿时有些小小的恐惧,连忙说道:“华夏人,你要干什么,我只不过是说这个老太太愚昧,又没说你。”

    其实外国人也是很会看形势说话的,就比如说这个詹姆斯,作为公司驻大中华地区的行政部长,他也是颇为懂华夏的社会情况的。所以他选择了见风使舵、欺凌弱小。

    但今天他显然是撞在了枪口上。

    “说老太太,说老太太也不行,他是我娘,你知道吗?!”年轻汉子一听,更是火了起来。

    “厄……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个老太太是你的母亲。”最终,詹姆斯还是选择了道歉,因为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多年在华夏的经商经验,让他处事十分圆滑。

    “算了,算了,大壮,我们走吧,他已经道歉了。”老太太拽了拽自己儿子的衣袖,准备离去。

    但要说到这时,事情就已经结束了,而卓焜也打算离开,但是人群外传来的一句话,便立马又引起了轩然大波。

    “愚昧就是愚昧,华夏的文化都是垃圾,民俗,也都是垃圾!”

    这是谁啊,敢这么说话,难道不知道这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吗?

    人群中不乏有一些热血青年,一个个的义愤填膺的站了出来。

    “哦,难道我说的不对吗?”只见一个身材魁梧,面部棱角分明的外国男子站了出来,而在他的身后,还站着几名身材魁梧的外国男子。

    这明显就是来砸场子的,而且还是有备而来,因为这一个个的外国男子还穿着武者服装。

    卓焜一看,这好戏看来是要上演了,看这几个人走路的架势,分明一个个的都是练家子,而且最前面的那个男子的额头泛着血光,这明显是杀过人,并且就在最近。

    “我认出来了,最前面的那个外国人,是刚刚在南街将孙把式(练武人)的腿给踢断的那个人。”突然,人群里传来了一个老汉的惊呼声。

    人们转头向老汉看去,只听着老汉语无伦次的说道:“这个外国人太狠了,专门在我们的庙会上找把式交手,刚刚我在南街看胸口碎大石的时候,亲眼看见他一腿将孙把式的右腿给踢断了。”

    这无疑如一个重磅**一样,顿时在人群里炸开了锅,人们议论纷纷,对着这个外国人是一阵的指指点点。

    谁不知道这孙把式是飞马乡数一数二的快腿,今天竟然叫这外国人踢断了腿。

    “哦,对对对,就是那个孙把式,他的武功全都是假货,叫我踢断了腿,这只是给他一个教训……中国人,就知道弄虚作假,哈哈哈哈哈!”这个外国人听见有人认出了他,也是颇为得意,双手束在胸前,头都快昂到天上去了。

    …………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