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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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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婆子深一脚浅一脚出了平侯府,来不及交代什么,急急赶回了家中,寻到做针线的女儿,才松了一口气。

    “娘今日怎回得这般早?”孙婆子夫家姓惠,老实巴交的农家人,孙婆子识得几个字,就做主给女儿起名和静。

    孙婆子一直喜欢女儿的名,蕙和静,蕙质兰心、和和美美、岁月静好,寄语了她对女儿一辈子的期望。

    和静从小就聪明伶俐,人长得又漂亮精神,农家的孩子,从小就在地里长大,比城里的女孩子黑。旁人黑得不好看,蕙和静那麦色的皮肤却说不出的美,配合她略带凛然的眉毛眼睛,让她有了一种英气之美。

    蕙和静能干又漂亮,村里人好多人家都上门提过亲,孙婆子那时候总想给女儿找最好的相公,一直到后来发生那件事……

    孙婆子看着女儿,艰难忘记后面的事,扬起笑容回道,“今日没什么事,回来得就早一些,今日家里没什么事吧?”

    “没有,能有什么事。”蕙和静摇头,扬了扬手里的衣服,“娘快试试这衣服合不合身。”

    “好,好。”孙婆子笑得眼角的皱纹深深。

    她这么好的女儿,她乐意养一辈子,二十出头了不嫁又如何,她喜欢养着,一辈子都养着,死了也把她带走,黄泉路上也不孤独。

    晚膳前,院门被叩响,孙婆子出门就看到一个眼熟的小姑娘,身后跟着两小厮,穿得简朴,微笑和孙婆子见了礼,“婶子,这是我家姑娘让人送来的,往后每一年我都会走这一趟。”

    卉珍让开,让身后的小厮将手里的箱子放下,“叨扰婶子了,告辞。”

    说罢,转身上了门外的马车就走了,孙婆子低头看看地上不起眼的箱子,也没锁就打开看了看。

    箱子才打开,孙婆子‘啪’的一声关上了,四下看了看抚了抚狂跳的心,想把箱子抬进去,却发现根本抬不动。

    孙婆子叫了蕙和静,母女两一起将箱子抬进了家中。

    “娘,什么东西这么重呀?”蕙和静想打开看看,却被孙婆子拦了。

    “你还炒着菜呢,快去忙吧。”孙婆子不打算让女儿看,箱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银子。

    白花花的银子,是卖她忠心的银子,每一年都值这么多。

    孙婆子一个人在屋里一直呆到蕙和静叫她用晚膳。

    孙婆子已恢复平静,和每一日一样,吃了女儿亲手做的饭菜,拗不过女儿,让她端水帮着洗了脚,只觉一日的疲惫一扫而光。

    夜深了,孙婆子打开了房门,悄声无息出了门,警惕走在夜色中,脚下生风七拐八拐走到了一户人家中停下。

    寂静的黑夜中,响起了低低的叩门声,院内很快就有人应声,开门迎了人进去。

    “大妹子怎么今夜来了,可是有什么事?”

    “无事,我就是来看看。”孙婆子进了院,熟门熟路走到左厢房,等主人开了门进屋走了几步,就看到了床上正熟睡的人。

    六七岁光景的女孩,睡得正酣。

    孙婆子停了脚,也没靠近,就站在原地看着,片刻后,转身离开,毫不留念。

    屋主关了房门,回身只看到孙婆子出大门的背影,也不开口,锁了院门回屋继续歇息。

    远处传来打更的声音,院内静悄悄的,仿佛之前那一幕只是错觉。

    天蒙蒙亮,门吱呀开了,妇人包着头巾从屋里出来开始忙碌。天亮后,买豆腐的喊声在巷子里响了起来。

    顾朝歌也起了个大早,帮着闵氏安排施粥事宜,将自己种的药草拿来了好些,“母亲,粥旁也起个药汤吧,喝了能预防生病,总能起点作用。”

    “行,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亲自去看着熬了分发给他们,这是积德的事,往后你们有了自己的能力,都要多做做。”闵氏不同于一般的母亲,拦着儿女不让去,怕被冲撞,她是支持他们都去的,甚至许多事都不让下人动手,要他们亲自动手做准备。

    “好的,母亲。”顾朝歌才应了,顾清风就回来了,“母亲,差不多都准备了,可以出发了。”

    “那就走吧。”闵氏看了看几个孩子身上的衣物满意点头,几个人中,包括她自己,穿的都是半旧的衣服,饰品皆无。

    一家人包括顾明月顾青岩,一起来到了城门外,城门外已经搭起了许多棚子,都是和平侯府一样来施粥的,城门口人头簇动,每一家施粥棚子前都排满了逃荒者。

    上京里的守卫营今日全巢出动,城外到处是他们巡查的身影。

    平侯府的棚子已经搭好,粥也熬上了,顾朝歌下了马车,四下看了看,很快看到了孙婆子。

    孙婆子在买人,身边热闹依旧,围着她的人面上都发着光。

    顾朝歌看了两眼就收回视线,开始指挥着卉珍夕照忙,架起大锅熬上药,很快药香就飘了出去。

    忙了一通,顾朝歌正低头看大锅,就感觉衣角被扯了扯,顾朝歌转头,就看到卉珍激动的小脸,“姑娘,姑爷…”

    卉珍自觉声音小,其实并不小,顾朝歌抬头就看到广子墨面上闪过一丝羞赧。

    广子墨就站在大锅前,和他们一样,穿着半旧的衣服,一点不起眼,可在嘈杂的环境中,顾朝歌却有些移不开眼。

    广子墨又长高壮实了些,面上的稚嫩正一点点褪去,慢慢有了前世的荣华气度,温润如玉,全身仿佛都发着光。

    顾朝歌今日依旧穿着男装,她不自觉扯了扯衣服,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广子墨也在看顾朝歌,顾朝歌十一了,高了些许,面容也在慢慢长开,虽还是一脸孩子气,却越发清丽。

    初见时,他当她是个孩子,如今,他当她是要和她共度一生的未婚妻子。

    他还在长大,也在等她长大。

    看到顾朝歌的动作,他绕过大锅上前两步,掏出袖中的帕子,帮她擦了擦,“怎么一头的汗,别着凉了。”

    顾朝歌笑了笑,“我这是热的。”

    “所以才怕你着凉,这药是你自己配的吗?”广子墨收起帕子,低头看了看大锅,“我家也熬了,没施粥,就施药了,丹药也准备了一些。”

    “真好。”顾朝歌真心感慨了一句,“药方虽然是我自己配的,也问过大夫了,大夫说可以。”

    “嗯。”广子墨点点头,“那些书看完了吗?”

    “看完了,广大哥,我也许过一段时间就会突破成为三级丹药师了。”顾朝歌分享她的喜悦。

    “真的。”广子墨眼睛一亮,看着顾朝歌的表情,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朝歌真厉害,很快就要超过我了。”不自觉就撇弃了顾姑娘这称呼。

    “哪能啊,三级后就不容易了,我进步这么快可都是你的功劳。”顾朝歌清楚知道这其中一半功劳都是广子墨的,她可比顾城给她请回来的所谓大师好多了,他倾囊相授,她诚心实意学,两辈子的精力,她才能如此进步。

    顾朝歌偏头有些贪恋他手上的温暖,看着广子墨近在咫尺的笑容不自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