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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偶遇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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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的太阳,炽热而耀眼。

    真热。

    我走在西盘市的城郊,看着一张根本看不懂的地图,真想给自己一耳光。

    虽然艾姐给我标出了丧尸之城的位置,但是我根本是个路痴啊。

    更可笑的是,我还忘了点指南针。

    算了,就这么走吧,肯定能找到。

    虽然说这一次去川坨市算得上是第一次远行,但是都是跟着车走的,我自己一个人从没有离开过西盘市。

    至少从我变成丧尸后没有。

    这次去南方的丧尸之城,应该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远行。

    心里还有点小兴奋……

    以前我虽然也是个无忧无虑的小丧尸,但是可没有胆量出城市,因为搞不好就会被人类幸存者干掉,所以一直活得很小心。

    但是现在不同了。

    我、进、化、了!

    更粗、更大、更强了!

    咳咳,这话说出来可能有些污,不过不要紧,这本小说现在看得人不多了。

    ……

    西盘市的城郊,和城内的风景有很大的不同。

    我沿着公路一路行走,沿途都是一些报废的汽车和杂草,民房基本荒废掉了,那些报废掉的加油站小超市,成为了我补充物资的站点,不过东西实在是很少,可能被那些幸存者搜刮的差不多了。

    看着一排排空荡荡的购物架,我有些失望,除了些金属工具和一些破玩具,连个罐头、水都找不到。

    现在我嗜血的渴望已经变成了饥饿感和口渴感,我发现我越来越像人类了,不过人类血肉依然是我最好的食物。

    出了加油站的小超市,我意外的找到了一辆自行车,高兴了半天之后,我发现我竟然不会骑!

    难道我活着的时候连自行车都没学过?明明以前我见其他丧尸骑过,而且西盘市有个家伙骑的还特别溜,还会倒着骑,不过后来被人一枪崩了挺可惜的。

    想到代步工具这个东西,我头疼了很久,汽车和摩托车我不会骑,而且油也不好找,自行车我也不会,现在好像除了走路没别的办法了。

    也许是天不绝我,沿着公路走了一阵,我正在闹心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头驴!

    灰毛、短腿、大耳朵。

    没错,真的是一头驴,和我那混乱记忆中的驴一模一样!

    我悄悄地走到驴的身边,这家伙好像习惯了丧尸在它身边转悠,也没有害怕的意思。

    这很正常,我们丧尸只吸食人类的血肉,动物的血肉我们是不吃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是从没有对动物产生过嗜血的欲望。

    虽然现在我进化了,可以从吃肉喝水上抑制自己的欲望,不过这头驴子显然有更大的用处。

    这可是完美的代步工具啊,虽然慢了点。

    驴子依然悠闲地在废墟中寻找着一些散落的豆子吃,并没有注意到我,这家伙看起来有些蠢,不知道是怎么躲过那些人类捕食者的,它对人类来说可是一顿美味啊。

    我找准一个机会,瞬间扑了上去,一屁股坐到了驴的身上。

    没想到这家伙和被人用鞭子抽了一样,竟然疯狂的扭动起来,

    “。哦……咹。!……哦……咹!”

    一边扭还一边叫唤,屁股噘的越来越高,拼了命的想把我甩下去。

    不过我可不是一般的丧尸,哼哼,难道我还治不住一头驴子。

    “别动了,只要你带着我走,少不了你的吃喝,而且我还能保护你的安全!”

    一边说着,我一边紧紧的压住驴子的四肢,这家伙被我按到在地上,很快就放弃了挣扎。

    凭我现在的力气连钢铁都能撕烂,这驴子显然也懂了,放弃了挣扎。

    十分钟后,驴子终于成为了我的代步工具,速度虽然提升的不多,不过总算能让我喘口气。

    我掏出了临走前小正太给我的MP3,插上耳机后戴了上去。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游戏。

    一起奋斗一起超越。

    一起杀吧sup兄弟。

    好战好胜战胜逆命。

    管他天赋够不够。

    我们都还需要再努力……”

    3:21 S(BGM)

    小正太告诉我这首歌叫《英雄》,是他以后作为LOL联盟的战歌,虽然我听不懂唱的什么,不过也就凑活吧,总比无聊强。

    为了缓解一路上的无聊感,本来我还打算带几本书,后来发现我认得字并不多也就放弃了。

    我还以为我生前是个艺术家,看来顶多是个盲流……

    文化程度是个问题啊,既然现在进化了,看来以后有机会要多学些东西了,要做一只有文化有理想有前途的丧尸。

    骑着小毛驴走了几个小时,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小镇子,一片废墟之上,留着数个残垣断壁的房屋,久无人居住,毫无生活的气息,显然荒废了很久。

    我找了根绳子将毛驴帮到了一棵树上,然后进入到一间看起来还算完整的小屋,生了一堆火,今晚就打算在这里过夜了。

    但是我刚喝了一口水,就发现不远处竟然传来了灯光,有人来了?

    我瞬间将火堆熄灭,然后将门口的驴子解开绳子,绕到了另外一所荒宅后面的草丛里,蹲了下来。

    那灯光由远及近,然后传来了一阵喘息的声音,气味上闻起来好像是人类。

    说实话我不是太愿意和人类接触,虽然我现在外貌有很大的改变看起来更像是人类,但是我太了解人类了,他们为了生存可以吃掉自己的同类,甚至是亲人,可以说不择手段,这太可怕了,至少我觉得比丧尸可怕。

    “小南,你确定这里刚才有火光吗?”

    “恩,爸爸我确定,我刚才肯定看到火光了。”

    “难道这人走了,你是进化种肯定不会看错的,算了,我们今晚就在这里歇脚吧,明天我们再往南方走。”

    “嗯。”

    我在草丛中,将这两个人类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毕竟我现在的夜视能力也提高了很多,原来是一对父女,看样子是人类拾荒者。

    哈哈,这可是送上门来的……等等,这两个人要去南方,这可是个机会。

    本来我想直接吃掉他们,不过我改了主意,因为我是个路痴不认识去南方的路,这两个人类也许能够帮得上我。

    而且我现在也不太饿,晚几天再吃也行。

    恩,看样子要找个机会接近他们,套套近乎。

    就在我发愁找什么机会的时候,我发现又有一个人类小队也在往这片废墟前进,这个小队是五个人,我已经闻到了他们身上的香味了。

    而且这香味之中还有一股血腥味,他们肯定刚杀过人,看来不像是善类啊。

    这对父女有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