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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爱一个人小岩井有一封邮件,寄件人说她从初恋到现在都是那一个男人,现在两家人在商量结婚的事。男朋友很坚定,对她也很好,她却开始犹豫了。她说见过越来越多优秀的人,感觉男朋友除了对她好,其他都蛮普通的,便开始觉得自己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以后一辈子都只能爱一个人,会不会有点可惜,然后又对这样想的自己感到卑劣和羞愧。最后她问我:“小岩井你说,真的有人能做到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吗?”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认为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是件可惜的事,也不认为一辈子爱过很多人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在爱情中,爱过的人多或者少,并不能代表什么,给过爱的人多少幸福与快乐,才是最重要的。判断一个人爱的价值,要去感受他对你独一无二的温柔,而不是计较他是否足够好,或者他爱过几个人。于是我又想起了朋友宋跟我讲过的他父母的故事。宋开始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咖啡馆有点吵,我也有点心不在焉,偷瞄着后桌的三个漂亮女生。那三个女生此时在同仇敌忾地数落自己男友不体贴、不温柔,眉眼虽是紧蹙的,空气中却是掩不住的欢喜,这种欢喜就像父母喜欢当着外人的面数落自己的孩子一般,是出于喜爱的挑剔。我偶尔用余光扫到她们的眉飞色舞,听到一句:“温柔的好男人都死光了吗?”真巧,宋讲的这个故事,就是有关温柔的。宋爸以前是在小镇上开地下赌场的,宋的叔叔是做民间借贷的,说白了,就是放高利贷。当然,他们明面上都有正经的工作,这个不好细说。可想而知,宋从小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长大的,虽然没有香港电影中的黑社会那么夸张,但他偶尔参加大人的聚餐还是觉得那些大人们喝酒、抽烟、说脏话的样子很不舒服。从外表上看,宋爸跟温柔完全不沾边。尽管如此,父亲和叔叔在宋眼里,并非什么凶神恶煞的坏人。据宋所知,他们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宋从小就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跟宋妈的性格很像,文静内向,喜欢看书,喜欢小猫小狗、花花草草。因为宋爸的关系,周围的家长都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跟宋接近,宋被孤立着。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宋没有变坏,完全是因为宋有个优雅的好老妈。宋妈以前是个越剧演员,宋自豪地说:“和同学、朋友的妈妈比起来,我妈是最年轻、漂亮、有气质的,怎么也不似小镇上的中年妇女,用现在的话说,像个大龄文艺女青年。”宋妈喜静,待人温柔,平时也不喜外出,在家种花养草,看书刺绣,念佛打坐,兴起之时唱唱越剧名段。她养了一只黄狸猫和一条大白狗,都很乖巧,不吵不闹。日子过得平淡而清闲。宋爸年轻的时候穷,又没什么文化,虽然脑子灵,但是出身贫穷又没技术,外公很看不起他,觉得配不上宋妈。然而宋妈跟宋说,她从来没想过嫁给他父亲以外的男人,因为只有宋爸看她的眼神,是温柔得可以融化人的。后来宋爸捞偏门(那时候还没开赌场)发达了,对外公一家三天送小礼,五天送大礼,搞得外公无所适从。让女儿嫁吧,显得自己嫌贫爱富,前倨后恭;不让吧,女儿芳心已许又说不过去。最后还是宋妈霸气,气冲冲地来到宋爸面前,斥骂道:“买母猪呢,我说了要嫁你吗?”宋爸无所适从,傻笑道:“这不行,落子无悔啊,不带这样毁棋的哈。”宋妈气笑了:“落个屁子,我告诉你,我一不温柔体贴,二不任劳任怨,你要敢对我发脾气,我拍拍屁股就走人。”宋爸当场就抱住了宋妈,生怕她要逃走一般,大声说:“你放一百个心,以后体贴温柔我来,发脾气你来,咱俩男女搭配,结婚不累!”嘿,就这么成了。宋的叔叔经常跟宋吐槽,说:“你爸跟你妈,根本就不像我们这个年代的夫妻,不知道的还以为演电视剧呢,男人气魄都没了……”这话真不假,从小到大,父亲对母亲的温柔宋都看在眼里,简直可以说是轻声细语,低声下气,生怕惊着了她,她真的拍屁股走了。现在想想,父亲简直把母亲当作女儿般疼爱着,生怕她受一点委屈。而宋妈也只有在父亲面前跟平时不一样,时而骄横,时而任性。每当父亲回来晚了,她就故意锁门不开,唱起越剧讽刺道:“官人你好比天上月,为妻好比月边星,月若亮星也明,月若暗来星……”搞得宋后来也会在旁边一起唱。吃饭时父亲如果随口嘟囔菜淡了或咸了,她会立刻甩脸子把菜收起来不给父亲吃,还嗔怒道:“白眼狼,不好吃就去外面吃花酒啊,好吃得嘞!”父亲每次都像做错事的小孩一般挠头傻笑:“没法比,没法比啊……”而事实上,从宋有记忆开始,父亲几乎都是回家吃饭的,无论多晚。而这种故意找碴儿气母亲的事多了,宋才明白其实父亲就是故意的,看母亲的嗔怒,算是他的一种恶趣味。看他背着母亲咧嘴笑得跟白痴似的,就知道他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每次吃饭时看着父亲看母亲的眼神,宋怎么也不相信有这样眼神的父亲在外面会对人耍狠。某个周末,宋打完球在回家路上,发现他俩在附近的公园散步。母亲在稍前面点,不时回头貌似在说着什么,父亲不住点头的同时视线却瞄着母亲的左手,他的右手每次悄悄靠近想牵起她的手时,母亲一回头,他就把手倏地缩回了口袋。这个场景,宋每次回想起来,都觉得异常窝心。在他们的爱情中,宋更多的是像个坐在VIP席位的观众,最近距离感受他的温柔和她的幸福。一切本来非常美好,生活按部就班地走向幸福。没想到叔叔一语成谶,这对夫妻竟然遇到了命运这个老套又残忍的编剧的捉弄。宋上大学那年,母亲确诊是癌症晚期。宋爸疯了,把医生摇得跟色子似的反复求道:“多少钱都行,我老婆不能死啊!多少钱都行,我老婆不能有事!求求你了医生!求求你了!”那是宋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父亲求人,也是宋第一次看到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在那之后,宋爸什么都不干了,只是到处求名医、找进口药,只要听说有效,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去试一试。医院换了好几家,各种治疗都试了,效果还是不明显。几个月下来,宋就没见他咽下过什么东西,整个人瘦了一圈,皮带都宽了两个扣眼。宋妈这些年就没吃过苦、受过累,这病着实让她越来越受煎熬。尤其是爱美的她日渐憔悴,有时候难受起来就不让宋爸进去看她。宋知道,她想在父亲心中一直是美好的,不想让他看到她狼狈的一面。宋妈说就当是替宋爸还债了,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也许自己过得太舒服,天都看不过去了,把上辈子的福报都花完了,所以用阳寿来补。有一次她悄悄跟宋说:“我最担心的不是你,而是万一我真的走了,你爸可怎么办啊,这糙汉子可别乱来啊……”宋曾经以为他这个VIP观众看的是一场喜剧,谁知一转眼,喜剧变成了悲剧,百般滋味个人尝。拖了一年,她还是去了。彻夜守灵的时候,总看到宋爸一个人在喃喃自语,好像在跟宋妈对话似的,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拿头撞墙。看得众亲友胆战心惊,生怕他一时冲动。好在宋爸最后没做傻事。但那之后他整个人都不对劲了,什么都不想做,成天拿着宋妈生前的衣服、物件,闷在房间里,饭也不好好吃,就是不停地喝酒。宋住校,每周只能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要好好打扫整理一番,心里难受得很。祸不单行,那一年,全国严打,宋家所在的小镇的地下赌场被告发了,小赌场被当场端掉,宋的叔叔作为代理老板被刑拘。开赌场,肯定要坐牢的。宋爸听说宋叔被抓了,主动自首扛了大头。所幸镇子小,他平常也确实没做什么坏事,抓不到什么实证,上下斡旋,最后宋叔被判了一年三个月,宋爸被判了两年。很多年后,一切都过去了,看着已经习惯喝茶、念经、晒太阳的慵懒老头子,宋突然想起一个疑问:“爸,妈当年说了什么遗言啊,当时我不在场,你也一直不肯说。”老头子神色一下变得柔和起来,略带窘态地说:“你妈走之前回光返照,突然眼睛很亮,跟我撒娇,想听我唱段越剧。”“我当时很为难,我哪会唱越剧那种玩意儿啊,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了一句《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不过我唱的是——天上掉下个好老婆,似一朵轻云刚出岫……然后我就说真不会唱了。”“这样啊,那妈怎么说?”宋爸的嘴角是笑着的,眼角却渗出了泪。他说:“你妈就一直笑个不停,最后说了一句‘真难听’。”宋说到这里,咖啡馆里已经无比安静。明前茶与波斯猫午歌明前茶是他的初恋寄来的。时间还在三月里,日光金贵,特别是在一个暖洋洋的午后。他从快递小哥手里接过包裹,看了地址,却没有急着拆开,只是端正地摆在桌上的一簇阳光里。蓝眼睛的波斯猫是去年夏天意外捡来的。一场暴风雨过后,小家伙蜷在他的窗外喵喵直叫,他开窗将它迎了进来,用一条长浴巾为它拭去了浑身的雨水——它的蓝色眼睛似海洋结晶,他望了一眼,便沉醉其中。他有新书出版,会第一时间想着寄给初恋。他会在封面上写些常见的问候文字,签名简短而娟秀,仿佛唇角隐秘的微笑。大概四年前,他的第一本小说出版,她读到后,通过出版社联系上了他——多年未曾联络,生分地寒暄了几句,他们便找不出合适的话题让谈话继续,但好像一时又舍不得挂断电话。她说:“新收购了一家茶厂,不如寄些明前茶给你。”他说:“好。”电话里又陷入沉默,片刻,他和她竟然异口同声地说了句“珍重”,才化解了最后的尴尬。蓝眼睛的波斯猫其实很喜欢他写作时的样子。他有豁亮的脑门,在月光下扭亮台灯时,额前便闪出床前明月光一般的智慧与温柔。它起初不太懂这位新主人,他总是双手在键盘上一阵忙碌,自言自语,时而又停顿下来沉默无声。他有时会望向它,浅笑一眼或者泪光点点,再埋头写下去。它想,在它爱上男主人之前,他一定先深深地爱上了它。不然他怎么会抚摸它狭长而性感的背,又在它海蓝色的眼睛里陷入深思?明前茶的味道其实很寡淡。茶叶在沸水浇灌的瞬间向四周旋开,跌跌撞撞地挤满透明的玻璃杯壁,叶片翠嫩,上下弹跳,像一场青黄不接的爱情。他并不急着拆开包裹,就像他静静地看着泛满油光的茶汤,并不急着饮下一样。亨利·米勒说:“忘记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变成文学。”他的文学里曾出现过不同的女人,但当他用一杯滚烫的明前茶引燃思绪,水汽袅袅,茶香弥漫了整个房间时,他的指尖却只有关于一个女人的文学。他浅浅地呷上一口。明前茶的味道其实很寡淡,寡淡得竟有些纯澈。令蓝眼睛的波斯猫讶异的是,他的目光会彻底地从它的身上消失。但它不甘心,它“喵”的一声蹿上写字台,在盛满茶汤的玻璃杯壁上,恍然照见眼球凸起、面颊臃肿的自己——可恶,为什么这杯茶水要丑化自己。它又蹿回沙发,在蒲团垫上,伸出尖巧的舌头,轻轻舔着自己的胡须,一副顾影自怜的可人模样——但他竟然毫无察觉。明前茶的杯子里,叶片渐渐沉入水底,那种浅薄的绿色,并不像它的蓝眼睛一样高贵而优雅。他开始在电脑前急速书写,“啪啪啪”地敲击键盘,宿命般地在完成某种庄严的仪式。它发现自己再没有出现在他的眼睛里,那杯可恶的明前茶就放在他的左手边。阳光很好,在透明的玻璃杯壁上熠熠生辉,而于它而言,更像一种挑衅。那玩意儿到底有什么魔力?它终于忍无可忍,壮着胆子跳上书桌,并假装不经意地,用自己健硕的身躯,毫无征兆地撞在明前茶的玻璃杯子上。咔嚓——杯子应声落地!他叹了口气,扭身折进厨房,拿来拖把和扫帚。它趁机蹿了上去,伸出舌头,卷起残破玻璃片上的一汪茶汤——明明是苦中带涩的液体,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它不明所以地跳开。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明显地沉了沉气,按下接听键,说道:“嘿,收到了,好喝,很喜欢!”蓝眼睛的波斯猫终于按捺不住愤怒了,它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它的男主人会为一杯明前茶说谎。它径直冲进后院,跳出藩篱,在一棵正落叶的香樟树下踱来踱去。“对了,一直很想问问你,茶厂那边的生意怎么样?”他说。“其实生意不好,前年已经盘给朋友了。听你说喜欢,就赶在清明前,从朋友那边买了一些。”她说。夕阳完全沉沦后,蓝眼睛的波斯猫才返回家中。书房里熄着灯,波斯猫疾步冲进来,却不承想被地板上的玻璃碴子刺痛了脚掌——是那杯破碎的明前茶最后留下的。明明是苦中带涩的液体,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它轻巧地踩过去,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喜欢过的你苏辛我喜欢的第一个男人,其实不算是男人,只是个男孩,因为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女孩。他十三岁,我十二岁。他坐在我的后排,个子跟我一样高,那时候我身高一米五九。他肤色深,圆脸,眼睛不大,左眼的外眼角有一粒很小很小的黑点。为什么会喜欢他,我不知道。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整天在一起玩,也许只是因为他耐心又温柔。与周围的男生相比,他很少做恶作剧,几乎不骂人。我们在一起时也不过是打打闹闹,聊天胡说。我喜欢看他的眼睛,黑黑亮亮,闪着光。有时候上课时我会回过头去,正好碰上他的目光,刹那间会羞红了脸。他喜欢我吗?我不知道。他曾送我一纸歌词,是从《中学生数理化》封三上撕下来的,抄着郑智化《生日快乐歌》的歌词。我们认识的时候是初一下学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到了初二,便有人说我们的闲话。那是很羞耻的事。为了避嫌,我忍住了太多次想要和他说话的欲望,只是在幻想中一遍遍排演我们偶遇、聊天、玩的情景。我的歌词本上抄了《生日快乐歌》的歌词,传了一圈回来,旁边有眼熟的字体,写着“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心酸落泪。初二整整一年,我只用眼角眉梢觑着他,很少正视他,更很少跟他说话。只有体育课被改成自由活动的时候,我偶尔会在教室黑板上写刚背下的词:“雨打梨花深闭门,忘了青春,误了青春。”我希望他看见,但始终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初三分了班,我们不在一个教室了。他在初三(1)班,我在初三(2)班。我忘记自己是有心还是无意,认识了坐在他前排的女生。那女孩比我大两岁,我有点崇拜她。暑假的时候每天骑车去她家玩,要爬一个几十米高接近40度的大坡。曾通过她给他递礼物吗?我忘记了,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我好似没为他做过什么,除了深深地,深深地思念。我认识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晚自习的时候,我看见他朋友在教室里最后一面窗户旁坐着,我会到教室最前面的窗子前,轻声唱起一首歌。我想让他的朋友知道,喜欢他的女孩,其实很不错。他家的村子在我们村东边四五里外,跟我家一样,他也是他们村7组的。我觉得这是很美好的巧合。穿过他们村的公路,再走两三里地,就到我的一个好友家了。暑假的时候,我会经常去她家玩。每次骑车从他们村里经过,我都会担心在街上遇见他,又会担心遇不见他。当然,一次也没遇见过。直到现在,偶尔经过他们村里,我还是会有这样的担心。他的姑姑嫁到了我们村里,有时候他会到我们村来走亲戚。我父亲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店,店铺在我们村的公路边。忘记是哪个冬天,也许是初二,也许是初三的寒假,有一天,我靠在父亲的店门口的一摞粗大槐木上,啃着一颗“糖葫芦”——用加了红色食用色素的糖浆浇在一颗略皱的青苹果上做成的——嘴唇被染得红红的,突然看见他骑着自行车从我眼前经过。他没有看我,低着头,好像很专注。现在想起来,那一刻,漫长得像十分钟。然而他什么也没说,似乎什么也没看,就骑车过去了。初三就要结束了。我们要去城里参加毕业会考。大多数人都骑车去,我也一样。骑到我们乡政府所在的街上时,我碰见了也在骑车的他。他停车,站住,像个大人一样对我说话。但我已经记不得他说了什么,现在想起来,像是个默片。他带我一起去坐三轮车。那时候中巴还很少,也可能没有,即使有也比较贵。进城用得更多的是“三轮车”——大农用三轮车改造成的,加个车棚,棚内左右各放两条绷了棉垫的木板。车棚上多焊一道铁杠,可以把自行车的龙头卡在那里,这样既能带人,又能带车。我跟他去坐车,两个人的自行车都挂在铁杠上。他坐在我对面,三轮车轰隆隆地响。我们说话了吗?也许是说了的,但现在回想,一切都是默片。到了城里,我们下车,我以为他会跟我分开各走各路,他却问我要去哪里。我说我去东商贸,他便跟我并排骑车送我。并没骑多远,要带我去东商贸住宿的女孩过来了。会考三天,我没有再遇见他。父亲给了我三十六块钱,我买了一本《红楼梦》、一本《警世通言》,花了三十二块钱。会考后放假的三天,我几乎没睡觉,囫囵把《红楼梦》吞完。会考回来后不久,是我的生日。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的公历生日是多少,只知道农历生日。每年石榴花开的时候,我就要过生日了。这次,他来叫我,说他有礼物送给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跟住校的老师借了宿舍——那时候老师们都有一间小房子,偶尔不回家的时候就住那里。晚上熄灯以后,我跟那女孩坐在屋子里,灯泡发出黄色的光。他送我两兜甜点,还有一个八音盒。那个八音盒是一个金字塔,非常巧妙地利用重心让一只鹰把鹰嘴停在金字塔尖的凹洞里,轻盈地展着双翼。我们还是没有说太多话,也来不及说几句话,有几个“混子”学生忽然开门进来,看见我们就准备嘲笑。他站起来,笑着伸开长长的胳膊,嘴里说着不相干的话,把他们拥了出去。我和那女孩等了一阵子,不见他回来,只好回宿舍去,因为再不回去宿舍就要锁门了。而这时候校门已经锁了,我问那女孩他该怎么回家,她说:“不要担心,他会翻墙。”再过几天,就要中招考试了。夜里十点多,教室的灯都灭了,我打着手电在屋里看书。其实不是看课本或复习资料,那一年我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坐在教室的最中央,屋里还有两三个人,窗外什么也看不清。这时候我听见有轻微的敲窗户声,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就像梦游一样走了出去——其实我看不清是谁,只是觉得应该是他。出去一看,果然是。我们站在二楼的栏杆前,楼前的松树已经长得非常高了。初夏的夜晚是温凉的,没有月光,教学区的灯也差不多都灭了,黑黢黢的一片。他在我身边,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他有一米八了,是我这辈子爱过的,身高最高的男人。他给我一支钢笔,说自己今天就退学了,明天就不来学校了。我不知道我说了什么,也许什么都没说。他又说,××他们在楼下等着他呢,他走了。他下楼两分钟后,我听见一阵响彻校园的自行车铃声。他和他的朋友们用力揿着车铃,铃声渐远,他们走了。第二天,我用那支钢笔写字,它突然掉到地上,笔尖直接坏了。他离开我之后,我继续读书、考试。第一年中招考试落榜,回校复读。一九九六年元旦时,我去找中考住宿的那家女孩玩,下坡的时候没留心,摔伤了腿骨,休学了半年。之后又去复读,考上高中。上了高一,我还是想他,终于忍不住写了一封信寄到他家。不久后,我收到他的回信,在那一刻,我对他的爱忽然放下了。我想我一直需要一个疼爱我的哥哥。我们俩陆陆续续通了两年信,早已辍学的他已在Z市打工。他给我留过一个电话,那年他生日,我打了好几次电话过去都没找到人。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写信给我,说他女友看到我给他写的信,哭了一整天,跟他生气,他解释了好久,所以有一段时间没跟我联系。我犹豫了几天,回信说,好好对人家,我们不用再联系了。之后,他又写了一封信,我再也没有回复他。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高二的一天中午,我去浴室洗澡,出来后发现我的好友们在疯狂地找我。她们说:“你哥哥来看你了,他个子高高的,在咱们班门口等了你半个小时,后来等不到,就走了。”高一我生日的时候,还曾收到他寄给我的礼物,一只雪白的毛绒小狗,有琥珀色的眼睛。我跟它鼻子顶着鼻子,对了半天眼睛。我从来对毛绒玩具无感,他不知道,后来还寄给我一个布娃娃,粉红色的,穿着格子裙。二〇〇一年我到Z市上学,拨了几年前的那个号码,他早已不在那里了。从一九九八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写的一个字,再也没有听过一次他的声音,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任何礼物,再也没有在路上遇见过他一回。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丁麟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就是给了对方伤害自己的权利,就是把自己的世界毫无保留地敞开给对方,任由对方长驱直入,肆意地在自己的世界里留下痕迹。也有人说,恋爱就是一场攻城拔寨的战争,谁先动了真感情谁就先乱了阵脚,最终在这场较量之中落得一败涂地。我希望爱情不是一场硝烟弥漫的战争,而是你情我愿,没有精心算计。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你好,不必担心你会因此把我看轻;我可以奋不顾身地去爱你,不去计较我的爱是否能得到你的回音。1老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情圣。情圣的意思就是经常会被爱情折腾得死去活来,还死不悔改的那种人。我和老张是在高二上学期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文理科分班,我和老张双双都从原来的理科重点班调到了文科班,不过我们并没有分到同一个班,而是门对门的两个班。文理科分班的时候宿舍进行调整,我不愿意继续住校,就去学校外面租房住。在找房子的过程中遇到了老张,我俩一拍即合,一起合租了教师宿舍楼的一个地下室。当时的一中,文科班集合了各种差生、混混,还有一些所谓的文艺青年,但事实上只是一些读过郭敬明的书的家伙们的聚集地。用我当时的班主任的话来说,我们这帮人不是文科特长,而是理科特不长。学校也乐得这些家伙聚集在一起自生自灭,把这些“人渣”剔除,留下那些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正好能够好好学习,努力升学,为校争光。我们这一届一共三个文科班,汇集了这一届各路的“牛鬼蛇神”。有已经承包了校门口一个迪厅的大混混;有每天玩摇滚、跳街舞的乐队、组合;有一时兴起半夜离开学校独自徒步流浪去西藏,在半路上已经沦为乞丐,最后被正、副校长和家长一起找到的问题少年;还有一个纯女性的混混组织,叫作“七里香”。有一天半夜里,老张突然把我推醒,然后严肃地跟我说:“小丁,我爱上一个姑娘了。”说这话的时候,老张神色庄重,就像是在教堂里面对着神父说“我愿意”一样认真。我努力揉着眼睛,接过老张递过来的烟,说:“那就上呗!”老张眼睛瞪大,大声叫道:“不许这么轻浮地说她!”我瞬间睡意全无,认真地看着老张的表情,然后我就明白,完了,这小子看来是真的陷进去了。我装作镇定地将烟点燃,深吸一口,才随意地问道:“谁啊?”老张这时候反而扭捏了起来,目光闪烁半天以后,才小心而又庄重地反问我:“‘七里香’你知道吧?”我手一抖,烟灰落在了枕头上,接着手忙脚乱地抓起枕巾将烟灰抖掉——还好没有烧开洞——然后才冲着老张吼道:“什么?别跟我说你喜欢的是那几个泼妇里的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葫芦娃的感召,我们这座小县城的混混特别喜欢“七”这个数字,五中有一个著名的混混组织“七匹狼”,一中就有一个纯女性的混混组织“七里香”。那时候周杰伦正如日中天,走到哪儿都会有人哼一曲《东风破》,《七里香》发布的时候更是大街小巷都在传唱。但是在一中,提到“七里香”的时候,大家想到的就绝不仅仅是周杰伦,还有那七个女混混。起初我对这个传奇女子组合还是充满了幻想,毕竟“七里香”这个名字很美。巧的是,文理分班以后,我就跟“七里香”中的三个人分到了同一个班,从此幻想就破灭了。这三个姑娘中,一个只有一米四五的身高,却腰粗膀圆,脸肥腻得让人感觉随时会沁出油来;还有一个倒是身材挺好,但是那张脸实在惨不忍睹,偏偏还喜欢浓妆艳抹,化妆化得就像是刚吸过人血的女鬼一般,让人看一眼就头皮发麻;剩下的一个长得又高又壮,走起路来像个土匪。这三个姑娘的共同点是都异常剽悍,言必称“老娘”,经常下课以后聚在楼道里抽烟。平时,老师也不敢去招惹她们。所以我一般都暗自吐槽这几个姑娘为“泼妇”,当然,我不会傻到公开去这样说,真要动起手来,我觉得那些土匪一般的姑娘的战斗力远在我之上,何况她们是一个七人的团体,何况她们还有一帮其他混混兄弟。现在听老张的口气,他好像是喜欢上了“七里香”里的一个姑娘,这实在让我有些把持不住。“你别这样说她,她不是你想的那样!”老张的眼睛又瞪大了。“这就护上了?那几个娘儿们我可认识,个个都不是善茬,你小子脑袋里养王八了吧,居然看上那样的!”我也瞪了回去。老张的气势弱了一些,拧着眉头深吸了几口烟,片刻后又抬起头,目光重新坚定起来:“我说了,她不是那样的,跟你们班里那几个不一样。”我一怔,才想到,“七里香”里面我不过就认识我们班的那三个而已,这么轻易下判断的确有些武断,但我也实在想不到能跟我们班那三位组合在一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2第二天早自习的时候,我去隔壁班把老张叫了出来,根据他提供的坐标看到了他喜欢的姑娘。那是一个单眼皮、短发齐肩的漂亮姑娘,我看过去的时候,姑娘正在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突然展颜一笑,我瞬间心神荡漾。这个时候老张在我腰上捅了捅,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太投入了。“正点!好眼光!”我在老张肩膀上重重一拍,回到自己班里。早自习结束以后,我跟老张一边溜溜达达地往外走,一边打量着跟一群姑娘簇拥在一起、热热闹闹地走在前面的楚玉。楚玉就是那个老张喜欢的姑娘,“七里香”中的五妹,同时也是我们这一届校花榜排前三的人物,无数男同学心中的女神。我一边欣赏着楚玉的窈窕身姿,一边目测:“长腿细腰,可惜胸有点小,不过也算是极品了!”说这话的时候,我转头看着身边的老张,只见他此时目光迷离,嘴上带着一种欣慰而满足的笑,整个表情就像是在告诉别人,只要能这样看着前方这个姑娘,就此生无憾,她若安好,就是晴天。我心想完了,这小子已经提前进入备胎模式了。吃早饭的时候,我一边咬着包子,一边问老张:“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直接表白吗?要不要我帮你写情书?”老张神情呆滞,有些魂不守舍,一勺汤送到嘴里一半,洒了一半。听到我的话,他才抬起头来,目光黯淡,有些颓然地回答道:“她有男朋友了。”我去找班里一些消息灵通的家伙打听,很快知道了关于楚玉的很多事情。楚玉街舞跳得很好,歌也唱得好,长得又漂亮,有着很好的家世背景——据说她爸爸是县里某个局的局长。这样的姑娘自然不会过得太安分,因为既有可以不安分的资本,也有随时重新来过的资本。不安分的意思是,这样的姑娘身上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关于楚玉和她男朋友的故事是这样的:楚玉之前有一个混混男朋友——我们姑且称为混混甲,混混甲有一个一起混的好兄弟——我们称其为混混乙。混混乙过生日的时候,邀请混混甲过去一起庆祝,混混甲就带着他的女朋友,也就是楚玉,过去了。结果在生日宴会上,楚玉对混混乙一见钟情,在生日宴会结束以后就跟混混甲分手,火速跟混混乙在一起了。如果仅仅是这样,这还只是一个一般的勾引二嫂的江湖故事,难得的是,这件事以后,混混甲,也就是楚玉的前男友,跟混混乙,也就是楚玉的现男友,依旧保持着原先的兄弟关系,而且三个人还经常一起结伴逛街、吃饭,丝毫看不出有任何嫌隙。除了有一个混混前男友和混混现男友之外,楚玉还有四个结拜的混混大哥,楚玉自己更是一中唯一的女子混混组织“七里香”中的老五。据说整个一中只要混的人见到楚玉没有不给她面子的,除了因为楚玉有着如此错综复杂的江湖关系,也因为楚玉本身的美貌,谁会不给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子几分面子呢?了解到这些以后,我语重心长地对老张说:“兄弟,咱还是放弃吧,这样的姑娘,咱搞不定的!”老张低头抽烟,一句话都不说。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便经常能见到楚玉的男朋友过来找楚玉。他是个看上去挺帅气的小伙子,笑起来的时候阳光灿烂,不笑的时候则显得硬朗有型。虽然理论上我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在老张这边,但是平心而论,楚玉跟她男朋友真的是很般配的一对。而老张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竞争力都弱了一些。后来我又见到过长相有点痞子气的楚玉前男友,身高一米八五、身为校篮球队主力中锋的楚玉的结拜大哥(据说有十几个女朋友),冬天能收到很多条围巾的楚玉的另一个结拜大哥,以及各路经常来找楚玉玩的混混,更加觉得老张希望渺茫,即使作为备胎也属于垫底的那种。老张把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却一言不发,也不采取任何行动,依旧每天上课下课,跟没事人似的,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偷偷注视一会儿前面楚玉的背影。我倒是着急得不行,晚上逮着老张问:“你到底要怎样,是就这么放弃了,还是在暗地里憋大招,准备来个一鸣惊人?”老张把头转开,嘴里吐着烟圈,良久才悠悠开口:“不打扰是我的温柔。”靠!五月天的歌词都出来了!我瞬间泄气,转身去睡了。3没想到这一年秋天的时候,老张的机会竟然真的来了。楚玉失恋了,原因不详,只知道楚玉的四个结拜大哥要去联手揍那小子一顿,被楚玉拦住了。过了一段时间,那小子就转学离开了一中。失恋后的楚玉不再像以前那样欢快灵动,而是有些沉默寡言,人也瘦了一圈,不过倒是显得凄楚动人。而我这段时间沉迷于网络游戏,每天泡在网吧“练级”,也顾不上关注老张的事情,更何况这都小半年没动静,我也失去了热情。某一天我从网吧归来,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饭,进门后就看到了和楚玉面对面坐着吃麻辣烫的老张。我吃惊地把烟头戳在了身边走过的一个人的手臂上,自己却不知道,听到那人的尖叫声才反应过来,连声跟人说对不起。好在只是稍微烫了一下,那人也没有多加计较。等我回过头,正好迎上老张和楚玉注视的目光,不光他们,店里所有客人都在看着我这边。我捋了捋有些发油的头发,恢复镇定之后向老张打招呼:“嘿!你也在这里啊!”老张很深沉地点点头,说:“嗯!”我接着向楚玉打招呼:“美女,你好!”楚玉微微一笑,向我招招手说:“你好!”接下来我便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是应该凑过去跟他们坐一桌呢,还是自己坐另外一边。楚玉看着老张,柔声问道:“你朋友呀,要不让他坐下一起吃?”老张斜睨了我一眼,我连忙说:“不用不用,我有点事得赶紧回去,打包几个包子带走就好。”接着我火速点了一笼包子,拎着赶紧逃走。离开的时候楚玉还对我摆手告别。晚上,老张回到地下室的时候手里拎着几瓶啤酒、几样打包的小菜,往桌子上扔了两包云烟,本来打算兴师问罪的我瞬间觉得这小子总算良心未泯。我说:“靠,你小子可以啊!想追楚玉的人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了,本来以为到毕业都轮不到你,没想到你小子竟然抢先一步了!”老张悠然吐着烟圈,淡淡地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我靠,竟然忘了这茬。楚玉那些前男友、好兄弟、结拜大哥什么的,都跟楚玉不是一个班的,老张居然在绝境中占据了这么一丝优势。我问老张:“到哪一步了?”老张掸了掸烟灰说:“还差得远呢,只是普通朋友。”虽然老张极力表现得云淡风轻,可我能感觉到老张那一颗躁动的春心。接下来的日子里,老张频繁采取行动,印证了那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老话。他也深得毛主席他老人家“敌疲我打,敌退我进”的兵法精髓,趁着这难得的空档期,对楚玉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这段时间的老张容光焕发,生机勃勃,相比他以前的沉默,现在简直像是回光返照。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老张跟我混在一起的时候越来越少,倒是经常遇见他跟楚玉结伴一起去吃麻辣烫。星期天的时候,老张也经常早早就起床,打扮一番以后匆匆出门,一直到大晚上才回来。即使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老张也变得举止怪异,经常抽烟时突然嘿嘿地傻笑起来,或者刷牙的时候突然手舞足蹈地唱起歌来。唱的还是S.H.E的《触电》:“风走在我们前面甩裙摆画着圆圈/花美得兴高采烈那香味有点阴险/你在我旁边的旁边但影子却肩碰肩/偷看一眼你的唇边/是不是也有笑意明显……”我们屋子里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小物件,像是八音盒啦,风铃啦,S.H.E的新专辑啦,清新别致的小手链啦,等等。这些物件一般只会在屋里放一晚上,第二天就被老张拿走,再也不会看到。而且老张严禁我触碰这些小玩意儿,有一次我拧了一下老张放在桌上的八音盒,被他一把夺过去,小心地检查半天,确定没有损坏以后,才瞪了我一眼,小心地收起来。与此相伴的是老张和楚玉的关系突飞猛进。先是老张把桌子搬到楚玉旁边,两人成为了同桌,接着有人目击楚玉带着老张去参加那些混混朋友们的聚会。我也曾看到老张和楚玉的结拜大哥们走在一起,言谈甚欢。我跟老张走在一起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陌生的小混混模样的男生跟老张打招呼,老张也都笑眯眯地跟对方寒暄几句。总之,老张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老张了,他已经成功打入敌人内部,将自己的人生升华到了新高度。然而,这段时间的老张却明显变得焦虑了起来,经常一个人半夜醒来默默抽烟,或者莫名其妙就变得烦躁。这是因为,虽然老张成功和楚玉变成了朋友,看上去颇为亲密,但事实上两人的关系却陷入了瓶颈,无法再前进一步。老张不过是楚玉众多男性朋友中的一个,而显然老张想做的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4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地下室,发现老张已经先回来了,正坐在桌子前专心致志地做着什么。桌上放着一个酒精炉子,上面架着一个老张用废易拉罐自制的烧锅,旁边水盆里还放着一个半截的饮料瓶,此外则是散落着的一大堆蜡烛,整个地下室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蜡烟味。我对老张陷入爱情之后的种种异常举动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力,但此时还是忍不住大叫一声:“靠,你这是打算放火将这里烧掉吗?”老张对我的反应完全不理不睬,兴奋地指着他桌上的装置:“小丁,你看!”我看着老张把一根蜡烛丢进烧锅里,熔成一锅蜡水,将原先的蜡芯取掉,然后倒进旁边固定在水盆里的一个用饮料瓶制成的模型里面。那个模型其实就是美汁源果粒橙瓶子的上半部分,瓶盖中间开一个小洞,穿过去一条棉线。老张手提着那条棉线,等蜡水倒进去以后,那条棉线便正好停在了中间,等蜡水凝固,线就固定在了上面。盆里的凉水则是帮助蜡水快速冷却的,等冷却以后,将瓶盖拧掉,把蜡块取出来,就得到了一个下面粗上面细,周围还有着花纹的新蜡烛。随着第一根花纹蜡烛的制作成功,老张的眼里闪烁着异样的神采。我被老张这套工艺复杂的发明镇住了,竖起大拇指说:“牛×,真牛×!”半个月以后,老张拖着一个蛇皮口袋爬上了一中后面的一座土山。那座山叫作南山,山腰上有县里的烈士陵园,山顶上有一座小庙,庙前是一块较大的平地。因为这座小县城实在缺乏休闲游玩之地,广大市民便经常在没事做的时候爬一爬南山,山上那座小庙因此香火鼎盛。一中就在山脚下,这导致一中的学生对这座山格外钟情,经常能见到牵着手漫步在山间或者藏在树丛中的情侣,几乎将这里变成了恋爱圣地。老张上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西边的晚霞只留下了一丝残辉。老张不是一个人上来的,还有不少他们班里的同学,以及满怀期待的我。上山以后,老张打开蛇皮口袋往地上一倒,咕噜噜地滚出一堆下粗上细带着花纹的蜡烛来。这就是老张半个月的劳动成果,为此我也跟着呛了半个月的蜡烟。接着,老张便指挥大家将这些蜡烛在山顶的平地上摆开来,摆成一个巨大的心形。等搞完这些,天色已经擦黑。此时已经是晚秋,太阳落山以后,很快便冷了起来。但是没有人下山离开,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期待和兴奋的神情。老张交代我们好好将这蜡烛阵保护好,在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打火机之后就匆匆下山了。大家焦急地等待着老张的再次归来,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四十分钟以后,我的小灵通响起,我一看,是老张发来的信息,上面只有两个字:“点火!”我连忙把这个指令传递给大家,接着所有人都开始将摆在地上的蜡烛点燃。此时天色已经全黑,山顶上突然有一点点灯火亮起,远远看上去像是鬼火一般。蜡烛点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此时山上有风,那些刚刚点燃的蜡烛很快就被吹灭了!我心想糟了,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老天不向着老张,这可如何是好!“大家把上衣脱下来围成一个圈!”这个时候,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喊话的是老张班里的一个女生,她又矮又胖,脸上架着一副圆眼镜,整个人像是一个肉球。但此时“肉球”却像是光明女神一般给大家指引了一条明路,在关键时刻挽救了老张的爱情行动。大部分人都将上衣脱下来将蜡烛阵围住,隔开山风,然后少部分人去将这些蜡烛全部点燃。终于,这个巨大的心形蜡烛阵燃烧了起来,我们一大群人围着蜡烛阵,场面无比温馨。但这显然跟老张预想的戏码不一样,本来我们这些人点燃蜡烛以后就该功成身退的。不过此时也没有办法,只好随机应变。不一会儿,老张和楚玉结伴出现在山顶,没有如预想中看到一个巨大的燃烧的心,而是趁着星光才能看见的一圈站立的人墙。“在这里!”又是“肉球”发出了指引的呼唤。我们一起回头,看着走过来的老张和楚玉。夜色中看不清两人的表情,只听到楚玉高兴的声音:“这么多人啊!老张你太给力了,竟然叫这么多人一起出来玩!”老张的声音传来:“啊……哈哈……是啊,正好大家都一起上来玩。”走近以后,老张和楚玉终于看到了大家脱下上衣挡住山风摆成的蜡烛心。这个时候,大家都默契地不说话,把表现的机会留给老张。烛光摇曳,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期待,看这架势,要是老张不立刻单膝跪地从兜里掏出个钻戒来都有些对不起广大观众。老张憋了很久,憋到大家都开始泄气,憋到楚玉大概觉得太冷场打算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老张开口了:“楚玉,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大概是因为山风太猛烈,老张的声音颤抖得厉害。这个时候,那个肉球一样的姑娘手捧着胸口开始啜泣:“太感人了,呜呜……”楚玉沉默了几秒钟以后突然笑了起来,在老张肩膀上一拍,说:“哥们儿,你别逗了!”还没等老张回过神来,楚玉又向大家招呼道:“人这么多,不如我们一起跳兔子舞吧!”很快,不知道谁带的大音量山寨手机里就传出了’s game的歌声:“,,go!d,go go go!”“,,!”“,,go go go!”“,,go!d,go go go……”楚玉身姿绰约地领头开始跳,很快就有更多的人加入,场上一片欢声笑语。5那次以集体大联欢的兔子舞结束的表白似乎对老张和楚玉的关系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俩人依旧是同桌,依旧一起去吃麻辣烫,一起去参加楚玉朋友们的聚会。我本以为老张会就此偃旗息鼓,安心做好楚玉众多男性朋友中的一个,没想到,仅仅只是半个月后,老张又展开了行动。这次行动没有像上次一样兴师动众,事实上只有我作为老张的助手参与了这次表白行动。老张去五金店买来了几十米的彩灯串,不知道从哪儿搞到了几百米电线,借了九把大小一样但花色不一的雨伞,以及九个充电式小台灯,又出门称了十斤香蕉,就带着我再次奔赴南山。这一次,老张把作战的地点选在了烈士陵园下方的一个亭子里,亭子周围是一片长满绿草的山坡,虽然是晚秋,但此时青草还未见颓势,一片翠绿。山坡上面就是巨大的烈士纪念碑,碑顶上是一个吹着冲锋号的烈士雕像。我和老张先把雨伞都打开,倒吊在亭子檐上,然后把那些小台灯开关打开,放进吊着的雨伞里面。接着,老张把那一串几十米长的彩灯在山坡上排成一个巨大的“I ”,然后我俩就从山上开始往下布线,将那几百米电线一直拉到山下的一户居民家。出门时候买的那十斤香蕉就是用来公关这里的居民,方便我们用电的。一开始我们找了一家,被人赶了出来。第二家开门的是一个少妇,听完老张的设想以后感动得不得了,表示电随便用,甚至连香蕉都不收,不过最后我们还是把香蕉留下了。此时天色已经擦黑,老张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说:“这主体工作已经搞定,接下来你只要把电线接到彩灯上,然后通电就可以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去接楚玉,等我发出信号你就通电。”我郑重地点点头,表示绝不辜负老张对我的信任,保证完成任务。等老张离开以后,我就上去把电线接在了彩灯上,然后下来通了电。结果跑上去一看,坏了,这彩灯不亮!我们在出发前就在地下室中反复检查过彩灯,绝对没有问题,那问题一定是出在了电线上。我赶紧开始排查线路,老张找来的这几百米电线新旧不一,有很多的接头处。结果直到收到老张通电指令的短信,还是没能排除故障。老张吸取了上一次在山顶受到山风影响的教训,这一次不仅把地点搬到了山腰,而且全部电气化,就是为了保险,没想到这个时候却是这些旧电线掉了链子。老张和楚玉即将到达,那一串彩灯如死蛇一样缠绕在山坡上的草丛里,下方亭角上那九把倒吊着的雨伞透出各种黯淡的光芒,结合这烈士陵园的环境,气氛异常诡异。我此时也没办法,只好给老张发条信息说电路有问题,就跑上去躲在烈士纪念碑后面,打算观摩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我很快收到老张的短信回复,内容只有一个字:“靠!”我躲在烈士纪念碑后面俯瞰着下方,不一会儿,台阶上出现了两个人影,俩人一路走到了亭子里。我心怦怦直跳,屏气凝神看着老张接下来的表现。由于离得远,我无法听到两人说话的声音,只看到两个人进入亭子以后,楚玉先是充满好奇地围着亭子走了一圈,欣赏了老张的雨伞吊灯,然后我就看到老张上前,从后面把楚玉抱住了。没想到这小子还有这样的勇气!但接着我就看到楚玉一把推开老张,扇了老张一个耳光之后转身离去。下山的时候,我和老张扛着大捆的电线和雨伞,老张一言不发,只是下山后在小卖铺买了两箱子啤酒。那晚老张喝得大醉,说了很多胡话。6老张的爱情事业暂时进入了低谷期,楚玉把桌子从老张身边搬走,跟另外一个女生变成了同桌。这段时间老张颓废得厉害,频繁地逃课,并且开始跟我玩同一款网络游戏。事情的转机出现在这一年的冬天。那天下着大雪,正在网吧跟我“打怪”的老张收到楚玉的短信:“今晚我过生日,你来不来?”老张把嘴上的烟捻灭,甩掉耳机转身就跑。我帮老张把机器退掉,一个人继续“打怪”,直到晚上十点才离开网吧,出门的时候大雪没到了膝盖深。那天半夜,老张跌跌撞撞地回来,身上沾满了雪,脸上有几处擦伤,进门以后就倒在了地上。我刚把他扶上床,老张就开始吐。我把水桶放在老张面前,他吐了有小半桶。那一宿我都没能睡踏实,老张在床上翻来覆去,嘴里说着胡话,有时候叫着楚玉的名字,有时候则是在骂人。后来我听说,那天晚上有几个社会上的混混也去参加楚玉的生日宴会,有人趁机想要灌楚玉酒,老张站起来挡酒,那些人就开始灌老张。老张一点都不?,一口一杯地跟那些家伙喝。直到第二天晚上,老张才能从床上爬起来。后来老张又把桌子和楚玉搬在了一起,两人重新成为同桌,并且明显关系更加亲密起来。老张陪楚玉吃饭、逛街,送楚玉小礼物,和楚玉一起拍大头照;楚玉陪老张逃课、上网,给老张织围巾,和老张吃同一份早餐。大家都说,老张和楚玉好上了。这让很多男生梦想破灭,不少人打听老张的背景,打算揍他一顿出气。但没有人敢动手,原因是楚玉的江湖背景。但我知道他俩没有好上,只是似乎比朋友好那么一点罢了。我问过老张,他说这样挺好。7老张和楚玉牵着手正式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已经是高考前两个月了。老张在一中附近的聚鑫饭店大宴宾客,宣布自己和楚玉好上了。参加宴会的有楚玉的四个结拜大哥,还有其他几个混混,此外就是我们这些老张的哥们儿。那天的老张春风得意,腰杆挺得很直,熟稔地招呼着各路来宾,而楚玉也很乖巧地站在老张身边,笑嘻嘻地跟大家打招呼。我私下跟几个哥们儿说:“老张这架势搞得跟结婚似的,他娘的,是不是要我们随点儿份子啊?”不过我们都为老张感到高兴,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风雨之后见彩虹,路程再多曲折,结局让人开心。来的人不少,一共坐了两桌,开饭以后老张端着酒杯挨个儿敬酒,无论到谁面前都是一杯啤酒一仰脖子干进去,这让我想起乔峰大战聚贤庄跟众人喝绝交酒的情景。两桌轮完以后,老张走路已经有些摇晃了,不过脸色却是一点都没变。这点我知道,老张属于那种喝多少都面不变色的人,但现在其实已经超过他的酒量了。老张站起来示意大家停一停,表示他有话说。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从今天起,楚玉就是我媳妇了,大家做个见证,要是我以后有什么对不起楚玉的地方,”老张用手指着桌上的啤酒瓶,“各位就拿这酒瓶往我头上招呼!”说完,老张又自己干了一杯。大家纷纷鼓掌,表示这话记住了,回头就把面前的酒瓶藏起来。8高考前的这两个月,老张陷入了疯狂的热恋之中。本来以老张入学时候高分进入重点班的资质,即使高二后到了文科班,也能轻松战胜一众学渣名列前茅,老师们也都对老张抱以厚望。但现在老张已经对高考完全放弃了,每天狂热地恋爱,像是要把过去耽误的一年多的时光都补回来。俩人的大名传遍整个一中,老师们都对这两个在课堂上肆无忌惮地谈恋爱的学生恨得咬牙切齿。老张班里的同学对此反应不一,有的极端痛恨,有的羡慕嫉妒。有一次英语课上,一个坐在第一排的好学生对坐在后排角落里窃窃私语、你侬我侬的老张和楚玉实在忍无可忍了,拍着桌子站起来,转身指着后面吼道:“要谈恋爱去外边谈,不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英语老师站在讲台上一脸无奈,对老张的堕落感到失望和惋惜。这件事对老张的影响是,他索性不来上课了,带着楚玉满县城跑,去吃各种小吃,去爬山,去滑旱冰,去KTV唱歌,逛累了就带楚玉去我们租的地下室里休息。这段时间我要回地下室之前必须先给老张发一条信息,有时候能顺利回去,有时候则必须去隔壁老李那儿等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热恋的代价是开销急剧上升,这段时间老张到处借钱,欠了一屁股债。9高考结束以后,老张决定跟着老李去太原打工清偿债务,并且打算给楚玉买一部手机,这样就不会担心给楚玉打电话的时候被她妈发现了。老李是我和老张共同的铁哥们儿,他租的房跟我们紧挨着,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抽烟。老李的家人在太原做生意,所以高考结束以后要去太原跟他家人会合。走的那天,楚玉并没有来送老张,老张表示理解,毕竟楚玉的妈妈一直都管得严。送走老张以后我并没有回家,而是找到房东续了一个月的房租,因为我知道自己考得很渣,不敢回去面对我爸,便找借口说要等分数和报志愿,继续留在县城。十天以后,我接到老张的电话,电话的那头,老张泣不成声,说楚玉跟他分手了。我大吃一惊,安慰老张一番,挂断电话以后火速给老李发信息,让他好好照顾老张。这家伙情绪不稳,千万别出什么事。老李回信息说,老张正在抱着他哭。当天半夜一点,我去车站接从太原归来的老张,路上俩人一言不发,只是默默抽烟。第二天,老张去楚玉家楼下等楚玉,一直到晚上,楚玉都没有出现,电话是楚玉妈妈接的。一个星期以后,老张终于死心,收拾行李回家去了。10直到一年以后,我听老张说起这件事,才知道跟老张分手的时候,楚玉说的是:“你太婆婆妈妈了,什么事都顺着我,不像个男人。”我跟老张说:“以后谈恋爱悠着点,别把自己全搭进去。”老张说:“我不怪她,爱上一个人就是要拼尽全力啊,就是要让她不受一点委屈啊!我是心甘情愿地败给了她,我就是不想让她难过。”“下一次,我还会这样。”老张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淡然,缓缓吐出一个烟圈。曾以为非他不可的那个人,终究被遗忘在时光里木子玲为什么时光一直都不曾变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可我们却都变得胆小懦弱。我们不敢问那个人,你还爱不爱我,怕得到的只是淡淡的一句“不喜欢”。我们不敢多看那个人的眼睛一眼,怕看见他的目光里没有自己。我们不敢好好地回忆一下过往,怕发现曾引以为傲的恋爱,其实不过是自己一个人在努力。你总是对自己说,没有关系,就算离开了他,你也会好好地照顾自己,总有一天要像你爱他一样地爱自己。你总是一遍遍地告诉自己,如果最后的最后,你没有跟他走到一起,看见他牵别人手的时候,至少要学会不去埋怨什么,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你总是抱着手机,看着你们曾经发过的短信,那里面的蜜语甜言,他对你的关怀备至。你总以为你们只不过是吵了一场架,他只是暂时离开。只要你一回头,他还在那里,还会敞开怀抱等着你奔过去。有一次,你忍不住去看他的空间,发现他的昵称变了、个性签名变了,就连好多年不曾换过的空间皮肤也变了,变成了他跟另一个女孩的结婚照片。你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问问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最残忍,不过是你死心塌地地还爱着一个人,而那个人却已经不再爱你。我爱你,这三个字,你再也没有资格说出口,只能咬着牙将这个秘密埋在心里一辈子。时光不会变老,却让我们都变得胆小很久之前,在你还不懂得什么叫作爱情的时候,你曾跟你的好朋友说,你这辈子,要是爱上了一个人,才不会顾忌什么面子不面子,一定要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他答应就答应,不答应就拉倒。后来你遇见了他,终于明白了“心悸”那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就像所有偶像剧里被帅哥迷住的小女生一样,眼睛一直盯着有他的地方看。他打篮球,你就到篮球场看篮球赛,虽然你自己心里知道,你根本看不懂篮球。他去图书馆自习,你也跟着过去,关于这一点其实你自己都鄙视自己。可这并不妨碍你拿着一本漫画书,悄悄坐在靠近他的角落,看他认真学习的模样。你觉得世界竟然这样美好,暗恋原来并不苦涩。他在你口中被提到的频率越来越高,有一回你的好友实在看不过去,抱怨说:“既然你那么喜欢他,就让他知道啊。万一哪天他跟别人交往了,你岂不是连暗恋的资格都没有了?”好友随便一句玩笑,你居然心里紧张了起来。你怕他真的会跟别的女生交往,更怕自己一直这么喜欢他,他却始终蒙在鼓里。于是你厚颜无耻地给他打了电话,那号码也是你曾经到处打听才得来的。电话才刚接通,你竟然连呼吸都忘记了,那时你才知道,原来他在你心中已经占了那么大一个地方。好在他很给面子,答应跟你交往。挂了电话之后,你像中了五百万一样,把你跟他要交往的事儿跟你所有的好姐妹都说了一遍。你的朋友们都说,这丫头准是疯了。你龇牙咧嘴,丝毫也不在意。谈恋爱的时候能保持镇定,那才不是真的喜欢呢。后来你跟他也算得上模范情侣。他知道你爱看漫画,总是将最新的漫画书买来给你看。你知道他感冒不爱吃药,总在他生病的时候像个大妈一样,不厌其烦地提醒他不要忘记吃药。有一回他说:“你怎么跟我妈一样唠叨,这么一辈子下去,我耳朵都要起茧了。”他说完那句话,你就傻了,要这么跟他过一辈子吗?然后你又笑了,其实一辈子也挺好。可你从来没有想过,一辈子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曾经你以为只要你们之间不出现第三者,你们一定会这么幸福地走下去。可是时间长了,你的感情变得越来越浓,却发现他只是在原地停留。你爱他多过他爱你。开始的时候你并不介意,以为慢慢地他会给你更多的爱,可谈了那么久,他还是当初的他,仍然以他的事为主。他不喜欢你大大咧咧地笑,不喜欢你跟别的男生走得太近,不喜欢你一直看漫画,不喜欢你的数学成绩始终在及格线附近徘徊。你为了让他更加喜欢你,学着笑不露齿,学着不再爱看漫画书,不再跟男生过多来往,也努力地去学数学。你为他做这些改变,就是想让他多爱你一些。有时候你也弄不明白,明明刚开始的时候,你们在一起很快乐,他不喜欢你的那一些事,你在牵着他手的时候就坦白了。当初的他不介意,为什么现在一遍遍地提起?为了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你努力了很久,终于笑起来的时候只露出两个小虎牙,你的男性朋友越来越少,漫画书再也不看了,可数学成绩依然还在及格线附近徘徊。不管你挑灯夜战还是突击复习,数学成绩依然是老样子。期末成绩单发下来,你看到六十一分的卷子,忽然就哭了出来。朋友都以为你是因为考得不好而难过,围着一圈轮番劝你,可只有你自己知道,你那么伤心,只是因为没有达到他喜欢的样子。有一次好姐妹例行聚会吃饭,有一个朋友忍不住说了你:“看看你,谈个恋爱,变得自己都不像自己了。有你这么谈恋爱的吗?别人都是越谈越开心,你是越来越悲伤。”也不知道哪句话戳中你的泪点,你饭也没吃完就落荒而逃,一个人躲在洗手间哭得撕心裂肺。你的努力他都看不见,他依然活在他的世界里,他依然活得自我,他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篮球打得很好……你掰着手指数他的缺点,可数着数着,就变成了他的优点。有人说,爱一个人,哪怕他再讨厌,可只要你爱上了,就连缺点都变成了优点。你知道自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可就是放不下,无论他对你有多不好,有多不喜欢你一直改变不了的东西,但你就是喜欢他。哪怕喜欢上那个人,会让你的心都变得疼,但是你没有办法将他从你的生命里赶出去,只要他不提出分手那两个字,你就决定永远赖着他了。永远?这个词冒出来,你自己都吓了一跳,你对他的要求越来越低,只要他陪在你身边就好。都说处于恋爱中的女生是不够聪明的,因为你看不清你喜欢的那个人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你以为只要你给的爱比以前更多,他就会舍不得离开你,他会记得你的好,你的笑。你总以为现实是美好的,可现实却送给你一把刀子。有一次他感冒,下了晚自习你跑到药房去给他买药,想到了楼下再打电话让他下来取,可到了他家楼下,却看到他跟别的女孩抱在一起。你站在原地愣了一小会儿,又赶紧掉头跑开。你怕他看见你会觉得尴尬,你怕你不知道怎么面对他,其实更怕的是他要跟你说分手。后来你没有再给他打电话,也没有问他感冒吃没吃药,他也没有主动跟你联系。高三的日子说不快也快,你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因为老妈说:“总要对自己的青春有个交代。”你想了想,是的,自己的青春里,需要交代的就只有两件事:谈了那么久的恋爱,努力了那么久的数学。恋爱暂时交代不了,就只有交代数学了。好在老天不负有心人,你拼命地学数学,成绩竟然冒得老高。别人都以为你会开心得死掉,你却只是轻轻一笑,考得再好有什么用,他又看不到。因为数学没拉你的后腿,你高考成绩出奇地好,竟然超过了他。这是他也没想到的,他给你发来了信息道贺。这是你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的三个月之后的第一条短信,你该感到开心的,至少在他眼里,你也变得优秀了。可不知怎么的,你就是很想哭。想哭着问他,要是成绩上去了,你们是不是就能和好如初了,更想哭着问他,毕业了之后你们是不是还可以继续联系。可你盯着通话界面发呆了很久,还是放弃了。你怕得到他的否定回答,你怕听到他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了。”更怕他一看到你的电话,就直接挂掉。现在的你,时不时地就会想起过去,大胆去追逐一个人的回忆,给他打电话时说的那一句:“我喜欢你好久了,你能跟我在一起吗?”那时的你多大胆,爱了就要追,追了就要让对方知道。可现在的你,却连给他打电话的勇气都没有了,是不是他在变的同时,其实你也变了呢?为什么时光一直都不曾变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可我们却都变得胆小懦弱。我们不敢问那个人,你还爱不爱我,怕得到的只是淡淡的一句“不喜欢”。我们不敢多看那个人的眼睛一眼,怕看见他的目光里没有自己。我们不敢好好地回忆一下过往,怕发现曾引以为傲的恋爱,其实不过是自己一个人在努力。你敢不敢高中毕业之后,你选择了离你家最远的城市,因为你无意间听说他要留在本地上学。其实在家里窝了一个假期,你还是没给自己的那段恋爱一个圆满的交代。你总对自己说,现在的时机不太合适,等再过一段时间,你一定要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这么一等,就等到了大学毕业。你也从未想过,当初喜欢他时,你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而现在的你,竟然已过了二十岁。可这几年过去,你依然没有忘记他。都说初恋是最难忘的情怀,你总在一个人的时候,想起那年你心如鹿撞的表白,想起他后来对你的冷淡。越想越觉得不公平,你这么把他当回事,可到后来却剩下你自己一个人在回忆。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你竟然拨通了他的电话,打电话过去问他:“你敢不敢说说当初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他回答:“因为你喜欢我啊。”就那么几个字,让你半天无话可说,你喜欢他,差不多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你的爱太明显,也太快,你来不及遮掩就被发现了。他又问:“你敢不敢回答,现在你还喜欢不喜欢我?”头一次你率先挂了他的电话,却是在这样窘迫的时候。手心里捏着的一把汗,清楚地提醒你,你还喜欢着他。这么多年来,你从未试图忘记他。他还是那样自信满满,可你喜欢他的不就是这些吗?随着慢慢长大,你越来越胆小。他问你敢不敢,你不敢,因为你怕他看清楚你的心。即使现在的你已经变得足够优秀,可你仍然害怕听到他说“我不喜欢”这四个字。原来都是会变的后来的你,在职场上如鱼得水,同学们都称你为女强人。不管多难缠的客户,你总能从容面对。你发现,你不会那么容易就脸红,也不会被什么事情影响情绪。可当在微信里聊天时,一个人说起了他快结婚的消息,你还是难过了一下。转身将手机丢在办公桌上,接着埋头工作。多少次你问自己,敢不敢不要让他再影响你的心情,得到的都是否定的答案。可现在,你居然做到了。有一天你接到他的电话,说他要结婚,问你会不会去。你问了日期,表示一定会去。你终于明白,是时候该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了。在他的婚礼上,你见到了好几个多年未见的好友,相聊甚欢,大家像是有默契般不去主动提起你与他的过往。当你看到他牵着新娘手的时候,你却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想哭了。你爱他,爱了那么多年,连自己都以为这场婚礼上,失态的一定是你。时间是个好东西,能让感情变成永远的秘密,也能让秘密变得不再是秘密。这时候你才知道,原来过去缠着自己不放的不是他,而是自己。现在的你,是时候将自己的心锁打开,还自己一片明媚的天空了。参加完他的婚礼,你赶着要回去上班,可你的朋友又留你在外面小聚。因为没了他在,大家都把话敞开来说。你好友问你:“当初你爱得那么凶猛,怎么在他的婚礼上一点事都没有?”你笑笑,其实你也不清楚要怎么回答,或许是因为自己变得成熟了,认为当初的年少已经过去了,或许是因为你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爱他了,又或许是因为你终于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远都不会变的。你变了,可你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临走之时,他托人送了一盒茉莉茶给你,你想起自己当年总喜欢喝这种清香的茶叶,总是问他要茉莉茶。若是以前,你想起当年的事,一定会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可这一次,你居然把茶叶给退了回去。自从上了班,你便开始喜欢喝咖啡。原来口味也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就如当年浓烈的感情。你曾以为没有他,你的生活会变得越来越糟糕。也曾以为,无论过了多长时间,只要想到最终没有跟他在一起,你总是心疼得无法呼吸。可现在看来,他的离开并没有让你的生活变得多么不一样。太阳每天照常升起,你的工作还要继续。而未来呢,未来谁也说不好,可是现在这样的自己,你也不讨厌。以为一辈子爱着的那个人,终究要成为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可现在的人生连一半都没有过去,你就已经放下。没有想象中的痛彻心扉,没有当初非要在一起的你死我活,也没有年少时的浪漫情怀,说放下,就真的放下了。从此之后,你再没有任何秘密,你终于可以轻装上阵,好好地去享受这世间的一切美好。而你曾以为非他不可的那个人,终究被遗忘在时光里,成为一张泛黄的旧照片。当有一天你再想起时,它会提醒你,爱让人变得勇敢,变得懦弱,变得成熟,变得坦荡,却不会改变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