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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泽,白天这事儿干得漂亮!”百骑司二堂,灯火通明,副总管郑克峻将一块三寸见方的黑色木牌丢在校尉周润的怀里,叫着对方表字夸赞。
“属下不敢贪功,全赖总管料敌机先!”周润双手将木牌捧起来,满脸堆笑地向郑克峻抱拳,随即将身体躬成了一只虾米。
“不敢贪功,就把赏功牌还我,老子留着去赏给别人!”郑克峻脸上丝毫没有在李显面前之时的严肃,笑呵呵地伸手。
“总管,属下家里头人丁多,缺钱,缺钱得很!”周润哪里肯将刚刚得到手的木牌上交?一边左躲右闪,一边连声求饶,“属下家里的闺女,就等着属下得了赏赐给她置办嫁妆呢。总管开恩,发出来的赏赐,哪还有收回去的道理?!”
“狗屁,你闺女才七岁!”郑克峻身手灵活,三下两下就控制住了周润,将可以去领三十吊钱的赏功牌抢了回来,随即,又重新丢在了对方怀中。“以后再跟老子废话,就让你全家去喝西北风!”
“不敢了,不敢了,属下真的不敢了!谢谢总管,谢谢总管!”周润抱着失而复得的记功牌,做千恩万谢状,与郑克峻之间的距离,无意中就又被拉近了许多。
郑克峻精通驭下之道,开过了一个玩笑之后,便不再二。迅速收起笑容,郑重叮嘱,“不是料敌机先,咱们百骑司,只是奉命为圣上解决隐患,并非与满朝文武为敌。并且,此番让武秋、武冬兄弟俩混入张家,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监视张少监,而是为了给他贴身提供保护。这点,接下来你安排武秋和武冬去投奔张少监之前,一定要跟他们兄弟两个解释清楚。别让他们兄弟俩贪功弄错了主次,坏了百骑司的名头!”
“属下明白,属下一定会提前安排好!”周润听得心中一凛,赶紧也将赏功牌和脸上的笑容一起收了起来,然后郑重拱手。
“张少监的伤势如何?”满意地冲他点点头,郑克峻继续询问,脸上的关切不带半点儿虚假。
“贯穿伤,眼下又是大冬天的,应该不致命!”百骑司校尉周润的能力非常强,立刻将白天时亲眼观察到的情况,做出总结性陈述,“但是流了很多血,估计没十天半个月,缓不过元气来。”
“和尚该死!”郑克峻眉头紧皱,沉声诅咒,随即,又迅速追问:“张少监身手如何,武秋,武冬兄弟俩,给你汇报过了吗?”
“身手?”周润咧了下嘴,忽然间觉得有些为难,“武秋和武冬倒是汇报过了,但结论对张少监有些不太尊敬。”
“尽管说来听听,怎么个不尊敬法?”郑克峻立刻来了兴趣,笑着鼓励。
“敢叫总管知晓,武秋和武冬哥俩,原本今天是准备冲到路上,被张少监的马车撞伤,以吸引他的关注。然后凭借做饭和烧菜的手艺,混到他家去做厨子的。没料想,和尚们却抢了先,在城门口对张少监发起了刺杀……”不敢做任何隐瞒,周润理了一下思路,开始从头到尾,讲述武家哥俩的经历和观察结果。
“这个我知道,捡主要地说就行,不必解释具体过程!”郑克峻听得心急,笑着低声催促。
“是!”周润拱手领命,接下来的叙述明显变得简略,“他们哥俩当时手头没带兵器,所以最初只能跟寻常百姓一样蹲在路边。据他们俩观察,张少监是明显练过武的,本事也不能算差。如果是比武切磋,他们哥俩即便一起上,在张少监面前,也坚持不了太长时间。但是……”
唯恐因为说得太多,给自己惹祸上身。顿了顿,他又快速补充:“但是,他们哥俩又说,如果是以性命相搏的话,他们哥俩随便一个,都能将张少监干掉。不过,此话只限于最近,将来不好说!”
“什么意思?”被周润颠三倒四的话,弄得满头雾水,郑克峻皱着眉头追问。
“属下赶过去的时候,张少监那边,其实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周润性子极为谨慎,又快速解释了一句,才笑着给出了答案,“武家哥俩的意思是,张少监的本事全是演武场上练出来的,缺乏实战!所以只适合比武,不适合厮杀。如果不是那群和尚进攻不得法,将他骨子里的狠劲儿硬给逼了出来。在他击杀第一个僧人之后,对方至少有七八种办法,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他当场击杀一个僧人,亲手么?”郑克峻的眉头又跳了跳,问话声陡然变高。
“据武家兄弟汇报说,是亲手。并且,击杀了第一个僧人之后,他立刻变得失魂落魄!亏得那个王毛伯忠心,否则,他今天肯定得死在其他和尚手里!”周润想了想,认真地点头。
“我就说么,他才二十出头,怎么可能杀性比百战老兵都重,一个人屠了小半个白马寺?”郑克峻终于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信息,跟另外一件凶杀案对照,笑着撇嘴。“亏得案子已经不归京兆府管,否则,那群睁眼瞎,肯定要弄出一幢冤案来!”
“京兆府的人向来如此,凭直觉做事,然后屈打成招!”百骑司与京兆府之间因为权力部分重叠,彼此之间看不上眼的情况由来已久,所以,周润果断为郑克峻帮腔!
一个面对面厮杀时将敌人干掉,都会被血气冲得失魂落魄的沙场雏儿,怎么可能半夜独自闯入白马寺中,将里边的和尚给干掉了一大半儿?他不被和尚们当场活活打死,恐怕就得算创造了奇迹?
所以,白马寺的案子,不可能是张少监干的。他根本没那本事!而京兆府,却死死咬住他不放,真是愚蠢至极!
“得亏张少监不是小老百姓,否则,落在他们手里,这回不死也得脱层皮!”郑克峻兀自嫌踩得不过瘾,又追加了一句,才舍得将话头转回正题,“你还有其他发现没有?和尚们呢,除了他们自己招供的那些,狗屁“除魔卫道”的借口之外,是否还漏出了其他马脚?”
“张少监手下的那个王毛伯,武艺很好。如果白天时没有他,结果可能完全是另外一番模样!”周润想了想,先捡自己有把握的情况汇报。“据属下派人查证,此人乃是……”
然而,郑克峻却对王毛伯的身份,非常不感兴趣,摇摇头,快速打断:“你不用管他了,我早就派人查过了他。他还有个弟弟,叫王毛仲,几年之前因为闯下大祸,被官卖为奴。此人如今身在临淄王手下,据说甚得宠信。”
“属下明白,多谢总管提醒!”周润楞了楞,后退半步,满脸感激地行礼。
百骑司权力极大,知道的事情多,但是,不小心惹下的麻烦也多。所以,百骑司当中,早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坚决不插手皇族内部的纷争。免得一旦站队错误,过后招来清算,死无葬身之地。
而那王毛仲既然成了临淄王李隆基的心腹奴仆,百骑司中的聪明人,就不该再盯着他兄长王毛伯了。否则,一旦哪天王毛仲走了狗屎运,鸡犬升天,会遭到报复的,可不止是百骑司的个别人!
“你是个聪明人,知道分寸!”见周润一点就透,郑克峻满意地夸赞。
“是总管栽培有方!”周润笑着拱手,随即又继续汇报:“和尚们是有备而来的,咬死了是听闻白马寺被张少监血洗,义愤填膺,所以想要除魔卫道,没受任何人指使。刺杀案,除了他们自己所在的新丰白马昭觉寺之外,和其他僧众无关。但是,属下却在带队的五个和尚的行囊中,都搜到了金刚散!”
“金刚散?”郑克峻的瞳孔紧缩,眼睛里瞬间冒出了两道寒光。
作为百骑司首领,他对金刚散三个字,可是一点儿都不陌生。那东西乃是从西域传过来的一种奇毒,但是同时也是一种效果极佳的强身灵药。
此药服用后,可以令人耳目聪敏,肢体的灵活性和力气,都大幅增加。甚至传说可以帮助长期服用者练出金刚不坏之身。
同时,此药又极其容易上瘾。如果服用一段时间之后,突然断了供应,就会令服用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所以,历史上一些野心极大的僧人和修行宗教的疯子,都喜欢用金刚散来制造和控制死士。其中最著名的,便是隋朝末年的“高昙晟”,趁着替怀戎县官具供(做法事)的机会,此人带着回下八大金刚直接杀官造反,一跃成为三十六路烟尘之一!
而大唐一统天下之后,刻意抬高道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知道那些满脸慈悲的和尚,发起疯来会是什么模样!
只是,大唐的这项深谋远虑的国政,却在武则天登基后,无疾而终。
当时,为了打压李家,武则天竟然又将佛门又亲手给抬了起来!随着僧众和寺院的泛滥,金刚散散和伏魔金刚,自然也重现于世间。
虽然武则天晚年,已经意识到了僧众泛滥的危险,并且杀掉了不少图谋不轨的“高僧”。但佛门已经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其影响力,很难再从朝廷和地方官府当中,剥除干净。
如今,皇后和公主们,又像武则天一样“礼佛甚诚”,而她们又缺乏“则天大圣皇后”所拥有的过人掌控力,如果此刻有第二个高昙晟出现,并且已经积蓄了多年力量的话……
突然想到一种可能,郑克峻激灵灵打了个哆嗦,全身上下的寒毛根根倒竖。
“那五个带头的和尚,脸色和肌肤,都呈现蜡黄色。”周润的声音忽继续传来,很低,但是,落在郑克峻耳朵里,却宛若响雷,“所以,属下已经将被俘虏的那两名凶僧,用铁链锁在了墙上。并且禁止任何人给他们送外面的饭食。如果属下判断没错的话,两天之内,他们必然会犯瘾。届时……”
“不够,远远不够!你马上去,将他们转移到百骑司的死牢。除了咱们的弟兄之外,不准外人再跟他们接触。除非,除非来人带有圣上的准许,和,和刑部尚书,或者大理寺卿的手令,快去,快去!”郑克峻狠狠推了周润一把,快速打断。声音嘶哑而又焦急,仿佛正有一团火,在他喉咙里烈烈燃烧!
“紫鹃,帮我倒杯水。”喉咙里干得仿佛着了火,张潜挣扎着抬起头,朝着外边的屋子低声呼唤。
没有人回答他地呼唤,被吓丢了魂,又哭了整整一晚上紫鹃,这会儿应该是因为疲劳过度睡熟了。而出于习惯,这所专供她和张潜居住的正房里头,至今没有第三个人住进来。
“紫鹃,紫鹃……”又轻轻地叫了两声,依旧没得到回应。张潜苦笑着咧了下嘴巴,开始努力自己摸下床找水喝。
左腿上的伤口处,立刻传来一阵刀扎般的感觉。令他瞬间失去了力气,重重地跌在床板上,咬紧牙关接连倒吸凉气。
疼,真的很疼。从伤口处,沿着尾椎骨,一只窜上头顶。
疼得人汗水不受控制,脸上的肌肉也不停地抽搐。
但值得庆幸的是,羽箭当时射中的地方,是左腿外侧。如果换成内侧再偏移半寸,张潜估计自己接下来就可以跟监门大将军高延福,去谈谈继承此人衣钵的话题了。
“不过,老高虽然是个太监,身上却没啥怪味儿,并且言谈举止之间,丝毫都不带娘娘腔。”故意在脑海里非常不厚道地,将高延福年轻时的模样,与泰国特产对比了一番,张潜终于成功将自己的注意力,从伤口处转移开,然后用极为狼狈地姿势趴在床上,等待痛觉神经自己麻木。
这种方法说白了就是自欺欺人,未必有啥效果。然而,在缺乏安全的止痛药,他又不愿意按照孙安祖的建议,尝试去用乌头碱止痛的时候,却也聊胜于无。
想到孙安祖的建议,张潜脑海里,就又迅速出现老人今天下午专程跑来帮他用酒精清洗并缝合伤口的场景,同时,哭笑不得的表情,也又在脸上浮现。
孙老爷子不愧出生于神医世家,对医道的探索精神,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短短几个月内,他就将当初从张潜手里学到的伤口缝合术,练习得出神入化。并且还无师自通地发明出了弧形针、蚕丝线、肢体固定架子等若干器具,让伤口缝合的速度和质量,都提高了数倍。
只是,孙老子缝合伤口时写在脸上的表情,让张潜实在有些不敢恭维。每次回忆起来,张潜都感觉孙爷子将自己的大腿当成一双靴子,或者一件斗篷。
而老爷子自己,则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裁缝,非但懂得如何织补靴子或者斗篷上的破洞,还懂得顺手在补好的部位绣上一朵花,或者几处山川河流,以掩盖“靴子”曾经破损的事实,并给破损位置增添几分艺术的美感。
“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几分钟之后,感觉到伤口处的刺痛已经变弱,张潜再度挣扎着下了床,拖着疼麻木的左腿,去找茶壶巣子。
然而,抓着水杯在屋里转了小半个圈子,他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茶壶巣子放在哪,忍不住将身体靠在桌案上,再度苦笑着摇头。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此言诚不我欺!总计来大唐才几个月?张某居然已经习惯了被人伺候。这要是哪天紫鹃耍起小性子辞了职……
心虚地朝外屋看了一眼,借助朦胧的灯光,他看到了对面床上的被子下,有个瘦瘦小小的隆起。刹那间,就感觉踏实了许多。
然而,一股熟悉的酒精味道,却悄然飘入了他的鼻孔,让他的眉头,又迅速皱了个紧紧。
大腿处的伤口,是下午时请孙安祖帮忙重新清理过的。并且在清理、缝合之后,就用干净的葛布做了包扎,按道理,酒精味道不该如此“新”才对。而现在,空气中的酒精味道,却是刚刚挥发出来的,时间肯定超不过一刻钟!
天天跟酒精打交道,又亲手调制过许多加了天然香精的不同度数白酒,张潜对酒精挥发后的味道变化,再敏感不过。而紫鹃不可能偷偷喝酒,更不可能放着味道好一些的菊花白不喝,却去偷喝添加了硫磺的七十五度酒精。
假装自己毫无察觉,他继续一只手端着杯子,另外一只手扶着桌案,缓缓将身体向床边儿移动,一步,两步,三步,近了,更近了,挂在床边墙上,专门用来装饰和辟邪的宝剑,已经伸手可及。
然而,没等他伸出右手,身背后,却已经响起了一个他这辈子都不愿意听见的声音,“别拔剑,你不是我的对手。更何况,你此刻腿上有伤,行动不便!”
“半夜入宅行窃,可不是墨者所为!”张潜不屑地回应了一句,却果断选择了放弃。回过头,朝着说话者冷笑不止。
来人是骆怀祖,张潜在听到此人所说的第一个词的同时,就判断出了其身份。而后者,也知道继续藏头露尾,没任何意义,索性一把摘到了脸上的蒙面,倒拎墨家的掌门信物铁秤杆,轻轻拱手:“事急从权,入室行窃,固然有违墨家门规,可天底下,除了武库、军器监和你家,骆某想不出,还能从哪里找到第四份火药出来!”
“皇宫、太医署、朔方军!有火药的地方可是多了。”张潜一边用语言分散对方主意,一边快速在脑子里琢磨,如何才能在对方击中自己之前,逃出屋子去,喊家丁前来助阵。
“那些地方,戒备森严,我进不去!”骆怀祖倒也光棍儿,用秤杆轻轻敲了下桌案,低声回应,“就你这里方便,并且,你也是墨家子弟,我拿你的东西,可以算作同门之间互通有无。”
“你受伤了?”张潜敏锐地发现,此人始终在用左手控制秤杆,笑了笑,对逃出魔掌的信心大增。
“背上挨了一箭,但是,哪怕是单手,也照样能打得过你这没杀过人的雏儿。”骆怀祖显然曾经到过刺杀案现场,将张潜当时的表情,看了个一清二楚。笑了笑,非常自信地补充。
“怎么受的伤?”张潜装出满脸好奇模样,小声询问,同时缓缓给自己的右腿和右臂蓄力。
“白马寺的和尚,欺负你家门口了。你能忍,我们墨家却不能由着别人这么欺负。”骆怀祖冷笑着看了他一眼,回答得言简意赅。“所以,我就抽空去了一趟,顺便收了一些利息回来。”
“秦墨和齐墨,已经分开了一千多年!而我想报仇,有自己的办法,不需要借助他人之手。”张潜早就猜到,白马寺的灭门惨案,肯定与骆怀祖脱不开干系,因此也不觉得有多惊讶。继续一边用语言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一般在脑海里,策划最佳脱身方案。
左手掷出杯子,即便砸不中骆怀祖,也能将此人砸个手忙脚乱。然后跳过床铺,滚向外屋,顺势可以用右腿踢上门。
以骆怀祖这种喜欢装正人君子的模样,应该还做不出拿紫鹃当人质的事情来。而只要自己能逃到院子里,喊上几嗓子。家丁和伙计们就能赶来救援,凭借绝对的人数优势,生擒或者赶走骆怀祖这个不速之客……
计划完美无缺,只可惜,还没等张潜将脑海里的计划付诸实施,骆怀祖已经高高地举起了“秤杆儿”,直接将屋门封了个死死。
“太慢,并且你的办法,未必行得通!”缓缓向门口横跨了半步,此人冷笑着连连摇头:“张师兄,我劝你不要白费心思了,绝对得不偿失!此刻,你家附近,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半夜里,我忽然在你家出现,而咱们俩偏偏又是同门。倘若我因为灭门案,被官府捉了去,你说此案与你无关,看谁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