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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的王权,不能相信也不愿相信自己所见的一切,只是木然地沉默着。
要他相信,自己一觉后来到了原始时代,这太难了。
这里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美食,更别说别的了。
要知道,原始时代的人,求生艰难到人均寿命极短,战争、疾病和饥饿还在困扰着他们。
而这些事情,在大学校园的王权,根本想都不会想!
吃的?食堂虽然不够好吃,但起码能把人养肥啊。
战争?我朝都安定多少年了,国泰民安是千古未有的。
而疾病?人均都活到七十岁了,除了大病,谁还担心这个。
可是在原始时代,一切都是蛮荒蒙昧的,茹毛饮血采集狩猎,日子可很不好过啊。
这时候,王权才会怀念,自己的时代有多好。
食堂也没什么抱怨的,读书也不是多累,室友的脚丫子也不是太难闻。
何况还有那么多好东西,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光彩,不是吗?
那个大汉,见王权不说话,以为他伤势太重不能开口,亦或者沉浸于之前的经历而不愿开口。
他拍了拍王权的肩膀,说道:“不要多想,不要担心。有舅舅在,你好好养伤。”
“禾,食物。”大汉叹了一口气,就让人离开了。
之前那个少女,随即走了出去,然后抱着几个水果和一块肉干走进来。
房间里,只剩下王权和那只狼了。
王权伸出左手,摸了摸那只大黑狼,一股熟悉感传来。
“大黑。”他笑着喊了一声。
那只狼很是兴奋,摇头摆尾地磨蹭着他的身体,眼中满是依赖和信任。
这是他养的,或者说是前身养的。
能养这么只大狼,前身在原始时代,应该混的不错。
但前身的遭遇,以及陌生的禾等人,又让他疑惑:前身究竟遭遇了什么大祸?还会有麻烦吗?
这些他很关心,不然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然,眼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快些把伤养好。
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好的活下来。
辛亏那个神秘空间的小树,自己伤势快速养好的愿望,算是有了希望,否则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问题。
忍着疼痛,他摸着一枚果子,果实很奇特,拳头大小,表面满是细绒,自己从未见过。
这玩意怎么吃?不会吃死人吧?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那个禾又来了,脸上带着好奇。
她把果子拿起来掰开,用一个小石片挖着果肉,然后给他喂食。
吃个果子,王权就吃了半刻钟,弄得一嘴的水渍。
那少女好奇不已,随后问:“你们的部落,真的,没有了吗?”
这话听的王权一阵皱眉,少女却有些呆,继续道:
“我听说,山部和蛟部,灭了你们山部,好多人,都死了。”
“你被人追着,跑了,很远呢。但脑袋还是被,大骨棒子,打到了。”
说着,禾的脸上露出惊悚的表情,害怕道:“你的脑浆,都流出来了,阿爸给你收尸了,很伤心。”
随即又惊喜,脸上带着笑:“你又活了,阿爸很高兴。”
……
王权听少女的话,已经能越来越熟悉地翻译一遍,否则听着总是很绕口,断断续续又逻辑不够清晰。
这姑娘有点呆,或者说淳朴,没有很多弯弯绕绕,也不知道有些话,其实不适合说给自己这个刚家破人亡的少族长听。
是的,他是山部的少族长,可惜山部和他父母已经没了。
除了一堆麻烦以外,前身没留下什么东西。
哦,还有这一身伤,以及一个便宜舅舅——那个大汉。
这个少女算起来,还是自己的表妹呢,今年刚十四岁。
咳咳,才十四岁啊,居然已经发育的这么好了。
接下来的两天,王权有些无聊,因为只能呆在石室内,让他很是憋闷。
外面到底是什么样子,他却一无所知。
一沉睡,王权便来到了神秘空间。
空间里,那棵小树又长高了十公分,叶片已经近五十之数了。
不过叶片上的灵液,并不是每天都有的,它需要灵树生长过程中的积累,才会出现。
“又能收集灵液了。”
王权兴奋地摩拳擦掌,随即开始小心细致地吸吮叶片上的灵液。
一滴下去,他的身心都极其舒适,所有的细胞都似乎在欢呼,在滋养中进化着。
那种滋味,让他忘却了一切痛苦,仿佛身在云端。
这种滋味,实在是太让人沉醉了,拿十个妹子都不换。
喝过灵液的王权,意识又回到了现实。
他能感觉到,自己断裂的骨骼在快速痊愈,双腿经过这些天的修养,已经能勉强走动。
胸口、右臂的伤,还需要一段时间,至于大脑,那就说不好了。
“禾,给我找一根木棍。”王权第一次和那少女说话。
禾很高兴,当看见王权拄着木棍站起来的时候,更是难以置信。
脑浆子都出来了的人,没死已经是奇迹了,十天的时间能站起来,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拄着拐杖,王权第一次离开石室。
悠长的山洞,通着一个又一个石室,王权能够看出,这是很多代人的成果。
墙壁上,画着很多壁画,画工原始而粗糙,但显然是十分专注的作品,倾注了许多心血。
一个个高大粗犷的原始人,在追逐着猎物,有獠牙长到惊人的剑齿虎,有巨大凶悍的长毛象,有头顶长角的鳄鱼。
不过画笔有些夸张化了,按照人物和猎物的比例,那些猛兽个个都和小山似的。
“原始时代的人,就爱吹牛逼了啊!”王权心里直笑,难怪这个习惯传给了后世人。
壁画中也有很多采集的画面,一种种食物的图案,都刻画其上。
壁画上最庄重的,是原始人祭祀的场景,一位部落酋长似的高大人物,化身一团焚烧一切的火焰,最终投入了一个数米直径的火塘当中。
王权心想,自己画几个外星人上去,或者写几个汉字上去,会不会给后世的考古学家,带来巨大的困惑?
这个皮一下的念头,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
山洞里还住着不少原始人,他们同样强壮凶悍,这正是生存下来的凭仗。
几十米长的山洞甬道,王权走了很久,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汗臊气、腥味、臭味、霉味交融的怪味,能把人熏死,让王权十分煎熬。
路上,他遇到了不少原始人,他们有的好奇,有的同情,有的很不高兴,似乎王权欠他们几吨肉干一样。
脚边的大黑,龇牙警惕着他们,很有威慑力。
这些,王权都懒的理会。
终于,他走出了山洞,站在了洞口的一处平地上。
微微眯着眼,王权还有些炫目,看不清眼前的一切。
但那新鲜的空气,耳中的鸟语花香,让他是那么沉醉。
这种野外的感受,让他熟悉而陌生,是童年的乡村给他的记忆,而非成年后的钢铁丛林。
是血脉中的亲切,是漫长生命适应后的本能。
睁开眼,他看见了一望无际的天空,蓝天白云何其壮阔。
云彩下,是高耸错落的森林,那以蓝绿为主,夹杂着五彩缤纷的植物,让人是那么惊喜。
它们太美了。
一声声兽吼传来,震的山林都在响,一只只猛禽在高空飞行,俯瞰着大地。
这就是原始时代的苍莽大地啊。
自己,以后就要在这样的世界,生存下来,好好的活着了!
王权迷醉着这一切,忘记了烦恼,准备在原始世界大干一场了。
自己可是现代人,拥有更为科学的思维和广阔的见识,以及现代文明诸多智慧成果的渲染,这足以让他在原始社会立足了。
比起原始人,自己可谓是先知先觉!
到时候,娶几十个妹子,生几百个娃,成为开创文明的始祖人物,岂不美哉?
这是人类最坏的时代,但对自己而言,或许也是最好的时代!
就在王权一片幻想的时候,一只金色的大鸟追着翼龙模样的鸟冲了过来。
“好大的鸟啊。”王权惊叹。
可当金色大鸟越飞越近,他就感觉不对劲了,之前距离过远,自己低估了对方的体型。
当大鸟在轰鸣中掠过头顶,映下一大片阴影时,王权张大的嘴已经合不上了。
“那鸟,展翅有二三十米吧?这他妈还是鸟吗?!”
震撼中,王权有些身体冰凉,这个原始时代,似乎有点不好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