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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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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睡得迷迷糊糊的王权,就被禾给摇醒了。

    “快起来,我们要出发了!”

    王权脑袋空空:“出什么发,去哪?”

    他完全没想起来,自己昨天说一起去寻找食物的事了。

    太阳已经升了一截,还残留着些许红晕,看时间大约是八点。

    炎部的人,基本四点多起床,起来了就忙活事情。

    壮汉们抓紧时间,在后山熬练筋骨,老人带着年轻人一块,他们负责着孩子的启蒙。

    王权想洗个脸,没水,刷牙也只能咬几片清爽甘甜的树叶。

    他嘴里叼着一块肉干,便和炎部一群人出发。

    离开前,舅舅大骨嘱托他道:“你的身体远没有好,转转就行了,不要逞强。”

    随后把自己的大儿子——十八岁的雷,派遣给他,用以照顾安全。

    雷在王权脸上,胡乱涂抹着黑绿色的颜料,道:“还是遮掩一下容貌,要是给火部的人撞见,你就死定了,还给炎部招惹麻烦。”

    在他看来,王权就是个累赘,给阿爸大骨惹麻烦,更给部落招惹风险。

    随着采集队伍的,有十几个壮汉,他们负责一些安全问题。

    对这些战士来说,只要不去大荒,遇到的事基本不叫事。

    他们私下也讨论过王权,心里不大喜欢。

    王权这个山部的公子哥,如今流落到炎部,除了带来麻烦,一无是处。

    不是战士,还四肢不勤草树不分,等一被赶出部落,恐怕就会死在野外。

    呵,别说那时候的事了,就说今天的野行吧。

    以他的身体,说不准走出去几百步,就哭着喊着要回来了。

    这种软弱的人,他们见的可不少。

    队伍浩浩荡荡,半路就分了几支,王权和禾一块,走的倒是不紧不慢。

    走了十几分钟,他就感到伤口有些隐隐作痛。

    但他并没有叫喊,这没有用处,更没有让禾背着自己。

    才刚出门啊,要是就这种表现,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族地。

    王权的念力从身体中探了出来,和蜘蛛脚似的落在地上,将他托举着。

    一时之间,轻了一大半的身体,走起来又稳当又舒服。

    哪怕伤势在身,他也能和踏青似的惬意自在了。

    时间一长,他也只是略感消耗。

    半路上,他又想起自己看过的电影和小说,觉得直接用念力托着自己悬浮要更好,而不是以念力撑地。

    念力从识海出现,恍若从虚空的出现的神奇力量,不受重力约束,更是和藤蔓一样根植虚空,有自己的依凭。

    一根根丝线,吊在王权身上,然后往上提着。

    这果真要方便省心不少,王权的身体又轻了一大截。

    王权希冀着念力快快壮大,那么自己冯虚御风的梦想,很快就能实现了。

    再进一步,就是御剑飞行,成为剑仙般的人物了,这可比炎部那些强悍的战士,要潇洒自在的多。

    炎部族地所在,是一片石质为主的平地,植物相对稀少,这让他们很是安全,也带来了不少生活上的麻烦。

    每次采集食物,都要多走不少路。

    禾背着个兽皮口袋,里面装着一个水袋——这玩意是野兽尿泡做成的。

    往东的路上一走,就走了半个小时。

    一开始,王权只觉得风吹屁屁凉,后来就是燥热了。

    想来,其他的人也是如此,只是习惯了而已。

    路上,王权望着灌木与藤蔓丛生的大地,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是未知感带来的。

    平坦的地面芳草萋萋,短的有尺长,高的能和人比一比。

    加上到处都是,却藏到你看不见的野生动物,如何不让人感到惊悚。

    一边走,炎部的人一边挖取东西。

    他们对大地上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闭着眼睛也能走,瞥一眼就认出各种植物,以及它们能不能吃。

    哪里有蘑菇群,哪里有鸟群,哪里的果树多,什么时候成熟,他们清楚的很。

    禾说道:“我们先穿过红草滩,去挖红草根找鸟蛋,再去三角树林摘乌果,过了中午,就去河滩摸鱼。”

    一边说,她一边给王权讲解自己认识的动植物,以及生存技巧。

    她确实是唠叨能说,可几个小时过去,说的东西居然都没怎么重复。

    王权都惊叹,就她那个小脑袋瓜子,单纯质朴的心里,怎么能装这么多东西?

    路上,王权不时能看见各种野兽。

    有不会飞却跑起来飞快的笨笨鸟,成群结队的长毛象,神出鬼没的荒狼。

    也有不时捕食的雄鹰,啃食野草的鼠兽,和潜藏伏击的巨蟒。

    “我见过一种五丈长人腰粗的大蟒呢,一个人遇见它很危险的,但只要我们人多,遇见它就是好事。

    它游的很慢,可肉很多,只要遇见一条,一天就不用忙活别的了。”

    禾露出一口淡黄的牙齿,咧着嘴笑起来。

    王权一边听,一边用念力扫视着。

    他的学习速度很快,通过念力,他能迅速寻找、分辨动植物,效率远远高于禾。

    “那是紫叶藤吧?”王权指着十几米外。

    他看着一根藤蔓被人一抢而空,一群人又开始挖掘地下的果实。

    禾一边点头,又一脸的可惜。

    但她还是跑到被人挖过的地方,用手奋力地挖着,希冀能找到果实。

    那一根根手指,和铁爪似的,有力而坚韧。

    很厚的手茧上,脏兮兮的沾满了泥土,但禾还是一无所获。

    王权缓步走来,瞥了地面一眼,土壤对念力虽然有阻碍作用,但他仍旧能穿透一尺深。

    拿着一个前部突出的骨板,他在地面挖着,挖了半分钟左右,终于看见埋在二十多公分下的果实。

    一阵忙活,他挖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果实。

    一旁的禾,一脸羡慕地看着王权:“你学的真快,居然挖到紫叶果了。”

    王权锤了锤腿,走了这么远,他还真累了。

    虽然身体好了不少,又有念力加持,骨骼也痊愈了起来,但这种远行,对他来说也确实很有难度。

    把果子丢给禾,又指着一处地面,他道:“你挖这里。”

    禾疑惑不解,可使劲往下挖,果真挖到紫叶果了。

    她傻乎乎地笑着,抱着果子心满意足。

    两人又一阵挖,在这片土壤上,很快就挖出了五六个紫叶果。

    此时,一屁股坐在地上的王权,则没了心情到处拱地面。

    他也不得不惊叹,这片土地的肥沃。

    如此原始的采集方式,他们走上一大圈,就能找到一大堆食物。

    比起农业时代,原始时代的个体,生活要更惬意舒适。

    不用担心作物的生长,不用操劳老天下不下雨,也不用愤恨税收太高。

    一天外出两三个小时,只要不遇见危险,那一天的食物就有了,剩下的时间可以社交玩乐。

    “你背我,我来找食物。”王权指挥着禾,他累了。

    禾有些不乐意,可看着兽皮口袋里的收获,又重重的点了点头。

    两人今天的食物已经有了着落咧,歇歇也没事。

    有禾背着王权,大黑也有了空闲到处撒欢,它在草地上飞奔着,不时激起一阵鸟鸣。

    这家伙,四处捣蛋的本事很是厉害,一百多斤的身体却跑起来飞快。

    王权任由它放纵自己的野性,也不去多管,在这野外环境,它的生存能力极强。

    出来走一趟,它一天都不用喂食了。

    雷很是羡慕王权有这么一条月狼,哪怕他阿爸是大骨,也没有那么多食物给他养宠物,更别说很有潜力的月狼。

    要知道,月狼成年就是元兽的实力,而头领更是地兽,月狼族群炎部也不敢招惹。

    禾的身边,是她的几个姐姐和表亲堂亲。

    至于她们的母亲,则在后方一些,正带着几个年纪小的,教授他们求生技能呢。

    “羞羞脸,你这么大,还要我姐背。”

    此时,一个鼻涕虫从后面跑了过来,正是禾的八岁的弟弟药,他的手里正掐着一只半斤重的蛤蟆。

    王权打了声口哨,远处的大黑立刻飞奔而来,嘴里还叼着一枚鸟蛋,个头看起来还不小。

    它的父母亲,正在头顶俯瞰着大黑呢,嘎嘎嘎地叫着。

    王权把蛋塞进鼻涕虫的怀里:“一边玩去。”

    他难道想让人背?虽然禾背起来很舒服,可自己不要面子的啊。

    拿到鸟蛋的鼻涕虫也不叫囔了,反而拿着鸟蛋去找自己的母亲炫耀。

    “阿母,看,鸟蛋!”

    不出王权的意外,鼻涕虫的鸟蛋被没收了,恩,还包括他抓到了那只大蛤蟆。

    看到鼻涕虫苦着脸,无力的坐在地上,王权幸灾乐祸地吹起口哨来。160335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