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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部落在大约四十公里之外,走了一天半才到达。
他们的寨子和疾鹿原来的寨子的区别不大,都是用石头或者木头垒的寨墙,内部建着半地穴式的低矮房屋。房屋也是抹泥浆的茅草结构,墙面有被火焚烧过的痕迹。
他们部落整体尚黑,四处都是用灰抹的黑乎乎的。人人都带羽冠,不过他们的羽冠很短矮,不像焙阳或者后世的印第安式那么长得飘逸。头目们的羽冠有白色羽毛,白色羽毛越多,级别越高。
带全白羽冠的只有两人,一人是他们的酋长,一人是他们的巫。带领勇士去猎杀怪鸟的,便是他们的酋长,称为黑酋。
林迹等人的到来,受到了黑山部落最为热烈的欢迎。他们来了之后,立刻被请到一个石台下,参加他们的除魔礼。
所谓的除魔礼,就是把黑山勇士们抬回来的怪鸟放在石台上烧。
林迹见了之后,不由暗叹他们浪费食物。
一路过来,他也想过弄点怪鸟的肉尝尝的。好歹这是史前生物,好不好吃另说,是什么味道总得尝一尝吧。结果黑山的人不让,说这是恶魔,吃了会中邪什么的。林迹和他们沟通不畅,只能就此作罢。
如今见到他们辛辛苦苦将这些鸟抬回来真的烧掉,林迹还是有些不能理解。不过他也有些怀疑是不是这些怪鸟身上自带毒素什么。虽然说这种可能性很小。
除魔礼由黑山的巫主持,高声的吟唱之后,石台上铺着的草木被点燃了,火焰包裹了这些怪鸟。不多久,石台上便传来了烤肉的香味。
林迹估计以那几只怪鸟的体量,要将它们全部烧完得好几个小时呢,想到他们要站在石台前烟熏火燎几个小时,不禁暗暗叫苦。
便在这个时候,黑山的巫的身体忽然抖动起来,指着石台说了什么。后面抱着陶瓮的黑山女人们一窝蜂涌到了石台前,兴高采烈往石台上泼水。
火被浇灭了,被烧得滚烫的石台在被泼水后发出霍霍的声响,石台变得水汽蒸腾,女人们再泼上一些,便连水汽都散掉了,露出几只烤得发黑的怪鸟冒着热气。
林迹正疑惑他们在干什么,黑酋走过来,拉着他往依旧炙热的石台上走。
“他要把我也烧了?”林迹扭头问焙阳。
焙阳翻着白眼道:“他是请你去吃第一口肉,这是最勇猛的勇士才有的待遇。”
焙阳心里颇不舒服。以往有这种好事,那个人必定是他的。
这次杀怪鸟他也砍杀了一只,砍断了一只的腿,该算头功。无奈最后算下来,除了他杀的那只,其他的都是被弓箭或者子弹杀死的。而林迹是射箭的警卫们的头。这荣耀便就归了林迹了。
所以,所谓的不能吃,就是因为之前没有除魔?林迹大概明白了。心里叹这个时代的人就是麻烦,吃个烤肉还得搞个仪式,而这种烤法,只怕大部分都是不熟的。
不过他也从善如流,摸出匕首上台,在一只怪鸟身上切下一块烤得比较熟的肉。
他还没来得及尝尝这块肉是什么滋味的,下一秒石台就被攻陷了。黑山部落的上千人往石台这边涌过来,他们用咬,撕,扯,割等各种手段,疯狂抢夺这些肉食。
林迹从石台上挤下来后,才明白为何第一个吃的人算是最好的待遇,因为后面这些人,谁能抢到真的是一件非常难说的事情。
林迹下了石台后,看到不少人还是光着脚上了石台的,不禁觉得脚底发麻,仿佛又闻到了新的烤肉香味。
石台上的鸟肉很快被一抢而空,连骨头都被人砸开分掉了。这样烧了一会儿的怪鸟大部分的肉还是生的,但这些黑山人毫不忌讳,连生肉也放进嘴里大嚼,同时露出享受的表情,仿佛这肉吃上一口,就能多活百八十年一般。
石台下,只有林迹的警卫们站着没有动。林迹拿着一片肉过来道:“要不弄点酱料出来,我把这肉切了,大家都尝尝?”
话音刚落,一只大手便将林迹手里的肉块夺了过去,塞进一张大嘴里猛嚼起来。林迹扭头,便看到小白那张一脸满足的大脸。
“好吧,酱料也省了。嗯,反正这肉放了两天了,这天虽然不热,不过也应该不新鲜了,回头我们自己猎了再吃好了。”林迹这样安慰着自己,也安抚着身边的警卫们。
林迹这一行,却并非只有小白吃到了鸟肉,同样吃到了鸟肉的,还有鬼鹰。
鬼鹰身上的羽毛被打落太多,飞起来有些吃力,现在只能站在地上当走兽。不过它身高一米有余,站在地上也是威风凛凛的。
黑山部落的不少人抢到鸟肉后,有献给黑酋的,有献给巫的,也有人将鸟肉摆到了鬼鹰面前。不多久,鬼鹰面前就摆了十好几斤鸟肉了。生熟都有。
和小白不同,鬼鹰不会吃陌生人喂食的东西。这让黑山的人很是没有面子。墩木见状,只好将鬼鹰身前的生肉挑出来,撕成一条条喂给它。剩余的,则让小白给祸祸了。
倒是焙阳抢了一大块肉,除了分给伤患之外,故意在林迹面前吃得美滋滋的。收到了林迹好些白眼当调料。
抢食鸟肉只是除魔礼的一部分,等大家把鸟肉吃完,黑山的人将鸟骨统统放回石台上,又堆上厚厚的柴火,这一次就要将这些骨头烧成灰烬才罢了。
石台上不积水,因此再次点火一点问题都没有。
仪式结束,天也黑了,林迹等人被安排在寨子里过夜。
这一日对于黑山部落来说,仿佛是节日一般,就算到了天黑时分,寨子里也到处点着篝火,不少人围在篝火边,听老者讲述关于怪鸟恶魔的故事。
林迹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只能让边上的焙阳偶尔翻译几句,得到的信息几乎都是:怪鸟吃人,怪鸟攻击寨子,黑山的祖先才把人统一起来,永生和怪鸟战斗……
其实今晚最多人围观的还是长毛象和大角鹿这些牲口。黑山的人都很好奇这些野兽是如何成为人的坐骑,和人为伴的。
故事讲到差不多的时候,就连他们的巫也来到了这边,围着这些牲口看个不停。
林迹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对全人类有爱了。没有想到和焙阳一比完全不算什么。这货见到黑山的人对这些牲口感兴趣,当下便将大角鹿和长毛象的扑捉,驯养,训练的所有东西都讲了出来。
对长毛象他知道的不算多。但是对于大角鹿的驯养过程他已经是非常熟悉了。所以对这一部分讲得极为仔细。
在听了林迹对黄河的描述之后,他对林迹生出了深深的挫败感,同时对自己的人生迷茫起来。如今他终于见到了林迹也有短板,他终于找回了一点点自信。他要运用自己的语言优势,自己的无敌……不错的见识,收服黑山部落,让他们成为茂部落黄河北面的一员。
送出驯养大角鹿的知识,未必能立刻收服这些黑山的人,但是这至少会让黑山部落的人对他感恩戴德吧?
到时候他再带自己的部落的勇士再来一趟,这趟征服几乎就再没有什么难度了。
他憧憬着黑山部落的人把他拥为首领,把部落改成黑山分部,而林迹只能在旁边羡慕道贺的情景,讲完了他知道的所有驯鹿的知识。
结果,黑山的巫等人乐呵呵听完,一个个笑而不语,仿佛只是听了一个事不关己的有趣故事,一点也没有学到了知识的样子,也没有人对他感激涕零。
焙阳以为自己哪里讲得不好,又讲了一些关于鹿的其他补充的事情。但对面黑巫已经开始打哈欠了。
稍晚一些,黑山的人散去,焙阳颇为郁闷问林迹:“他们为何不想学驯鹿?”
黄河北岸这边,长毛象和大角鹿都是有的。按理说要捕捉也不难。有了这些牲口后,好处谁都知道。焙阳想不明白自己一番好心为何会遇到冷脸。
他心里生出了另一种挫败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找林迹请教问题——他已经默认自己不如林迹了。
林迹意识到这是一个不错的忽悠时机,迅速进入了忽悠模式:“他们部落的使命是永世和这些怪鸟为敌,在他们的观念里并没有驯化其他动物的概念,因此他们意识不到有了牲口之后,他们能获得的好处。”
也就是说,谁都知道的好处,偏偏黑山部落的人不知道。
这是对焙阳问题的正面回答,答完这个,林迹不给焙阳思考的时间,立刻反问道:“你觉得他们这样做有没有必要?”
焙阳还在消化林迹的答案,听了问题并没有马上理清思路:“什么?”
林迹解释道:“就是他们这种生活方式。他们要永远和这种怪鸟为敌,每年春天猎杀这种怪鸟的时候,知道它们在哪又不多杀,让自己部落的女人孩子永远活着这种怪鸟袭击的阴影之下。”
“这有什么不妥吗?”焙阳反问道。在他的观念里,如果部落有这样的信仰,那必定会出不少勇士。这样的部落自然是值得尊敬的。
“这里自然是没什么不妥的。这样传承的部落,说不定能传承几百上千年。我的意思是,如果有更好的办法给他们选择,他们可不可以放弃一些旧的观念,选择更好的生存方式?”
焙阳不解。
林迹继续道:“就像现在,你分明在教他们驯鹿的办法,能增强他们的战力。如果他们采用了这种办法,可能只需要花十年时间养出三五百头鹿出来,他们就能将那些怪鸟全部灭掉。让自己的后代永远从这怪鸟袭击的黑影里走出来。让他们可以获得更广阔的领地,更自由的在这片土地上活动。但是他们因为观念里没有骑鹿的概念,就拒绝了。你觉得有没有问题?”
焙阳终于听懂了林迹的意思,不住点头道:“有问题,当然有问题。”
林迹继续忽悠道:“人的思维有时候是很狭隘的,一个部落或者一个族群,他们有了共同的信仰之后,这个信仰不管是何等愚昧可笑,但只要一形成了下来,可能就会遵循数百上千年。就像现在这样。”
“所以我觉得一些斗争是很没有必要的,特别是这种情况之下。他们大可以用斗争的时间去创造更好的工具,弄更多的食物,生更多的孩子,而后一次性将这些斗争解决掉。如果是部落之间的斗争,在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我们也许只要改变一下观念就行了。这样我们的孩子可以过得更好,女人……”
林迹继续若有所指的说着什么,但焙阳显然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打断林迹道:“我懂了。”
林迹也没有搞清楚他懂了什么。但谈话就此终止了。林迹感觉自己又对牛弹了一回琴。
夜空极为深邃,旷野里,偶有兽鸣怪叫传入寨子里。
寨子里的火光已经渐渐暗淡下去了。但有更多骚动的身姿出现在夜色里。
在严肃的礼教出现之前,远方的客人总是有些神秘的吸引力的。对于黑山部落的女人来说,林迹这一行的近四十个精壮的男人更像是香饽饽一样诱人。
林迹理解这是动物避免基因固化的本能,自然也不去阻拦。只是告诫警卫们不能出寨子,而且只能分批出营,每批出去,听到夜枭的叫声就要回来。营地的夜枭声每两个小时响一次。
而他看过伤员,便倒在象群中的帐篷里呼呼睡过去了。
不是说林迹对黑山部落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无。前面十几年没有吃肉的时候,这个身体哪怕在和虎伊儿缠绵的时刻,也能紧急刹车。现在吃过肉了,前面几个月又逢虎伊儿怀孕,他也是憋得难受的。
要是让他挑选,他也能从黑山部落的女人中挑出那么几个能入眼的——他已经忍不住这样做了。
但是,一想到这些女人发黄的牙齿,故意涂黑的脸颊,爬着虱子的油腻毛发,他便觉得胃口全无。
还是好好睡觉吧,回头真忍不住了,回小城里看看岛国的小姐姐去就行。至少精神上是愉悦的。
就在林迹酣睡的时候,他不知道,火光阑珊之处有一个粗壮身影看了他很久很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