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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吾妻薄幸(三)

作者:喜欢伯乐树的魏依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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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巴掌力道极大,将贺寅的脸扇偏到一边。

    病态白的脸颊上立马就浮出一块突兀的红,贺寅幽黑的眼底茫然失神。

    他不觉得疼,但心口怪怪的。

    有点闷堵,也有点戕涩。

    金卯掌心生痛,他垂下手,眼神冷厉的看着贺寅。

    他知道这些举动会践踏贺寅的尊严。

    但这正是他想要的。

    贺寅一点也不值得他同情可怜,下手应该再狠些才对。

    谁让这狂妄自大的人自讨苦吃?

    贺寅想用各种软肋逼金卯就范,金卯就用最尖利的一面来迎击。

    花前月下已经埋葬在过去,耐心耗光了,只要一个眼神就会将薄纸下的炸药点燃,把那些刻骨的厌憎掀到明面上。

    这叫七年之痒,得不到回应的爱这在前世今生的七年光景里变成了尖利的武器,直直刺向贺寅。

    金卯手心的痛渐渐麻木,但这种感觉令人快意。

    “阿奴说得很好——”贺寅缓缓回脸,凝视金卯。

    凝视这不近人情的金卯。

    他的阿奴挠人是不疼的,他告诉自己。

    要习惯,阿奴会变好的。

    到那时,一切折磨心灵的酸楚苦难都将会成为他们热爱彼此的牵绊,在腐烂的根茎上开出让人动容的圣洁白花。

    贺寅一想到那个结局就忍不住心动,灿烂的笑道:“我不该让你哭。”

    “所以你难过时,打我骂我,甚至把口水吐在我脸上,把刀尖插入我的心脏,我都能接受。”

    假如和金卯在一起的代价就是承受这些东西,以及一些让人无力反抗又不知如何消解的羞辱,他愿意的。

    他不怕疼。

    他没有尊严。

    爱一个人还要尊严做什么呢?

    要尊严的那不叫爱,叫见色起意。

    贺寅喜欢的不单单是这张脸,他喜欢的是组合成金卯的全部特征,温柔的金卯、闹脾气的金卯、隐忍不发红着眼眶的金卯、把一切难堪藏在心里默默疗伤的金卯……他爱金卯。

    “开心了么?有没有好过一些?”贺寅轻柔的问道,“还不解气的话就再打一下,两下也可以的,手痛不痛?给你呼呼。”

    金卯把手从对方手心里抽出来,别开脸望着地上的残花败蕊。

    “贺寅,你永远都只能看到自己,自私自利的谋求一个心安理得,你不会懂别人的情绪,也不懂别人的难处。”

    “谈爱你是不配的,”金卯错开地上的花瓣向院门走去,“你是个怪物。”

    野兽只懂在恰当的季节交配,标记猎物和领地是它们的天性,那不叫爱,叫生育本能和自然法则。

    人是要灵魂作伴的物种,从降生啼哭的第一天起,灵魂就像触须一般向四处伸张,寻找能让它慰藉的所有东西。

    贺寅出生那天没有哭,安静得像一个死物。

    当然他学会说话后,看别人的眼神也很像看死物。

    这个死寂的灵魂像置身于遥远冰海中的孤岛,一年四季都刮着酷烈的寒风,只有看到金卯时,那片阴沉沉的孤岛天空才能透出点暖烘烘的太阳光。

    可金卯说他是怪物。

    贺寅歪了歪头,望着金卯的背影,问道:“阿奴,你也觉得我很奇怪么?”

    金卯没回答他,径自打开院门出去了。

    贺寅想追上去,可金卯让他别跟,他就听话的不跟了,望着在风中轻晃的秋千架。

    “阿奴也觉得我不好,他把我丢了。”

    “我哪里错了?”

    贤妃恨他是一个大病缠身的怪物,为了让他变成正常人,请巫师给他驱邪,请蛊师给他下蛊,请和尚给他超度。

    他坐在祭坛上,还没死,就已经吃上祭品了。

    贤妃披头散发拎着桃木剑,疯子似的冲他厉喊,叫他从她儿子的身体中滚出去,叫他去死。

    桃木剑一下下拍到身上,小贺寅一动不动,他乖乖坐好:“母妃,阿寅是病了啊。”

    “住嘴!怪物,去死,去死!!”

    她将他关进水牢,银环毒蛇就在身边环绕,盘在他脖子上吐信子。

    它也嫌他是个怪物,后来溜到一边再也没过来。

    贤妃一直没能怀上第二个孩子,又把他从水牢里提出来,做贼似的请来一个江湖郎中,用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药。

    他那一年浑身肿胀溃烂,见不得人。

    后来好了,贤妃又叫他吃画屏春。

    他从六岁起,就开始吃那要命的东西了,据说吃了这个药以后,连骨头都会发黑朽烂。

    贺寅把秋千轻轻推了一下。

    “我该怎么留住他?你告诉我好不好?”

    他不懂金卯为什么生气。

    他看别人坐上秋千都是很高兴的样子。

    贺寅盯着院门。

    他很想一下子就越过金卯的心防,与对方唇齿相依,轻声道着满心爱意。

    贺寅去镜子前,给自己擦了点药。

    他现在就剩这张脸还算值钱,要是毁容了,金卯就不会看他了。

    贺寅把药瓶子放回抽屉,看向金卯戴过的戒指。

    他把戒指拿起来,轻哼着一曲小调,在戒指上吻了吻。

    戒指是老物件,金卯在司礼监当秉笔太监时不小心弄丢了,他找了许久,却不想被九殿下捡走了。

    金卯很反感同居,每天都把这寓所当一个临时下脚处,晚上回来睡觉,天一亮就走。

    他不在意贺寅到底在这个家里花了多少心思,他很吝啬的,没给贺寅半点关注。

    这样一个来去匆匆的人,自然也不会过来照镜子,更不会打开抽屉看一眼。

    饭桌上的六道隔夜冷菜被冷油凝固,两碗米饭原封不动,放置太久,米粒已经失去光泽。

    贺寅默默站在桌前。

    他养了一个脾气很差的娇气包。

    他的娇气包好坏啊,不吃他做的东西。

    “怎么办呢?”

    把菜倒掉吧。

    饭厅门口传来一声呜咽,贺寅偏头看去。

    一只被打得皮开肉绽的流浪狗拖着断腿,瘦骨嶙峋的爬上了一级台阶,摇尾乞怜的望向贺寅。

    它肚子深深瘪下去,灰白的皮毛上沾着泥脚印。

    大概是被打怕了,只敢窝在门口试探这陌生人的态度。

    贺寅面无表情。

    “好丑。”

    “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