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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分工

作者:比克大魔王1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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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宅院住下来后,当日林毅便与新月兰和春雨打扫收拾了一天的屋子,下午时分,三人又一起到街上买了铺盖和一些锅碗瓢盆等日用杂物,算是正式安定下来。

    “这间正屋,以后是我和春雨的了,你搬了铺盖到厢房去睡?”新月兰虎起脸吩咐道。

    “那个……那个……,夫人呐!咱们可是一对新婚夫妻啊!这样分开睡不好罢?”林毅嬉皮笑脸的试探道。

    新月兰双眉一挑,沉声喝道:“你属猴儿的不是?给跟杆子就往上爬?再不走,老娘打折了你的腿!”说话间,已银牙一咬,挥拳打来。

    林毅忙侧身躲过,伸手抓住了自己的铺盖,哈哈笑道:“厢房便厢房,我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还能怕了你?从今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也别巴巴的往我厢房里面钻!”说罢,一溜烟的走掉了。

    靠!一个母老虎,凶巴巴的,白给我也不要!林毅走到厢房来,一边收拾自己的床铺,一边轻声嘟囔道。把自己的被褥铺展好了,仰身躺下,头枕着自己的双手,一双眼睛望着屋顶,却情不自禁的发起呆来。

    这生活压力真是山大啊!自己可是一个男人,不但得养活自己,还得养活老婆孩子才是?可在这大周朝,自己能干些什么呢?到码头上做苦力?自己念了这十大几年的书,好像背不动那么重的麻袋吧!做个厨师,似乎在家里也从来没有做过饭的,只会烧个开水。当个木匠,咱也从来没有学过啊。大学里咱是学机械的,好像在这大周朝也没有哪些机器叫咱设计。哎!这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正在苦恼之际,就听得春雨在外面叫道:“喂!小和尚,我已经做好饭了,我们家小姐叫你到她屋里吃饭呢?”

    林毅此时肚子里正饿,一听甚是高兴,忙走到正屋来,只见屋内一张圆桌上摆放着两样小菜,五六个馒头,还有一锅稀饭,新月兰已经和春雨一起坐着开吃了。

    哈!这小娘皮还不错,心里有着我,吃饭都叫我一块儿吃,以后等我发迹了,一定好好报答她。林毅十分高兴,一屁股坐了下来,拿勺子舀了一碗稀饭便吃了起来。刚刚吃了几口,就见新月兰放下自己手中的碗,拿筷子敲了敲碗边,拿眼睛看着他,轻笑道:“喂!小和尚,这饭好吃么?”

    “好吃!好吃!”林毅忙恭维道。

    新月兰又轻笑道:“这饭是春雨做的,哎!买米买面,可花了我不少银子啊!你可不能白吃我们两个女人的饭不是?”

    咦!新大美人这么说,脑子里打着什么鬼主意?林毅不觉停住了吃,抬起头来,怔怔地望着她。

    新月兰瞅着他笑道:“我们三个从江南逃到这汴京城来,坐吃山空可不行,我和春雨两个也想到街上找个活干,可是我们俩个女人家,出头露面的总不好,这到外面打拼生活,还得靠你们男人才行,这样吧!咱们分一下工,从今后,我与春雨负责给你做饭,收拾屋子,你负责到外面挣钱,养家……”

    林毅眼睛睁的比铜铃还大,呼吸有些急促,结结巴巴的道:“夫……夫人,你打算嫁给我,与我做一对真夫妻啦!”

    新月兰没好气的拿筷子敲了一下他的头,斥道:“做你的白日梦,本小姐出身高贵,将来可是要嫁给一个既有钱又帅气的大才子的,就你这穷样,也配得上我?告诉你,本份点,老老实实的把本小姐侍候舒服了,等过上大半年,我娘消了气,我避过了风头,还是要回去的,到时候……”说到这里,把目光在春雨身上转了转,笑道:“说不准我会一高兴,把春雨这小丫头赏了你做老婆呢!“

    春雨满脸通红,娇声嗔怪道:“小姐,你说什么呐!我不嫁,奴婢……奴婢只愿服侍您一辈子。”

    哦!原来新月兰脑子里是打着这个主意,看来自己有些自做多情了,还当她真看上我了呢?也罢!刚好遂了我愿,你那母老虎一般的小姐模样,我还不想娶呢?只是春雨这丫头……?林毅将目光向她身上看去,只见春雨通红了脸,低下头来不敢拿眼去看他。“哎!这小丫头虽然模样俏丽,但只有十四五岁,发育还没成熟,咱怎么能娶一个未成年的少女?再说,俺还想着杨姐姐呢?也不想与你们有什么瓜葛。”想到这,林毅把手一拱,冲新月兰笑道:“小姐放心,从今后,咱们还是一对假夫妻,我绝不会对你们主仆有半点非份之想的,也不会有什么越礼的举动,要不咱们这么办,你我二人便以兄妹相称好了!我年纪比你大,为兄长,你做我的妹妹如何?”说罢,看着新月兰笑。

    新月兰双目圆睁,把桌子一拍,厉声斥道:“想占本小姐便宜啊!不行!我是姐姐,你是弟弟!”一股威压之气,向林毅迫来。

    慌得林毅忙摆手答应道:“好……好……,你是姐姐,我是弟弟,咱们谁拳头硬,谁为大,就这么说定了!”

    新月兰脸上方才露出微笑来,得意地说道:“这还差不多!记着,自明日起,你便给我找活干去,每日上交挣下的银钱,由姐姐替你保管着,将来娶媳妇用!”说时,脸上带着一股坏坏的笑容。

    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子呀!为啥要你替我保管?还不得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还了?林毅心里挖苦道,嘴上却怯怯地问道:“可……新姐姐,万一我要是挣不来银子呢?”

    新月兰寒下脸斥道:“哪你就拿了你的东西赶紧滚蛋,老娘可不养无用之人,记着,每月的房租钱,还有家里的吃食,日用,我和春雨的脂粉钱、买衣服的钱……”说到这里,扳着自己的手指头,数了数,说道:“一共十贯钱,一分都不能少,若是哪月挣不够,哼哼!当心再受皮肉之苦!”

    啥!十贯钱,大周朝现在一个壮劳力,一天至多挣不到百文,一个月才三贯,你叫我到哪里去偷那十贯钱去?真是势利小人啊!先答应她,等赚够了银子,赶紧跟她一拍两散,这娇小姐,咱可侍候不起。林毅心里打定了主意,脸上却现出自信满满的样子,一拍胸脯道:“不过十贯钱吗!包在我身上了!”低下头来,抓了个馒头,便塞在自己嘴里,大口的吃了起来。

    吃过了饭,林毅便置气似的脚步匆匆离去了,春雨一边收拾碗筷,一边与新月兰说道:“小姐,咱们这样逼他不好吧!咱们出来时带着的银子也多,不差他那俩个小钱?”

    新月兰望着林毅的背影,冷哼道:“优秀的男人都是逼出来的,不给他点压力,他又怎么可能成功?希望我的眼光不会有错!他这个人的确与众不同!识天文,知地理,晓阴阳,精算术,懂医术,诗文书画样样皆精,堪称当世青年才俊中的一位奇男子,可这家伙,却从不跟我说起他的师承来历,他到底还是信不过我呀!这样的人,又怎么能叫我放心托付他终身?”说到这里,摇了摇头,脸上有一丝苦涩的笑容。

    “小姐,林相公会跟你说的!”春雨劝慰道。

    第二日,林毅早早起来,先到院子里练了一回洗髓经和般若功法,吃过了春雨做的早饭,打扮得精精神神,走到街上去找寻工作。

    “别着急,慢慢找!今日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明日接着再找,早点回来!”新月兰赶出院门来,高声叫道。

    哼!你会有那么好心?只怕今日没挣到工钱,连口饭都不给吃吧!林毅也没理她,鼻子里冷哼了一声,转身便走。

    “啧!啧!这小两口真是恩爱啊!”他家隔壁,正坐在门前捧着碗吃早饭的老秀才与自己身旁坐着的几位街坊,由衷的赞叹道。

    “我和她恩爱?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俩恩爱了?我现在连她的雪白的小手,都没得一摸呢?再说,那种母老虎一般的老婆,俺可不要!”林毅听着了,翻了翻白眼,从容地自他们身旁走了过去,向大街上走去。

    汴京城乃是大周王朝的都城,人口上百万,市面繁华至极,找个工作总应该是不难吧?林毅在街上转了一会儿后,便四下里找寻用人的告示,果然很快在一个墙角,发现了几张招工的告示:“本店招收三名店伙计,每日三十文,管一日三餐,年龄十五岁往上……”

    当个端盘子,跑堂的?这个好像不会有什么前途吧!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个店伙计顶到天,还是个店伙计,能干出什么名堂,咱后世一个堂堂的名牌大学高材生,还能端一辈子盘子?不干!林毅摇了摇头,转头又看另一张。

    “本行招收掏粪工四名,年龄十八岁以上,六十岁以下,每日四十文,欢迎前来面议。”

    当个掏粪工?这更扯了,咱长这么大,还没见个掏粪工当了大官,发了大财的,再说也叫人瞧不起,这个更不能干。林毅使劲摇了摇脑袋,又往下看另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