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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雨清洗过的路面干净得不像话,胡一一将墨镜扒拉开的缝重新推了回去,她坐在霍启森身旁想着早上的那一幕异常心塞得不像话。
车窗外晨风吹进来,很惬意很舒适。
霍启森皱着眉头轻咳了一声。
胡一一拉下墨镜瞅他:“我都跟你说了不用送,你赶紧去医院。”
烧已经退下来了,但是他还有点咳嗽。
不对,是猛咳,今天早上瞧他吃早餐的时候,差点把肺都咳出来了。
感冒可不是开玩笑的。
“阿良上午请了假,下午才能过来上班。程姐那边被我回绝了,司机那儿肯定赶不来,打车的话,你现在绯闻太多了,还是我送你比较靠谱。”
一通话下来,霍启森气挺顺也不咳不喘,迎上她狐疑的目光,他又忍不住咳了两声。
早饭都快咳出来了。
胡一一赶紧伸手替他顺背,早上的那点尴尬被内疚冲得烟消云散,“待会你自己去趟医院看看,开点药,想吃什么等我收工后给你带。”
这话倒像是哄小孩似地,不过霍启森听着很受用。
“不行,我今天要去配音,到时候我让小李给你送过去好了。”
她低着头看着程骄阳发来的简讯。
他们两个人明明是演戏,怎么她倒像是真的陷进未婚妻的角色了呢!
她猛然摇摇头,像昨晚一起过夜的事情可不能再发生了。
坐在一辆车里的两个人同时都沉默了下来,除了他偶尔的咳嗽声,俩人几乎没有别的话题。等把人送到片场的时候,小李就迎了上来,看到是霍boss亲自送她过来,眼睛笑得都快眯成了一条缝。
霍启森简单交待了几句,然后扬尘而去。
胡一一坐在镜子前拿开墨镜,小王吓了一跳,明明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硬生生泛起了红血丝,眼底周围布满了黑眼圈。
小王眼底的诧异太大,胡一一不禁又瞄了瞄镜子里像鬼一样的自己,神情也变得紧张起来,她指了指眼睛,“没一点办法了?”
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小王钻研化妆多年,要是这点技术都没有,还怎么在江湖立足。看着她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小王立马在成排的唇膏里面找合适的颜色,面上却笑得贼兮兮的附耳小声道:“霍boss也太不懂怜香惜玉了……”
她一巴掌拍在了小王的胳膊上,脸红彤彤的,“别瞎说!”
这场景落在了有心人眼里,自然就是明目张胆地秀恩爱。宋贝贝跟她隔了一个化妆台,嘴角的笑意更浓,“我们这儿都快赶了两场戏,还真是做得好不如嫁得好,妹妹好福气哟!”
看似羡慕,不过是话里话外的嘲讽,小王心眼儿直向来不喜欢这个宋贝贝,此刻听对方拿话酸她,她鼓着腮帮子就想喷回去,胡一一却拉住了。
“姐姐哪儿的话,事业才是咱女人这辈子的归属,多少人眼红着您呐!”
宋贝贝再眼酸,人家都把她捧到这个份儿上了,心里听着也是高兴,笑容不免真了几分,“确实是这个理儿。”
片场收工,下午没她的戏份,所以她直接去了电台中心。
有段日子不见,程骄阳整个人清瘦了不少,着装倒是没变,依旧是那副痞子打扮。
原本两天还能赶出来的活,现在压缩到一天了,没办法他耽误的时间实在太多。
两个人也没多余的废话,进了配音室就开始工作。
就连晚饭都是杨仲骁特意送来的,两人嫌麻烦,直接让泡了两碗方便面完事。
剪辑、配乐等一些后期工作,也是杨仲骁几个朋友一起协助,等真正收工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为了庆祝项目顺利完工,程骄阳在就近的大棚夜宵摊定了位置,十几个日夜奋斗的伙伴围成了一桌。
其实胡一一看得出来,程骄阳面色疲惫心情也不怎么好,要不是杨仲骁和章小妹几个人在这儿活跃气氛,这餐夜宵绝对冷场。因为能让程骄阳如此颓废的源头,就是她。
程骄阳坐在那儿,闷酒一杯又一杯下肚,桌上的烧烤串子愣是一根都没动。杨仲骁拿了个烤串到他手上,“酒要喝,但咱不是这么个喝法。”
众人安静下来,知道杨仲骁是有话要说。
胡一一默不作声,只是吃着羊肉串,酒一口没沾。程骄阳在乎高阳,所以他可以对任何让高阳不开心的人甩脸子,可是凭什么?
她没偷没抢,没干杀人放火泯灭人性的事情。就算是跟霍启森合作演戏,也是人家想要保护高阳而已,这里边压根就没她什么事儿,犯得着拿看第三者狐狸精的恶毒眼神瞧她么!
“饭也吃了酒也喝了,我们这群兄弟姐妹们也要回家洗洗睡了。”杨仲骁笑笑,视线落在了胡一一身上,“剩下的时间,就留给你们。”
“同志们,我们撤!”
三三两两地起身离开,唯独他们坐在对立面纹丝不动。
等人都走了出去,她才又吃了起来,铁板上的韭菜被炸得滋滋作响,她翻了个边,然后夹了快烤枯的鲫鱼肉放进碗内小口地吃着。忙活了大半夜,她的确也饿了,实在没工夫陪他瞎耗。
“你就不问问高阳究竟怎么了?”
杨仲骁给他的羊肉串程骄阳没吃,放在了手边上,酒倒是又喝了一口。
胡一一将烤好的韭菜夹了出来,吹了两吹送进嘴里,继续吃,没说话。
甚至连眼皮都懒得朝他那边翻一眼。
喝了这么久,程骄阳也算是想通了,沉沉地叹了口气,“这事,其实也不怨你。”
得,他们还算有得聊。要是程骄阳还摆着那副臭脸,她还真不稀罕跟他聊,毕竟这个项目完结,他们以后还会不会见面都是个未知数。胡一一就是这么个倔性子,你要跟她硬碰硬,她还真就跟你杠上了。但你要服个软,态度端正,哪有过不去的槛。
“高阳看了新闻后,服了安眠药。”
胡一一夹菜的手一顿。
程骄阳自顾自地道:“我算是对她一见钟情。”
他苦笑,“我喜欢上了一个一直跟在我表哥身后的姑娘,明明知道她爱霍启森爱到了骨子里,偏偏我还不能放手。”
她没作声。
“霍启森从来就没喜欢过她,也没跟她在一起过。”
程骄阳拿起羊肉串咬了口,可能盐巴太多,他吐了出来,“这些年我在她身边装傻充愣,时不时地在别人跟前喊她嫂子。”
胡一一默然,难怪上次见面程骄阳一口一个大嫂叫得亲热。
她依旧默不作声,做个安静的聆听着。
骄傲如他,这些话肯定不轻易道给外人听的。
“起先大哥怒斥过,后来都被高阳安抚好了。后来一直喊着就成了习惯,可能连高阳自己都当了真。”他咧嘴笑,眼泪都溢了出来。
胡一一递了片纸巾过去。
程骄阳没接,别过头用手悄悄擦了,这才继续,“看了你们的新闻后,她受到了很大的刺激,那晚她吞了安眠药,好在发现得及时。”
提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胡一一想开口,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难道跟程骄阳解释,他们之间只是一场闹剧而已?
明明高阳都清楚,为什么还要干这样的傻事?
“高阳跟我说,霍启森这辈子唯一爱的人,是你,胡一一。从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一直是。”
程骄阳说这话时,眼神亮堂堂地盯着她。
她失笑,“怎么可能,高阳肯定弄错了。”
如果霍启森爱她,当年为什么不接受她的表白,又为什么要将表白信递到高阳手上。
程骄阳倏地一笑,“要不是今晚喝了酒,这个秘密我一定会保守。”
她诧异地望着他,却见他轻呼了一口气,“当年霍启森跟我说过,他伤害了他最喜欢的女孩,他希望能得到她的原谅。所以他写了一封信,托她最好的闺蜜送到她手上。”
也就是说——
当年的事情,全都是高阳一手布的局?
程骄阳沉默了一会,下定决心,“没错,那个好闺蜜就是高阳。”
卧槽!还真是“中国好闺蜜”。
胡一一低头在包里摸了半天,发现为了戒烟,啥都没带,她抬头看他,“有烟没?”
程骄阳被问得一怔,随后从口袋里掏出了打火机和烟,他抽了一根递给她,自己也点燃一根。
青灰色的烟雾缭绕起来,他继续开口,“跟你说这些,其实也是给我自己机会。”
她听得一愣,对方却笑了笑,“只有你跟大哥真正在一起了,我和她才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今晚收获颇丰。
高阳手段虽然不高明,却也算太了解她了。
爱情和友情两相背叛,她纵使再爱霍启森,也会骄傲地转身就走。
程骄阳替她满上一杯,“为我不懂事的女人向你道歉,我干了,你随意。”
酒盏碰撞的声音,倒有点一笑泯恩仇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