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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1)
刘鼎倒是落落大方,伸开双手,拦住他们,好奇的说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龙京京翘着骄傲的小嘴唇,挥舞着手中的宵炼剑,英气勃勃的说道:“我要去帮助爹爹杀敌。”
刘鼎皱眉说道:“胡闹!”
龙京京不服气的说道:“什么叫胡闹?难道我们就不能上战场?”
刘鼎认真的说道:“大小姐,你不要来添乱!前面根本不需要帮手!”
龙京京晃动着手中的宵炼剑,傲气的说道:“谁说我添乱了?哼,我的武功……你就是比我高那么一点点而已!”
刘鼎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我一个人就能对付你们九个,还高那么一点点?”
龙京京顿时无言,只好委屈的说道:“好吧!”
刘鼎心想可不能让她们到前线去,以她们的美貌,只会白白的增加敌人的士气,将事情搞得越来越糟糕,眼珠子一转,就给她们找到了新的工作,说道:“给我找几样像样的武器,我有急用!”
龙京京不疑有他,欣然说道:“好啊!你跟我来!”
她带着刘鼎来到一个外表简朴的岩洞前,指着里面说道:“这里就是我爹爹的武器库了,你要什么武器,里面都有。”
刘鼎仔细的看着古朴的大门,点点头。
龙京京随即为难的说道:“但是,这个地方,我爹爹只带我来过两次……我没有钥匙。”
刘鼎说道:“你爹爹知道了,会不会生气?”
龙京京说道:“当然不会。”
刘鼎于是拿过她的宵炼剑,将宵炼剑的剑柄卡住铜锁,然后用力往下一按,再用脚一踹,就将房门踢开了。龙京京和身边的八个小妖精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是好奇又是紧张的,心头的小鹿扑通扑通的乱跳,这个男人是什么东西啊,怎么到哪里都那么粗鲁啊?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感受,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个晚上……马上多了八躲艳丽的小红花……
推开沉重的木门走进去,里面的光线非常的昏暗,还有种发霉的味道。因为现在已经是下午,阳光刚好从另外一个方向残照过来,这里是背阳区,显得这里相当的阴森。不过等眼睛适应了里面的光线以后,刘鼎发觉,里面的确放满了各色各样的武器,不过每样武器都只有一种,而且,所有的兵器,都已经有些破旧,好些刀类甚至已经没有刀鞘,用铁丝挂在墙壁上。
除了武器之外,还有不少吐蕃人的甲胄、头盔、军服、皮靴、军旗、用具等,吐蕃军队和唐军有太多的不同,他们的装备也是别有特色的,刘鼎初次看到,不免觉得十分的好奇,顺手拿起一个尖尖的头盔,发现头盔上面被箭镞射穿了一个洞,刚好在脑门以上一点的位置。可能头盔的主人,就是死在了这枚箭镞的下面。
“这些,都是我爹爹从鄯州带回来的,爹爹可珍惜了,除了我和我哥哥还有几个叔叔之外,别人都不给动,”龙京京欢快的说着,指着刘鼎手上的头盔,“这个,据说是一个吐蕃代本的,那时候我爹爹和龙腾叔叔都还年轻,参军还不久,在一连串的战斗中,爹爹累计杀了敌人一个代本,两个千总。吐蕃代本被爹爹杀死以后,爹爹好奇的摘下他的头盔,戴在了自己的头上,结果龙腾叔叔回头就是一箭,将爹爹射成了重伤……”
刘鼎愕然说道:“啊?”
那龙腾应该是挺稳重的人,但是在战场上居然射错了对象,可见当时战场的紧张和混乱。经历了太多的战斗之后,人很容易出现幻觉,加上身体的麻木,搞错目标的确很常见,龙孟尧看来那时候还年轻,以致犯下如此致命的错误。有过这次教训以后,大概永远都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了。可见,这个雷池水寇大头领,也有冲动不羁的岁月啊!
刘鼎隐约知道,那代本是吐蕃军队中的特有官职名称,指挥的部队人数在千人左右,相当于唐军中的校尉,千总就更加的厉害了,名称上虽然是千总,但是事实上指挥的军队,有可能达到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刚参军不久的龙孟尧,能够杀死对方相对高级的军官,不能说没有勇气和胆识。龙孟尧杀了吐蕃人的一个代本,两个千总,的确是令人钦佩,但是最后依然是个昭武校尉,实在令人愤慨,如果自己是军队的主帅,这样的勇士,最起码要封个正四品的宣威将军。如果以龙孟尧为主帅,说不定可以抢在归义军之前,将庞右道彻底的收回来。
吐蕃人的实力,在安史之乱的前后达到巅峰状态,连续两次洗掠长安,给他们累积了丰盛的财富,但是也因为累积的财富过于丰厚,吐蕃人的高层开始贪图享受,勾心斗角,之后就一直走下坡路。大历年间以后,吐蕃王国内部纷争不断,赞普(即国王)连续被公伦(相当于丞相)或囊伦(次一级的丞相)暗杀,甚至中间还一度分裂为南北两个部分,实力是远远不如之前了。如果唐军那时候有合适的统帅,将吐蕃军队完全撵出河西走廊,并不是难事。
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吐蕃军队的战斗力,还是非常的强盛的,尤其是处于前线的军队,乃是吐蕃人的精锐,也是守候着吐蕃王朝最后的脊梁。直到后来归义军的崛起,吐蕃人才不得不彻底的退出了河西走廊。二三十年前,张义潮领导的归义军,足足用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最后还借助了回鹘人的力量,才最终将吐蕃人撵出了庞右道,但是唐军始终没有有效的控制河西走廊,丝绸之路也没有彻底打通,原来肆虐的吐蕃人换成了现在的回鹘人,这不能不说是巨大的遗憾。
刘鼎放下头盔,转头仔细的看着墙壁上的武器,发现上面有一把黑色的弓,在角落中静静的挂着,并不显眼。然而,刘鼎的目光,一眼就被它吸引了。这把弓很沉,很重,表面有一层薄薄的类似于龙鳞之类的装饰,可以有效的防止汗水打滑,弓弦非常细,不知道是用什么做成的,有可能是西域极为罕见的细金丝。
龙京京眼神一亮,欢快的说道:“这把黑雕弓,传说是当年高仙芝用过的,势大力沉,能射杀敌酋于千军万马之中,乃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利器。他故意将它挂在这个角落里,就是要考考进来者的眼力,如果谁忽略了他它,那肯定不是真正的勇士。嗯,你果然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它,看来你的水平还不坏。这把弓可沉了,我爹爹拉不开,龙腾叔叔也拉不开,龙歌和马跃勉强能够拉开一点点,你要不要试试看?”
刘鼎举手拿下黑雕弓,发觉果然是沉甸甸的,至少也有四十斤左右,黑雕弓旁边还有个小小的扳指,用羊皮袋仔细的装着,拿出来一看,扳指已经发黄,但是上面的图案还是清晰可辨的,那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雏鹰。黑雕弓的弓弦非常细,如果没有扳指的话,拉开弓弦的时候,手指肯定会被割破的。他戴上扳指,用力拉开弓弦,发觉它的力量至少在一百五十斤以上,比铁臂弓还要更沉一些。微微吸了一口气,刘鼎用力一拉,弦至满月,然后敏捷的一松手。
嗡嗡嗡。
弓弦弹射出去,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洞壁上的灰尘都被震动的纷纷往下掉,好像天崩地裂一样。
龙京京急忙用手遮着自己的头发,连声说道:“哎呀,你做什么?我的头发都被你弄脏了!”
刘鼎毫不留情的说道:“弄脏你的头发,总好过被别人一刀砍掉好!”
龙京京跺跺脚,急忙走出去,将头发上的灰尘拍打干净,身边的小妖精也过来帮忙。她虽然恼怒刘鼎常常蔑视自己,但是也知道没有机会反驳,自从那晚以后,她们就知道自己的三脚猫功夫,的确是上不了桌面的。于是,八个小妖精就成了她迁怒的对象,非要她们将头发上的每一点灰尘都弄掉不可。
刘鼎随意的垂下黑雕弓,将它在手中掂了掂,毫不客气的据为己有了。这把弓说是高仙芝用过的未必,但是这的确是一把好弓,而且从这弓的制造工工艺来看,不像是中原出产的,更不是唐军的制式装备,极有可能是回鹘人的精品。虽然中原地区地大物博,军事工业发达,弓箭都是流水线的生产出来的,但是说到这制弓的技术,始终不及胡人,尤其是那些善于骑射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