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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假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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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傍晚,齐梦麟打扮得油头粉面,准备去赴约。他正在挑簪子的时候,罗疏恰好走进他的厢房,看见他对着镜子犯难,不由笑道:“这一打扮,真比姑娘还标致了。”

    “嘿嘿,花前月下这种事,谁能比我敬业?”齐梦麟将两支金发簪竖在罗疏眼前,问道,“你怎么这时候跑来?你瞧哪支好?”

    罗疏看了看,挑中了錾刻成竹枝的那枚,回答道:“我去马厩帮你借了马,另外,来还你钱。”

    说罢她从袖中掏出一锭二两重的银子,静静放在桌上。

    齐梦麟一见这银子就怒了,挑起眉瞪着她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早上你勾搭金氏的时候,不是给了她二两银子吗?我想,这份钱不该由你出。”罗疏回答。

    “哼,这点小钱,还搁不进我眼里,你趁早拿回去。”齐梦麟看也不看,将罗疏没选中的那根蓝宝石金簪插进发髻,回过头在镜子里对她瞪眼,“本公子若是不高兴,十倍钱也不能请动我出马,你这二两银子能算啥?”

    “罢了,这次算我欠你的情,”罗疏被他逗笑了,只好收起银子,却不忘提醒道,“先说好了,咱们只是逢场作戏,你可别假戏真做啊,不然太缺德了。”

    “嘿嘿嘿嘿,”齐梦麟闻言立刻奸笑着回过头,容光焕发地向罗疏示威,“我和金氏大半夜里孤男寡女,又在同一个屋檐底下,再来点儿小酒……要真发生点什么,你也拦不住不是?”

    罗疏笑道:“我是正经求你帮忙,勾引金氏只是个幌子,你别太过分。”

    “你放心吧,我又不是恶霸流氓,你只当这种事都是女人吃亏,却不知真正吃亏的人是我啊!”齐梦麟指着自己,大言不惭地笑道,“我这人呢,行事温柔体贴,花钱慷慨大方,从来都是又出财、又出色、又出力——你跟了我就知道了。”

    罗疏听他越说越不像话,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便要往屋外走。齐梦麟见状赶紧望着她的背影喊道:“喂,我晚上出去色诱金氏,你有什么打算?”

    “你只管去吧,与那金氏周旋两天,便是我出马的时候了。”罗疏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须臾便消失在厢房外。

    齐梦麟撇撇嘴,径自往身上套了一件荷菊纹的绮罗夏衣,脚蹬云履,腰间别一把川扇,出门跨上县衙出借的肥马,无比潇洒地往金氏家去了。

    其实对于男人来说,心怀鬼胎地泡妞终究是件苦差事,齐小衙内自然也不能例外。齐梦麟从小见惯了风花雪月,岂会真去稀罕一个略有姿色的北方贼婆?所以尽管嘴里说得风光,可实际上用忍辱负重去形容也不为过。

    夏日天长,他一路上磨磨蹭蹭,趁着天黑摸进金氏家门时,便看见金氏打扮得妖妖娆娆,水蛇一般扭着腰迎上来,涂脂抹粉的脸在夜色中平添了三分狰狞。

    齐梦麟心里打了个突,赶紧赔着笑扶住她的腰,两个人你侬我侬地走进屋中,便看见金氏果然整治了一桌好酒好菜。齐梦麟顺势坐上炕桌,在灯下望着金氏笑道:“嫂子费心了。”

    “你这爱淘气的贼囚,都这时候了,还跟我假客气,”金氏低着头含羞带怯道,“我的闺名叫玉贞。”

    “真是好名字,”齐梦麟眨眨眼,故意肉麻地唤了金氏一声,“玉贞……”

    金氏甜甜地答应了一声,倚在齐梦麟怀里为他斟了一杯酒,微微敞开的衣襟里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抹春色,逗得齐梦麟心猿意马。俗话说“花为茶博士,酒是色媒人”,果然三杯过后,屋中的气氛开始活络起来,只听金氏柔声问道:“听孟公子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齐梦麟便实话实说地回答:“没错,我是扬州人。”

    “哎,扬州可是个好地方,”金氏与齐梦麟碰了杯,乜斜着媚眼哀怨道,“玉贞我也是识得眉眼高低的人。别的先不说,单看孟公子的穿着打扮,也知道你不是凡夫俗子,玉贞可不敢妄想有这等福分,能被孟公子看上。”

    那金氏越是自怨自艾,齐梦麟便越是心知肚明——她这样说反话,自己就更得说点好听的了:“玉贞,说句真心话,这些年我走遍大江南北,漂亮的女人我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你这样惹人怜惜的女子。”

    “真的?”金氏眼睛一亮,两腮泛着胭脂色的醉意,与齐梦麟耳鬓厮磨地喝了一个交杯酒。

    齐梦麟点点头,拐着金氏香软的胳膊饮尽杯中酒,把瞎话越说越真:“当然是真的。老天若是长了两个眼睛,就不该让一个莽夫来配你,把你活生生地推进火坑里受苦。像你这样的佳人,早该碰见我,只可恨造化弄人……”

    他话还没说完,金氏已经摔了酒杯抱住他,哇哇大哭起来。

    齐梦麟的心中蓦然浮起一丝罪恶感,他刚想推开怀中香腻的娇躯,却见金氏已经双颊绯红地将脸凑了上来。他慌忙扶住金氏的两条胳膊,按着她牢牢坐定,一脸严肃地强调:“玉贞,我对你是一片真心,所以我要好好珍惜你,等你跟着我回扬州安定下来之后,我们再行那肌肤之亲,好不好?”

    金氏闻言一怔,随即喜出望外地问道:“你要带我回扬州?”

    “对,等你丈夫死后,你同我回扬州,咱们做一对长长久久的夫妻,”齐梦麟点点头,从炕上拾起酒杯,斟满了递给金氏,“所以今晚咱们只喝酒、不乱性,来来来,干杯……”

    金氏生平第一次撞上齐梦麟这样的冤家,哪经得起他柔情蜜意的哄骗,于是死心塌地的陪着他喝酒。齐梦麟是酒桌上的老将,不费吹灰之力,便将金氏成功地灌醉。后半夜他斜倚在炕桌边上,撑着下巴听大醉的金氏断断续续地唱曲:“吃菜要吃白菜头,嫁郎要嫁大贼头;睡到半夜钢刀响,哥穿绫罗妹穿绸……”

    这不还是想嫁土匪么?齐梦麟无语地心想,只好无聊地靠喝酒打发时间。到最后不知不觉间,他自己也醉眼朦胧地失去了意识,直到被屋外的鸡叫声吵醒。

    齐梦麟再度睁开眼时,发现金氏正四仰八叉地睡在自己身边,顿时吓得他一骨碌爬起来往身上摸,确定腰带没松才大喘了一口气,暗自庆幸道:还好没*,万幸万幸。

    不然真成了罗疏眼里的衣冠禽兽了。

    这时金氏也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爬下炕,睡眼惺忪地趿着鞋去灶上烧水。她一边殷勤地伺候齐梦麟漱洗,一边却皱眉抱怨道:“差点忘了,我还得蒸些馒头,给我家那死鬼送去呢。”

    经过一夜的闹腾,齐梦麟的发髻已经松了,于是他拔下头上的金簪,替金氏簪上,又顺手换下她发间的一根铜鎏金簪子,笑嘻嘻地替自己戴上。金氏凭空得了一根宝石金簪,喜不自禁地红了脸,悄悄瞥了齐梦麟一眼,自此越发认定他是真心地对待自己。

    清晨时分,只见金氏悄悄将门张开一条缝,让齐梦麟一闪身溜了出去。齐梦麟蹑手蹑脚地解开拴马绳,神色慌张地策马离去——这一幕情景,真是淋漓尽致地向世人诠释了什么叫狗男女。

    果然风言风语很快就传开,街坊邻居皆知金氏傍上了一位富贵公子,一说起来都是满脸的嫉妒。

    罗疏眼看时机成熟,这一天便换上了一身缟素的孝服,拎了两只风鸡做见面礼,动身前往自己的目的地。她要去找的人不是金氏,而是另一个死囚的妻子。

    当她守在一间破落的小院外,看见一位妇人拎着洗衣盆跨出门时,她立刻走上前和和气气地问了一声:“大姐,您是郑守信的内人吧?”

    郑氏一听罗疏竟能报出丈夫的大名,脸色顿时警惕起来。她深知丈夫作恶多端,生怕眼前这个穿着孝的妇人来意不善,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我是他内人,你是什么人?”

    “我是从临汾县来的,我是马天锦的家人。”罗疏望着她缓缓回答,这时有两个小男孩从郑氏身后探出了脑袋,圆圆的眼睛紧盯着罗疏手里的风鸡。

    郑氏听了马天锦的名字,脸上神色一变,强自镇定道:“我丈夫如今人在牢里,秋后就要被杀头了,你有什么冤仇就去找他。我们孤儿寡母的,只想过点安生日子。”

    “大姐你放心,我不是来为难你的。”这时罗疏又走近了两步,径自将风鸡递给郑氏的孩子,那两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捧住风鸡,一溜烟地跑进了屋,罗疏这才趁着四下无人之际,步步紧逼地追问郑氏,“大姐,我知道马天锦不是你丈夫杀的,相信你也知道,对不对?临汾县的吴状元你认识吗?又或者他不会说自己姓吴,他是个六十多岁瘦瘦的老头,山羊胡子,嘴里还镶着好几颗银牙。我只求你告诉我,他有没有来找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