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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可卒,阎王召见。
阎王问:凡人,可有挂念之事?
魏可答:战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分明是窝囊!
魏可怒目而视。
阎王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归来,须贡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愿为犬!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得意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性倒是刚烈,颇合本王心意,却终究乃肉体凡胎,且去吧!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失无踪。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生死簿上居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魏可灵魂犹如白驹过隙。
脑海中恨恨想道:若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
2010年12月初,内地小城春川。
夜。
街角的昏暗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空气。
“我回来了!”
身影抬起头,露出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闪动着坚毅而冷冽的光。
来人正是魏可!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可思议,更让魏可无奈的是,自己的灵魂并没有回归自己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魏可可又是谁?
年龄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今年只有十九岁,住在春川乡下的一个村子里,自幼憨傻,对什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不多相当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吧!父母双亡,一个人守着一间破屋,靠捡垃圾和帮村里人干点力气活,勉强度日。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体倒是真不赖。
身高178,肌肉结实有力,甚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相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凶相,算命的曾言,这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前程,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可信!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自己左手。
说来也怪,自从变成魏可可,有件事情一直令人疑惑,那就是左手左臂!
浑身上下其他零件都很正常,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什么不同,但只要用力绷紧肌肉,左臂就会变得坚硬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好古怪,简直不是人类的力量。
他曾是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精英,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兵王,见识自然非常人可比,但即便如此,他也从未见过,有人能用一只肉拳,打出如此效果。
魏可不由自主握紧拳,举到眼前。
想当初,在外海的那个小岛上,如果他有这一只铁拳,或许,他就不会那样轻易被杀死!
或许,他依然会死,但,绝对会给自己拉上更多垫背的。
死!
让更多的敌人,为他陪葬!
一念至此,魏可的耳边,似乎再次响起密集的枪声和喊杀声!
“傻魏!情报错了!岛上最起码有几百的武装分子!不是一个班!是几百!正规军!”
老团的眼睛都是血红的,拼命叫喊。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肯定不敢相信,一向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吓得哇哇乱叫。
他魏可又不是瞎子!
当照明弹在头顶上炸开,四面八方的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他就知道坏了。
这是一次原本只属于安全级别的非战斗任务。
情报说,一伙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盘踞在这座靠近中方海域的海岛上,秘密累积物资,很可能建成一个导弹基地,那将对周边航线的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为此,魏可带领数名队员,临时组成一个侦查小组,秘密潜入海岛,实地查看,探明情况后撤离。
当然,岛上的武装力量很少,约为一个班,但谁想,他们刚刚深入内部区域,就被包了饺子。
东南战区海军陆战队红箭07分队,参与任务的共计六名队员,尽数都在包围圈里了,就是说,如果不出现奇迹,他们这些最精锐的陆战队精英,就会全部牺牲在这个岛子上。
怎么办?前后都是敌人,左右两侧也被堵牢了。
更要命的是,由于只是侦查任务,所有成员都没有携带重武器,他们只有步枪和手枪!
“杨腊子,把枪给我!”
魏可一把拽过杨久林手里的枪,一手一支突击步枪,对着老团大吼。
“狗R的老团你给老子听着!兄弟们交给你了!你他娘的自己可以死,但必须把兄弟们都带出去!三十秒之后,带队向左冲!不到海滩不许停!老子要求很简单,冲出去!”
拼了!
这种时候,来不得半点犹豫,魏可的想法很直接,他要承担起分队长的责任,而最佳的选择莫过于,由他自己去把左侧敌人吸引开,给他的好兄弟们,留下最后一线撤退的希望。
听到魏可的话,老团懂了他的意思,疯了一样冲上来抢魏可手里的枪。
“傻魏!魏老大!让我去!你没了,07就没了!”
“放你娘的狗屁!”
魏可一脚把老团踹翻,脸色狰狞。
“记着!我魏可死了,还有别人来当这个分队长,07永远不会没了!”
魏可发起冲锋了,两支突击步枪平举。
老兵孙大海跟了上来,大声喊:“魏老大!你一个人不够!我跟你去,我家兄弟三个,死我一个不要紧!”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但,这时候他可不敢流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线模糊,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流泪管个球用,敌人不会因为你流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跟着我!绝对不要停!杀敌!”
他们冲向了左侧。
那一侧的敌人,估计没料到有人突然冲上来,乱作一团。
混乱中,魏可双眼赤红,几乎把枪口顶在一个武装分子的胸膛上,扣动扳机!
那个倒霉的家伙的身后,立刻就爆出一大团血雾,血浆碎肉块喷射出去,把那个方向上的另外两个武装分子,喷得一头一脸,两个人吓得一屁股就坐地上了。
魏可带着孙大海,如同猛虎一般向前冲杀二十余米,一路开枪!
然后,他突然转向,往后方冲。
魏可不敢弯腰,他必须要让敌人看见他这个活生生的目标。
看清楚他!
他现在就是一只活蹦乱跳的诱饵,必须吸引狼群的注意力,让狼群发疯,让狼群跟着他乱跑乱撞,唯有如此,他的死才是有价值的。
他也不敢停下脚步换弹夹,因为,那会让他立刻丧命,于是,他就那样挺直了腰杆,双手开枪,连续点射。
二十个,还是三十个?
魏可也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
反正,四面八方都是类似军服打扮的武装分子,谁挡在他前面,他就杀谁!
来吧!让老子一次杀个够本!当他看到那些敌人惊惶乱窜的模样,竟然爆发出一串狂放的大笑,一个兵,临死能死得这样爽,不亏!
身边的树丛,被子弹打得扑簌簌乱响。
孙大海不知不觉就没影了。
就像疯了一样,魏可一路吼叫,一路大笑,一路冲锋!
拼命往前冲!往人堆里冲!一直到两支枪里的弹夹全部打空,当他想用枪去砸面前一个敌人的脑袋的时候,突然觉得,四周的一切,变得仿佛慢动作一般,极不真实。
刚才还燥热的胸膛,也瞬间冰凉。
原来,死真的并不可怕,人的灵魂忽悠悠的,感觉还有那么一点爽,或许就和吸毒品差不多。
他就那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