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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魔界】
夜色如墨,孤峰入云,红、黄、蓝三月并空而列。
地球上要是哪天能看到三个月亮,一定不要忘了顺便看看新闻……
这里诚然是《欺世》的小说世界。
回到书中,精通各类法咒的魔王可算是全能冠军,只要对方不是称号里带数字的组合——如江南七怪之流——单挑他是谁也不怕的。
“但你为什么把我也带进来啊!我在这里很容易嗝屁你知道吗?”萧远悠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会造车的不一定是老司机,会写书的也不一定能当主角。而且《欺世大魔王》正传早已经结束,有限的主角名额还早就定了。
“像我这种龙套级别的战力待在书里!你是要我死还是要我改结局啊大兄弟?”
后面传来安迪的声音:“只要你帮我改掉结局,我就放你回去,少不了你一根汗毛。”
“呵呵,那让我砍你一刀才算扯平——”萧远悠顺手摸摸膝弯和身上,发现伤势已经治好,“好了?”
夜空下驾着一堆营火,安迪坐在火旁边烤了野味,递给萧远悠一只比公鸡还大的烤老鼠:“我指望你帮我办事,当然不会让你轻易死。”
“呃……这样啊……”接过大老鼠,研究了半天也没敢下口,拍了拍伤而复原的膝盖,叹道:“身边全是高手,受伤了也真是方便。不过这样穿越过来也有很大弊端——”萧远悠拿着串老鼠的木枝,“咻咻”抽了安迪两下。
“干嘛?”
“噩梦难度……”萧远悠看着手中的【树枝】,正色道:“初级装备和顶级boss。”
魔王嘴角抽搐,顿时想把这货的贱手打断。
“怎么办呢?”萧远悠知道身边的主角对自己不怀好意,陷入沉思。
这下好不麻烦,之前好歹还在现实世界,现在居然直接冲到了书里,众所周知,像安迪这样的主角都是有光环的,到了书里怎么翻身?
“怎么办?”
安迪这边也在考虑,考虑一件更重要的事:
这个至关重要的作者,该如何安置。
虽然情急之下就把他带来了,但萧远悠这家伙,不只是“累赘”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他连基本的生存要求都达不到。
在这个世界,过来个路人就能从容把他给办了。留在身边,这体质会因为一路风尘而死。更别说安置在没有戍卫的地方,则会“自然死亡”。
但要放在守卫众多的魔王大本营“古月城”也是不行,但那地方众所周知的热闹,勇者和一系列人类英雄会按老皇历踩着点来闹事,而且每次都搞得跟过节一样。在那种环境中,有三种可能:
1、他可能会被勇者救走;2、被塌方或板砖砸死;3、混乱中被其他魔族人当做晚餐料理了。(人类在魔界属于食材,生鲜类)
要他办事他不干,骂又不管用,还得好好保他安全不能让他死了或被人夺走,真是个超级拖后腿的。
魔王也意识到了这一举的难处:“岂不是像捡回来一个亲爹一样。”
对爸爸都没这么周到过的安迪,开始了苦思冥想。
萧远悠看他一言不发地呆坐在那里,不知道他还想干嘛,问道:
“你想干啥?”
安迪毫不客气:“你管得着吗?”
萧远悠委屈了:“我说,我好歹是个作者,你不能对我尊重点吗。”
“哈哈哈。”安迪干笑三声:“这个笑话很有趣。”
萧远悠吃瘪:“呃……”
这才想到之前开玩笑的话:自己种的瓜蹦出来第一句话不应该是叫爷爷,很可能是:“别吃、***、是友军!”
换位思考一下,你要是知道自己是某人笔下的人物,你应该也不会对他有说有笑。作为作者的提线木偶,在他们眼里,作者不是他们的父母,而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因为作者是悲惨命运的书写者。
对角色来说,作者就是痛苦的根源。他们不会对作者有任何好感。萧远悠即便是在眼前被人当场打死,安迪也只当是看喜剧一样不抱任何愧疚,反而会有追剧追到有生之年大结局的快感。
萧远悠确定了这个人对自己没好感,干脆问道:“那你要困我多久?”
安迪冷冷回道:“你能活多久,我就困多久。。”
“你丫开什么蛋的玩笑啊!主角混的地界,男二男三都活不下去,何况我这个龙套编外人员?”
萧远悠有点慌了,因为欺世设定中的世界分为两个大陆,除了人能够生存的人间界,就是存活条件极为严苛的魔界。
“天上仨月亮,肯定不是人界。”
看看四周环境——
【四周浓雾缭绕,冰冷而湿润的空气凝为寒雾,漆黑绝望的气氛给雾气染了黑色,夹着黑雾的飕飕阴风将那些半隐半现的鬼怪吹得聚拢又分散。雾中游荡的孤魂野鬼和迷路的将死之人四处徘徊。】
这是萧远悠用过的句式——
“这不就是我写魔界大禁地的描写吗!”
魔界禁地,呆在这里时间过长就会步入冥界。换言之,这里有个致死的debuff。
安迪闻到恐慌的情绪味道:“你怕了!”
萧远悠一看见这二百五就一肚子气,又不好发火,顶嘴道:“我好怕……个球啊!作者亲自写的怎么会怕。”
原著小说的描述中,这地方是阴间与阳界的交界点,是一座高达九层塔的倒转金字塔形墓地。
这座墓塔是倒悬的,底小顶大,远看像个倒三角,两人现在正在顶峰的平台上。
当时他为了写出惊悚的环境,请教了一些前辈,然后根据建议,亲自去市里最大的坟场里住了一晚……最后在警局中差点被当成野生小哥给丢进牢里给人捡肥皂。倏然想起这段回忆,还是有点恐惧的。
“嘁!”萧远悠想了想,突然得意道:“该不会……你带我到这里是想吓唬我吗?”
“唔……当然不是!”其实安迪的本意就是这样。
【埋骨地】是整个《欺世大魔王》世界中最为危险的地方,此处充盈的死气连魔族都很难适应,按理来说普通人到了这里基本上会吓得失心疯,不过他小瞧了萧远悠作为作者的承受能力。
这时,一阵阴风送来的诡异笑声让孤魂野鬼的惨嚎噤声。坟墓上空开始异动,游魂惊恐地四散漂游,一望而知是有大变将要发生。
“休息够了,走吧。”安迪提起萧远悠的后领,就准备离开。
萧远悠跟兔子一样被他提着:“怎么了?”
“这地方的主人要来了。”
萧远悠灵机一动:“让我看看!”
“胡搅蛮缠,这里的主人你知道是谁吗?”
住在这里的【大尸巫,布伦·尤里】是一名主要配角,这个角色的特点是:强大,孤僻,讨厌活人。
萧远悠当然知道,也不想想这书是谁写的。不过这个问题是一次试探,试探自己的主角是否明白“作者”这两个字的含义。
但结果是:他不知道,或者说他现在还不知道。
小子,你还太嫩。作者,是制定一切规则的人。
“别走啊,留下来看看啊。”
“我要你走你就得走,想死吗?”
“放什么狗屁,我好歹也是作者,想多看几个角色也在情理之中好吗?难道捐精之后你不会对自己野老爸的身份很在意吗?”
“你这狗……够了!人家可不想看你,要命的话乖乖跟我走。”
“卧槽,魔界集合所有精英的力量怎么调教出你这么不成器的魔王,我要是生你这样的儿子早特么就大成葵花宝典以谢天地了,我看你干脆退位得啦。”
安迪忍着怒意:“怎么说?”
“你是魔王,我书里逍遥到最后的大反派,而且还是主角,居然连个坟场的门房大爷都要躲着,不退位还等着丢什么人啊。以后我就当这本书就只有一个女主角了,你转行男配或面首吧。”
“你这杂……”魔王正要骂人,却转而笑道:“我知道你什么打算,不过,就算我跟他打一场,你被波及而死的几率也高于趁乱脱身的可能。”
安迪或许知道他是激将,但无法反抗萧远悠的刻意安排。因为:
我是作者,而你是角色。
据自己所设定,安迪自幼年继位魔王,此后来往政场、又久经杀伐,无论头脑还是四肢都同样发达,作为一个个性自负的全能型人才,他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别人的轻视。
萧远悠考虑定当,再接再厉,大声道:“喝呀,想不到你小子还懂得拿我当挡箭牌,我是想跑,你难道拦不住?”
“哼哼……我从没把你放在眼里,对我来说杀你比杀老鼠还简单。”
萧远悠怒抛烤老鼠:“说空话是谁都会的,告诉你,当年神七没有发射台,就是请我把它吹上天的。”
“神他妈吹上天!”魔王都惊了:“啧……被你这家伙小瞧,还真是难堪。”
“你要比我厉害的话,有本事自己改结局。”
萧远悠得意中,自己这话虽然说得欠打,但也很在点子上,毕竟从某方面来说,九个主角绑在一起也改不了结局——所以才会出来一起把作者绑了。
“啧。”安迪皱眉不悦,扩散的怒意让那些幽灵鬼怪都纷纷避让。
安迪会发怒不是因为他本人性格易怒,事实上恰恰相反,他是一个懂得在愤怒中冷静的人,否则他活不到现在。
只是这次,长胜无败的他刚刚就输在阿尔弥剑下,这一次斗剑吃亏着实是让他颜面无光,此外,即将登场的尸巫也的确是和他有过不少过节。
萧远悠的挑唆正对了关键点,魔王停在半空中开始犹豫。
说话的当口,布伦·尤里已经带着他的几头如腐尸般的恐怖尸魔现身了。
这位尸巫的形象是一个浑身干瘪的老头,黑色虹膜、紫色瞳孔,其笑容可惧。他身披黑袍,周身穿透着肉眼可见的黑色魔力,让人不敢直视。
这种纯粹而真实的恐惧是在电脑桌前感受不到的,萧远悠两腿发软,感到心跳有些过快,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失重感。
魔王立即把手放在萧远悠背后,免得他被吸走灵魂。
稳定下来的他才发现,没有主角在的话,恐怕自己一秒也活不下去。
“魔王驾临,为何不拜!”安迪正面那位干瘪老头。
萧远悠住口了,到了这时候,安迪是不会转身示弱的,只需要坐等街头斗殴就行。
作者顿时变成了看热闹状态,而且唯恐天下不乱:“让我看看自己作品里的角色是怎么打架的,快快快!”
“别耍嘴皮,想要命就站在圈子里瞧好了!”魔王拔剑一挥,剑气绕着萧远悠走了一圈,划出一个直径三米的淡蓝色圆形。萧远悠压力骤减。
安置好了作者,魔王飞到尤里跟前,道:“今天本王正好办事路过,顺便要问问你前些日子的行为是什么意思?”
安迪当年继位魔王,魔族有头有脸的人都要去魔王的【古月城】恭贺,这人没去;后来,魔王远征人间界,请他做个军团参谋,这人也没回消息;再往后,勇者袭击他的埋骨地,安迪出手帮他打发了,却没看到这个领主出面道谢。至于遣使问候,又一直没有回复。
安迪以为他已经不在埋骨地,想把这里修造成一座王族陵墓,但派过去的工人全被他解放了——身体和灵魂双重意义的。
所以说这两人没撞上还好,遇见了就得掐架。
这段过节是作者布置下的,作者激他俩决斗,倒不是因为真想看戏。因为【埋骨地】之下还藏着一个伏笔,一个天下无敌的伏笔。
只要抓住了这个伏笔,就能逃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