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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飞刀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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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狼的这一脚,迅捷无比,且十分狠辣。

    虽然躲了开去,但凌厉的腿风还是刮得史密斯肋骨生疼。

    重新稳住身形的史密斯不由得用凝重的目光看着野狼。

    他明白,刚才是自己托大了。

    不错,能闪开我的一记攻击。”野狼冷冷地说,眼眸里似乎带着一丝淡淡的肯定。

    史密斯瞬间怒火中烧,眼神,刹那间变得凶狠了许多。

    野狼的话,简直就是在扇他的耳光。

    史密斯目光一凛,纵身跃起三尺来高,双肘高举过头,自上而下狠狠地砸向野狼的顶门。

    强横的气势宛若泰山压顶,空气仿佛被撕成了数块。

    野狼没有动,眼睛里流露出的,是异乎寻常的淡定。

    待刚猛无比的手肘来到近前,野狼的拳头忽然闪电般打出。

    双拳齐出,不偏不倚命中史密斯双肘。

    凶悍的,曾葬送了无数条人命的铁肘,登时像是被击中七寸的毒蛇一样,在中途停止不动了。

    因为,史密斯的力道已经被完全卸掉了。

    可恶!”史密斯心中暗骂一声,右膝猛然抬起,带着破空之声猛击野狼腰部。

    野狼不慌不忙,步子忽然一个闪动,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史密斯身后。

    史密斯心下大惊,因为,一股寒流正从身后袭来。

    寒气深入骨髓,令他的血液近乎凝固。

    来不及细想,他立即本能地一个闪身。

    野狼的拳头,像一条被血腥味刺激的毒蛇一般,呼啸着从他脸颊边掠过,凛冽的拳风几乎把他脸上的皮肤擦破。

    史密斯迅速向后退出三大步,身子再一次如冲天的火箭般跃起,旋转着向野狼飞去。

    只见他身子一边在半空中像陀螺一样旋转着,双脚也不停地踢出。

    每一脚的速度都是迅捷无比,角度也是极其刁钻,不时地带起阵阵划破空气的尖啸声。

    野狼一边挥手格挡史密斯踢来的腿,一边有条不紊地向后退去。

    啪!啪!啪!史密斯的狠辣无比的腿不停地踢在野狼的手臂上,不时地发出阵阵沉闷的响声。

    野狼依旧是面不改色,双眸沉静如水,身子也在井然有序地后退。

    赵四小姐静静地坐着,一双美眸津津有味地看着场中正在打斗的两人,甚至忘却了面前的美食。

    于凤至也暗暗心惊,她没有想到,武功,竟然真的可以练到这种程度。

    如果不是打斗就发生在眼前,她们肯定会以为,自己是在观看一部武打电影。

    接待厅里所有的侍者、警卫,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总在了野狼和史密斯身上。

    每一双眼睛里,都不约而同地流露出一种惊骇与难以置信。

    场中的两人登时成了整个接待厅的焦点,原本身为主角的张学良和胡佛都被晾在了一边。

    史密斯的身子依然在半空中飞速旋转着,双脚接连不断地踢出,攻击的方向和角度也在不停地变化着。

    既像道道连绵不绝的闪电,又像是两条正向猎物猛攻的毒蛇。

    野狼时而弯下腰,时而向一旁闪身,时而用手格挡。

    他的身法异常的灵动,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丝朴素的,自然的美,显得无比的从容。

    他那样子,就像是一个在风中徘徊的幽灵,任你招式迅捷,力道刚猛,也奈何我不得。

    连环飞踢!”韩奇峰差点叫了起来,越宽越是心惊,因为他看到,野狼正在不断地后退。

    在他的认识里,后退,意味着失败,甚至意味着死亡。

    张学良则一脸的轻松与自然,英俊儒雅的脸上依旧带着一抹气定神闲的微笑。

    因为他知道,野狼不是不敌,而是在寻找对方的破绽,从而给予对方最凌厉最致命的一击。

    啊!”史密斯大叫一声,右腿带着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踢向野狼面门。

    这一脚,单凭力道,就足以秒杀一头成年的水牛。

    但野狼的脸上却看不到丝毫惊惧的表情。

    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野狼竟迅速躺在了地上。

    史密斯的脚踢了个空,一时间重心不稳,高大挺拔的身子竟慢慢地落下。

    电光火石之间,躺在地上的野狼已闪电般抬起右脚,狠狠地踢出。

    啪!声音不大,但却足以震撼人心。

    史密斯的后心挨了重重一击,整个人横着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好强,不服输的他挣扎着站了起来。

    但他除了用怨恨与不甘心的眼神望着野狼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他身上的力气已经被完全掏空。

    忽然,胸腔一阵气血翻腾,“噗嗤”一声,一口鲜红的浴血吐在了墙壁上的一张美国西部风情的壁画上。

    史密斯!”一众黑衣保镖站了起来。

    史密斯忽感一阵天旋地转,”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倒下的那一瞬间,他的双眼,依旧不甘心地望着野狼。

    *you!”一众黑衣保镖瞬间破口大骂,不约而同地掏出了腰间的勃朗宁手枪,齐刷刷地瞄准了野狼。

    他们太气恼了,因为,他们无法接受他们心目中的高手史密斯被懦弱的“东亚病夫”打败的事实。

    面对数十把黝黑的,散发着腾腾杀气的手枪,野狼没有惊骇,没有惶恐,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依旧是异乎寻常的镇静。

    嗖!嗖!一阵破空之声响起。

    黑衣保镖们猛感虎口一震,手中枪纷纷落地。

    他们心头大骇,纷纷把目光转向了地面。

    每一把枪的近旁,都有着一把长达三寸的,毫不起眼的飞刀。

    刚才他们的枪,就是被人用这飞刀击落的。

    他们抬起头,小心翼翼地看了看野狼,再看了看张学良那边。

    他们忽然注意到了张学良身边的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体态修长挺拔,身着紧身黑衣,面容冷峻的青年。

    那个青年悠闲地坐着,饶有兴趣地喝着杯中的美酒,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不关他的事。

    只是他时不时投来的锥子般犀利的目光,让人心里感到一种颤栗的感觉。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败了就是败了,为什么还要掏枪,难道你们就是这么输不起吗?”胡佛总统皱起眉头,怒不可遏地斥责道。

    他这一次,是真的火了,这些人技不如人还要掏枪,实在是把他的脸给丢大了。

    而且,他生平也十分鄙视输不起的人。

    黑衣保镖们全都惭愧地低下了头。

    总统说得对,做人不能输不起!”

    看着地上的飞刀,保镖们无不感到一阵汗颜。

    飞刀的力道已经被控制得恰到好处了。

    如果刚才那个人想要他们的命的话,他们现在已经是一具具尸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