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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陶家别院里,正在打坐练功的陶壮突然张口喷出一口老血,把在一旁伺候的陶津吓了一大跳,“壮叔,你怎么了?”
陶壮轻轻叹了口气,“时也命也,没想到孟良这下子福缘深厚,竟然得到了神医安道全的八脉神针,正是飞天蜈蚣的克星,可怜我那宝贝蜈蚣,如今只剩下半条命了。”
陶津大吃一惊,“有这等事,壮叔,那该如何是好?”
陶壮摇了摇头,“李家由孟良相助,也是命不该绝,津少,壮叔暂时帮不了你了。”
陶津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壮叔,您老人家这是要走吗?”
“对,我留在花城也是于事无补,三年之后,壮叔必来报此大仇!津少,希望你好之为之,别再去招惹孟良了,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说话间,陶津只觉得眼前一花,已经不见了陶壮的身影。
陶津却是不服输,咬牙切齿道:“孟良,等着瞧,我要让你尝尽生离死别的痛苦滋味!”
……
飞天蜈蚣铩羽而归的消息传到钱刚的耳朵里,他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阿成的脸上也乐开了花,“恭喜老大,贺喜老大!看来我还是低估了孟良,竟然连陶壮也碰了个灰头土脸。如此一来,陶家挺进中原的计划,看来要搁浅了。”
钱刚点了点头,“像孟良这样难得的人才,必须要为我所用,看来,我得让小红多去孟家走动走动了,你去把大小姐请来,我有事要和她谈。”
阿成躬身说道:“老大,大小姐已经去了孟良家了。”
“是吗?”钱刚说不出来是高兴,还是难过,“看来我这个傻妹妹真的喜欢上这小子了,怕只怕这小子死心眼,眼里只有李妍,冷落了小红呀!”
阿成压低了声音,“老大,你手里不是还张牌没打吗?兰姐和大小姐,两个大美女,我就不信抵不过李妍那个黄毛丫头?”
钱刚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阿成,我最后警告你,以后在我面前不要提梅兰,否则别怪我翻脸无情!”
阿成吓出了一身的冷汗,“老大恕罪,阿成记住了。”
当钱红到了孟良家的时候,只有孟国章在,而孟良则去找他的兄弟焦赞叙旧了。
也许是凑巧,也许是缘分,在宋朝,杨六郎麾下有两兄弟,一个叫孟良,一个叫焦赞,两个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块,所以就有一句话流传下来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而现实中,孟良遇到了一个铁哥们,也叫焦赞。
他是孟良在一中的铁哥们,两个人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那时,一中的老大郝峰经常欺负孟良,但是他的兄弟焦赞经常这样对他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只要有我在,天王老子也不能欺负你!”
可惜的是,焦赞虽然身材高大,又是学校足球队的主力前锋,但是在郝峰这种小弟众多的混混面前,根本不够看,就这样,本来是男子单挨打变成了双挨打。当时如果没有焦赞护着他,孟良只怕早就被郝峰打残废了。
不过自从孟良转学到十三中之后,兄弟两个见面的时间就很少了,这小子不知道怎么搞的,连个电话也懒得打,甚至换了号也不给孟良说。
孟良听说焦赞家里如今开了一个快递公司,生意相当不错,焦赞学习不行,经常是记住下句忘了上句,所以就辍学回家,专门帮助家里打理生意去了。
这么长时间没见兄弟,孟良心里也是惦记得慌,问了问地址,知道焦赞现在住丽华小区,距离孟庄也就四五里路。
那天,孟良吃过饭之后,也没打车,就晃晃悠悠地过去了。
在超市没兴起来之前,焦赞家里早些年是做糖烟酒和副食生意的,赚了不少钱,所以他的出手一向阔气,没少帮补孟良,更难得的是,在郝峰那么大的威压下,他都始终与孟良站在同一条战壕里,有酒一起喝,有打一起挨。
“这大半年不见,真不知道焦赞哥变成什么样了?”孟良想起了他们在一中的美好时光,初中三年,外加高中一年半,他们几乎形影不离,那时焦赞还打趣他老湿的症状呢,在他的同学里,也只有焦赞知道这个秘密。如今想起来,满满都是爱呀!
想着,孟良眼神中多了一些期待之色,步伐也迈得更快了。
到了丽华小区,孟良找保安问了问焦赞的楼号和单元号,刚要进门,忽然那个保安指了指前边,“兄弟,那不就是你要找的焦赞吗?”
孟良顺着那个保安的手指望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忙大笑叫道:“焦赞哥!”
焦赞的眼里满是激动,还有一些不敢相信,“小良!你真的是小良!”
孟良耸了耸肩,然后捏了捏鼻子,“靠,孟子的孟,善良的良,这还能有假吗?”
“卧槽,小良,特么真的是你小子?”大半年不见,焦赞还是那么的高大帅气,而且整个人比之前明显成熟了很多,没有了当年的那种青涩,他狠狠擂了孟良一拳,大笑着,眼泪却夺眶而出。
孟良的眼眶也湿润了,反手一拳擂了过去,这是他们当初的见面礼,记载着多少那些年的青葱岁月。
孟良这一拳过去,焦赞打了个趔趄,差一点摔倒。
孟良吃了一惊,要知道焦赞可是一米八的大个呀,身材修长,一身的肌肉,特别是八块腹肌,不亚于那些运动员,宿舍里的男生谁不羡慕,体质那是一等一的棒,他刚刚那一拳根本没用力,焦赞哥怎么会经受不起呢?
孟良仔细一打量,嘴角的那抹微笑顿时化作了乌有,因为这时他才发现,焦赞的一条腿竟然是瘸着的,那是他的右腿,当初他可是校足球队的主力前锋,用这条腿不知道踢进了多少球,让那些女生为他送上了多少欢呼和飞吻,但是现在却成了这样?
孟良大吃一惊,“焦赞哥,你的腿怎么回事?半年前你我分手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呢?”
焦赞沉默了一会儿,犹豫了一下,好不容易挤出了一丝笑容,“一个多月之前,被车撞了,粉碎性骨折,肇事车也跑了,这条腿算是废了,这辈子只怕是再也踢不成足球了。”
为什么这些苦难,要让他的兄弟承受?孟良的心颤抖着,上前一步,把焦赞紧紧抱住。
“小良,别这样,那么多人看着呢,你再这样,他们还以为我们两个搞基呢?”焦赞拍了拍孟良的后背,“我真的没啥大事,也能走路,只不过是走得慢一些而已。”
孟良死死盯着焦赞的眼睛,没有说话,大家都是兄弟,谁也别想瞒着谁,从他不甘心的声音中,只怕瘸腿这件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他只是不想告诉自己罢了。
孟良当时就想问个清楚,但想了想,还是觉得来个迂回战术比较好,因为焦赞没事喜欢喝两杯,只要半斤酒下肚,一般来说肚子里就藏不住话了。
当初,孟良就是用这一招,套出了他的失身经过的。
“焦赞哥,这么长时间不见,咱们哥俩儿可得好好喝一杯!”孟良左右看了看,小区门口找了一家干净的小饭店,不由分说拉着焦赞就过去了。
进了饭店,孟良要了两瓶花城春,点了一盘水煮肉片,又来了一盘醋泡花生,这是老三样,他当年和焦赞一喝酒就要点的。
两个人刚坐下,孟良就先出招了,“焦赞哥,我先来,你看着办啊!”
他二话没说,抓起桌子上的花城春,拆开了,咕咕咚咚,眼都不眨的,就吹了半瓶,他现在体内可住着几个大酒鬼呢,就是喝再多的酒也和矿泉水差不多。
也许是受了孟良的影响,焦赞似乎找回了往日的豪气,当然不甘示弱,抓起另一瓶,也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吹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