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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那边叫做西,山的这边叫做东。
一座流波山脉隔断了东西大陆,也隐藏了历史的真相。
三百年前的东西战争,根本没有什么翡翠领之战,没有什么转折点。
在东方诸国强大的武力之下,西方联盟的战力就如同纸糊的一般可笑。巨龙的火焰瞬间就能够将一只军队焚化成飞灰,一个个强大如同神明的法师,翻手为云,覆手雷电。
西方人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一场没有胜算的战斗。
于是他们投降了。
东方的侵略者接受了他们的投降,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要求割地,上供。
他们只是从中挑选了九个人。
然后在流波山脉的西边画个一个圈。
‘你们待在这里,守护地下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所要的全部。’东方人说道。
那个圈,就是后来的王城。
九个人,就是九大家族。
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西方从来没有胜利过,所谓的名将辈出,所谓的转折点,所谓的翡翠领之战。不过是西方人虚构出来聊以**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
他们从来没有跨过流波山,到东方去看过。
那里才是真正的世界。
而山的这边,只不过是一口可笑的水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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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所处的这个大陆板块,真正的名字,叫做雅兰大陆。
流波山脉处于亚兰大陆的左下角,将一块渺小的领土与外界隔开。
这块渺小的领土,便是所谓的‘西部大陆。’面积大约只占雅兰大陆的二十分之一。
王城的灾难发生不久之后,斯坦帝国就吞并了罗尔斯联邦,而八大贵族大部分成员都被发现死在了议事厅之中,除了神秘的莫尔蒙家族,竟一夜之间消失在了王城,就如同从来没有这个家族一般。
没有人知道,王城的地下封印着一个恐怖的怪物。
就如同没有人知道三百年前的历史真相一般,西方板块里的人民,就如同可悲的青蛙一般,愚昧的以为自己所处的便是整个世界。
很快,罗尔斯联邦的人民就接受了来自斯坦帝国的统治。
其实对他们来说都差不多。
唯一可以说是新闻的,大概只有那个叫做‘镜中人’的杀手组织,又开始活动了。
短短三个月,已经成功的刺杀了三个国家的国王了。
传说那个杀手身法诡异,竟然好像能在虚空之中穿行。
传说那个杀手,竟然是个绝色美女。
流言种种,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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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兰大陆的东部(这里是指真正的东部,而不是流波山脉以东。)最强大的国家莫过于马尔克斯帝国。
马尔克斯,古语之中百年孤独的意思。
‘万物终归虚无,唯有魔法永存。’这是帝国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三千年之前的开国皇帝,魔法之父,加西亚一世所说。
魔法师,便是永远都与孤独为伴的人。这是整个马尔克斯的共识。
而马尔克斯的首都,有一个美丽而孤独的名字——‘永寂。’永寂是整个雅兰大陆魔法师的圣地,按理说魔导师这种存在,无论放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令人敬畏的存在。
但在永寂城里,许多魔导师还仍然在魔法部里当临时工,被人呼来喝去。
这就是魔法之都——永寂城的底蕴。
与永寂相比,螺丝镇只不过是一个无人知晓的荒僻小镇,虽然这里的居民很淳朴,虽然这里的风景很秀美,但这里依旧是个连领主都没有的小镇。
没有哪个魔法师贵族,愿意来到如此偏僻的地方——这里距离永寂城太远了。而众所周知,魔法师需要知识,远离的永寂城,就好比远离了知识,简直就是断了自己的魔法之路。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用给领主上交领主税。螺丝镇的居民乐观的想到。
三个月前,镇上来了四个人,那是一个奇怪的组合。
一个坐着轮椅的年轻人,一个中年男人,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
坐轮椅的年轻人只在镇上待了一天,就离开了。剩下的三个人,却在镇上安了家,住了下来。
那个中年男人似乎很难接近,除了在镇上买一些生活的必须品之外,似乎在逃避者与镇上居民的往来,人们在暗地里称他为‘怪人。’
而两个小孩就可爱多了,尤其是小女孩缇娜,长得粉雕玉琢的,加上开口就‘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嘴甜的不得了,镇上的居民哪个会不喜欢这样又漂亮又懂事的小孩子。
至于哪个约翰,长得倒是很精神,可就是不爱说话,平日里看着有些呆呆的,也不和镇子里的孩子一起玩,老是一个人跑到镇上的谷堆上,呆呆的望着天空。
不过镇上的居民也是过来人,想必是小孩长大了,有了只属于自己的小心思。
总之,对于这户新居民,镇上的人还是很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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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躺在谷堆上,叼着根稻草。
罗斯镇的夜空很干净,没有什么云,能够完整的看到一大片星河灿烂。
纳什并不是镇上人想的那样‘呆呆的’,他只不过是在走神。不知道为何,和那些镇上的小孩玩耍的时候,他总觉的自己不该干这种事情。
那种感觉很奇特,一方面,他觉得这些小孩很幼稚,让他提不起兴趣,而更重要的是,看着那些小孩的小脸,他的内心总有一种奇怪的拒绝感。
是的,拒绝感,他总是觉得,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笑脸不应该,也不可以出现在自己的脸上。
偶尔晚上做梦的时候,他总是梦见苍白色的火焰。
缇娜倒是和那帮孩子玩的很开心,还一起在镇子里的老波罗开的私塾里学习。据说连平常总板着脸教训人的老波罗,都夸缇娜是个小天才。
再加上缇娜本来就漂亮的小脸蛋,马上就成了一起玩耍的孩子们最追捧的人。
而自己,却在背后被那些‘熊孩子’们称作傻子。
欸?‘熊孩子’这个词,自己是从哪里学来的?太过趾高气昂了吧,自己明明和他们一般大。
纳什有些奇怪的胡思乱想道。
他只有最近三个月的记忆,听缇娜说,自己之前真的是个傻子?
是就是吧,纳什吐掉口中的稻草,跳下了谷堆。
他走向老波罗西边的家,缇娜应该快放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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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个傻小子又在门口等缇娜。
小罗伯特心里的妒火又开始熊熊燃烧起来了。
从第一眼看到,小罗伯特就觉得,缇娜是自己的真命天女。
从那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缇娜,一颦一笑,越发沉迷其中。在小罗伯特的眼里,缇娜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孩。聪明,善良,开朗,美丽。
这个镇子上,只有自己配的上她。
可自己魂牵梦萦的心上人,却天天跟那个傻子在一起。
一开始小罗伯特并没有在意,他以为两人是兄妹的关系,甚至因为这个想法,为了讨好缇娜,他还对纳什极其友善。甚至还热心的想要将纳什介绍到自己这帮小孩玩耍的圈子里来。
直到有一天,一起玩耍的伙伴,突然问缇娜“那个一直跟着你的傻大个,是你的哥哥吗?”
当时小罗伯特自以为很自然,其实极其做作的装作毫不在意的望着天空,其实耳朵已经竖的老高。
“不是啊?”缇娜笑着说道,随后又皱了皱可爱的眉头,小脸带着怒意说道“不许你们叫纳什傻大个!”
那是小罗伯特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那是一种带着幸福的痛楚感觉,就仿佛靠近寒冬里的火焰一般,温暖之余却伴随着灼痛。
怎么可以!?妒火中烧的小罗伯特看纳什愈发的不顺眼起来,虽然理智告诉他,聪明而又美丽的缇娜肯定不会选择一个傻子做自己的伴侣,可嫉妒这种东西,并不是理智能够杜绝的。
那个傻大个,根本连待在缇娜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自己,才有资格站在美丽的缇娜身边。
是的,纳什就是如此自信,虽然在其他人眼里看来,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还有一个整天醉酒的老爸。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
因为他的心中藏有一个大秘密。而这个秘密让他的骄傲坚固无比。
他已经是三级剑士了。
9岁的剑士,即便放在号称剑士摇篮的克尔克公国里,也能够毫无悬念的被列入‘有天赋’的行列。而9岁的三级剑士,则已经够得着‘天才’的最低标准了。
妒火和怒火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不能发泄出去,那么就会烧伤自己。
他决定让纳什承受自己的怒火。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个大丑。
小罗伯特走到了纳什面前,缇娜有些疑惑的看着他。这种眼光让他更觉得自己有必要将自己的‘不平凡’稍稍表现出来一点——而没有什么比决斗的胜利,更能增添一个男人的魅力了。小罗伯特得意的想道,脑中不切实际的幻想起一会自己把纳什打翻在地,缇娜满眼崇拜的扑进自己怀里的画面。
毕竟任何动物发春的时候,同时也是智商最低的时候。人类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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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伯特敌视自己,这是纳什早就知道的事情。
小罗伯特喜欢缇娜,这是瞎子都看得出来的事情。
刚刚小罗伯特在一旁思想斗争的时候,纳什就已经预料到这一幕了,或者说他知道这一天迟早就要来的,他自己也很奇怪,这种好像早就知道的感觉无处不在——似乎自己比一般人能多看到许多的东西。
比如说自己会在晴空万里的时候告诉老李,要把家里的衣服收起来了。
比如自己去杂货店买个东西,瞟了一眼那个货架,眼前就浮现出货架到了的情景,而店老板去取商品的时候,果然打翻了货架。
这些个结论没有任何演变的过程,直接变成图像飘过大脑。
难道我有预知的能力?纳什也曾这么想过,可那种感觉又马上让他打消了这个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