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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犀利如刀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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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白的墙壁上墨迹未干,众人伸长脖子挤进来围观。

    大才子骆宾王的新作,岂可错过?

    刚开始大家还有些不解,随着墙壁上的文字越来越多,众人先是会心的微笑,继而放声大笑。

    高枫却越看越恼,脸色铁青。宝塔诗这种东西,最出名的应该是唐朝大诗人元稹的《茶》。

    茶,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铫煎黄蕊色,碗转麴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知醉后岂堪夸。

    元稹将一首咏茶的诗写的妙趣横生,堪称是佐茶妙品,明朝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中也有几首宝塔诗的佳作。

    别的宝塔诗都是正宝塔,从一字开始,逐行增添,而骆宾王的这首宝塔诗,则是倒宝塔,从七字到一字——只是内容就太过刻薄了!

    骆宾王一边写,他身后的一个锦衣少年就朗声念诵,俩人配合的相当默契。

    月儿弯弯照九州

    西瓜葫芦绣球

    不用梳和篦

    虮蚤不留

    光不溜

    净肉

    球

    围观的人群看到最后的一个“球”字,捧腹大笑,好些人指着高枫的光头,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骆宾王手拿狼毫大笔,看着高枫憋的通红的脸,眉梢浮现出洋洋自得的神情。坐着喝酒的程咬金却只是嘴角挑出一丝不屑的冷笑。

    果然是才子,骂人都不吐脏字,七行诗里无一字带“秃”字,却无一句说的不是光头……高枫看着骆宾王那张麻脸,恨的咬牙切齿。

    几次穿越的经历,尤其是经历过战火的磨砺,让高枫保持了处变不惊的心态,虽然心中怒火熊熊,却不影响大脑的飞速运行。

    如果真是要比拼胸中的文采,高枫当然是自愧不如,但是玩这种恶作剧的文字游戏,高枫还真不怕骆宾王。毕竟高枫身处在资讯爆炸的年代,这种东西见的太多了。。

    ”小二,拿笔来!”高枫断喝一声。

    骆宾王淡然一笑,将手中墨迹淋漓的狼毫笔递了过来,高枫将当做没看见,灵机一动将店小二手中的抹布拿了过来。用抹布蘸饱了墨汁。

    围观的人又是一阵哄笑,用抹布写字……这算是哪门子的事儿?

    高枫也不管别人的嘲讽,平心静气的在墙上写字。

    筛

    骨牌

    蜂窝开

    雨洒尘埃

    钉靴踩泥印

    满地坑树未栽

    豌豆坑里坐起来。

    高枫的毛笔字写的不错,小时候学过很长一段的书法,尤其是颜体字临摹的时间最长。如果小时候没被爹妈逼着报几个班,学几门琴棋书画,还敢说自己是八零九零后?高枫小时候学的恰恰是书法,此刻就用上了。

    骆宾王是一蹴而就,写的是恣肆的草书,而高枫则是一笔一划,写的是法度森严的楷书。骆宾王写的宝塔诗,因为字体过于狂放,还需要有人当翻译,逐字逐句的解释,而高枫的字大家却都能认得。

    围观的人一边念,一边上下打量骆宾王,看着他脸上的麻子大笑不止。骆宾王的小脸气的煞白,脸上的麻子随着肌肉的抖动一起运动,越开越像是蜂窝。

    “豌豆坑里坐起来?”程处亮几乎笑喷:“哈哈,这诗写的太缺德了,简直是损透了!”

    众人都听懂了程处亮的言外之意,会意的放声狂笑。高枫的这首正宝塔诗,同样是没一个字说到“麻”字,却无一句说的不是麻子,尤其是最后的一句,将骆宾王的脸比作在豌豆坑里硌的坑坑洼洼的屁股,实在是过于刻薄。但是事出有因,先挑起事端的是骆宾王,众人也就不会感觉高枫做的过分。

    骆宾王恨的咬牙切齿,却自讨了个没趣,刚要夺门而出,却被身边人给拉住。骆宾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恨的牙痒却又无可奈何。

    店小二打来清水,高枫洗手之后,冲着众人团团作揖,笑着道:“在下胡闹,搅扰了各位的酒兴,赔罪!”

    一直低头喝酒的程咬金,突然拍案大叫道:“好,好,骂的痛快!对那种有几分歪才的穷酸,就该针尖对麦芒,甭跟他客气!”

    高枫再次躬身致歉:“搅了程公爷的酒兴,抱歉的很!”

    “既然知道错了,怎能不自罚三碗?”程咬金笑着递过来装着白酒的碟子,刚要交到高枫手中,却看见酒瓶中所剩无几,手又缩了回去。

    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程咬金笑骂了几句之后,也自嘲的大笑不止。

    “好字,好字!此墙当以碧纱笼罩!”

    高枫突然听见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声音虽不算大,却中气十足。

    “牛鼻子,你让程爷爷好等!”程咬金大笑道:“自罚三碗!”

    说罢,程咬金招呼店小二:“把你家那个酸叽叽的马尿,给牛鼻子端三碗过来。”

    从木楼梯上走上来一个老者,鬓发如雪,五官却如四十上下的中年人,皮肤却如孩童般幼嫩,鹤发童颜大概说的就是这种类型。很难从他的长相上看出他的世纪年龄。

    这就是袁天罡,传说中能掐会算的“神仙”?高枫不禁对他多看了几眼!

    袁天罡走路的步伐不疾不徐,每一步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宽袍大袖随身形飘动,翩然若神仙中人。

    高枫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白宝,如果宝爷穿越到古代,年龄再大上个二三十岁,穿上这套宽松的道袍,没准就是另一个袁天罡。

    别说,越看越觉得他俩相似的地方颇多,尤其是嘴角微微上挑,似笑非笑的那种懒散劲头,简直是如出一辙。

    袁天罡抽抽鼻子,狡黠的笑道:“老公爷的好酒,拿出来让贫道也尝尝吧!”

    高枫看到袁天罡抽着鼻子坏笑,感觉心里咯噔了一下,这表情简直和白宝是一个模子里抠出来的!

    程咬金哈哈大笑:“牛鼻子,你有口福,这美酒是这位东都的小兄弟带来的,你今天沾了他的光!”

    袁天罡转过脸看了高枫一眼,高枫感觉一股寒气透体而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这种犀利如刀的眼神,高枫从来没有见过,感觉五脏六腑都被看透了一般。

    这种感觉令高枫非常的不舒服,仿佛自己在他面前是光着身子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高枫穿越过几个时代,也算是见过几个名垂青史的牛人,现在身边就有史上出名的老怪物程咬金,还有个才华横溢却气量狭窄的骆宾王。

    但是高枫却没见过哪个人的眼神像袁天罡这么可怕,而长相神情和他酷似的白宝,眼神中是带着善意和温暖,哪里像袁天罡这样冷冰冰的没有丝毫感**彩。

    淡定,淡定!

    高枫努力的深长呼吸,平复自己心内的惊骇,同时告诫自己别相信史书上的鬼话。

    神仙也许有,但绝不可能多的满街跑,随便就能让自己撞上。高枫自己就曾经被人当做神仙,至今还有“华神医”庙……虽然香火已经断绝了!

    高枫想起自己在书中读到过,有些神棍的眼神、语言都是精心训练过的,眼睛看人的角度、说话的语气高低、吐字的快慢节奏……几乎每个表情动作都包含着心理暗示等种种复杂的手段,让人不知不觉中就被迷惑,情不自禁的将秘密透漏了出来,而对方则采用归纳分析的办法,从只言片语中获得重要的信息。

    这种手段被后代的间谍训练大量使用,也许在古代就有人自觉不自觉的采用了类似的手段,而这些人就被当做了能掐会算的神仙。

    想通了这些,高枫的表情恢复了平静,冲着袁天罡淡然一笑。

    此刻的袁天罡,心中的惊骇之情更甚于高枫,只是他历经隋唐两朝,见多了沧海桑田处变不惊,没有表现在脸上罢了。

    袁天罡自幼随叔父袁守城学习相术,可谓是阅人无数,透过皮肉看骨相堪称是绝学。而他看高枫的骨相,则越看越觉得奇怪。初看高枫,觉得他是个不入流的学子,再看下去又是商人,仔细看看感觉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将军,再换一个角度看,骨相中又带着悲天悯人的医家气息。

    这么奇怪的骨相,袁天罡真是平生仅见。

    “墙壁所书文字,可是阁下的手笔?好字,好字!”袁天罡指着墙壁上的宝塔诗,微微一笑道。

    高枫刚开始以为他说的是骆宾王的诗,见他指的是自己的那首,尴尬的笑道:“游戏之作,不值方家一哂!”

    高枫的书法在二十一世纪还勉强说的过去,但是放在古代,就真不值一哂了!骆宾王的书法龙飞凤舞,飘逸绝尘。这一笔灵动的草书,就是高枫万万不及的。高枫的字,也就马马虎虎罢了。

    袁天罡莫测高深的道:“贫道看的好,和世人看的好,不是同一个好。”

    这话听起来真拗口啊!

    高枫不解道:“哦?小子洗耳恭听。”

    袁天罡亲耳听到高枫说字是他写的,冷峻如刀的眼神变得温和起来,斩钉截铁的道:“能写出此字的,必是忠臣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