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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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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衣领裂了,连牛仔裤都给那千什么鬼的虫给扯烂,我他妈的心疼死了,这牛仔裤挺贵的,买的时候心里也是纠结到不行,才穿没几次就成这破样子。

    子车他们也好不到哪去,整条臂膀的衣料也都被岩壁磨的差不多,谦肴的长裤基本上也变成了短裤。冯心更惨,他被缠住时全身上下让那虫子的脚给刮了一遍,只剩几条还看得出来是布的东西挂在他肩上。头发也都散了,犹如一把青丝撒在背上。

    冯心索性将上衣都给扯下来,随手捞了条破布当发带,把长发重新系上。他撩起长发的瞬间露出相当精实的背部。背部的肌肉比起前胸肌较不好练,要是锻练技巧掌握不好,很容易变得虎背熊腰,但他的背阔肌练得有菱有角,上半身撑起来的体态相当自然好看。

    视线顺着他的长马尾而下,我撇见他腰椎正下方的位置,烙了个小小的“婯”字。

    丽。

    一股直觉,我似乎看过这块烙印。

    汉文化的基本原形是“观察”。汉字就是经由人们不断地观察事物、纪录图像渐渐转化而来的,有别于西方文字的以音表意。后人传抄文字时,会加入自己的感知和观念,因此文字型态一直在改变。再活字印刷技术较为普及之后,文字的字型才趋渐稳定。

    婯是丽的异体字,并不常见,我好奇的看着他的腰,实在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这个字。

    他突然转头回向我,视线冷冽。我吓一跳,忙装的检查自己的伤势。我得了一条结论,就是这几个家伙对视线都特敏锐,再配上身手矫捷,简直就是忍者。

    谦肴与子车在我旁边蹲了下来,一人拉一手,帮我包扎指节上的伤口,我看着一圈圈缠在指头上的布条,随口问:「对了!谦肴,刚刚在上头妳怎么知道要用光啊?」

    「这不难啊,你只要懂点风水就不难推敲。」她接着开始缠食指,继续道,「你仔细想嘛!你发现的个坑对石板的小洞而言偏右了,照常理说,要不左右对称要不就正中间,既然右边有东西,那左边一定少不了。鱼蛇水陆分离,如果人鱼像代表水,那人蛇像就表土了,有水有土又有五个点,不难猜吧。」

    「喔......」我不懂风水,听的懵。

    她朝我眨眨眼睛,我个人觉得有一半原因是因为她是摄影师,才能想到折射的点上。

    我问:「那......那什么千的虫应该只有一只吧?」

    谦肴道:「你说千足妖?它其实叫百足节,是食肉的昆虫又大只,腹部的花纹像人脸,所以有人认为这生物是妖,大部分只有一只啦,但交配期我就不敢说了。这种虫啊我只在图上面看过,看见活体啊今还是头一遭。」

    我一脸错愕看向子车,「所以你见过?」

    他回,「图上见过。」

    真他妈见鬼了,是我书读得太少吗?自然科学翘太多吗?怎么大家都见过图而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子车笑笑地弹了我额头,「包好了。」我看着自己两只手,不禁莞尔。好吧!男女天生还是有差异的。

    「我们得想点办法,火折子没剩多少了。」子车起身甩开打火机忧虑地道。

    谦肴回道:「我这儿还有两个。」冯心则是摇摇头,满脸凝重。

    这时我才惊觉,冯心与子车的背包和手电筒一样,都人间蒸发了,只剩我和谦肴的背包还兜在身上。我曲曲手指,虽然包扎的是指节但还能弯,算包得不错。

    我把那破破烂烂的背包整个倒过来,包里的画具瞬时滚了一地。

    一看见我的烟。天啊!怎么能这么亲切,烟盒被撞的歪七扭八,里头的烟已经彻底被分尸。我免强挑了几根还算可以的,迫不急待跟子车借火,我俩就这样含起烟来。

    吐了几口烟圈,觉得人生历经生死还能在这吞云吐雾,也不为是件美事。看了一眼在旁边的冯心和谦肴,不停在地上指来指去,也不知他们再说什么,神神秘秘。我也没心思管太多,只觉得这两个人不喝酒也不抽烟,人生铁定无趣的很。

    我一手夹着烟,一手摆弄我的画具。子车看上那写生用的三角架,说或许有点用途,我就丢给他自行研究。

    打开放色铅笔的铁盒,除了一堆笔之外还有一小罐画油画的亚麻油。

    我看着看着心一横,这些都是我的宝贝,虽然只是一支笔但要价也不斐。画画的人都明白,一支笔一张纸的价格有时就可以抵好几餐了。这些东西贵是贵,但在这当口,也没比能够生火的用途来的实在。

    唉,叹了口气,我默默的把一只只笔削成火煤棒丢进铁盒里点燃了,色铅笔里含了蜡,火烧得不小,接着再把小画本撕了几页往火堆丢。

    靠,我感觉像往火里丢钞票,心里默默淌血。

    另外三人看我莫名其妙地升起了火,也都纷纷坐了过来。我没打算与他们多抬杠,子车还在研究那伸缩三角架,发出叽叽嘎嘎的声音。

    脑中突然灵感涌出,赶紧要谦肴帮我把那三角架拆了,相信拆三角架她一定是老手,摄影师嘛。在抛给冯心跟子车各一把美工刀,叫他们学我,把剩下的笔,木头部份全刨掉只留笔芯。我把那画油画的破布用美工刀给割成长长一条,再把笔芯与拆下的三角支架捆在一头,又在布上面淋了点亚麻油,那瓶油可是高纯度的。

    四个人忙了一会,弄出一只火把。

    盯着临时搞出来的简易火把,暗自祈祷这阳春的东西能给点力,不然我也没办法了。我把火把凑到子车面前,示意要他点火。

    不一会,火光窜升。你妈啊,还真能点着。我暗喜,就算不会念书,但耍耍小聪明还是有的。连忙催促着其他人动工,把其他支解下来的脚架加工成火把。

    后来又做出了三支火把,加上现在点燃的有四支,由于不知道这一支火把能撑多久。我们只好尽快上路半摸黑前进,沿着那石梯的底部走,也不算没方向。这次冯心与子车调位,换子车打先锋。虽然依然还身处黑暗,但我着实安心不少。

    这趟掘女娲墓完全是意外的行程,事先没料到要走那么多路,出门前并没有特别留意鞋子到底吃不吃脚,这会脚指被磨得有些不舒适。我微微皱了下眉,视线不自觉的全集中在子车腰上。

    “婯”

    老实说我并不认识这个字,学生时期我对字学中的异体字没有太深的研究,但为什么呢?

    为什么我会直觉那是丽呢?总感觉我看过那烙印,但又想不起在哪见过。越是强迫去想,就在快想起来之际,那感觉又消失了,头痛的很。

    我一定在哪看过,只是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