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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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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观众们互动,是歌手不唱歌时,保持场上的气氛最好的方式。

    三人并排站在舞台前,身边还有一个后台员工,他的手中拿着一个麦克风。

    从后台员工的手中接过麦克风,第一个男人想了一下,问道:“天依酱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啊?”

    洛天依思考了一下,惊喜的说道:“是包子哦,白白的,软软的,咬一口,还会有汁水流出来,最喜欢了!”

    观众们震惊了,会这样回答的人,绝对是真人吧?设定好的程序,是不可能知道观众们提出的问题的。他们此时已经不去在意第一个男人问出的白痴问题了,反而是因为得到了这一劲爆消息,雀跃不已。

    话筒从传递到第二个人的手中,这是一个带着眼睛的男人,杂草般的头发,略显褶皱的上衣,表现出这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但是现在没有人会在意他的穿着,只想知道他的问题:“初音酱,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人啊?”

    这个问题,让场下的人,兴奋起来,口哨声,呼喝声,差点将棚顶吹飞,知道偶像的喜好,才能投其所好啊!

    思考了许久,录音室里的月倩音隐晦的看了王明一眼,与此同时,舞台上的初音憧憬的说道:“应该是一个比我厉害的人,他要有极高的音乐天赋,会为我写歌,帮我编舞,会做饭,会赚钱……唔,最重要的是他要包容我!”

    “要求好高啊!”

    听了初音的话,台下的观众们一个个哭丧着脸,你的歌曲这么厉害,全世界跟你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能有几个比得上你的?果然,天才的世界,我们不懂。

    最后轮到叶静珊了,虽然很想问东方幻想乡的问题,但是看着眼前用萌萌的大眼睛看着自己的镜音姐弟,脱口而出的却是:“你们最喜欢的事物是什么?”

    “铃是姐姐,铃先说!”镜音铃举起手,上前一步,笑着说道:“铃最喜欢的事物是唱歌哦!第二喜欢的是弟弟。”

    连见姐姐说完了,也走上前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连最喜欢的是姐姐!”

    看着这对萌萌的姐弟,他们都笑了出来。大方的铃坦然的站在那里接受大家的视线,而说出了心中想法的连却有些躲闪,在姐姐的后面露出半个身子,一副“不要吓唬我”的样子。

    这种聊天,对于严格要求自己的月倩音来说就是一种放松,自己不需要分饰三角,只要表演好自己的初音就好,简直是太轻松了,有木有啊!

    此时,广场前已经聚集了几万人,有些精明的小贩,趁着中场休息的时间,打电话叫人运来一卡车的荧光棒。在这些人的心里,庆幸欣赏到了音乐的华章之余,还清空了积压的库存,赚得盆满钵满。

    初音绿、天依蓝、镜音黄,三种颜色闪耀在这广场上,形成了一条光带。

    直播间中,初音绿#39C5BB,天依蓝#66CCFF,镜音黄#FFFF00,满屏幕飘,大触们已经为各自心爱的角色找到了其对应的颜色编码,而他们发出来的字体也对应其颜色。弹幕也汇聚成了蓝绿黄的海洋,就如同那些观看直播的人,同现场观众一起挥舞荧光棒似得。

    …………

    时间悄悄来到了八点,随着演唱氛围越发火爆,妖都地方警局接到了维护治安的任务,听说现场有上万人,不得已之下,只好出动一个大队的人,前去维持治安。

    开车来到封道路段之后,移开封锁物,直接冲了过去。

    可是他们看到了什么?

    李强停下车,眼前的道路被电瓶车和自行车围成的大圈堵住,车已经开不进去了。

    感觉车停了下来,坐在后座的秦刚不解的问道:“强子,怎么停下来了?继续走啊,应该还没到吧?”

    李强转过头,脸上带着无奈,头疼道:“秦队,前路被电瓶车和自行车挡住,我们的车子开不进去了。”

    “什么鬼?”秦刚吐出了一句网络用语后,开门下车。刚从车上下来,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尼玛,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看着面前摆放的零零散散的电动车大阵,秦刚狠狠地拍了警车一下,他感觉自己差点被气出心脏病,这么多电瓶车扔在这,还有些没锁的自行车混在中间,秦刚第一次觉得,这电瓶车是个马路祸害。

    “把交警队叫来,让他们去里面了解一下情况。”咽下心中的怒气,秦刚恶狠狠的说道。

    “秦…秦队……”

    本来自己就在气头上,手底下这李强还吞吞吐吐的,火气腾地一下上来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们作为人民警察,要对得起身上这层皮。”

    看着平时很少骂人的队长,李强的脸上闪过一丝惧意,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交警队他们在一个半个小时之前就来了,现场的电动车摆成这个样子,就是他们的功劳。”

    “我靠,这些猪队友。”

    从车的副驾驶上下来一个女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一副精明干练模样:“队长,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见自己的副手也失了主意,秦刚也无奈了,“走吧,还能有什么办法?诶,这音乐会到底有什么好听的?”

    三人是广场东侧距离中心最近的大队,通过对讲机,秦刚知道,其他的几支队伍可能都扑街了,不是束手无策,就是成了一个忠实的听众……反正他们都靠不住了。

    三人对视了一眼,只能弃车步行了。

    此时的舞台上,初音她正在演唱甩葱歌。

    五天的时间,王明只准备了十一首歌,现在已经到了第十首了,虽然从现场的反应上来看,表演是成功的,但也正是因为表演太成功了,现在已经不好结束了。

    “如果这会场突然停电就好了!”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这会场拥有十台大功率发电机,只需要一台就能支持会场全力运行一小时,所以停电是不可能的。

    “诶,顺其自然吧!”

    甩葱歌是一首欢快的童谣,出自堪地那维亚的地方歌谣,后经初音演唱之后,爆红于网络,是早期的广场舞舞曲之一。

    虽然歌曲用的是霓虹省的方言,大多数观众就像听温州话一样,什么都听不懂,不过他们能听懂调子,能听懂歌声。

    歌声活泼而轻快,宛如天空中的一朵白云,随心所欲的飘着。调子虽然在往复,但是配合台上初音的动作,台下的人善意的笑起来。

    初音手中的麦克风变成了一根大葱,随着歌声挥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