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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带狼崽出山《十更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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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千憋着嘴,听着莫倾仙的讲述,一肚子官司,他现在恨不得将这里的水火精华都给拿走,拿到外面去绝对能赚翻了。

    “别逼逼,赶紧装好,带着你的小情人,去看看那头狼崽是否还活着。”

    听见莫倾仙提起狼崽,林千顿时就来了精神,当即也不墨迹了,专心的灌装着水火精华液。

    等林千将两种精华都装好被莫倾仙带出山涧时,就看到华雨晴小脸造的跟个小乞丐似的,正在小嘴流油的啃着一只山鸡。

    “丫头,咱矜持点成不,在这样吃下去,变成小胖猪,哥我可不要你了!”

    林千看着华雨晴的吃货相,心中隐隐有着心疼,人家堂堂华家大小姐,情愿在这里风吹日晒的苦等自己七天,这份情意林千怎能辜负。

    “你敢,臭流氓,大混蛋,人家吃的太饱站不起来了……”

    华雨晴用手擦了下脏兮兮的小脸,张嘴吐出一块鸡骨头,打了个饱嗝,优秀娇羞的说道。

    “来,哥背着你走。”

    林千蹲下身子,华雨晴幸福的小脸笑成了一朵迎风盛开的娇艳花朵,她在这里苦苦等了林千七天,终于将他盼回来了。

    “人家让你一辈子都背着我。”

    “好,别说一辈子,两辈子都不多!”

    待华雨晴趴在了自己背上,林千脸上洋溢着微笑,背起这个将自己心融化的蠢萌丫头,迈开大步向着外面走去。

    “大混蛋,雪姐不顾你离去,你会会恨她?我觉得雪姐是有自己苦衷的。”

    华雨晴双臂环抱着林千的脖子,甩着两只脚丫子,趴在林千耳边轻声的说道。

    “谈不上恨,人生总要有所经历,有缘无缘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我曾经喜欢过就成。”

    现在说起陈雪林千的内心中没有太多感伤与责怪,这次来也是他自愿的,本就是自己一厢情愿,爱一个人爱过就是爱过,不要因为一件事,而把曾经的爱转为憎恨,那样做无非是在侮辱爱这神圣字眼,也是在否定了自己的胸怀。

    “丫头,等回去后,我会送给你一件礼物,肯定是你们学医之人继续想要的东西。”

    “啥东西呀,现在给人家不好么?”

    华雨晴听到林千说有礼物要送给自己,当即便撒娇的想要快点看到礼物,但林千却摇头表示时候还没到。

    “大混蛋,好吧,那人家都在等等先,人家困了,要睡一觉!”

    “睡吧,我的背是属于你的!”

    林千将华雨晴身子紧了紧,背着她没有加快脚步,而是让自己尽量走的平稳,让这个担惊受怕了七天的傻丫头好好睡一觉。

    一路上,林千在没有遇到阻碍,背着沉沉入睡的华雨晴回到了之前和群狼交战的地方。

    心中一阵感慨,来的时候是八个人,等回去时只有自己两个人,三个永远的将生命留在了这里。

    看着已经被野兽啃食只剩下了一具骨架的头狼尸体,林千心中默默对它说了一句,便迈步按照莫倾仙所指引的方向走过过去。

    大约四十分钟过去,林千驻足停在了一处杂草一人高的草丛外,这里便是莫倾仙说的头狼巢穴所在。

    将还在熟睡中的华雨晴叫醒,将她从自己背上放了下来。

    “怎么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还记得,之前被一枪打死的那头狼吗?这里便是它的巢穴所在,我过来是看看它的狼崽是否还活着,如若还活着就将其带走。”

    林千简单的和华雨晴说了一下,便握着她的小手,用武士刀在前边劈砍出一条路,两人走进了草丛深处。

    走出去十几米后,两人出了草丛,面前是一个只有十几米高的小山包,在小山包周围有着很多动物残骸,并且在山包下的洞口处,还有着两头灰狼在守着。

    “嗷呜……”

    两头灰狼见到林千两人,都不禁如临大敌,口中不断发出威胁式的低吼!

    这两头灰狼便是之前围攻林千几人狼群中的两头,自然认出了林千便是曾经杀了自己首领的人类。

    虽然对林千很是惧怕,但却没有任何想要逃走的迹象,而是发出凶威想要迫使林千两人离开。

    “没想到,这些狼还能真心护主,那头死去的头狼九泉下应该欣慰了!”

    莫倾仙带着有些惊诧的声音在林千脑海中响起,随后对林千道:“把这两头狼赶走即可,想来头狼的幼崽还活着。”

    待莫倾仙话说完,林千让华雨晴退后,刚要准备上前将两头灰狼大跑,就见到狼穴中,走出来两道身影。

    一黑一白,两头只有两个月狼狗崽般大小,一个浑身毛发白如学,一个纯黑如缎子散发着经营光泽。

    “小男人,那个白色的狼崽带走,黑色的给它们留下,做下一代的狼王。”

    莫倾仙的话显然有点小激动,她对那头纯白身子有些柔弱的小白狼充满了兴趣,让林千将其带走。

    但下一刻,让林千和华雨晴有些惊诧的是,那头黑色小狼,竟然用头顶着白色小狼,给推到了林千近前。

    “小家伙,你这是想用你兄弟来交换自己的命啊!够聪明,有做狼王的潜质,中,我答应你了。”

    看到狼崽如此通人性,林千到是对黑色小狼崽喜欢上了,毕竟如此通人性的动物,任谁都会喜欢的。

    “傻叉,白色的是母的!”

    “啊!”

    被莫倾仙骂了一句,林千当即笑容僵住,看着蹲在自己脚下,雪白呆萌的小狼崽,那一双黝黑狼眼中有着一种人性化的可怜与畏惧。

    “麻痹的,难道这个白色的才是最好的?”

    林千当即没有多想,蹲下身子也不担心狼崽会突然张口咬自己,将其抱了起来。

    被林千抱在怀中,白色小狼崽竟然伸出粉色舌头,示好的在林千手上舔着,一只小前爪竟然抬起在林千鼻子上扒拉了一下。

    “小家伙就是你了,走跟爸爸回家。”

    林千一下子就喜欢上这头小白狼了,伸手在它雪白皮毛上抚摸了一下,随后对小黑狼道:“你小子倒是会做狼,把自己亲妹妹送人,想必你也算是狼族历史上头一个了。”

    “吼……”

    小黑狼冲着林千威风凛凛的低吼了一声,便摇着小尾巴头也不回的走进了狼穴中,另外两头灰狼则像是忠诚卫士一般分别趴在了狼穴两边。

    “得,您够拽,看在你妹妹的份上,咱不和你计较,丫头我们走了。”

    林千一手抱着小白狼,回身手牵起华雨晴的小手,便走出了草丛离开了狼穴所在。

    “千哥,把小家伙给我抱一会。”

    出山的路上,华雨晴看着老实趴在林千怀中睡觉的小白狼,眼馋的要自己抱着。

    现在华雨晴在林千心中有着和将芊芊一样重要位置,她的要求自然不会拒绝,便将小白狼交到她怀中抱着。

    突然变成了一个暖香怀中,小白狼睁开睡眼看了一眼,便翻了个身找了个舒服姿势继续睡觉。

    对此林千只能一阵好笑,他从来没认为狼这种生物,会如此的通人性,不过小白狼倒是让林千很是喜欢。

    两人一狼两天后才从大山中走了出来,林千没有在靠山村驻足,在清晨天还未亮时,背着华雨晴和小白狼从村边走了过去。

    正午阳光毒辣,在一条公路上,一个男人背着一个女人,脑袋上还蹲着一直小白狗,发足狂奔着。

    如此野性的一面,引来公路两旁路过的车辆行人都用一种看另类的驻足停车观望,有得甚至还用手机录制了一个视频,传到了网上去。

    “大混蛋,快点跑,前面就是咱们来时路过的县城了,人家要洗澡澡,吃肉肉……”

    “吼吼……”

    随着华雨晴的抗议传来,蹲在林千脑袋上的小白也发出了低吼声,表示自己也饿了!

    “两个小祖宗,哥哥我现在也饿的肚皮咕咕叫了,别催,咱们一会去吃大餐!”

    从山里出来,已经一天时间过去,因为两人身上造的实在太过肮脏,想要拦一辆车捎脚,都没人愿意。

    无奈下,林千只好用两只脚,背着华雨晴和小白,向着来时最近的一个县城赶来。

    十几分钟后,两人一狼终于进入了县城,在路边西瓜摊前,林千买了三个大西瓜,两人一狼坐在路边马路牙子上,狂吃。

    “小伙子,人生难免有不如意时,你还年轻,要坚强,为了你的妻子和你的狗!”

    卖西瓜老头,看着林千两人造的浑身跟五十年代逃荒似的,还有那只小白狗,一身白毛也变成白黑色,脏的让路人都捏着鼻子走过。

    狂吃西瓜的林千和华雨晴听到老头安慰的话,彼此相视一眼,都忍俊不禁的摇头轻笑不止。

    “大爷,您放心,我就算在破败,最后也不会像您一样在路边卖西瓜,最起码也得做个西瓜批发商。”

    吃完西瓜,林千站起身擦了把嘴,随手将一张五十元钞票仍在老头面前,笑着说了一句,抱起小白牵着华雨晴脏兮小手,迈步向着不远处一家时尚宾馆走去。

    “这小伙子心性很好,颇有老头子我年轻时的风范,不要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