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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东方小白

作者:天行一迹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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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有三贤。

    天牢诸葛长空,又叫诸葛卧龙,专好古,在朝廷为官的时候,效仿古人,长长劝谏炀帝以史为鉴,太过正直,因此为炀帝不喜,打入天牢,不悲反喜,认为自己这是正直的体现。

    在牢里也不消停,还在卧薪尝胆,编写史书,被仕林人士所敬仰,所以也排在荒野三贤之首。

    荒野三贤中第二位的是凤穴司马清华,又叫司马蛮牛,为人像一般牛一般,可也才华横溢,对朝廷更是忠心耿耿。在炀帝重建血衣卫时,他第一个反对,以头撞柱,行为之激烈,像疯牛一样。

    可他的身体也像牛一样,撞了柱子,头破了,柱子也坏了,人没死掉!

    炀帝大怒,发配小外天,去抵抗蛮族,现在人在小外天的战场。

    为什么要说这两人呢?因为在武夷山住着荒野三贤中的最后一位,醉狐东方小白,又叫东方狐狸,他不曾像前两位一样在朝堂做过官,可他的名气一点也不必前两位低。

    东方小白少年成名,在炀帝当皇帝前,他考上了进士。依照律例,进士,只要去吏部报道一下,就可以在朝为官了。

    可那时候炀帝上位,他立刻不做官了,别人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秦王(炀帝为登基前)轻佻,不足以君天下,再贪恋官位,可会丢了脑袋的。”

    当时人都笑他,他大笑离去。

    可后来炀帝在位十五年的所作所为,无疑狠狠地给了笑他的那些人一个大耳刮子。

    前年,十八逆贼刚刚崛起,别人问他,这十八人如何,他大笑,“这十八人个个人中龙凤,各有所长,如果处理不好,大燕的八百年根基危哉。”

    大燕有八百年根基,根深蒂固,固若金刚,所以群人又笑他,认为他徒有虚名,可后来派兵围剿的大厂公徐世贤因为收了贿赂,派的都是些误人子弟的将领。

    以至于后来,十八路逆贼越围剿越厉害,使之竖二之一北海被占,大燕四分之一的土地给十八逆贼给占据了。

    从此,众人再也不敢笑东方小白了,反而认为对方深藏不露,是个心思玲珑之辈。

    如今,这个东方小白有些狼狈,他年少出名,炀帝时养出浩然正气,至今已经有十年了,在这武夷山也该是占山为王的存在了。

    可是今天他发现他错了,今早,他跑步时,发现一处洞穴霞光大甚,多年经验,他知道是有什么宝物出山了。

    武夷山可以说是座半仙山,他住在这山中二十年,容颜未改,身体一壮如牛,每餐能吃一斗粮食,早知道一斗可是十斤啊。

    这二十年中,他也捡到了不少的好东西,可从没有任何东西能发出如此霞光,他不是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这是无主的东西,取了也没有什么。

    进入那洞,东方小白就后悔了,一群群凶厉的眼睛正盯着他,如果那是人类的眼睛,他倒也不是很怕,那是凶兽,是狼,一群狼。

    饿狼扑食,原本的东方小白是不知道的,但在那一刻他知道了,他运起浩然正气,初始,浩然正气也和以前一样,很是刚毅宏大,群狼不能近身。

    他也得意了起来,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深入,群狼近身不得,他就更高兴了,不断深入,浩然正气逼迫群狼让开一条道路。

    可渐渐的,小白兄发现不对劲了,狼群自动的给他让开了一条路,是自动,不是浩然正气的逼迫。

    小白兄想跑了,也不顾再向前走,急忙掉头,撒腿就跑,一阵阴风袭上了他的小腿,浩然正气也挡不住那阴气,他的裤脚被撕裂了。

    小腿也留下了三道抓痕,顿时鲜血淋漓,还好他反应快,即使掉头,不然这一下可能抓掉的就是自己的脑袋。

    抬头,那是一只白色的狼,在黑色狼群里鹤立鸡群,眼神之狠辣,是东方小白平生之所见,或许只有一人能比。

    那就是炀帝,那个带着帝王之气的暴君,白狼的额头一点红线,显得更加神秘和未知。

    冷汗流了下来,连寒毛都竖了起来,东方小白也顾不得疼痛,拼命的往外跑,所幸的是普通的狼也不能伤害他被浩然正气包裹的身体。

    那只白狼在身后追,白狼追的很快。

    一片树林里,东方小白被一棵大树所延展出去的根给扳到了,真是气人,下次一定把那棵大树给……

    狼牙已经在他的眼前,这狼嘴里的腥气已经能闻到了,东方小白想吐,但他不敢。

    东方小白故作乐观,干笑着,“狼兄,我们无怨无仇的,你不会杀我的。对吧?”

    嗷呜。

    狼张开血盆大口,想要一口将对方吃了。

    东方小白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片刻,睁开眼睛,想象中的疼痛没有来到,莫非这狼是个善良的动物,它没有杀我?

    “快走。”

    一个女子,白衣飘飘,样貌风华绝代,简直是那曾经见过的江南女子也不能比的,她挡在自己的身前。

    女子年轻貌美,力气却是不小,死死地抓住了那狼血盆大口,真是厉害,这是天神神力,美女救…救书生啊。

    东方小白想了很多,以至于人都没有动,还是倒在地上。

    “真是麻烦。”

    仙女脸上露出一丝不耐,紧接着东方小白就看见……看见一只白鞋,不,一只穿了白鞋的脚朝自己的脸飞了过来,越飞越快。

    “不要!”

    东方小白飞了,也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在一个洞穴里,经过了狼穴的事情,他急了脸就白了,一下子跳了起来。

    头却异常的疼痛了,他回忆起来了,自己貌似被一只白色绣花鞋偷袭了。

    “你醒了?”

    没有怜悯,甚至都没有情感,东方小白看着盘膝坐在青石上的仙女,眼睛已经泛起了泪花,以至于他完全没有看见那女子身后一只冲天的尾巴。

    “你今日看见的,是那狼妖看护的宝物,现在我和它能斗的旗鼓相当,但不日那宝物就快成熟了,我也就压制不住了。”女子一字一字道着,不含丝毫色彩继续说,“到时候,少不了生灵涂炭。你还是快走吧,如果可能通知一下这武夷山四周的百姓。”

    “这武夷山是座仙山,里面大妖不少。那狼妖不敢招惹,可武夷山四周,它却是可以祸害的了。”

    言语中,东方小白成功的套出了对方的姓名辛十四娘,是只修炼了八百年的狐妖,那狼妖叫柴祖,也是这武夷山修炼了八百年的大妖怪。

    妖修岁月,同样八百年的妖怪本应该旗鼓相当的,但狼妖肉食,吸收精血,所以功力一直稍微高辛十四娘一点。

    能救下东方小白,也是辛十四娘走运,柴祖害怕宝物被其他人所得,不想恋战,这才给了辛十四娘机会。

    接着就这样。东方小白带着特殊使命下山了,好巧不巧的看到陈子婴买下狐狸的那一幕。

    眼睛一亮,虽然不太懂修炼之道,但那小狐狸十分人性化的动作,无疑再说那是只妖精,一个狐狸精,呸,仙女打不过,咱两个还打不过吗?

    于是,神奇的一幕就出现了。

    一个书生急急匆匆的冲向陈子婴,脸上露出喜色,伸出双手准备强抢一只小狐狸,在光天化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