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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街狼头老大梁看死了,这个消息像是火烧燎原,两天之内,附近道上混的人都知道了。第二天,纷纷有人过来祭奠。
因为有一杆枪在,陈志南和其他两个堂主都不敢怎么样,我毫无疑问就成了看哥丧礼的主事人。
陈志南在闹,其他的两个堂主也在闹,现在看哥死了,整个狼头能真正压得住他们的,那就没人了。我虽然说是二老大,那也是在看哥提携下的二老大。
我看得出来,陈志南想当老大,不仅是他,就是龙三和李二狗,这两个堂主也想做老大。他们对看哥的死,甚至有一种欣喜,因为看哥一死,他们就有机会上位了。
看到这种情况,一种深深的无力,在我心里面萌芽。看哥一生义薄云天,铁胆忠肝,十几年过来,做到他帮主这个位,也没有抛弃原则,依旧把兄弟放在第一位。然而他到头来,把他真正当兄弟,也就只有寥寥几个而已。
幸好有王志这个不知来路的保镖在,不然的话,狼头肯定是乱成一团糟,没人能够主持大局,让道上的人看笑话了。不过这下真要谢谢潘曼香,不管她以前多么地无理取闹,这一次她出了不少力,确实是让我好感大增,改天有空了,请她吃一顿好的。
陈德明来了,他一身严肃的黑西装,高大的身体摆在那里,对人是一种震撼。
他走到看哥面前,把手中白花放到看哥胸口上,长长一叹,“唉,你怎么走得这么早?我都还没和你打架呢,以前斗了这么久,都没赢过你一次……你一路走好,下去之后,别这么好斗了。”说完,他摇头再一叹。
白衣妖男也过来把白花放到看哥胸口上,只是他没有说话,深深地望了看哥几秒,然后很认真地鞠了个躬,就退下了。
接着,有好多道上混的人来给看哥送花,说两句话。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看哥在道上的名声这么大,有这么多人认识他,佩服他。
诚然,看哥是道上这么多老大之中,最穷的一个,他的钱很多都分给兄弟了,不像其他的老大一样,榨手下的份量来利益自己。唉,其实严格上来说,看哥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大。
这一切都是在安静有秩序进行,来的人都很尊重看哥,没有怎么粗言粗语。试想也是,像陈德明这样的人,也佩服看哥,像张三北这样的人也怕看哥,还有什么人会不给看哥面子?
不过我也看出来了,他们对现在狼头没抱什么希望,都摇头叹息。
守夜三天之后,看哥盖棺,被运去火化,彻底与这个世界断绝关系。
看哥孤苦伶仃,没有亲人,我化身他的弟弟,帮他完成整个葬礼。
下雨了,又是绵绵的雨,偶尔刮一点微风,几百个人,在墓地山头上集中,好几十辆车,一路开过来,场面浩大,给足了看哥的面子。
看哥应该会开心吧,有这么多人来送他,也算是死后留名了。
曹翔好许多了,他站在我的身边,脸色十分不好看,看哥的死,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件伤心的事。
已经没有人哭了,都变成了沉痛和寡言,静静地给看哥送终。
有一种人,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别人的心中,毫无疑问,看哥就是这样的人。
在生前,看哥有一大堆优点,也有一大堆缺点,但不得不承认,看哥的人格魅力很大,即便是和他有仇的人,在心里也佩服他。出来混的人,道义是放第一位的,然而越混越就难保持这种道义,所以看哥这样的人,才会让人佩服。你可以说他蠢,但你却不得不去佩服他,因为他从一而终地讲道义。像张三北,我就不信他不服看哥。
最后,把看哥的埋葬,埋在他娘亲的墓旁,让他们两母子下去之后能够相见。
没了没了,跪在看哥墓前,饮尽最后一碗酒,往事一幕一幕地浮现在我面前,让我唏嘘不已。他走了,我的担子就重了,因为我要撑起整个狼头,成了扛鼎的领头人,面对各种波浪的冲刷。
世间再无梁看者。
当年梅艳芳离开了,被称为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她是香港的女儿,她一生历经坎坷,从遭受欺凌的底层歌女到备受尊重的一代歌后,她凭借自身的不懈奋斗取得巨大成功,其形象仿佛香港这座城市成长成功的缩影。
而现在看哥离开了,也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他的起落人生,还有独一无二的忠义性格,身先士卒的做事方式,是近代黑道的最后绝唱,他死了,就再也没有这样的人了。
看哥,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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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哥葬礼完成之后,我宣布,三天之后十二点钟之前,全部人要到总部集合,不来的,从此就不是狼头的人。
“多谢。”
“客气了,我只是服从命令而已。”
“呵呵,反正你帮了我,我只知道这个事实。抽烟吗?”
“组织不让抽。”
“那可惜了,烟可是个好东西。”
我燃上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畅快!
白天还下雨,晚上就晴朗了,月亮出来,晒得人有些热。
王志这个挺有意思的,刚看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是一个冷酷的中南海保镖角色,后来发现,他是一个挺健谈的一个人,很随和,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也是一个帅哥了。而且他的年纪也不算太大,三十岁出头的样子,身体结实得很。
聊过两句之后,我笑问,“你是军队里出来的吧?”
他点头,“待过几年,现在给小姐当警卫。”
我心里一跳,警卫,有持枪证的警卫,加上那晚直接把张三北吓尿的黑衣人,那潘曼香家里的背景到底是有多深厚?莫非还是军方的人?
“你是给香香当警卫?”我又问了一句。
他有些吃惊,不是吃惊我说小姐就是潘曼香,而是吃惊我对潘曼香的称呼。
“冒昧问下,甄先生你和小姐的关系是?”
“她是我朋友。”
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哦了一声。
看到他这个反应,我也有些懵了,怎么,难道他不知道我和潘曼香的关系,还以为我是潘曼香的男朋友?
沉默了一会,我忽然兴致一来,笑道,“能把你的枪借给我看看吗?”
我知道自己的这个请求有点强人所难,但我确实是想摸一摸枪,感受一下枪的冰冷,在前不久,我被张三北的一把高仿枪给吓得差点尿了。
他为难了,我也不强求了,笑道,“呵呵,我是开个玩笑的。”
然而我这么一说,倒是让他笑了,他竟然真的把腰间的枪交给我了。
“你别告诉别人我的枪给你摸过,组织会骂的,呵呵。”他笑起来两个酒窝很好看。那样子,有点像任达华。
“你有枪么?我怎么不知道?”我呵呵一笑,接过他的手枪。
入手有点沉,冰凉冰凉的,通体乌黑,看起来很酷。
摸到这枪,我有些激动,这可是枪啊,可不是什么刀剑棍棒。每一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枪械梦,我也不例外,很小的时候,我就幻想过,长大之后要成为一个军人,或者是警察,成为一个使枪的男人。
“这是QSZ92式半自动手枪吧?”我爱不释手地把玩着,笑着问道。
他没有惊讶,因为这本来就是很普遍的手枪,在网上随便可以搜查得到。
“嗯,它陪了我五年,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杀生。”
“杀生、杀生……好名字。”
我想到了什么,忽然把迅速地把枪口对着王志,然而让我奇怪的是,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这样微笑地看着我,十分地淡定。
把枪放下,我好奇问,“你们做警卫的,不是都有下意识反应的吗?”
他摇摇头,“你被我判定为安全。而且,你还没动,我就知道你想试探我了。”
靠,这么邪乎?
又把玩了一下,我恋恋不舍地把‘杀生’还给王志,随口问了一句,“王大哥,你杀过人吗?”
他很古怪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在说,你怎么问这种问题?
就在我以为他拒绝回答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让我冷汗唰唰流下的话,“没去数。”
尼玛,没去数,那就是说,他杀的人不止一个啊。
看着他刀削一般的硬汉脸,我知道,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有一种想倾诉的冲动,我又点上一根烟,笑道:“我也杀过人。”
或许有人会说我笨,在白道面前说自己杀过人,这不是他妈找死么?我只能呵呵。像王志这种人,他不是警察,潘曼香又是我的朋友,他肯留下来保护,那就说明认可了我。有时候,在天朝某些人眼里,杀人不过是风吹帽而已。
他没有什么惊讶的反应,只是淡淡地看着我,我继续说,“那一次我吓傻了,做了好多天的噩梦,差点就患上忧郁症了。”
“正常反应。”他淡淡一笑。
又聊了许多,夜深之后,女神打电话给我,我就回去了,只是我没有想到,在回去的路上,我他妈居然差点丢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