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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讲,目前秦奋肯定也不会清楚念力的终极理论。但是他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尽管学什么都不精,但经不住他知识面广啊,也就是爱好广泛。
知识面比较广的人有一个特点,论专业素养肯定是不行的,然而这些人一般都比较聪明,智商比较高,想东西比较全面。
自从得到念力之后,他就发现念力不需要依靠,不需要实际的物体作为踩踏的支撑点;也就是说,念力浮空的时候并不需要用他的身体‘抬’念力,这话反过来讲,在用念力举重的时候,他的物质身躯自然也不需要承受重物的反作用力,不然你以为就史蒂夫那小身板能够承受得住轿车的重压?
让他形容,大概就是念力直接踩踏在‘空间’这个概念上,玄幻一点的说法就是直接踩踏于空间之线上!
安德鲁他们几个完全是被常识限制住了,用佛家的话说就是陷入了“知见障”。
电影的原版剧情,也是几个人当中的史蒂夫这个平时脑子就比较泛活的年轻人首先勘破,先学会了飞行,然后那两个傻货才照猫画虎地学会了。要是没有这个样板学习,搞不好到死都还不清楚也说不定。
正因为是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常识都告诉他们,人是不可能会飞的,也许你能够从弱不禁风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IT男,经过艰苦锻炼以后可能会变成强壮无比的大力士,但是你再怎么强壮也不可能飞!
正如老师告诉他们,你无法抓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上来一样。
认真说来,很多时候很多我们认为困难无比的事,其实就是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去做,一旦做过之后,回过头来会发现居然这么简单?
正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发现这么好玩的事,任谁都不会无动于衷。
史蒂夫首先按捺不住,怪叫一声,如同炮弹一般往空中猛然冲去!
据目测,比飞人博尔特都要快三分。而且他这是由静止状态突然加速,所承受的加速力直接让他恶心欲呕,加之又被惊吓到了,直接是在空中脸色惨白。
……别问我黑人吓到了怎么会脸色苍白。
安德鲁和麦特这两个老表在下面张大着嘴,直接被史蒂夫的学习能力以及勇气征服了:“酷!”
然后这两个傻货开始在下面各种逗逼。
麦特用力的往上一跃,然后却表现的好似有一个隐形人把他往前拽一般,斜斜地往前直扑,自己吓得哇哇大叫,然后一个大马趴,弄得全身灰头土脸。
也许在这二货的心里,自己应该像是一只鸟一般往上一跃,然后振动翅膀展翅高飞;很显然,打开的方式不对,最后只弄了一个狗扑。
安德鲁其实也不比他好多少,他心目中的飞行方式是火箭喷气式,所以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念力往脚下喷。
要说来他这种方式也算是一条路子,因为念力有一个特性,不想让它碰到东西的时候,它是无形无质;一旦你想要让它作用在物体上的时候,它就又是无形有质,也就是看不见却碰得着。
不过按照安德鲁的办法来说,其实也就跟用念力做腿假装飞翔一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在半空中牛皮轰轰地飞着,突然路过的地面有一个坑,念力之脚被崴了,然后牛皮哄哄的人就歪歪斜斜地砰的一声掉下来……这是何等搞笑之事。
尽管一开始方式不对,但是好歹安德鲁也是往上“飞”了,后面想想也许不对,然后自然而然的用念力裹着身体,不再去想念力的下面没有依托怎么能够飞行这种无聊的问题。
这就对了。
他们在运用念力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以身体作支撑,反过来讲,只要用念力直接“托着”就可以飞了。
要不为什么秦奋老说他们被常识给限制住了。
地面上,麦特显然也没有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有两个好基友亲身示范,于是放开胆子奋力一搏,终于也是学会了慢慢的“爬空”。
就像小孩子刚刚得到玩具,一开始肯定是兴奋得不得了,甚至可以晚上睡觉都还继续抱着玩,成年人其实也好不了多少。能够飞行这种事当然是当之无愧的高.潮了。所以四个人都玩得很high。
只要学会真正的飞行方式之后,要学会熟练的飞行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也许在我们普通人想来,你就是学会熟练走路都要那么一两个月的时间,等而推之,要学会熟练的飞行起码也得一年半载的吧?
其实完全不必要。
咱们普通人学走路,那是一个单薄的竖立的条形物,只有两个下端的支撑点作为支撑的同时还要保持动态平衡,偏偏重心太高而且随时变化,种种限制下来当然很难学。
秦奋他们几个能一样吗?飞行的时候念力往身上一裹,甚至没有支撑点,因此根本不需要担心保持重心平衡的问题;接下来就太简单了,想往东就往东,想往就西往西,上下左右随意转折。
说句装逼的话:因为我“想”了,所以我就做到了!
因此,正经来说,虽然名为练习飞行,实质上只是简单的练习一下力量的释放大小,争取尽量做到收放由心而已,也就是小半天的功夫,一两个小时就已经差不多搞定。
由于时间还很早,几个人只是简单的吃了一点三明治薯片配可乐,权当是一餐了。
接下来,几个美利坚青年兴致勃勃地玩起了空中橄榄球,秦奋没多大兴致,所以有一搭没一搭地打起了酱油。
由于安德鲁几个学会飞的时间比原版剧情要提早一些,因此产生了一定的蝴蝶效应,倒是没有发生和原版剧情一样差点被飞机撞到的乌龙,大???家得以痛快淋漓的尽情撒泼。
天刚刚擦黑的时候,秦奋开始不耐烦了,还好这时候那几个也意识到时候已经不早,就有人提议回家。
秦奋哪能同意?他这一天主要就是等待这一刻,正可谓黑灯瞎火好办事啊。
于是这家伙就开始跟他们神神秘秘的嘀嘀咕咕,中心思想就一个:跟我来,有更好玩的。
对了,他这两天开始用英语和史蒂夫他们几个对话了。
要不怎么说,学习外语,语言环境最重要呢?这家伙之前在华夏学了十年的英语,到头来还是半个哑巴,没想到在这里短短不到两个礼拜就能熟练对话了。
当然了,被地洞里面的水晶照了一下之后,他秦某人的记忆力相对提高,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