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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人家有女名为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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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章人家有女名为诺

    有时候我们形容美人,会说:她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这其实不算夸张了,有些特别灵气的眼睛的确会说话,能长着一双会说大部分人都听得懂的“话”的眼睛,那么光凭一双眼睛就可以号称美人。而真正的绝色美人,不论男女,往往也都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比如紫烟。除了眼睛本身的硬件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准以外,还有一些特例,包括一些特别默契的情侣、伙伴、亲人,他们互相之间的确用眼睛“说话”就可以了。

    但是那是少数人的特权。

    季心长得很不错,五官端正,俊朗英武,多看两眼也是能引得小姑娘心头小鹿乱撞,但是他也的的确确还够不上绝色美人的水平。

    他的眼睛当然不会说话,就算是跟他的兄弟,离用眼睛说话也都还差的远。

    但是没关系,有小诺在,不管你的眼睛说的话别人能不能接收得到看得懂,但是她是一定看得懂的。

    只是一眼,小诺就很乖觉地回答:“桃源有学堂,所有想学的人只要不耽误工时都可以在去向夫子请教,十四岁以下的孩童更是只要想学就可以学,要是学得好,连衣食都可以由公中供养。”

    所以你也是这样?

    “我也是。”

    你在看什么书?

    “《论语》和《春秋》。”

    为什么?当下时兴的应该是《韩非子》、《商君书》和《申子》这一类的法家书吧?

    “神女说,当今之世的法律过于酷烈,若是遇到明君还好,一旦碰上像二世皇帝一样的混球,便是如今这幅局面了。我想,若是要治国,现在的法律这么严厉,还是宽仁点好,神女给我们讲的诸子百家,墨家和儒家最适合,可是墨家传家的种种作风又和他们的宗旨不大一样,何况,又不是谁都是圣人,可以做到兼爱非攻的。而且墨家传世的墨侠这种做法可以在民间推崇,但是官方是不可以承认的,要不然就是神女说的‘侠以武犯禁’,总会出几个衣冠禽兽和沽名钓誉的人渣,还是儒家合适,所以我就想读读儒家。”说着小诺自己都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随便说的,你不要当真啊。”

    季心很意外,真的非常意外。小诺虽然容颜娇美,言辞有据,但是她手上有厚厚的茧,都是做粗活留下的。他看她一眼她就会回答,这种举动明显是常年留下的习惯,她显然常年都处于这种必须乖顺问什么答什么的位置,而且小诺这个名字虽然不难听,但是这么乖顺,问什么答什么的女孩居然没有报她的姓氏和全名,如果不是她刻意隐瞒的话,最直接的理由就是,她没有姓氏。

    秦朝还保留了一些先秦惯例,贵者有姓有氏,贱者有姓无氏,男子称氏女子称姓。但是这个时候其实这种按照姓氏划分等级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了,大部分的百姓都拥有了自己的姓氏,没有姓氏的,一般只有一种人:奴隶。当然,在商鞅变法后的秦朝是没有奴隶的,一般奴仆虽然也是贱民,子嗣不能做高贵的工作,但是他们可以凭借军功脱离奴籍,还有出头之日,至少地位比要给主人殉葬永世不得翻身的奴隶强得多,他们也大多有了自己的姓氏。这个时候还没有姓氏的,就是奴仆中最低贱的一种奴生子,他们的祖辈是奴隶,但是在商鞅变法的时候私蓄下来,虽然名义上这些人还是奴仆,但实际上在户籍上是没有他们的,他们只能任由主人家生杀予夺,没有人能够为他们说一句公道话,因为他们虽然生活在秦国,但是他们其实是黑户,是不存在的。

    而且诺这个字在这个时代是地位低的人回答地位高的人的应词,相当于“是”,“我知道了”。起这样一个名字,可想而知里面没有什么好的含义。

    综上所述,季心猜测,小诺原本应该就是哪家的奴生子,不管是主人家倒了还是自己逃出来了。

    可是这样一个地位卑贱的婢女家奴,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在生死间拼搏的人,一般不在乎什么规矩束缚,尤其是身份这种东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季心欣赏小诺的忠心,更惊讶于她的见识,也怜悯她的出身,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心中不由得一顿,问道。

    书上的字都认识吗?都看得懂吗?

    小诺脸都红了,很不好意思地说:“有一些看懂,其他的都是猜的。”

    那我教你认字好不好?

    好,当然好。小诺的脸更红了,不过这回是激动的。

    可是怎么教呢?这下是真的为难,小诺再怎么天赋异禀,能够看懂别人眼睛里的话,可是还是要和生活联系的,眼睛又不可能发出声音来,怎么可能讲得出故事,解得了字词?

    不过这难不倒小诺。

    她趁着午饭的时候,她找到了回桃源歇口气的云烟,把自己的想法跟她说了一下,云烟问清事情只后,虽意外,但是给了她几颗药还是允了。

    季心中的毒,除了眼皮能眨两下,就只剩下眼珠能转。小诺把云烟给的药混在羹汤里,小心服侍他吃下之后,没多久他就能坐起来,说话写字了,只是下半身还是没有力气,不能走路。

    小诺虽然有桃源供养读书,但是纸笔在这个时代是很珍贵的东西,哪里能随便挥霍?她平时认字练字,都是在沙盘里用树枝写的。季心就从他随身带来的细软里摸出一点银钱,让小诺去买了竹简刻刀,他亲自教她运刀刻字。

    季心平素为人风趣爽朗,也是自幼就有学问的,虽然比不上文臣,但是教一个小孩子认字读读《论语》还是没有问题的,就算是在后世那种教育之下,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还未必能读的懂呢。

    季布有心要交,小诺专心向学,男子英武挺拔,女子灵秀聪慧,这画面美得像一幅画。

    很好,这气氛和谐的哪里还像是囚犯和看守?这简直是在度假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