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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姚倩倩和薇薇照例被请过去和墨明渊一起共进晚餐,然后在他那边休息。
墨明治睡醒后带着两名佣人提着两只大食盒过来,花篱以为他带饭过来,结果这厮是带了食材过来,亲自下厨。
花篱原本以为,像墨明治这样的富家少爷,就像养在深闺的千金一样,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想到这家伙的厨艺倒是精湛,不一会儿,三人面前便摆上了丰盛的晚餐,虽然只是西式的煎牛排和小土豆,外加一大盆什锦蔬菜沙拉,但却美味得令花篱差点没把舌头吞下去,连一向对外面的食物抱怨有加的胡利晋也默默将所有食物一扫而空。
深夜,整个墨家山庄一片沉寂,除了值班的安保人员,大部分人都安稳地陷入了梦乡,但是却有那么几个人睡不安稳。
午夜过后,墨老爷子和另外五个老头子被那名带走花篱的天妖族人一一拜访,每个人均被如下告知——你们私自掳走我的人并伤了她,本座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但念在并未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本座就随便让你们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得了,具体怎么个赔法,自然是金钱珠宝尤其是珍稀的玉石多多益善,至于交付的方式,你们就想办法名正言顺地交到花篱手中得了……记得,是名正言顺!那笨女人只是个普通人,不该让她知道的事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多嘴,否则本座一不小心失手烧了一两个隐世家族的据点,诸位可千万多多担待。
受此威胁,众老可谓是饱受煎熬,瞧那天妖族人的意思,是非得让他们下血本不可了。
钱财这些身外之物,对于拥有深厚底蕴的众老来说还真不算事,只要能平息天妖族人的怒火,哪怕让他们把半数家产奉出他们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但将一笔巨大的财富名正言顺地赠送给一个普通人倒是难为他们了。
第二天一早,六老便火烧屁股地聚到一起商量去了,虽然最后还是没找到合适的馈赠方式,但六老在赔偿价格上达成了一致,那就是,既不能让家族伤筋动骨,又不能表现得过于吝啬。
相对于众老的纠结与为难,花篱过得那叫一个惬意,因为接下来的两天是周末,在墨明治的强烈要求下,花篱又在墨家山庄多住两天。这两天,白日里胡利晋陪着薇薇整天不知跑到哪里玩儿去了,乐得清闲的花篱和姚倩倩便相邀喝茶赏花聊天,自在又逍遥。也不过几天工夫,花篱和姚倩倩俨然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已。
自从上次对花篱掏心掏肺的哭泣之后,姚倩倩发现墨明渊对她的态度改善了许多,虽然两人交流仍然不多,但她可以感受到,墨明渊在面对她时少了几分尖锐,有时,不意间对上他的眼睛,意发现他的眼中蕴含着脉脉温情。
虽然诧异于墨明渊的改变,但习惯了用骄傲来掩饰内心脆弱的姚倩倩权当不知情,面对墨明渊时仍是保持一贯的冷淡。
两天后,花篱和胡利晋随墨明治离开墨家山庄,投入到了正常的生活轨迹当中,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偶尔拉着胡利晋逛逛街。
一个月后,胡利晋在自己的房中利用结界隔离出了一小片空间,拿出这段时间以来收集的各种药草捣鼓出了几颗黑不溜秋的小药丸,欣喜之余,胡利晋顾不得收拾房中残存的药渣子,灰头灰脸地就跑到楼下找了一瓶昆仑雪山冰泉水拧开,往里面扔了一颗药丸,几乎只是一瞬间,乌黑的药丸溶解在水里,整瓶水赫然变成了碧绿色。
胡利晋一口气将那瓶水喝光,长出一口气,喃喃道:“这祛病药丸算是炼制成功了,只是这些药物所含灵气太少,也不知道能起多大作用,上次生病产生了一定的抗体,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段时间感觉抗体几乎消失殆尽了,要是不能及时找到天星木,可能还会再次生病,希望这一次不要太过严重才好!”
胡利晋叹着气把剩下的几颗药丸装进了一只小巧的玻璃瓶里,塞进橱柜最里边的角落里。
清洗干净了手和脸,想着花篱快下班了,便顺手倒了些大米进电饭锅胆里准备煮饭,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刺耳的门铃声。
放下锅,胡利晋嘟囔着走去开门,在看到门外一字排开六名老者时,不禁呆了呆。
将六个老家伙迎了进去,这帮家伙竟然将这里当成了自己家,一个劲地到处晃荡,从房前到屋后,从楼上到楼下,从阳台到卫生间,每一个角落都看得异常仔细,看他们专注的模样,似是恨不得将花篱家的每一个墙洞,每一道缝隙都记在了脑子里。
胡利晋对于这帮老头子的怪癖甚是无语,索性不管他们,径自回到厨房里继续淘米。
不想米还没淘洗干净,一张胖胖的脸凑了过来,“小家伙煮饭哪,多加点米,爷爷们今天的晚餐就在这里吃了。”
胡利晋嘴角一抽,对于某些光明正大来蹭饭的老家伙虽无好感,但转念一想,还是乖乖加了六个人分量的大米入锅。也幸好花篱家的电饭锅够大,八个人份的饭刚好能煮。
很快,花篱下班,竟然又是墨明治送她回来。
那厮送人似乎还送上瘾了,他送给花篱的那辆机车还没开始骑就几乎淘汰了,最近花篱抱怨天天挤公交上班太烦人,这厮竟然每天一大早就过来接花篱上班,偶尔还趁机在这里蹭一顿早餐,弄得胡利晋烦不胜烦,连早餐也懒得弄了,结果最近一个星期,墨明治俨然成了花家的专职煮夫,一来就自动系起围裙进厨房做早餐。
就算再迟钝,胡利晋也发现了墨明治的不同。以往,胡利晋总能在墨明治身上感觉到某种企图,即使如此,他也不觉得墨明治有多讨厌,可现在那种明显的企图不见了,胡利晋反倒觉得墨明治无比惹人讨厌。
见众老都在,墨明治留下来吃晚饭的理由就变得十分充分,于是,花篱的家变得十分热闹。
到了准备菜肴的时候,花篱有些犯难了,家里一向只有两人个吃饭,存货不多,在冰霜里翻找了半天,结果只找出了半截火腿香肠,一块牛腱肉,几个鸡蛋。
拿这么点东西招待客人委实寒碜了点,于是花篱讪讪地拿了钱想要出门买菜,结果被一伙老头子扯着说不用了,他们来就是想尝尝鲜,看着房前的蔬菜水灵,六个老头一人揪了一把蔬菜拿回屋里,交给墨明治这位专职煮夫。
对于奴役墨明治,六老那是淡定得不要不要,一会儿要求他把胡萝卜切成展翅小鸟状,一会儿要他把葱叶切成头发般的细丝,一会儿要他把白萝卜雕成花朵状……
在六老的“帮忙”下,墨明治的厨艺超水平发挥,愣是将有限的食材做成了十二道精美的菜式,直吃得六老大呼过瘾,连叹白活了这么些年岁。
吃完饭,众老并不急着离去,又在花篱家到处闲逛,还招来墨明治端茶倒水。花篱实在弄不懂这帮老爷子的心思,按理说她家也就算得上一座破庙,这六尊大神同时降临到这座破庙,说没有原因打死她都不相信。
事出反常必有妖!趁着空隙,花篱把被众老使得团团转的墨明治扯到一边,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结果这厮肩膀一耸,“你问我,我问谁去?”
然后,然后花篱便见到一堆白发苍苍的脑袋堆在了一起,围在她后花园一丛杂草上发出阵阵自带感叹号的短音符。
“哇!!!”墨老爷子式感叹。
“呀!!!”胡老爷子式感叹。
“啊!!!”滕老爷子式感叹。
“嚯!!!”孔老爷子式感叹。
“呵!!!”樊老爷子式感叹。
“哈!!!”晏老爷子式感叹。
好奇心有皆有之,花篱也不例外,于是她也凑上前去,六颗花白的脑袋加上一颗黑溜溜的后脑勺凑在一起,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视线之下,是一丛长着红色斑点且极富光泽的的丝绒草。类似的丝绒草花篱曾经见过,在南方的一此山上,整座山都长满了这样的草,远远望去,如烟如雾,如果是桃金娘盛开的季节,红的粉的白的桃金娘在及膝的丝绒草丛中约若隐若现,美得如同仙境。
花篱也不知这丛丝绒草是怎么长到她的后花园的,这丛丝绒草除了光洁的茎干上鲜红的斑点,似乎和南方随处可见的丝绒草没什么区别,之所以留着它,也是看它和旁边的红杜鹃相得益彰。
“泣血丝绒……”
“果真是泣血丝绒啊!”
“这等宝贝怎么长在这里?暴殄天物啊!”
“可不是……”
“……”
六个老头子你一句我一句喋喋不休地说着,花篱听了没一会儿,总算弄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丛长着红色斑点的草是宝贝,是大宝贝,是很值钱的超级宝贝。
当花篱饶有兴趣地问了一句,这丛草值多少钱,墨老爷子没好气地说了一句,要是这东西在他手里,至少能卖三百万。
“三……三百万……”
花篱也是无语了,感情她家这与周围无二的老房子还是个天然的宝库不成?上次随便送给墨老爷子的兰花竟然值八百万,现在这一丛杂草竟然也能卖三百万,这也太玄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