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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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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郑重地把它交到我手上,好像完成了一次伟大的交接仪式。我问元宝这是什么玩意儿,元宝说来不及跟你废话了,你只需记住命在此物在!他让我赶紧走,并且嘱咐我,最近一段时间,如果他不给我打电话,我绝不能主动联系他。

    我知道元宝这次是遇上大麻烦了,我俩都彼此心照不宣。但我不想输给这沉闷的气氛,我就调侃道,你这臭小子,刚才还被你感动得稀里哗啦,这不,屁股还没坐热呢,你就撵我走,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走在霓虹闪烁的城市夜景中,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仍是天地间的一份子。

    路过公路边的一处绿化带时,我手握命根子撒了一泡热乎尿,并饶有兴致地甩动着给那些枯花败草施肥。也许那一刻,我曾希望它们能死而复生吧?我自哂道,你算哪门子邪气的源头?你若真会滋生祸根倒好了。

    自从我锒铛入狱之后,林小雅便杳无音讯,如今已是物是人非,不知她现在飘落何处,过得开不开心。

    一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满脸络腮胡子的流浪汉正站在绿化带尽头的一个环卫垃圾箱旁边翻找东西吃。他佝偻着身子,歪着脑袋偷瞄我,脸上挂着神秘的笑容,嘴唇外翻,露出几颗焦黄烂黑的牙齿。

    他的发型很有个性,从脑瓜顶中间一分为二,看上去泾渭分明。左半边光秃秃一片,右半边的头发则像疯长的荒草一样。

    好奇心驱使我走了过去。

    流浪汉从容不迫地从地上捡起一个烟头,问我借火。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红将”递给他,并替他点烟。他盘腿坐在地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从怀里摸出一面长满铜锈的青铜古镜。

    借着路灯投射下来的光,他开始用夹烟的手指梳理像鸡窝一样的乱发,他是那样仔细,以至于烟头烫焦了他的一卷头发,他都没有发现。

    我正要提醒他,他却突然出口成章:对鉴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小康!

    接着,他抬起头用迷离的眼神打量起我来,然后又用唱京剧的腔调唱道:哇呀呀呀……小青年,我已备好了菜,你可有酒?

    我登时愣住了,流浪汉以为我没听清楚,他把刚从垃圾箱里翻找出来的一个鱼头小心翼翼地放在铺好的一张报纸上,然后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我的心好像被针刺了一下,像个做错事的迷路的小孩,脚底抹油,转身一口气跑出几条街去才敢停下来。我抬头仰望星空,气喘吁吁地说,哎……见鬼了。

    一阵刺耳的鸣笛声穿越整座古城,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举目四望,怎么来到火车站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一家网吧。我挑了个靠近空调的位子坐下来,重温了一遍星爷的经典之作《喜剧之王》。

    当剧中主人公尹天仇对着大海喊“努力!奋斗!”时,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差点跟着他一起呐喊。

    身子逐渐暖和起来,微微泛起困意,遥想当年十七八岁的童狡,连续上几个通宵,一腔热血激情可曾消减半分?而今只过了十年,便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了。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难道我真的老了,我还不到三十岁啊!

    我走出网吧,看到网吧斜对面的一条深巷两边竟是按摩房和足疗店。几个穿着暴露的失足女郎站在门口卖弄风骚。一群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他们或衣冠楚楚,或獐头鼠目,或三三两两,或单独行动。有的跟风尘女子打情骂俏一番后被她们拉进店里;有的装作若无其事地从门前路过,不一会儿又偷偷折返回来,再被她们拉进店里。

    风将一个易拉罐送到我脚边,我飞起一脚,不知踢到哪里去了。只听见“乓啷”一声响之后,正坐在车站广场中央广播塔四周台阶上拥吻的一对小情侣如惊弓之鸟般跳将起来。

    那个头上涂着黄漆的小杂毛对我指指点点,骂骂咧咧。我很生气,我要过去削他一顿。我走到他面前时,他刚把手机从耳边移开,气焰十分嚣张。我正想说老子可是刚从里面放出来的,话到喉头却哽住了。我看到又有几个小杂毛从网吧里冲出来,他们把我围在中间,一个个摩拳擦掌,来者不善。

    我看着那对情侣,赔笑道,不好意思,耽误你俩亲嘴了。我有罪,我会好好接受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俩继续吧。我拨开人群,灰溜溜地逃走了。身后传来一阵胜利的欢呼……

    我在火车站周围找了一家简陋的小旅馆落脚。因为所有客房都是一个破败模样,根本用不着费脑筋去挑选,但是我一直把“五”当作自己的幸运数字,所以我当晚就选择下榻在五号客房,隔壁四号客房住着一对性欲旺盛的男女。从他们嘿咻的频率来判断,有可能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妇,也有可能是一对野鸳鸯,但绝不可能是一对被平淡婚姻榨干了激情的老夫老妻。

    正如元宝所说,这样无私奉献的表演一开始确实能缓解旅途疲劳,但是毫无节制的寻欢就成摧残神经了。

    我用兜枕(方言,枕头)捂住脸,再蒙上被子,结果收效甚微。我拍拍墙壁,仿佛是故意向我示威,隔壁的声音竟有增无减。

    就在这时,我听到住在我对面的一个男旅客开了门,他应该是径直走到我隔壁房间的门口了。他砰砰敲着门,粗门大嗓道,半夜发情学猫叫,还他妈让人睡觉不!

    隔壁立刻变得鸦雀无声,总算消停下来了。

    我睡意全无,就拿出元宝交给我的东西,我倒要看看是何宝物,竟让元宝看得比命还重。我拆开层层缠绕的布条,数道金光乍泄,顿时刺得我眯起了眼睛。这居然是一把精美绝伦的金刀!说它是刀,其实它看着更像是一把大约三十厘米长的刀刃略呈弧形的匕首。

    只见刀鞘上用金银丝线精心编织出巫师围着篝火转圈狂舞、骑士纵马驰骋狩猎、貔貅健甲冲锋陷阵等栩栩如生的图案。画面中的人物几乎无一例外都身穿胡服,想必这把金刀原来的主人定是一位少数民族的英雄无疑。

    再看刀柄上镶嵌着九颗闪闪发亮的宝石,两条金龙盘旋腾飞,与其中一颗最大的红宝石组成“二龙戏珠”图案。刀柄末端刻着莲花云纹,顶端刻着阴阳鱼太极图。雍容华贵,佛道兼容,奇哉怪哉!

    刀出鞘,顿感寒气逼人,锋刃晃眼。刀面处铸上了一行诡异的难以识别的古文字,但很明显能看出这既不像甲骨文、金文,也不像篆隶楷草行,它应该也是某个少数民族独创的一种神秘文字,说不定早已失传已久。

    我眼睛一亮,立马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打火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打火机,其内部暗藏玄机,为了能伪装得天衣无缝,我很是花费了一番心思对打火机的某些零件进行改造。

    打火机的表面包了一层透明水晶,水晶之中有一个火柴盒大小的诡异图案,正反两面都清晰可见,仅从外表上看它跟一般的打火机并无二致。

    水晶中的图案正是我们家当作传家宝的那尊小石佛。因为它只是用一块普通石头雕刻而成,并不是用什么名贵的玉石珠宝打造的首饰,冬天有棉衣遮挡还好,到了夏天挂在脖子上,一方面总感觉自己很另类,另一方面又招来路人怪异的目光,让我很不自在。于是我平时几乎都把它贴着胸藏在上衣最里面。爷爷说小石佛是我的护身符,不能离身半步,否则会招来灾祸,后来我干脆将它与打火机组装在了一起。

    我仔细盯着这尊双头四臂小石佛,猛然发现其中右边的一只手握着的弯月宝刀跟这把金刀简直一模一样!就连刀身上刻着的神秘文字也一样。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我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我将三枚面值一元的钢镚儿摞放在床头柜上,用金刀砍下去,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砍成了两半,真是削铁如泥!

    我小时候常听家族里的长辈私下议论,他们说慕容氏家族世代珍藏一把金刀,传女不传男,即由族中子弟之妻出类拔萃者,挑选三人按年轮流保管。刀在人在,奉若至尊。

    至于此刀为何会落到元宝手里,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元宝倒是无意间向我透露了一点秘密:金刀是某位皇帝的心爱之物,曾经主宰一个帝国的命运。它改写了历史,留下一段让人不禁扼腕叹息的悲剧传奇。

    我是一个好奇心极重的人,说白了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狂热的冒险基因。在我没见到实物以前,我就对那把金刀痴迷不已了。

    虽然那仅是存在于幻想中的一个美梦,但却无时无刻不在引诱我去揭开它的身世。就像我必须揭开自己的身世一样,我的人生就是在一个套一个的迷宫中探索前行,摸不清起点,望不见终点,只有一路走下去,耗尽平生之力去解开那个你最想知道的谜底,你便活出了自己的价值,你便悟出生命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