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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别让他拿到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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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雷勋还没冲出两步,已经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一只脚踩到了他的后背上。

    雷勋要爬起身,可是背上的那只脚有如大山一般沉重,他根本动弹不得。

    他抬起头,看到了李志轻蔑的脸。

    李志微笑道:“说吧,真的要造反了吗?”

    雷勋被他踩得几乎出不了声,仍是拼尽全力道:“要。”

    李志脚上一踹,将雷勋踹得打了个几滚,雷勋如遭雷击,痛彻心肺,痛得忍不住叫出声来。

    李志道:“我还以为是硬汉子呢,怎么也叫得象杀猪一般难听?”

    雷勋咬紧牙关,强忍疼痛,却不回答,挣扎着爬起来。豆大的汗珠开始从额上滚落,显然十分痛苦。

    “说吧,还是要造反吗?”

    雷勋忍着痛,擦擦汗珠,朗声答道:“要。”

    李志又踹出一脚,雷勋此时已经注意到他的出脚,可是没想到李志的出脚突然而又迅捷,他竟然无法躲开,被踹得连在地上滚了好几滚,才停下来。雷勋吃痛,这一回咬紧了牙关,不肯叫出声,还是爬起来,可是经这两下,身体痛得冷汗如雨,浑身发抖,几乎站不住。原来这李志的内力也是不低,踢的时候,力道散向身体各地,所以他此刻比挨第一脚时更痛,而且现在是浑身都痛。

    很多妇女的眼里都已经涌出了眼泪。

    李志道:“要造反的人,却连我这普通的一脚都受不了,这上天是怎么回事嘛,瞎了眼了,怎么就派出这样一个废物来造反?”

    雷勋咬牙道:“我目前的本事,确实不如你们。但是,只要我活着,我总有一天,会让你们闻风丧胆。”

    李志冷笑道:“是吗?很遗憾,你如果想要强大,唯一的可能就是借助神秘流,可惜所有神秘流泉都在政府的管制之下,你恐怕没有任何机会的。”说话间,嘴在雷勋身上不断拖压,雷勋咬紧牙关,已经说不出话来。

    李志道:“看你痛成这样,算了吧,不折磨你了,你就说一句,这些老百姓全都该死,我就放过你,不踢你了。

    雷勋冷笑道:“可惜,我只会说一句,该死的,是你们,你们丧尽天良,死有余辜。”

    李志怒道:“好硬气,我喜欢。”脚从雷勋身上挪开,雷勋从地上爬起来,刚刚站稳,李志叫道:“看准了,别怪我不提醒你,我又要踢了。”又是一脚踹出。

    这一脚踢得更狠。

    雷勋不是不想躲,可是他的身法跟李志的脚法比起来,还是差了大截,依然还是被踹翻在地,这一回滚得更远,滚了十几下,终于停下来。

    雷勋咬紧牙关,痛得已近乎麻木,可是仍是顽强着,咬着牙关,缓缓从地上站起来。当他爬起来时,眼睛的余光扫到了旁边,一瞬之间,他的痛楚有所减弱。

    旁边,竟然是一堆枪。

    李志的冷笑声再度传来:“怎么样,说吧,说老百姓该死,杀得好。我就放过你。”

    雷勋咬着牙,忍着痛,冷笑着回敬道:“可是,我不会放过你。”

    李志气极而笑,冲过来,又是一脚。

    这一次,雷勋连躲都不再躲,直接被踢翻,然后,他滚得更快,滚啊滚,一直滚向那堆枪。

    刘营长冷眼看着雷勋被踢,心情很是愉快。可是,他突然觉得雷勋的这一次滚动,好像是有点不一样,根本象是主动滚过去的。

    他怎么会主动滚那么远?

    刘营长眼睛往前一看,看到了那堆枪。

    难道,他是想用那堆枪?

    对于新天下人来说,枪是一种陌生的东西,是在将近二十年前,由地球人带过来的一种东西。

    而那个时候,新天下人对任何武器都还没有概念。这种远距离杀人的武器,无疑令人震惊。于是,首批使用这种武器的地球人,向外宣称这是上天赠给他们的礼物,因为上天无法忍受新天下的愚昧落后,要彻底改变新天下的状态,所以给他们派送了这样的武器,以便征服新天下,建立新世界。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枪被称为天枪,被刻意进行神化。都说由于这种武器是上天所赠,没有慧根的人是没办法掌握的,必须是被上天赋予使命的新世界的支持者,才能让这些枪驯服,否则无法掌握。

    事实上,很多新世界政府的反抗者也曾经在战场上得到过枪,然后发现,这种东西确实不好掌握,几乎没有几个人能打准,由于在战场上得到的枪,弹药非常有限,在耗尽弹药之后,他们发现还是无法用这种东西命中目标,于是也相信了这种说法。

    其实,由于新天下的资源和地球不一样,军方发现子弹制造相对并不方便,所以也减少了弹药方面的配给。出于各方面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成本),军方在枪法的训练上,也并不积极。而且军神入主军队之后,他对于枪非常不屑,大力推广军队习武,而且军方发现,确武功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武器,所以以武功为主,枪法为辅的思维成为军队建设的主要思想。加上造枪技术落后,目前只能造出不具有连发功能的步枪,而且一次只能上一颗子弹,中距离的连续杀伤的能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更不要说与近距离时的一扫一大片的武功相比,这些都太大地打击了士兵们用枪的信心。如果不是枪有极强的象征意义,军方早就取消枪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了。这就是即使是特种兵,他们的命中率也不高的真正原因。

    所以,在新天下里,几乎没有人会将枪支作为首选武器。所以,即使在刚才危险之际,郑冲及其手下们,也没有人对扔到一边的枪看上一眼。

    眼看雷勋就要滚到枪边,刘营长突然想起华司令的一句叮嘱:“此人在地球上曾跟随特种部队练过,枪法拳法成绩都在优秀级别……”也许因为他的拳法糟糕,所以对于他的枪法也顺便鄙视了,可是稍为认真的想想,他的拳法是糟糕吗,好像不能这么说吧,他只是没有内力而已……

    他急忙叫道:“李连长,马上把他抓住,不让他去拿到枪。”

    李志笑道:“拿就拿嘛,枪而已,难道他还能玩出花来?”

    刘营长厉声道:“服从命令,否则以抗命论罪。”

    李志见他如此严厉,看来是动真的了,急忙纵身飞向雷勋。

    他的轻功虽然比不上刘营长,但是也属于上乘级别,速度当然是飞快。

    然而,雷勋也听到了刘营长的命令,他一下子爬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那堆枪。

    还好,刚好李志那几脚,虽然踢得很痛,但李志考虑到他的承受能力,生怕把他踢死,无法向少帅交待,所以踢得相当讲究,让他大痛之余,并不给他造成重大内伤。这样当他忘却痛楚时,竟能让运动能力不受影响。

    李志飞在空中,他在地面跑,两者的距离在明显缩短,当然,与此同时,雷勋与那一堆枪的距离,也在迅速靠近。

    大家都在看着这一幕。

    这点距离,真的可以决定今天这一场会议的最终结局吗?

    如果被李志率先抓到,一切希望当然是就此落空,可是即使雷勋抢先拿到了枪,就有希望改变这个局势吗?那可是天枪啊,是上天赐给征服者的宝贝啊。

    感谢在刘营长下命令后,李志的那次迟延。

    如果一听到命令,他就立刻飞过来,雷勋根本就没办法接触到枪,因为速度的悬殊实在太大了。

    可是那一丝迟延,给了雷勋一个机会,也给了新天下一个机会。

    眼看李志就要扑到之际,雷勋突然就地一滚。

    这一滚,完全避过了李志,而且直接滚到了枪支前,然后雷勋顺手抄过一支枪,连头也没回,枪往肩后一扛,开保险,扣扳机,一系列动作干脆利落,熟练轻松,无比潇洒。

    而李志,看到雷勋这么一扑,就知道他要扑过去拿枪,所以立刻沉身落地,猛扑过来,要抢先抓住雷勋。

    呯的一声,枪响了!

    这是雷勋在新天下打出的第一枪,这一枪竟然是向身后开的,开得惊世骇俗,不要说瞄准,连眼睛都来不及往后看,没错,他开枪时,眼睛根本没看一眼目标,就这样开枪了。

    在新天下,还没有人这样开过枪。

    这样开出来的一枪,真的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