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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他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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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声震惊了整个会场。

    不仅因为这是新天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开枪方式,更是因为,这是在战场上,第一次打向新世界政府的枪。

    而且,打中了。

    这一枪他连看也没看,却直接打穿了李志的心脏。

    李志惨叫一声,倒在血泊中。

    众人目瞪口呆,这样出的枪,也能打中人?当然,也许可以理解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毕竟他开枪时,李志已经逼得太近,虽然没看,也应该能猜到,面对近距离这么大一个目标,直接命中,好像也是应该的。可是,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又有几个人能这么从容迅速地完成上保险,枪口对准身后的人,又加上扣扳机这一系列动作?

    这起码说明,雷勋至少对枪是熟悉的。

    雷勋把枪扔开,顺手抄了第二把枪,因为这枪每打一发,都需要上子弹,而他没有子弹,好在这里的枪堆了一整堆,用完就换,非常方便,随后他回过头来,站起身,正好看到李志摔落在地。

    雷勋淡淡道:“抱歉。”一脚把李志的身体踹翻过来,看到了他身上别着的手枪,当即弯下腰拿这手枪。虽然说手枪的杀伤力比步枪要小,但是起码有连发功能,在近战时有更大的优势。

    就在他弯腰之际,谁也没注意到,一个士兵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

    那是李志的亲兵。

    混战之初,为了不误开枪惊醒怪物,刘营长让大家把枪放在一边。刚才李志命令特种兵往两边城墙撤退,士兵们平时就没有随时带枪的习惯,很多人也没把枪拿走就往两边撤,这样也好减轻负担,所以只有少数士兵先来拿枪。

    李志的亲兵,则是由于刚才根本没有参加混战,所以并没有让枪离手。眼看着李志被雷勋这样枪杀,心中暗恨,就准备杀了雷勋,替李志报仇。

    就在他准备扣下扳机之际,却被雷勋一眼发现了。

    由于长期跟特种兵训练,对于枪口下潜着的危机,雷勋会特别敏感,就连当年的教官,也觉得他对于潜在危险的本能反应超过了常人。李志的亲兵虽然没在站到前面,而是潜在一些士兵的身后朝他瞄准,他还是感觉到了。

    他立刻一矮身,同时又是就地一滚,这是他以前训练时经常用到的一个动作。

    与此同时,李志亲兵的枪响了。还好雷勋刚好一滚,这一枪没能打中。

    李志的亲兵赶紧上弹,准备再来一枪。

    可是就在这时,枪又响了。那是手枪的枪声。

    李志亲兵倒下。虽然是手枪,可是直接爆头,打得太准了,与步枪相比,杀伤力方面的折扣也被补回来了。

    雷勋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枪还冒着烟。

    这一枪,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特别是女人们,脸上都起了红晕。男人们震惊的是他的枪法,女人们则是震撼于他的开枪时的姿势,完美的造型,简直可以定型成一个雕像。

    这不是上天赐给征服者们的礼物吗,不是只有征服者才可以使用的宝物吗?

    可是这一件宝物,征服者们,从来没有人用得这么神奇过。这么准确,而又能这么潇洒。

    因为他从就地一滚到跪定开枪,只有两秒的时间,而用来瞄准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半秒,不,简直就没时间瞄准过。

    而这里特种兵们的瞄准用时,平均为五秒钟,如果能在三秒内完成瞄准开枪并且准确命中的动作,那就是神枪手级别了。

    可是雷勋,根本就没见他怎么瞄准就开枪了,偏偏还命中了目标,不,是直接爆头,比起简单的命中目标,还要更加神准。

    更别忘了,他的手枪还是在一滚的时候顺手拿到手的,在一滚之际,他完成了所有开枪需要完成的动作。

    雷勋站起来,吹吹枪口,对着刘营长道:“刘营长,请你马上中止执行所谓的清场令。”

    其实,在他打出这一枪之前,他也没有把握,因为不知道新天下的瞄准系统跟地球上的是否一样,手感是有区别的,因为这种标准的二十响,在地球上已经被淘汰。现在特种部队用的不是92式就是07式。所以第一次使用这种传说中的驳壳枪,雷勋并不是特别有把握,好在他知道这里的人的枪法,使他有一定的容错空间,可以进行矫正测试,没想到运气居然不错,一枪命中,这证明他以往建立起来的枪感是可以直接用在二十响上的。

    刘营长冷笑道:“雷勋,你觉得你真的可以凭你的枪,扭转眼下的这个局势吗?”

    雷勋道:“我不保证,但是如果我扭不转,我有能力首先杀了你。”

    刘营长道:“笑话,你觉得你想杀就杀得了我?我会站着让你来杀?”

    雷勋淡淡的道:“我知道你轻功很厉害,移动很快,但是我告诉你,我对速度为100公里时速的移动靶,平均命中率为百分之九十六点三,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性命来考核一下我的这个成绩。”

    特种兵们发出一声惊呼。

    这是吹牛吗,如果不是吹牛,那他是人吗?

    移动时速为100的移动靶,他说他的命中率高达九成以上,这可能吗?这种速度的移动靶,对于新天下的特种兵来说,基本上等于是失去了目标,只能瞎蒙,命中率能有一成就要烧高香了。

    刘营长冷笑道:“吹牛骗人谁不会?我们抓你之前,好像还有人说,你可以一拳打死一个警察,结果如何?真把我们当三岁小孩来骗了?”

    雷勋道:“是不是骗人,我只要你一句话,请中止执行清场令。”

    刘营长格登一下,定睛看着雷勋。

    雷勋静静地站着,站得笔直,手枪朝上,放在胸前,目光淡定,神情自若,有枪在手,而且这枪还真的有用,这让雷勋身上多了一份气质,自信,威严,加上那魅力指数的烘托,仿佛给他周身镶上了金边,显得光彩照人,魅力爆棚。

    现场上,不管男女,人们的目光都在看着雷勋,特别是女性们,目光中饱含激动的水,太迷人了,那是令人窒息的迷人,一时间,满眼尽是花痴女。就连男人,看他的目光都不无痴迷。

    刘营长听他语气,似乎很是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动摇了。

    好吧,不管怎么说,这起码也是一个威胁。

    他朝旁边的四名亲兵示意了下。

    四名亲兵领会了他的意思,悄悄向旁边散开。

    这四名亲兵,是这批特种兵中的绝对佼佼者,都是远程攻击方面的好手。因为刘营长本身武功已经足够强,所以并不需要带近战方面强大的亲兵。这四名亲兵,都有远战能力,但是,他们远程攻击的武器都不是枪。还是那句话,新天下的军队,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把枪支当成是一种图腾,特别是军神的崇拜者们,基本上都不会对枪支感兴趣。这四名亲兵,也是军神的崇拜者,所以不爱玩枪,却爱玩暗具。玩暗具的好处是,成本低,一枚暗具可反复使用,手感上来时,出手根本不需要特别瞄准,而且出手无声,可伤人于无形之间。缺点是发出的速度与子弹有差距。

    四名亲兵分头走开,然后,几乎在同一时间,突然停下,并向雷勋发出了他们的暗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