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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将尽,这里已是小镇的最末端,也是小镇上的最后一家酒馆。
这里虽并不奢华,倒也清闲雅致,不过开酒馆的老板并不喜欢清静,越热闹生意才越好。喝酒的客人也不喜欢清静,因为喝酒本来就是为了热闹,为了狂欢。
但偏偏却有一种人喜欢在清静的环境中一人独饮。哪种人呢,有心事的人。
此刻这酒馆的生意还不算最坏。靠窗的位置,一个中年男子正在自酌自饮。
他显然是一个有心事的人。
他身上的白布长衫早已陈旧不堪,脚上的牛皮长靴也已破了个大洞,长发随意用一根木簪束着。看他的年龄大概也就四十一二岁的样子,不过两鬓却已有少许白发。
他端起面前的酒杯一仰头一杯酒已灌了下去,随即再次为自己倒满。
桌子上已有好几个空坛子,显然,他已一个人独饮了好一阵子了。
这种小酒馆的烧酒通常都是很烈的。不过,他一杯酒下肚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看他喝酒的样子就像是在喝水一样。
或许,只是因为他的注意力并不在酒上。
此刻,他正举杯望着窗外。
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自始至终,他就只是望着窗外,是不是,他的心也已在远方?
酒馆的老板慵懒的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单手支着下巴靠在柜台上,看了看白衣男子,陷入了沉思。
老板都忘了自己的酒馆开了有多少年了。不过他依旧记得从他酒馆刚开的第一年,这个人就在这里喝过酒。而且此后每年的中秋佳节他都会到他这里来喝酒,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从无例外。
记得他第一次在这里喝酒的时候,他和他一样,那时,他们还都只是刚刚二十过半的小伙子。他当时似乎非常失落,自己还劝过他。
现在呢,现在他们都已是四十出头的中年人。那无情的岁月啊,转眼间他们竟都已这般老了。
老板已是满脸皱纹,多年的辛劳,已让他的一双手僵硬的连拿东西都很费力。他也曾问过男子的名字,不过他只说自己姓李。
微微叹息一声,摇了摇头,老板从回忆中回过神来。
又一个坛子空了,老板赶紧再搬了一坛酒过来。顺便还让老伴儿做了几个普通的下酒菜一道端了来。
老板有些好奇,男子到底在看什么呢?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刚好看见的是一片已经半红的枫树林。在阳光的反射下,偶尔从红叶簇中透出的几缕金色,那正是清水山庄的琉璃瓦。
他所迷恋的或许正是那秋山红叶吧,亦或许是那红叶片中的人儿。
或许是看得太久以至于有些累了。白衣男子终于收回远眺的目光,转向老板,淡笑道:“老赵,来,一块喝两杯吧,酒钱算我的”。
他的话不多,声音也不大,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和气。
时间过得很快,早已是黄昏落日时分。酒也已喝的不少,老板已略有几分醉意了。
白衣男子慢慢站起身来,付过酒资,缓缓走了出去。
屋外已是红霞满天,满山的红叶和天已模糊了界限,清水山庄似乎已远在天边。
流霞将枫叶映得愈发通透,他一时痴痴的望着那漫山红叶,喃喃自语道:“十八年,整整十八年了,过了这么多年,妳还好吗”?
没有人给他回答。
虽然这么多年来他每年都会来这里,但却一直都没有见过她的面。
既然是已经错过了的人,又何必再见!
她是谁呢?
没有人知道,或许,就只有他自己。
这么些年过去,他都已快完全忘记了她。
他甚至都已快忘了自己。
那他,又是谁呢?
十八年,已经太久,久的足以改变太多事,改变太多人;久的也可以让人忘记太多事,太多人。
他还记得她,却不知她是否也一样。思索许久,他终究决定还是像往常一样去看看她,那怕她不知道。
天还没有完全暗下去,月亮早已从东方升起来。皎洁的月光让清水山庄笼罩在了一片银晖当中,没有了白天的喧闹,更多的是一种让人感觉非常舒服的宁静。
后山,不光是观日落的好地方,也是看月亮的好地方。由于没有东西阻隔视线,刚好能看到一轮圆月从远方的天边升起。
雪白的幽光耀眼而美丽,却不是月光,而是剑光。剑光千点,繁杂却不紊乱。剑声硕硕,招式出手之间,剑光就好似九天飞雪翩翩而落。这正是“落雪剑法”中最精妙的部分“雪乱人间”。
舞剑的人却不是洛清雪,而是杨晓风。
杨晓风的记性不错,悟性更好。那天洛清雪只是将“落雪剑法”在他面前舞了一回,他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已将这套剑法中的精妙之处全部悟透。此刻使将出来的时候,竟如行云流水一般,甚至相比起洛清雪来竟隐隐有超越之势。
这般天资,只怕在当今武林像他这一辈的年轻人中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像杨晓风这样的人,如果够刻苦,肯下决心努力练功的话,绝对能够成为江湖上超一流的高手。只是,他平素里偏偏多喜音律诗文,不爱舞刀弄剑。
“好”,背后传来一阵脆亮的鼓掌加喝彩声。
杨晓风一回头就看到了弟弟妹妹。晓凌是满脸的羡慕加赞赏,晓溪则是一脸的崇拜。
也不知这两个让人头疼的小鬼此刻跑来做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又消停不了了。
看他们的神色,杨晓风就笑了。他微笑着问道:“是不是看大哥练的好,你们也想学啊?那好吧,我这就教给你们,顺便也看看你们的剑法最近有没有进步”。
“我和二哥可不是来学剑的……”,杨晓溪调皮地吐了吐舌头,随即疑惑道:“大哥,不对呀”。
杨晓风不解道:“哪里不对”?
杨晓溪奇怪道:“你不是一向就只爱诗文,对练剑并不是很上心的吗,怎么今天却练的这么认真啊”?
杨晓凌一脸坏笑,抢着道:“大哥这那是喜欢练剑啊,他喜欢的是人。晓溪妳也不想想,这是谁教给大哥的剑法”。
“哦,我知道了,这是雪姐姐的剑法,所以大哥才练的这么认真的对不对……”,杨晓溪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歪着小脑袋,道:“这就叫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吧”?
杨晓凌纠正道:“什么醉翁之意不在酒,这叫爱屋及乌,好吧”。
同时,他又坏笑道:“另外,还有一点你说错了”。
杨晓溪问道:“那一点啊”?
杨晓凌嘿嘿笑道:“什么雪姐姐,要叫嫂子好不好”。
“对对对,是嫂子,是嫂子”。杨晓溪连连点头,看着杨晓风一阵怪笑。
“你……你们……”,杨晓风被两个小鬼头说得大窘,当下把脸一拉,佯做大怒道:“好啊,你们这两个小东西居然敢调侃大哥,看我不收拾收拾你们”。
说着便来捉两个小家伙,场面顿时一片混乱,兄妹三个已闹做一团。
不经意间,却发现王安已站在他们身后。
良辰易逝,王安看着小辈们嬉戏打闹,颇为羡慕,同时也多少有些感慨人生苦短的味道。
他似乎依稀还记得大少爷小时候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耍闹的样子,不想时间竟过得这么快。
岁月有如白驹过隙啊。转眼之间,曾经的小不点竟已出脱成这般洒脱的一个少年了。
杨晓溪正被追得有些急,看见王安,赶紧一溜烟躲到其背后。微斜着脑袋,冲杨晓风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
杨晓风在王安面前也不敢胡闹,赶紧收起了孩子气,恭敬的叫了一声安叔,随即垂着眼,想来王安定是有事情要交代。
果然,王安向他微微欠身道:“大少爷,晚饭已经准备好了。夫人要我过来叫你们”。
“嗯,知道了……”,杨晓风点点头道:“我们这就过去,安叔你先去吧”。
“那我先去了”。
杨晓溪瞟了一眼正走开的王安的背影,嘀咕道:“奇怪了,咱们什么时候吃饭娘不是一向都不管的吗,怎么今晚这么麻烦啊,还特地让安叔过来叫我们”。
杨晓凌赶紧插话道:“妳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就乱说”?
杨晓溪一脸茫然的问道:“什么日子,难道还特殊咋的”?
杨晓凌顿时来了精神,一副大人口吻,老气横秋的说道:“当然了,今天可是中秋节好不好,妳不会连这个都没有听说过吧。唉,妳们女孩子,真是头发长见识短”。
“啊呸……”,杨晓溪朝二哥重重的啐了一口道:“少在我面前装大人,你不就比我大了两岁,知道那什么什么节嘛,有什么了不起的。那我问你,你知道中秋节怎么来的吗”?
“呃,这……这……”,杨晓凌顿时哑口无言。
杨晓溪嘟着嘴道:“二哥,这下不得瑟了吧,看把你给能的”。
杨晓凌很沮丧地垂下了头。
“嘿嘿……”,杨晓风被两个小鬼头逗得忍不住轻轻一笑,及时替小弟解围道:“中秋月圆,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一家人要聚在一起吃团圆饭。因中秋的来源与月亮有关,故而有吃月饼,赏月的习惯。每逢佳节,身在它乡的游子多摆上美酒佳肴,举杯邀月,思亲怀故,寄托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情”。
杨晓凌赶紧接话道:“对对对,这个我知道。我还知道关于中秋节有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叫什么‘嫦娥奔月’对吧”?
杨晓风笑着赞叹道:“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嘛!”
杨晓凌骄傲道:“那是,我可比大哥你聪明多了,爹娘时常这样夸我呢”。
“是吗……”,杨晓风不以为然,道:“那刚刚晓溪问你问题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话”?
“呃,这个……这个……”,杨晓凌嘀咕了半天,忽然眼珠子一转,道:“我这不是为了让大哥你有机会在我们面前表现一下嘛,难道我做的不对吗”?
杨晓风只有苦笑着摇头。
这小鬼怎么就这么狡猾呢,看来以后得好好管教他一下了,否则再这样下去,恐怕这小子要翻天了。
“管它什么节不节的,只要有好吃的就行……”,杨晓溪拉起二哥的手撒腿就跑,还不忘回头叫道:“大哥,咱们赶紧走吧”。
“嗯,好”。
跑了一阵,小丫头也不知忽然想到什么了,顿时停住脚,回头死死的盯着杨晓风。
看这架势,她显然是又突发奇想要问他什么莫名奇妙的问题了。
杨晓风顿时心虚道:“晓溪,怎……怎么啦”?
小丫头偏着小脑袋,一脸困惑道:“大哥,怎么那天雪姐姐……呃不对,是嫂子,怎么那天嫂子和洛伯伯走的时候你没去为他们送行呢,当时我们都去了,就唯独没看见你。按理说,你才是最应该去的那个人啊”。
想不到他她问的竟是这个问题,杨晓风脸上的笑意顿时一滞,随即却又淡淡一笑,道:“快点走吧,想必爹娘这会儿都等急了”。
他没有向妹妹说明,其实洛清雪走的那天他也去为她们父女送行了,他怎么可能不去呢。他只是躲在一旁没有现身而已。
他还清楚的记得,当时洛清雪四处左顾右盼的样子,显然,她是在找自己,他甚至还看见她似乎有些失落。
他当时本忍不住想出去看看的,但不知为何,却终究没有现身。
或许,只是因为他不想承受和她离别的那一份相思之苦吧。
短短几天的相处,他发现自己竟已完全喜欢上了和女孩待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想到她要走,不知怎的,他一时竟有些难受。
虽然知道她很快便会再回来,但他却总有些不舍得。
他不想让她走,他只希望女孩再也不要离开清水山庄,离开自己。
就只是短短的几天时间,但他已经完全习惯了和她待在一块儿,没有她的日子,他觉得很不习惯。
他本以为这回就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别离,谁能想到后来竟发生了许多变数。
假如他知道,这次离别实在别离了太久,再次相见竟已是十年之后的话,他当时一定会现身去为她送行,而且是一路送下山,甚至直接送到落雪谷去他都愿意。
只是,人生没有如果。
小丫头悄悄拉了拉杨晓凌的袖子,小声道:“大哥这是怎么啦”?
“嘘……”,杨晓凌忙向他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指了指杨晓风道:“别说话,妳没看见大哥正烦着呢吗”?
杨晓溪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抿着嘴道:“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