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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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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社会人际关系里,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便是直系亲属。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叶欢觉得应该是老婆的娘家,或老公的婆家了。

    每一对年轻小夫妻的背后,总有那么一个喜欢兴风作浪的岳母…或者岳父,他们对女婿挑三拣四,吹毛求疵,横看成岭侧成峰,横竖都觉得不顺眼,面带和煦的笑容,却有意无意的挑拨着女儿和女婿的关系,仿佛害怕养了多年的女儿结婚以后铁了心成了婆家的人,心里不再向着娘家似的……

    叶欢很庆幸自己只是个冒牌货,没有真打算跟高胜男结婚,否则他估计会被这位岳父吓死。

    高猛男高胜男的大哥,叶欢看到这位白面书生就有一种喷笑的冲动。

    老高这是在恶搞儿子吧?

    端起杯,叶欢主动向高猛男敬酒。

    “猛男兄……”

    高猛男白皙的面孔有点发黑:“…………”

    “不知猛男兄哪里高就?”叶欢完全无视高猛男幽怨的目光,径自问道。

    高猛男叹了口气,1小心的瞟了父亲一眼,低声道:“……叫我高大哥就好,我做点小买卖,开了一家小公司胡混日子,谈不上高就。”

    高建国脸色不善的。萝了一声,道:“做人做事都应该靠自己,你开的那破公司,仗着你老子是厅长,卖警灯,订警服,还有消防器材,电击棍什么的,根本就是打着老子的旗号招摇撞骗,我看你那破公司不开也罢!”高猛男叫苦道:“爸我可冤死了,我从来没打过您的旗号呀,我大学里学的就是工商管理专业,出来肯定是要从商的之所以卖那些警用器材,是因为我从小到大认识的〖警〗察最多,我卖的东西质量过硬,价格也便宜,这是合理的利用资源……,…

    高建国瞪圆了眼,怒道:“还敢跟老子犟嘴?你知不知道什么是腐败和被腐败?就算你没打我的旗号,可下面的市局,分局,〖派〗出所怎么可能不知道你是我儿子?怎么敢不给你面子?你以为他们是真心来买你的东西吗?他们这是在跟我示好你懂不懂?我们省里,市里厅里,很多干部就这样不知不觉被腐蚀了,前几天杨〖书〗记因为儿子杨素的案子,不得不辞职回老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很多干部自身没问题就是因为子女的胡作非为被连累,我高建国这辈子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两袖清风,你妈回一趟娘家我都没有派公车送,还是她自己去车站买票坐车,老子一辈子清名如果被你这混帐东西坏了名声老子死都不会瞑目!”高猛男叹了口气垂屈道:“爸,我如果真在外面打着您的旗号,你觉得我至于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几百万资产的小老板吗?市里那些大领导的子女,哪个不是几千万上亿的富翁?我在他们面前根本就是个穷人……………”高建国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些道:“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我当这厅长,你们不要以为就高人一等了,别人怎样我管不着,但绝对不准你们为非作歹,老子这个厅长的光,你们甭想沾上一丁点儿!”高家兄妹二人肃然点头称是。

    叶欢静静看着这一幕,不由深深被震撼了。

    他原本对高建国印象一般,说不上好坏,只觉得这人言行举止里透着一股子军人剽悍之气,然而这番话说出来,令叶欢对他肃然起敬。

    这才是真正的好官,律己易,律人难,能对自己的子女狠得下心,不使权力滥用延伸,做到这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现在叶欢对高胜男性格中的原则性有了充分的理解,基因这东西果然是代代相传,骨子里的正义和原则在家长的言传身教中潜移默化,

    能在这浮华的世界中保持头脑里的一丝清明,已然难得了。

    叶欢决定现在开始敬佩这位身处高位的廉洁厅长,这世上能让叶欢敬佩的人委实不多,老院长算一个,这位高厅长算半个,至于他的老爹沈〖总〗理…老实说,叶欢还没从他身上发现任何闪光点。

    高建国训完了儿女,又扭过头,慈眉善目笑道:“1小叶呀,你的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叶欢心一紧,立马望向高胜男。

    高胜男轻轻摇头,她知道叶欢的显赫身世,但她不希望叶欢把他真正的身世亮出来,也许会吓到她的父母。

    叶欢高兴坏了,这是什么?这是典型的装逼机会呀于是叶欢迅速把脸一垮,露出一副悲伤的模样,道:“我爸他是个无业游民,整天喝酒打牌,输了钱就偷我妈的存折,还打我出气,这些年我已被他打得伤痕累累……,…

    高胜男听着叶欢一脸哀伤的诅咒他老爹,不由勾起了嘴角,俏脸涨得通红,使劲憋着不发出笑声。

    高建国听着叶欢的自述,犹豫了一下,慨然叹道:“1小叶啊,别怪我说话难听,你爸简直是个混蛋

    ……”叶欢叹了口气,道:“谁说不是呢,有时候我真想趁他走黑巷子的时候给他套个麻袋,敲他几闷棍,不过唉,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我也不能这么忤逆吧?”

    那你母亲呢?她是做什么的?”高母不由露出了同情之声。

    “我母亲她她”叶欢憋了半天才憋出来几个字:,”

    她和我一样,也是做中介的。”高家三口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子承母业,难得啊”“都是为人民服务嘛…”叶欢面不改色的谦虚。

    高胜男觉得自己快憋不住了,赶紧站起身,匆匆说了句“我去盛汤”便踉踉跄跄走进了厨房,一个人躲着狂笑去了。

    随着谈话的深入,高家饭桌上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

    虽然仍旧对叶欢这个准女婿的身份不认同,但高建国的态度却很热情,热情下面却隐藏着一种莫测的诡异玄机被高建国几句言语一挑拨,叶欢和高家父子二人喝酒喝得更酣畅了,他似乎早忘了自己说过“滴酒不沾”的屁话,三人推杯换盏,喝得面红耳赤,一瓶茅台下肚,叶欢便现出了原形,言语间混混气势十足,拉着高建国和高猛男非要划…拳,高建国神色不变,笑吟吟的答应最后叶欢终于不胜酒力,迷迷糊糊中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然后一头栽倒,沉醉在高家这片深沉的土地上。

    叶欢骆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

    头很痛,全身的关节也很痛,仿佛他醉倒以后被高建国趁机暴揍了一顿似的。

    宿醉很可怕,甚至有种让人痛不欲生的自我毁灭感。

    捂着额头,叶欢呻吟着睁开眼,然后第一眼便看见眼眶红红的高胜男站在他床前。

    “你醒了?”高胜男冷冷的问道,冰冷的态度完全不复昨日的喜悦亲密。

    “

    ……”叶欢沙哑着声音道。

    娄胜男瞪着通红的美眸,恨恨的剜了他一眼,然后把一杯水递到叶欢面前。

    “喝死你!如果你被困在沙漠,看你怎么办!”高胜鼻的语气很愤懑。

    叶欢有点莫名其妙,这才过了一晚上,死条子的态度怎么截然不同?自己怎么惹着她了?

    狂喝了几大口水,叶欢终于恢复了几分生气,舔了舔嘴角的水渍,笑道:“咱俩如果都困在沙漠里,可以肯定你不会渴死。”

    “为什么?”

    “我撤的尿都给你喝。”高胜男:“…………”

    她现在真想奔进厨房,抄把菜刀出来剁死这个混蛋。

    “混蛋,混蛋!你怎么不去死呢?”高胜男恨恨骂道。

    叶欢不高兴了:“我哪里惹着你了?”高胜男气得俏脸通红,冷冷道:“你知道你昨晚喝醉以后干了什么吗?”“不知道。”高胜男眼眶泛红,重重叹了口气,带着悲苦的表情,缓缓述说起昨晚的醉酒事件。

    事件很简单,三言两语便能说清。

    昨晚高建国和叶欢喝得非常酣畅淋漓,二人越喝越亲密,那叫一个相见恨晚,后来高建国不知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在他的强烈要求以及高胜男的奋力阻止下是的,他和叶欢斩鸡头烧黄纸拜关公,结为了异姓兄弟!

    叶欢睁大了眼睛,一脸惊怖的看着高胜男。

    “你爹……好狠呐!”高胜男眼泪都快下来了:“昨晚叫你别喝别喝,你非要喝,我拦着你不准你和我爸拜把子,你还把我踹了一跟头,你你简直混蛋透顶!”叶欢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很理解高胜男的感受。

    带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一顿酒下来男朋友莫名其妙成了她的长辈,她上哪儿喊冤去?

    二人沉默相对,尴尬得不知说什么的时候,门外传来高建国爽朗的笑声。

    “二弟醒来了吗?”

    叶欢第一反应是低头看自己的裤裆……

    接着他猛然惊觉,从今以后,恐怕自己就是二弟了“高叔……”叶欢强堆起了笑脸。

    今天的高建国很高兴,真可谓精神抖擞,喜气十足,相比昨晚他那强装出来的笑脸,今天的笑容真诚了起码一百倍。

    佯作不悦的一皱眉,高建国道:“昨晚咱们拜了把子,怎么还管我叫叔?应该叫我大哥才是。”不敢看高胜男欲杀人的阴寒目光,叶欢干巴巴的换了称呼:“高……………,大哥。”

    高建国哈哈大笑,用力拍着叶欢的肩膀,道:“好!好兄弟啊!昨天跟大哥喝得还尽兴吧?起来吧,你嫂子给你熬了一锅粥,好好醒一下酒,胜男你别楞着,扶你叶二叔下去喝粥,都去。”

    顿了顿,高建国补充道:“咱们拜把子的事不宜张扬,二弟你可千万记得,我是国家干部,更是党员,二弟你懂的,体制里面不兴搞这一套,说出去不好听。”

    高建国说完便走下了楼。

    房间里,高胜男目光阴森寒冽,黑亮的眸子里仿佛跳跃着两把菜刀,直欲将叶欢千刀万剐才解气。

    叶欢脑门冷汗流得那叫一个奔腾

    ……,

    沉默中不知过了多久,高胜男冷冷一笑,用一种阴寒刻骨的语气道:叶二叔,请下楼吧要不要侄女扶你呀?,

    “不,不必了,二叔先扶二弟出来撤泡尿……”

    ………,………,………,………,………,……………………,………,………,………,………,………,…,…,………,…,

    京城沈家祖宅。

    青翠的竹林被山风吹得沙沙作响,竹林深处,淡淡的檀香萦绕跨步走进,令人心中一净,灵台清明,仿佛脑子里惦记世上任何凡俗之事都是对眼前脱俗景色的一种亵渎。

    竹林边沿,坐落着一套小小的院子,红墙绿瓦柴扉菊园颇有几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幽雅意境。

    沈笃礼站在小院前,深深呼吸了几次,然后面色沉静的推开小院的柴扉。

    沈老太爷躺在院子中间的天井旁,正闭着眼晒着冬日暖和的阳光。

    他的眉目刚毅脸型方正如同刀削过一般线条分明,右边脸颊自眉梢到下巴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丑恶且狰狞,无形中更给他添了几分凌厉的杀气。

    沈家的子女们都知道,这道疤痕是老太爷的勋章,老太爷这辈子获得的勋章不计其数,可他最在意,或者说最得意的便是脸上这道勋章。

    抗日战争时期,老太爷任晋北边区游击大队队长,有一次无意中打听到了日军华北战区宫本师团师团长宫本田一中将将经过晋北边区前往山西太原视察,老太爷分析确认了情报的准确性以后,便在公路边设下了埋伏,动用了大量的土地雷,土炸药埋设在路上,也召集了所有能召集的武装力量,当大批日军开着摩托和坦克经过埋伏地点时,老太爷拉了索,轰天巨响中,大半个整编大队的鬼子被炸飞,接着与剩下的鬼子兵交上了火,那是一场被载入史册的激战,战斗持续了三个小时,鬼子兵全部被消灭,只剩下宫本田一仍负隅顽抗。

    娄太爷是条好汉,他给了宫本一个为自己争命的机会,那就是两人决斗。

    宫本手执东洋刀,老太爷拎着一把〖中〗国传统的九环大砍刀,两人你来我往,刀光剑影交手近百回合,终于,老太爷的钢刀狠狠捅进了宫本的肚里,付出的代价便是他脸上这道狭长的疤痕。

    老太爷说一条刀疤换一个鬼子将军的命,值了。

    于是这条疤痕也成子他生平最为得意的一块勋章。

    沈笃礼静静注视着闭目养神的父亲,以及他脸上那道深深的疤痕,心中充满了敬意。

    不论老太爷后来行事如何狠厉,甚至对自家人也毫无怜悯之心,可仍不能掩盖他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中〗国抗击侵略外辱的英雄谱里,有那么一道身影,倔强不屈的挺直着腰,像一把永不磨损的钢刀,为民族的〖自〗由和尊严屠戮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他是一座丰碑,永远被载入史册的传奇。

    生命或许有老去消逝的一天,可传奇不会老。

    阳光微微有些刺眼,老太爷有些不耐的咕哝了几声,然后缓缓睁开了眼。

    眼若星辰般闪亮莫测,亦如利剑般锐不可当,很难想象,一个年纪耄耋的老者脸上能出现如此锋利如刀的眼神。

    “笃礼,你来了啊。”老太爷嘶哑着声音道。

    沈笃礼恭谨弯腰:“爸,打扰您计息了。”

    老太爷微微摆手:“自家人别说客气话,我叫你来,是有事要问你。

    “爸您问。”老太爷躺回躺椅上,又缓缓闭上眼睛,道:“一直以为你的儿子当年天折在外,没想到竟然活着,笃矛啊,你煞费苦心了。”

    沈笃礼微微动容,他听不太明白父亲这句话是贬是褒,于是低声道:“爸,当年的事情您是知道的,我……”老太爷摇摇手,打断道:“当年的事情不说了,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我想问问你,这个叫叶欢的孩子,真是你的儿子?你可不能骗我。”沈笃礼重重点头:“是的。”

    “既然你们已经相认,他为何不回沈家认祖归宗?还在宁海待着算怎么回事?”老太爷脸上露出些许不满。

    “爸,叶欢他性子颇为跳脱张扬,恐怕一时不太适应新的身份变化,所以……”

    老太爷哼了哼,道:“不适应也总要适应嘛,沈家子弟流落在外,连家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还有我这个当爷爷的,连孙子长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传出去岂不是一桩笑话?”顿了顿,老太爷沉吟道:“叶欢,叶欢,他怎么还姓叶?为什么不改回沈姓?”

    沈笃礼苦笑道:“他说他习惯了这个姓……”

    老太爷脸上浮现怒容:“姓沈不好吗?沈姓难道辱没了他?笃礼,你尽快把他叫回京城,我倒想好好认识一下我这个孙儿,看他究竟是何等人物,一出手竟把江南省闹得鸡飞狗跳,〖书〗记辞职,省委动荡不安,这个叶欢,恐怕真不是省油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