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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看着军阵最前方那个身披玄甲、骑着战马的背影,有些蛋疼。事情是这样的,鲍勃是罗兰西南边军的一名候补骑士,年纪轻轻的已经修炼出了三级斗气,这对于平民出身的鲍勃来说,已经是很了不得的成就了。毕竟不是那些家大业大的贵族,从小就能得到名师指点,吃着最好的食材、药物,还有家传武技的练习。十八岁的鲍勃,靠着自己的领悟,修出三级斗气,真的是很值得肯定的成绩。
鲍勃和大多数平民孩子一样,家里也没有什么家业需要他继承,糊里糊涂的长到十一二岁之后,才想起来,自己以后似乎没什么谋生的手段,好在罗兰西南行省这块地方有着大片的草场和平原,再加上这边流传已久的驯马之术,大部分年轻人只要肯拼命,投身军伍往往都是非常不错的骑兵,如果能取得些许战功,或者修炼出斗气,得到上面赏识,获封个骑士头衔也是什么难事。
如果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大战,估计鲍勃会和很多大头兵一样,在军队里蹉跎几年,然后退伍去当个佣兵,过着天刀口舔血、挣点钱花的日子;或者当个自由的冒险者,要么找到宝贝发大财,要么死在荒芜人烟的野外;再或者回到家乡,做个治安官,安稳一生也不错。
可是贝伦陛下的旨意,把西南边军的多年的安稳彻底打破,鲍勃作为新兵,本来是不用上战场的,结果他们队里一个骑兵刚好请假回家探亲,这才给了鲍勃机会上场。第一次随军出征的鲍勃什么也不懂,就知道听着队长的吩咐做事,起床、洗漱、吃早饭、出操、训练、午饭、训练、晚饭、睡觉。稀里糊涂的过了三五天,鲍勃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敏锐的察觉到,军营里的气氛慢慢的变得有些奇怪。
是的,有些奇怪,鲍勃发现,随着军阵的不断推进,西南边军的触角已经探到了血澜王国境内,但是血澜王国似乎并不敢和西南边军发生正面冲突,连日行军,只是不停的推进推进,一次像模像样的战斗都没发生。可是,队长那些参与过上一次大战的老兵,却越来越兴奋,越来越狂躁,明明多日急行军,不应该是很累的吗?这群老兵各个跟打了鸡血一样,真是搞不懂。
直到鲍勃亲眼看到传闻中的“屠夫”哈特,心中“罗兰铁骑,天下无双”的信仰,终于还是轰然倒塌了。如果你发现你们公司老总是那个喝醉酒了之后跟你们项目组长一起光着屁股在公司裸奔的家伙,你也会觉得这个公司肯定完蛋了,对吧?鲍勃在人群中看着那个肆意妄为的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心情很复杂,这就是“帝国双虎”之一的“屠夫”哈特?一脸的沧桑根本看不到传说中的威严,满身的赘肉几乎无法想象他当年的英姿。
可令鲍勃惊奇的是,哈特将军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带着满嘴酒气,一巴掌几乎把鲍勃拍到土里,用爽朗的笑声鼓励了鲍勃,然后扬长而去。整个西南边军,几十万人,哈特将军竟然能叫出自己的名字?这让鲍勃顿时就觉得自己前途无量,进入了军团大佬的视线,搞不好就要升职、加薪,出任大队长,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的巅峰!结果自己队长泼了盆冷水,说哈特将军几乎能把西南边军几十万人的资料都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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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你个王八蛋!突然发什么疯!老子不过去边境线附近抢了几次走私商队而已!我特么一次都没有过边境线!”血澜王国的边军将军有些气急败坏的冲哈特叫骂到。
“蒙德!我们国王陛下下了死命令!不割你们国王脑袋回去!老子就得割自己脑袋辣!”哈特用自己特有的高亢声线,对着对面的血澜边军守将喊道:“反正老子想砍你脑袋也不是一年两年辣!蒙德!你特么跟个兔子一样!在草原东奔西跑一个星期了!你特么累不累啊!反正你是个死!今天我俩大战一场!你死的也痛快!怎么样???!!”
“艹!尼!玛!的!哈特!老子和你打交道这么多年!你啥时候赢过老子!你特么牛皮吹上天了!有种和爷爷我阵前大战三百回合!”蒙德毕竟是血澜王国边军最高将领之一,虽然血澜是小国,但多少有着自己的傲气,此时被哈特如此看轻,自然是非常不爽。毕竟血澜王国和罗兰帝国之间,多年未曾出过刀兵之争,偶尔有些搏杀,也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明说的小场面而已。
蒙德紧了紧手中的骑枪,眼神根本没有之前两军对阵,惯例对骂叫阵之时表现出的气急败坏。前些日子,探子回报,罗兰边军突然有了动静,蒙德就觉得大事不妙,MD,罗兰西南边军已经好几年没什么动作了,几年前的大战,罗兰虽然扩张了不少领土,却也元气大损,罗兰国王下了罪己诏,宣布罗兰全境开始休养生息。
周边一群小国几乎被打残了,血澜王国就是其中之一,罗兰边军不主动惹事,蒙德自己求之不得,和哈特两之间也是心照不宣的相安无事多年,擅启边事,这个罪名,别说哈特担不起,蒙德自己也没法跟血澜国王交代!谁知道特么的哈特发什么神经!突然集结粮草、物资,就探子初期汇报的那些数据来看,哈特特么的是铁了心的要和血澜王国干到底啊!最特么可气的是!蒙德心里非常清楚!这仗特么的根本就打不过啊!
罗兰西南边军总计六十万人,而血澜王国全国军员数量也不过就这个数字而已,可以说,如果罗兰铁了心的要灭掉血澜,只要西南边军出动就可以了。而血澜能做的,无非是在死前,争取多在罗兰这头巨兽身上,咬出几道伤口罢了。更让人心念俱灰的是,就两方军备的差距来看,血澜甚至无法在战争中和罗兰达成一比一的战损。蒙德看着对面五千罗兰精锐骑兵的装备,再看看自己部队的装备,简直是说不出话来。
罗兰最为出名的莫过于重甲骑兵,罗兰铁骑标配的两毫米厚度的制式铠甲,在罗兰成熟的金属加工工艺下,提供的防御力简直让人绝望。标配的精铁骑枪,在罗兰多代大师的改良之下,配合罗兰特制的马鞍,大大的提升了两骑对冲时的杀伤力。也只有罗兰的骑兵会使用这种全金属的骑枪,就蒙德的手下的轻骑兵来说,大多使用的还是木杆铁头的骑枪。
你以为蒙德不想换装罗兰那种铁制的骑枪吗?工艺达不到啊!之所以用木杆,主要还是因为骑枪刺中敌人之后,巨大的冲击力会对使用者带来恐怖的伤害,而使用木杆,刺中敌人,木杆会因为冲击力崩断,从而大大减轻了这个风险,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那你就要问了,那冲击力由马承受,马匹受的了吗?这就是蒙德眼红的第三点了,罗兰的西南行省,有着全大陆最好的牧场之一,牧民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各种古怪驯马之术和药房,一直都是罗兰最重要的军事机密之一。蒙德就想不通了,都特么是喂马,为什么罗兰骑兵的坐骑一个个长的高大的吓死人,那特么哪里是马啊,简直就是魔兽好不好!其实蒙德还真就猜对了,罗兰骑兵的军马,经过数十代的培育,真真的还就有那么一丝魔兽血统。
耐力惊人、爆发力恐怖的坐骑,坚固可靠、龟壳一样的全身盔甲,再加上多年改良的骑枪和马刀,蒙德很多时候不由自主的会冒出一个念头:特么这样的装备,给老子,老子也能行啊!什么狗屁“罗兰铁骑,天下无双”,你特么不如说你罗兰有钱,天下无双好了!
蒙德一开始就知道,此战无法善了,打定主意龟缩防线,全军向血澜境内撤退,六十万血澜士兵抱一块,你罗兰想打就打,反正老子打不赢你们,死也要咬你们一口肉下来。按照以往的情况来看,这种需要付出如此大代价的战争,往往都是和谈收尾,这罗兰就好比一个有钱的贵族,血澜就是个穷困的农民,你说贵族冲到家里,冒着自己被捅一刀的风险,抢走农民家里那点不值钱的破烂,这特么值得吗?哪个傻逼会这样打仗的?
然后蒙德得到了那个答案,真有这样的傻逼,贝伦·罗兰。幸亏骂人骂不死,要不然蒙德这会估计骂贝伦已经要把自己累死了。一群神经病!血澜一穷二白,要啥没有,这么多年也算老实本分,从来不跟罗兰过不去!你特么过来打我们干啥!你到底图个啥嘛!如果蒙德知道,贝伦只是想灭个小国,给凯尔的飞天扫帚打掩护,不知道蒙德会不会做个草人,天天在家扎着玩。
“哟!蒙德!你这咋还睡上了!说好的大战三百回合呢!爷爷我等着你呢!”蒙德被哈特粗狂的大嗓门拉回了现实,看样子,自己手下这支精锐轻骑要交代在这里了,只是希望,大部队能早点退回罗德利尔防线才好。蒙德终于还是提枪出阵,如果,如果能侥幸斩哈特于马下,或许今天还有一线生机,如果做不到,也不过求仁得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