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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很少往市里去, 安山村往市里去,一般都习惯骑着自行车到县里,然后再从县里坐城镇公交到市里去,到了市里接下来再坐公交车到市一中, 换言之,叶为安去一趟还真不容易。
等他回到村子里,天已经蒙上黑影了, 偶尔还能看到几家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家开着电灯。
将车子停在院子里, 叶为安洗了个手走进屋里,于金宝此时正在自己的房间写作业, 叶为安回来了都没有抬头。
叶为安:“……”
要是别的爸爸,估计都要被于金宝这刻苦的模样感动了,然而站在这里的是叶为安。
“金宝, 今天老师布置了这么多作业啊?还没写完?”叶为安去厨房看了下, 没做饭的样子,估计于金宝自己也还没吃晚饭呢。
听了叶为安的话, 正在奋笔疾书的于金宝身体一僵, 有些僵硬地笑笑, “不是, 是作业太难了, 所以我才花了这么长时间, 很快, 很快就要写完了。”
他哪里敢说自己见叶为安不在家, 放学后就和闫志东他们去玩了一会儿才回来?以前他都是写完作业才开始玩的。
“哦, 是吗,呵呵。”叶为安当然知道于金宝说谎了,但孩子偶尔贪玩一下,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没必要管得那么严,于金宝又不是不写,不过是今天写得比较晚而已。
“是,是啊!”于金宝被叶为安笑得心虚,不过还是撑住了。
虽然爸爸不像以前那样里经常揍他,但于金宝却觉得自家爸爸更加可怕了QAQ!
“晚上想吃什么?”放过了这一茬,叶为安问道,准备去厨房做晚饭。
“那,我想吃肉行吗?”既然问了,那他实话实说没关系吧?说不定就实现了呢?
“这会儿我去哪里给你找肉去,烧一锅玉米稀饭,拍个黄瓜得了。”
于金宝:“……”
那你还问我干嘛?
于金宝有些郁闷,低头继续赶作业。
现在开学一个多月,进入十月份了,而对农村人而言,十月是个极为重要的月份——不是国庆,是农忙!
叶为安一边生火做饭一边考虑着农忙的事情,家里种了不少水稻,到时候都要割的,而且怕到时候天气不好下雨,还得赶紧割。
割好了还得打场晒谷子,进仓,这一件件都要慢慢来,不过未来这段日子天气还挺不错的。
今年的稻子得齐根割,不能只割穗了,稻草还得留着铺房顶,屋顶的稻草好几年没换了,再不铺上新的,下雨天该漏雨了。
要不是为了铺房顶,只割稻穗还能轻松一点。
再过几年,就想办法盖个青砖大瓦房去,现在他们村的瓦房就只有两三家,谁不羡慕,叶为安现在不准备这么显眼,而且暂时手里还是有点紧,因此只能慢慢来了。
将稀饭烧好放一边,叶为安到菜园子里摘了两条黄瓜回来放到水里洗了洗,拿起刀用刀背将黄瓜拍裂,这才顺着裂缝将黄瓜切开。
拍黄瓜这道菜非常容易做,叶为安在其他小世界也曾经做过,非常熟练,将切好的黄瓜倒进碗里,撒上盐,加上酱油拌好,这就成了。
条件不足,就这样也很好吃了,非常下饭。
“金宝,出来吃饭,吃完饭再写!”
“哦,好,就来!”于金宝应了一声,放下笔揉揉酸痛的脖子走出房门。
他也确实饿了,中午吃的饭,放学就跑出去玩了,回到家后又赶紧补作业,到现在早就饿了,没一会儿就灌下去两碗稀饭啃了一个馒头。
“爸爸,今天白天大伯过来找你,问你啥时候收稻子。”吃完饭一抹嘴,于金宝也没急着走,将白天于国全过来的事情说了,“他怕往后拖会下雨,准备这两天就割,让你也赶紧呢!”
“行,我心里有数。”叶为安看了于金宝一眼,没有说什么。
虽然他想要让于金宝明白生活的不容易,但是也不可能让他去参与抢收农忙,太累了,于金宝不过十四岁,他不想虐待孩子。
而且,目前的于金宝很好,虽然有些小调皮,坏习惯,但那都在可接受范围内。
再次强调,他过来的时间真的特别赶巧。
不过也不是每次都这么简单,比如说过来的时候目标各种搞事,那就是修罗场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目标还在他妈肚子里这种事情也不是没遇到过。
总之,随缘。
看脸。
不能计较太多。
于金宝见叶为安没说什么,就知道他的意思了,等到叶为安吃完饭,很主动地起来收拾碗筷去洗,不过被叶为安阻止了。
“行了,放着我来吧,你作业还有不少吧?快去写,晚上得早点睡,要是老师告诉我你上课打瞌睡,你就等着吧!”将人赶出去,叶为安熟练地洗碗。
于金宝一边走一边嘟囔,“我现在上课才不会打瞌睡呢!我有好好学习的……”
“金宝!你爸回来了吗?”刚走出厨房,于金宝就看到丁三儿手里拎着东西站在院子外面朝他喊,天已经黑了,于金宝只能借住月光看清那是丁三儿,却看不清他手里到底拿了啥。
“回来了,大志叔你有什么事情吗?”
一听说叶为安回来了,丁三儿就推开木门走了进来,有些懊恼地将手里的东西递过来,“你爸呢?我找你爸去!”
丁三儿手里拿的是几只死鸡,于金宝猜应该是自家养的那些,不过怎么死了?
“我在这儿呢,什么事啊?”叶为安一边刷锅一边喊。
“……”丁三儿有一瞬间的心虚,不过来都来了,还是交代了吧,而且他真不是故意的,尽力了。
都是那鸡自己找死,和他没关系!
“死了几只鸡,我给你送过来了。”
叶为安顿时停了下来,“死了?咋死的?”
他倒不是心疼几只鸡,就是好奇而已,丁三儿跟他保证一定会伺候好它们,所以这鸡是怎么死的?
丁三儿也想到了自己前两天的保证,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没办法,我喂食的时候它溜出去了,吃了田里的油菜秧子,人家油菜秧子昨天刚打的农药,这不就毒死了嘛!”
这鸡自己要作死,他也没有办法啊!
叶为安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捡起一只鸡递给丁三儿,“死了就死了,人家养鸡场死的鸡更多呢,没事,这只你拿回去,肚子里的东西扔了,肉还能吃。”
丁三儿连连摆手后退,头摇得像拨浪鼓,“这我可不能要,就算没了肚子里的货,这鸡也不少肉呢,现在一只鸡要好几块钱呢,我可不能要!”
“没事,拿去吧,又不是给你吃的,这是给老孙叔的,马上要农忙了,不得补一补啊?他年纪可不小了!”要农忙了,能让家里劳动力吃点好的就吃点好的,谁家都是这样,这次死了好几只鸡,分丁三儿一只也没什么。
等会儿再给于国全家送两只,自家留两只。
二三十年后这种毒死的鸡都没人愿意吃,但是在这年代却都是肉,也算好东西了。
想到家里的老子,丁三儿顿时犹疑了,然后不好意思地接过来,“谢,谢谢强哥。”
整得跟个害羞的小媳妇似的。
叶为安再次感叹,丁三儿真是个神奇的人,以前东摸一个西摸一家,也没觉得不好意思,这会儿送他个东西,他却不好意思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混混,脸皮子怎么能这么薄呢!
他哪里知道,以前丁三儿不受欢迎,很遭人嫌弃,谁会送东西给他,也就他姑丁巧儿一家而已,因此叶为安虽然只是送了只鸡,但意义可不一样,才让他这么无措。
想到自己现在干的活儿也是叶为安给的,还给他发工资,丁三儿心里更加感激了,就因为他现在每天老实干活,他爸也不愁眉苦脸了。
丁三儿心里暗暗发誓,自己以后一定好好跟着叶为安干活!
他想,活了几十年,他最庆幸的事情就是偷东西偷到叶为安头上了,一开始的不甘心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他只觉得庆幸,幸亏当初他姑为了叶为安不把他送派出所去,把他押在这儿干活,要不然他大概一辈子都是个混混了。
叶为安并不知道,自己居然会用一只鸡收买丁三儿的心。
丁三儿拎着鸡吭吭哧哧,眼睛四处看,一看就知道不知道该怎么反应,看到蹲在一边围观的于金宝眼睛一亮,笑了两声找到了话题,“金宝,你下午和闫志东去沟里摸泥鳅,摸到了没?”
正心疼少了一只鸡的于金宝:“……大志叔!”
他好不容易才混过去没让他爸怀疑,结果丁三儿一句话就把他暴露了出来,然而面对他爸的虎目,他还想挣扎一下,顿时挤出一个别扭的笑容。
“大志叔,你说啥呢,一放学我就回来写作业了啊,没有出去玩,你是不是看错了?那估计是闫志东和张小明吧?叔你看看你,呵呵居然看错了!”一边说,于金宝还一边朝丁三儿挤眼睛。
配合我呀大志叔!
然而,丁三儿要是能接收到他的信号,他就不是丁三儿了。
“不会啊,我看得清清楚楚,闫志东旁边那个就穿着你这身衣服。”
_(:з」∠)_
“……这衣服是我回来后换的,我今天穿的是蓝色的衣服上学的。”
最后的挣扎。
“……哦,原来是我看错了哈哈!”丁三儿终于反应过来自己似乎给于金宝惹祸了,不过溜走之前他又问了一句,“那你到底摸到泥鳅没?”
于金宝:“……”
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