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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月光如银,将大地映的一片凄白。
位于英国北约克郡金斯顿市赫尔河畔附近的一座别墅中,杀手程境陵刚刚完成了一场暗杀——或者说是屠杀。
别墅的主人一家再加上保姆、保镖、管家等,一共三十二个人,此时尽皆倒在血泊当中,全部都是一击必杀,命中要害。
如果再算上三条猎犬和一只荷兰猪,整栋别墅中刚刚有三十六条生灵去了天堂,或是地狱。
即便是身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冷血杀手,完成过上百次任务,程境陵对于这种动辄灭人满门,伤及无辜的事也很不喜欢。
但没办法,谁让这次的雇主更是给出了让程境陵无法拒绝的价格。
在利益和道德底线之间,程境陵当然是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前者。
将隐蔽暗格后的保险柜打开,一方巴掌大小的精致玉盒正孤零零地摆放在当中。
“宝贝儿,”毫不客气的将玉盒拿出来,拨开扣锁,程境陵好奇地自言自语道:“让我看看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值得人家花这么大价钱。”
若玉盒里只是某样对雇主有特定意义和作用的东西,程境陵自然会将东西送还给雇主,领取那动人心魄的报酬。
可如果玉盒里是一样远超雇主所给报酬的宝贝,那程境陵就要对那雇主说声对不起,将宝贝给密下了。
要是玉盒里的宝贝价值连城,程境陵说不得还要想办法找到那雇主,将其灭口,以防他死咬不放的追杀自己,或者是将自己得到什么宝物的信息暴露出去……
对于程境陵来说,道德底线和利益之间的轻重衡量,完全取决于利益的多少。
好在老天没有太为难程境陵的道德,让其再一次刷新下限。
玉盒打开,程境陵不禁失望的叹了口气:“开什么玩笑?一个指环?”
在玉盒中心,摆放有一枚通体金黄似金似铜的指环。
指环中心镶嵌着一颗约有三四克拉大的红宝石,放在寻常人眼中也是一枚价值数十万的贵重首饰。
可这在程境陵眼里却不值一提,他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了东西。
雇主花了那么大代价,找的就是这么一个“破戒指”?
任务资料没有告诉程境陵玉盒里面是什么东西,只描述了玉盒的外观和材质。程境陵跟手中的玉盒对比了一下,没有错。
就在程境陵准备合上玉盒,带东西回去交差的时候,本来安静躺在盒子中心的戒指却是忽然震动了起来。
此时,别墅内躺了一地的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了下去,化作了一具具干尸。
紧接着,在程境陵错愕和惊讶的目光中,那金黄色指环却是忽然漂浮起来,红宝石绽放出了耀眼的血红色光芒。
轰——
还未反应过来的程境陵只感觉眼前一白,自己便失去了意识。
……
……
朦胧中,程境陵的意识苏醒过来。
没有第一时间睁开眼睛,程境陵先是听了一下四周的声音,在确定身边没有人,自己身上也没被绳索镣铐等物限制住后,才松了一口气,放心地将眼皮抬开。
顾不上想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程境陵迅速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以最快的速度挑选着有用的讯息:
房间不太大,是由砖头和黄泥搭建而成的,这种房子夏闷冬寒,如今在乡下都很少见了。
床边不远处是一张四方小桌,桌上放着几个装着剩饭剩菜的碟碗,应该是刚刚有人在这吃过饭。
盖在自己身上的被褥,又破又旧,但还算干净,没有什么异味。
咦?被子里是什么?不是棉絮,似乎是一种质地柔软的草,现在还有人盖这种被子?
自己身上的衣服也被人换了,好奇怪的样式……不对!
看着自己的手臂,心里一直觉得有点怪异的程境陵怔了怔,终于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不对——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纤细修长的手指,略显瘦弱的胳膊,跟以前的自己完全不一样!
顾不得冷静,程境陵有些惊慌的从床上跃起,跑到床侧柜子上的一面铜镜前,映在镜中的,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
长发随意的散在脑后,修长细眉下是一双狭长的眼眸,再加上高耸的鼻梁和时刻紧抿在一起的薄唇,让这副俊俏清秀的面容凭添了几分阴冷和凉薄。
不是自己……
真的不是自己!
呆呆地看着镜中人,程境陵脑中轰地一声炸成了一团浆糊,变得一片空白。
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自己会变了一个人?
忽然,程境陵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失去意识前的那一幕,诡异的金黄色指环,绽放着血红色光芒的红宝石。
难道……
就在程境陵想到那金黄色指环的时候,他的视界忽然一分为二,一半仍然注视着眼前铜镜中陌生的自己,另一半则是沉入到意识中。
在程境陵漆黑的意识海中,一枚金黄色的戒指漂浮旋转着,正绽放着微微地毫光。
是它!
程境陵的心神巨震,既惊讶自己竟然可以精神潜入意识空间,更诧异在自己的意识空间中竟然可以看到那枚奇异的指环!
然而,还未等他仔细打量那金黄色指环,一股飘荡在意识空间中的记忆洪流便忽然像找到宣泄口了一般,朝着他的精神涌了过来!
程境陵只感觉耳边“轰”地一声嗡鸣,同时无数不属于他的记忆如同幻灯片一般,迅速从他眼前晃过,然后刻印在他原本的记忆当中。
记忆是属于这具身体前主人的,程境陵就如同看了场第一视角的漫长电影般,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浏览完了这具身体前主人短暂地十七年人生。
待完全接受了这股记忆后,程境陵对这个世界,以及现在自己的处境,也有了完整清晰的了解。
自己穿越来的这个世界叫灵武大陆,由数个皇权统治的国家组成。
有点像中国古代……不,更准确地说是更像仙侠小说中的古代。
因为,在这个世界,天地间游离着一种名为灵气的能量,修炼者可以将其吸收进行修炼。
修行至高深处,不仅能极大程度地延长寿命,甚至可以永生不死!
而程境陵如今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身份,则是大夏帝国东北方,启灵州铁林府境内,温阳城南城区的——一个小混混。
没错,小混混!
虽然这具身体前主人对自己身份的定义是一名黑道帮派的二把手,黑道大哥,但在程境陵眼中,其实也就是个小混混罢了。
温阳城东南西北四大城区,北城区建有城主府,各个达官贵人的府邸也都建筑于此。日夜都有卫兵严密巡逻,保护北城区的安全和宁静,所以任谁也不敢把手伸进北城区。
西城区和东城区则是平民区,驻扎着温阳城的三大帮派:狼牙帮,歃血盟,同乐帮。
最后,才是贫民住的南城区,鱼龙混杂的拥挤着大大小小数十个帮派。
贫民区的油水很少,各大帮派和势力甚至懒得插手进来。
但正是这一丝不多的油水,却让南城区的数十个小帮派抢破了头。大家就如同恶狗扑食一般,无时无刻不挤上前去撕咬争抢着食物。
恶狗扑食,这个词用得很贴切。
程境陵所在的帮派就叫恶狗帮,寓意为如恶狗一般凶猛疯狂,为了食物不惜拼命争抢。
恶狗帮总共有三十来人,全都是孤儿、乞儿,或是吃不上饭的穷人组成,在贫民区倒也算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不过也只是小打小闹,平常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但很少闹出来人命。
跟东西城区的狼牙帮等三大帮派相比,实力就如同婴儿和壮汉一般悬殊。
这具身体前主人是一个孤儿,跟同样是孤儿的大哥铁门、三妹铃儿、四弟豁牙子从小一起艰难长大,创立了恶狗帮。
原主人在兄弟四个里排行老二,自然就是恶狗帮的二当家,副帮主。
只不过原主人内心是个比较阴暗歹毒的人,不满足自己现在的处境,前几天刚刚暗中出卖了自己的这一帮兄弟们,准备拿点好处,自己飞黄腾达呢。
今天下午,恶狗帮内部将会举行一场庆功会,原主人已经跟恶狗帮的死对头猛虎帮说好了,会暗中将泻药参杂在食物里。
事成之后,猛虎帮则会给原主人一笔钱。
按照原主人的意思,是想拿这笔钱,去城内正在收徒的武林门派的道场中碰碰运气,看能不能侥幸拜入一个门派习得武艺。
在程境陵穿越过来之前,原主人吃完饭正躺在床上,饱受良心的煎熬呢。却没想到不知为什么会忽然间魂飞魄散,被穿越过来的程境陵附了身。
“啧啧,”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程境陵不禁摇了摇头撇嘴道:“心性还可以,可惜智商有点低。卖了你这几个兄弟后,孤家寡人的你还算个屁啊,人家可能会给你钱?天真。若是按照你的计划做,就算我没占你的身体,过了今晚估计你也要被人给打死废掉咯。”
心智远超原主人的程境陵自然不会继续作死,他已经想好一个将计就计的补救方案了。
不过,这些事在程境陵眼中都不过是小事。
现在最吸引程境陵,让程境陵迫不及待想要一探究竟的,还是在识海中漂浮着的那个金黄色指环。